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的前一天,小帅突然联系上了我,想想我们已经有六七个年头没见过面了。
小帅的情况我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他不爱发朋友圈和空间动态,我还时不时地会发一些生活动态,晒一下即将要发霉的生活。
小帅的突然联系让我心头一震,有意外也有惊喜,迟钝三秒钟后我很快就接通了视频电话。
小帅像是喝了一点小酒,已经有点酒意。首先他给我简单打了个招呼,紧接着就郑重其事地对我表达歉意,这种歉意当然只是礼节性的一种表示,谁也不能当真,中国人就讲究个谦虚谨慎、礼贤下士。
小帅说道:“兄弟,真不好意思,你来兰州这么长时间了,我都没有联系过你,也没有来看过你,这是我的失职,还请你见谅。你是不知道,这几年心境不行,泼烦得很,基本上与世隔绝了。”
我相信这是真心话,到了这个上不上下不下的尴尬年龄,很多人都已经过起了半隐半开的生活了。以前的老同学老朋友能不联系的都不联系了,无用的社交饭局酒局也是能推就推,实在推不了的领导局或者同事局则勉强去应付一下。
我赶忙说:“看你说的,这怎么能怪你,要说错的话也是我的错,我来兰州应该先去拜访你的,因为太懒,又怕坐车,所以一直未曾联系你。既然你这么说,我们谁都不用客气,谁也不要觉得对不起谁,算是扯平了。”
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也完全能理解,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了,生活压力都很大,生活、物质的担子再重也能忍受,而精神的负担和折磨有时候则会让很多人都濒临崩溃。
我们互相寒暄了几句之后,小帅就直入主题:“你这两天忙不忙,如果空闲了明天去我那边坐坐,我们兄弟几个聚一聚,好久没有在一起聚了。除了你,我还叫了建文和飞燕。还记得我们上一次相聚是什么时候吗?感觉那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我们上次聚集在一起还是在飞燕家麦场的那个小门房,当时我们几个喝了一点酒,趁着酒兴开始联诗作赋,以当空明月为引,杯中美酒为题,好不痛快。如今想起来,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恍若隔世啊。虽然当时联诗的句子现在是一句也想不起来,但那种情怀却时刻萦绕在心头。”
这些话瞬间勾起了我对往事的追忆,那个时候的我们确实个个意气风发,精神饱满。
说到小门房,一下子让我的心里燃起一丝温暖,那个小门房是我们几个人的友谊桥梁,也是我们的快乐源泉。
那个门房很小,大概只有不到八个平米,其中那个土炕(火炕)就占了一大半。不管是四五人还是六七人,甚至更多,那张土炕上总能容纳得下,晚上睡觉我们也不会感到拥挤,反而感到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快乐,当然还有幸福和知足。
那张土炕足以承载我们整个青春期的快乐。
之所以叫它土炕,是因为这种炕是用土和土坯砖堆砌起来的,又叫火炕是因为这个炕筒(也叫炕洞)里面可以烧柴草、炭末、木头、树梢、树叶以及烂布、线头、破棉花、塑料膜、纸盒子、旧衣服等等一切可以燃烧的东西,可以说炕洞几乎就是一个干垃圾回收站。
火炕烧起来以后,整个屋子里面都有热度,不像电热毯,铺到炕上只有走电热丝的那一小块是热的,其他地方完全没有温度。
炕洞里面还可以烧洋芋,炕灰也是地里面一种很好的肥料,尤其是种蔬菜水果特别好。
除了保暖,据说睡这种火炕对于有风湿病和老寒腿的人来说是有相当不错的疗效的。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土炕也总还是有缺点的,那就是特别费铺盖。土炕上的铺盖尤其是褥子,基本上边边角角都会被熏得或黑或黄,看起来脏兮兮的。因为这个炕烟实在是太厉害了,毕竟是土坯砖和稀泥堆砌的土炕,封闭性不严,炕烟总会从炕角的细缝里面一撮一撮冒出来,用水和稀泥根本堵不住,比较好的办法就是用干土填缝,用干土填缝其封闭性要好很多,这样最起码可以管用一段时间。
