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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万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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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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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爱,是荒原尽头那盏不灭的灯

人有灵魂吗?

在中国古代,大多人相信鬼神的存在,相信人是有灵魂的。

民间自古流传着许多鬼故事,从小耳濡目染,听过不少。一个鬼其实就是一个灵魂。拘捉灵魂的人叫黑白无常,尖帽长发,白脸红舌,恐怖如斯。人活着时,灵魂和躯体是统一的。人一死,灵魂从躯体里分离,黑白无常一跳一跳前来,为你拘上脚链手铐,然后押着你走向阎罗殿。阎王拿起判官笔,根据你身前做的好事坏事进行判决。大奸大恶者,永下十八层地狱;小奸小恶者,堕入畜生道;良善之辈,喝下孟婆汤,抹去记忆,重新投胎做人……

在西方,许多哲学家也都相信灵魂的存在,希腊的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以及德国的叔本华,他们都认为心灵不灭。意大利诗人但丁在《神曲》中描绘了地狱的景象,和中国的阎罗殿异曲同工;而叔本华则说:“死是物质生命的终结,而不是灵魂的终结。”

如果人真有灵魂,那物质生命结束后,灵魂又去了哪里?

英国作家麦克福尔通过一本小说丰富而荒诞的想象,告诉我们人死后灵魂要经历什么,最终又去了哪里。

小说中,人死后,会有一个摆渡人在一个地方等你,接引护送你通过你心像投射出的一片荒原。荒原中有许多恶魔,它们以吞食灵魂为生。你跨过了荒原,就会到达另一个幸福祥和的世界。那边,有和你已去世但同样跨过荒原的亲人,你会再次和亲人团聚,然后生活在一起。但如果你不幸被荒原中的恶魔吞噬,你就会化成恶魔中的一员。你,就真正死去了。

书中的摆渡人角色有点类似中国的黑白无常。但中国的黑白无常只有两个,每天有那么多灵魂要拘,也不知他们是怎么忙过来的。在麦克福尔的笔下,摆渡人却有无数,他们是一个个光球,来来回回穿梭在荒原上,把一个个不灭的灵魂渡到彼岸。

人,都是宇宙的孩子,在用自己短暂的一生,笨拙地揣摩着永恒的含义。这是冥冥之中的天地法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从没有更改。但是这一天,一个特别的故事改变了这一法则。十五岁的迪伦在去寻找生父的火车上遭遇了交通事故死亡,她的摆渡人幻化成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大男生在山坡上等她。他叫崔斯坦。在荒原共同经历各种艰难和危险中,两人渐生情愫,彼此相爱。为了爱情,已安全到达彼岸的迪伦却冒着魂死形销的危险重返荒原,寻找崔斯坦。两人在荒原再次相遇。迪伦说服崔斯坦和她一起重返人的世界。在那列发生事故的火车上,迪伦的灵魂融入了自己腿受重伤的身体,崔斯坦也变成了人,守护在其身边。

故事到此戛然而止。合上书,眺望窗外,小说的情节又在脑海中回现,虽觉不可思议又觉真实可信,尤其是荒原上的景色和两人的经历。那是人心像的投射嘛,所以像人世也没什么不妥;既然身死成了灵魂,荒谬恐怖也无可厚非。艺术,本就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一条标准在优秀的外国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在中国,我读过的小说只有《红楼梦》做到了。

《摆渡人》这个书名也颇有意味。摆渡人,本来是指用船运送人员过河的船夫‌,现在更多喻指救赎他人、升华自我内心世界的人‌。‌在荒原之路上,崔斯坦不顾危险,一趟趟往返其间,护送着一个个灵魂不受恶魔的伤害,让他们安全抵达彼岸,包括主人公迪伦。他,是无数灵魂名副其实的摆渡人。死亡与爱情,哪一个才是最终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迪伦教会崔斯坦爱,教会他向着目标努力,教会他做一个有血有肉有情的人。在这一种意义上,她不也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吗?原来,真正的摆渡,从来不是单向的拯救,而是在渡人的过程中,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我们从哪里来?死后又去了哪里?人到底有没有灵魂?……思绪在虚无缥缈的时空中漫游,脑海里不由浮现起了婆婆临终前的笑容。人死前为什么会笑?那笑容又包含了什么?也许,那是一个苍老的灵魂看到了归途的美好风景吧……

每个人都行走在自己的荒原上,一边被生活摆渡,一边也在摆渡着别人。而爱,就是荒原尽头那盏不灭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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