那时的我们对幸福的理解很浅,但对幸福的感受却很深,那是一段黄金岁月。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在那个小门房里面吃大盘鸡的情形,大盘鸡不是全鸡做的,而是用大鸡腿做的,因为大鸡腿价格实惠。大鸡腿剁成小块,加上土豆块、粉条、白菜、大葱、大蒜、姜片以及其他一些调料,做出来的肉,味道极其鲜美。
以至于十几年过去,那个味道还是无法散去,永远定格在了味蕾之上,后来,不管到哪个饭馆或餐厅吃大盘鸡,都吃不出那个小门房里面的味道。
而这——就是情怀。
“情怀”一词,看似虚无,实则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
情怀也许是当年梦里观花时的一阵莫名欢喜,情怀也许是曾经举头望月时的一股多愁善感,情怀也许是突然看到一个让自己怦然心动而又觉得是一眼万年的女孩时的那一低头一羞怯,情怀也许是青春年少时的那段平淡无奇而又能让人铭刻在骨子里的友谊……
我们几个在初中都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曾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在一个锅里面吃过煤油饭,一起看过山顶的月亮,一起通宵达旦看过同一本世界名著,一起飙过二八大杠自行车,一起挨个讨论过全年级那些学习好的或是长得漂亮的女生。
读高中以后,我们分到了不同的学校,我考到了静宁一中,他们几个都在甘沟中学。
虽然分隔两地,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每到寒暑假的时候,我们几个都会聚一下,畅聊一夜。
中学时代所建立起来的友谊是最为纯洁、最为牢固的,多年以后,或许我们已经不记得很多小学和大学同学的名字,但是中学同学的名字我们却能脱口而出,这就是那个年龄段的神奇之处。
“好的,没问题,我明天一定过去。”我毫不犹豫地满口应承,以我们的交情我确实找不到一个可以拒绝的理由。虽然这些年我已经很少社交、也很少联系老同学老朋友了。但是对于小帅,除了高兴地同意别无其他选择。
我知道,过去之后大家无非是喝喝酒玩玩牌叙叙旧,不喝酒就没话说,尤其是已婚男人和未婚男人在一起,共同话题就更少。此时的我和飞燕两人已经结婚生子,而小帅和建文两人还是孑然一身。
即便是善于攀谈的已婚女人和未婚女人们在一起,也未必就有多少话可说。她们在一起与其说是谈天闲聊,倒不如说是勾心斗角攀比炫耀更合适一些。
已婚女人们在一起一直滔滔不绝说个不停的都是丈夫、孩子、收入、开销、婆媳关系等等,并且乐此不疲。
已婚女人自然先要炫耀一波老公是如何爱她,然后自得其乐地说起做全职太太和全职妈妈的诸多幸福之处,最后再夹枪带棒地批评教育那些未婚女生应该早点找一个好男人嫁了,似乎只要一结婚就万事大吉了。
而绝大多数未婚女人对这些既陌生又不感兴趣,未婚女人们关心的大多都是服装、打扮、潮流、时尚、鲜花、美食等等。
未婚女人虽然很多都已经到了结婚年龄甚至超过了结婚年龄已久,可是由于诸多因素她们还没有结婚。她们自然也有一套不结婚论,什么一个人自由啦、什么不用整天系条围裙在灶台旁边转啦、什么不用花钱买个包还有看老公的脸色啦等等。
总之,她们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谁都觉得自己就挺好。女人的嫉妒心有时候比男人更甚。尽管她们有可能从内心深处觉得对方的生活的确更加健康更加适合她们这个年龄段,但是她们嘴上也不会轻松屈服。
她们已经是两个阵营的战士了,要把她们硬生生拉在一起恐怕是有害无益。
男人们在一起只有喝点酒了才能借题发挥,才有话可说,也才能畅所欲言。
这么多年不联系,大家都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交流起来难免会有点生疏、有点空泛,说直白一点就是无话可说。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是十年前无忧无虑的少年,以前的少年转眼之间已经变成了成熟稳重的中年人。
即便我是个不会喝酒的人,也得硬着头皮应酬应酬,如果真到了非喝不可的情况下,我也能喝几杯。我知道喝的那不是酒,而是交情、是友谊、是人情世故、是我们的青春岁月。谁还没有一个青春呀!
我也算是一个重情重义或者说多愁善感的人,我不想在这个熙熙攘攘的社会,轻易失去一个真正的朋友。
在这浮华而短暂的人间,或许我们和很多人的见面都是最后一面,甚至来不及告别就成了永远的诀别,所以我们应该懂得珍惜,毕竟人生苦短,而人生又尤为宝贵。
喝酒对于小帅和建文来说是小菜一碟,他们两人的酒量都不小,喝酒对飞燕来说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我也是最近一两年才知道,飞燕对喝酒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这两年他最喜欢的事情除了挣钱可能就是出去喝酒。同事、邻居、熟人,他都可以一起喝酒。
以前的老同学和老朋友,我也就和飞燕还偶尔有所联系,其他人几乎都断绝联系了。
小帅在兰州西固区那边上班,房子买到了七里河区,准确的说那应该是七里河区和安宁区的交界地带,是一个繁华地段,那边有万达商贸综合体、大型体育馆等等。
我还是听飞燕说过小帅的那个小区是一个高档小区,小帅的房子楼层较高,在24楼,最高32层。房子南北通透,大落地窗视野开阔,房屋光线充足,户型方正,是一套三室两厅的精装房,在楼道的窗口就可以看见黄河,算是妥妥的河景房。
能在兰州市区买房安家,还是黄河边的河景房,也算是实力雄厚了。这是很多人都羡慕的成功人士的标签。
我是坐着飞燕的车一起去小帅那里的。小帅那天在上班,我们到小帅居住的那个小区的时候,小帅还没有下班,但是建文在,他那几天都在小帅那里。
建文在兰州新区上班,他和小帅一直保持着联系,并且关系密切。
我和飞燕在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了一点东西之后就给建文打电话,是建文下楼来接的我们。
这里飞燕之前来过一次,但他早就忘记了楼号和房间号。虽然他们二人都已在兰州待了近十年,但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中间相距大概有六十公里的距离,要聚一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到小帅的房子后,我和飞燕先是在建文的陪同下粗略参观了一下小帅的房子,房子确实装的很漂亮,是年轻人喜欢的风格,质量也非常好,让人感到舒适安逸。唯一的缺点就是房子太大,小帅一个人居住多少有点冷清,让人感觉这个房子里面总是缺少一点什么,大概缺少的是人气吧,还是女人气、是家庭气。
小帅还没结婚,虽然他是一个人住,但是房间却收拾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完全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即一个普通意义上的单身汉所应该居住的房子那样脏那样乱。
尤其是书房,让我们大开眼界,书房的书架上摆放着很多精装书籍,有史书、有文学传记、也有小说、还有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
看得出来这些书都是花了不少钱买回来的正版书,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无论小帅是为了装饰,还是真心地喜欢读书,这些书香之气就已经给这个房子增添了不少温暖而恬淡的气息,而小帅恰巧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
并不像很多浪得虚名的人那样,书架上摆满各种书籍,他本人却几乎一页都不曾翻阅过,只是为了撑门面。
对于我这样喜欢书的人来说,不得不在书房多停留一点时间。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现在反过来说“黄金屋中自有书”亦无伤大雅。
参观完房子之后,我们来到客厅坐下,建文招呼我们喝茶,茶叶单是看包装就知道价格不菲,茶具也颇精致,有紫砂壶、有陶瓷壶、也有青花瓷和琉璃瓦的杯盏。
建文为我和飞燕烧水泡茶,那一道道复杂多变的工序在他娴熟的技法之下令人眼花缭乱,看得出来建文也是个爱茶之人,当然也是热爱生活之人。
过了一会儿,我们听见了敲门声,建文走过去开门,他在猫眼里面看了一眼就马上打开了门。
进来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圆脸方额,大眼睛,高鼻梁,因发福而显得有点微胖,中等身材。
建文叫了一声:“齐哥来了。”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齐哥,和小帅在一个车间,我们三个也算是十年的老朋友了,齐哥老家是甘南的,藏族人,也是一个不小的牧场主,哈哈。”
建文又把我和飞燕介绍给了齐哥。
“你们好。”齐哥说道。
我和飞燕站起来分别和齐哥握了握手,几乎同时喊了一声:“齐哥好。”
就这样,我们算是和齐哥认识了,我们又喝了一会儿茶,小帅给建文打来电话,说道:“你先带他们去吃饭,我在厂里吃过了,再有一小时回来。”
他们打电话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里面很安静,所以电话里面的声音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小帅在电话里顺便问候了一下我和飞燕,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建文带着我、飞燕以及齐哥下楼去吃饭,我们去了小区门口的一家川菜馆。
坐下之后,建文和齐哥让我和飞燕两个人先点菜,我和飞燕则让齐哥和建文先点菜。几个人推来让去,谁也不肯先点,最后齐哥说:“这是在我们家,我们是东道主,理应你们先点,就不用客气了。”说着齐哥把菜单推给了我。
我说道:“齐哥太客气啦!正因为你们是东道主,所以才知道哪些菜好吃,哪些菜不好吃,还是客随主便,你们俩点吧。”
没办法,齐哥拿过菜单先点了一个菜,接着每个人都点了一个菜。齐哥喜欢吃面,他就要了一碗白皮面,我们几个也都要了一碗白皮面,大家全部要成面做起来快一些,这也叫客随主便。
齐哥最后又加了两个硬菜,一边说道:“这几个菜哪儿够呀,再加两个。”
就这样,我们四个人点了六菜一汤,四碗白皮面。
面和菜很快就上来了,我们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飞燕说:“这味道真不错,分量也很足,可惜要的太多了,我们根本吃不完。”
的确,六个菜有四个都是荤菜 ,其中两大盘全是肉,只有两个素菜,四碗白皮面的分量也很大,一般人怕是连面都吃不完。
吃到最后,还剩下两个菜几乎没有动过一筷子,还有两个菜剩下大半盘。
飞燕说:“还剩下这么多菜,我们打包带回去慢慢吃吧,不然浪费了。”
我们叫来服务员,要了几个塑料袋和打包盒,把剩下的菜都打包带回去了。
接着,几个人都抢着跑到服务台去结账,但最终还是齐哥把我们都赶了过来,他自己付了账。
我和飞燕都非常不好意思,毕竟大家是第一次见面,就让人家请客,实在是说不过去,可是也无可奈何,盛情难却啊,我们也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藏族人打交道,就被眼前这个爽朗大方、心直口快的藏族人深深打动了,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在心里这样想。
吃完饭,我们在外面超市买了一些啤酒和零食就回房子了。小帅还没有回来,我们无事可做,就提前开始喝酒。
建文问大家:“喝白的还是啤的?”
我说:“我喝点啤的就行了,白的太辣实在喝不下去。”
飞燕说:“我喝白的吧,啤的喝多了肚子胀。”
建文又问齐哥:“齐哥喝什么呢?”
“你知道的,我都可以,随意,那就先喝点白的吧。”齐哥笑说道。
建文从酒柜上拿下来两瓶白酒,又搬过来一箱啤酒,大家坐到沙发上,酒局正式开始。
建文把准备的下酒菜全部摆到茶几上,让大家一边吃菜一边喝酒。
他拿过来一副扑克牌,郑重说道:“酒令如将令,现在是我打关,你们可都得听我的,错了是要罚酒的。”说完象征性地问了一下:“还是老样子,我们来玩拖拉机吧。谁来打第一关呢?”
“那肯定是你打第一关啊,你是东道主嘛。”大家异口同声说道。
建文开始打关,他陪着飞燕和齐哥喝白酒,我一个人喝啤酒。
建文又对我说道:“我知道你是不喝酒的,今天大家难得欢聚一堂,你才肯陪着我们喝点,所以你的酒我不限制量,不拘多少,你自己看着办就行了。”
“同意。”齐哥说道。
“那就谢谢大家的包涵了。”我拱手一拳笑道。
其实我多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虽然表面看上去他们都照顾了我,但这样也就把我和他们区别对待了,我在其他人眼中成了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男人,被同伴当成弱势群体,还是在这样的场合,我的心里自然不好受,可我的确不胜酒力,有什么办法呢!这个哑巴亏我不吃也得吃。
建文打完第一关之后,大家也都喝了点酒,话开始多了起来。要交关的时候,建文主动喝了一杯酒,看着大家说:“接下来谁来?”
大家不说话,飞燕抢过牌说道:“我来我来!”
接着飞燕开始打第二关,他的关打得比较硬,主要是针对齐哥,因为刚开始建文问大家喝什么酒的时候,飞燕说:“啤酒随便喝,根本喝不醉,就是喝多了肚子胀的不行。”
这本来是一句玩笑话,喜欢喝酒的人都喜欢在酒局上吹个牛什么的,这在我这种对酒不感兴趣的门外汉看来亦无可厚非。可是齐哥却认真了,他觉得飞燕是在满嘴跑火车,他就想借机打压打压飞燕,偏要和他较这个无聊的劲儿。
齐哥就开玩笑说道:“那我们俩就随便喝啤酒,我想看看你到底能喝多少。”
可能是因为这件小事,飞燕就想和齐哥暗中比划比划,所以他每次都是开齐哥的牌,齐哥“量”好人胆大,他能喝嘛,当然不惧怕,他要的酒也多。
就这样,飞燕一关打下来,酒基本上被齐哥和飞燕两个人喝了,建文和我只是陪衬,没喝多少。
他们两个人都喝了不少,齐哥的脸色有点发红,飞燕的脸色倒是没什么变化,可是口齿已经开始有点紊乱,说话有点然然乎乎的。
正在飞燕要交关的时候,小帅开门进来了。
小帅率先和我紧紧地握了握手,小帅说道:“兄弟,好久不见,你瘦了。”
“你倒是越来越发福了,养的白白胖胖,都说兰州的水土养人,看来此言非虚啊。”我调侃道。
大家又是一阵寒暄和握手,小帅洗了把脸,脱下工作服后随即加入酒局。飞燕自然而然地把牌递给了小帅,同时他自己也喝了一杯酒。
“你们玩的什么,是拖拉机还是金花?”小帅问道。
“我们玩的是拖拉机,现在是你打关,你说了算。”飞燕说道。
“好,那就老规矩不变。”小帅说道。
然后酒局就又继续了,小帅看了看大家,齐哥和飞燕已经有点醉意,建文和我还好好的。
小帅本来想让建文和我多喝点,让齐哥和飞燕先缓一缓再说。可飞燕这个时候已经有点上头,他要酒的时候不管牌的大小,每次都要满,这让小帅来了脾气,对飞燕说道:“我专治各种不服气和牛脾气。”
小帅开的最多的也是飞燕,对建文和我只是象征性地开一下,我们两个要的酒也都很少,不管牌大牌小。齐哥自然要的更少,每次都只要一个酒。
其实,酒喝到这个份上已经差不多了,大家都略微带一些酒意在说话了,他说的话你不能当真却也不能当耳旁风。你如果你听说他说话他马上就能感觉到,你要是强迫自己耐心听他说下去,又实在受不了,一方面说的都是无聊的其他人不感兴趣的话,另一方面是每个人自己都想表达自己,所以哪怕是别人说的有道理,他也不愿意去听。
小帅一关打下来,他自己喝了不少酒,飞燕更是已经开始摇头摆尾,眼睛半睁半闭,说话就像是舌头少了半截似的。
即便是这样,小帅喝了一杯酒准备交关的时候,飞燕又主动把牌抢了过去,说:“我再来一关。”
“齐哥还没打,让齐哥先来吧。”我赶紧说道。
“我先来一关,让齐哥先好好休息休息,你看,齐哥都快睡着了。”飞燕还是很执拗地抢过牌说道。
众人看看齐哥,齐哥确实已经躺在沙发上迷糊了,飞燕把齐哥喊醒了,说道:“齐哥,我们俩还要好好喝呢,你怎么这就睡了?是喝多了吗?”
“喝这点酒哪里就醉了,因为昨天晚上是大夜班,今天没睡觉,所以瞌睡的不行。”齐哥揉揉眼睛翻起来说道。
接下来我们五个人又开始喝酒,大家都很少吃菜,一方面是刚吃完饭时间不长,还都不饿;另一方面是他们忙着说话忘了夹菜,他们四个人话都很多,都像是打开了话匣子,只有我说的比较少(插不上话)。
毕竟这几年他们几个还有联系,我和他们很少联系,所以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
喝了一会儿,大家基本上都喝不动了,小帅提议说:“我们缓一缓再喝,先聊聊天。”
“聊天有什么意思,来,继续喝。”这是飞燕的声音。
现在说话的时候大家都不会看着对方,说话的人也不抬头,大家都是在低头听也低头说。
我、建文、齐哥都没有说话,但是大家都不再喝酒,因为谁也喝不下去了。于是坐的坐、躺的躺,大家都横七竖八地倒在沙发上,摆出各种各样的奇奇怪怪的姿势。
齐哥去卫生间撒完尿以后再没来客厅,而是直接去了卧室睡觉,很快,卧室就传来了如雷的鼾声。
接下来建文和飞燕都陆陆续续去了卫生间,小帅和我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说着话。
小帅对我说道:“兄弟,我知道你喜欢看书,我书架上的书随你挑,茶叶也给你挑两罐,走的时候拿上,不过书可是借给你的,看完以后你要还给我。”说完小帅笑着看向我。
我说道:“承蒙美意,我已经看过了,你的书确实都是好书,很多都是珍藏版的,值得一看,我还舍不得买这么好的书呢。书我可以选两本回去看看,但茶叶就算了,我知道你的这都是好茶,我今天喝了品尝了享受过了已经心满意足了,再拿走就有点贪心不足了。”
北宋理学家兼古文家周敦颐说:“书以载道。”所以,酷爱藏书也爱读书的我看着满架子的好书,自然是心痒难耐,但我知道我一饱眼福也就足矣,要真的从架子上拿走恐怕主人还真有点舍不得。
就拿我来说吧,虽然基本上没什么人找我借过书,但假如真的有人想借我那几本装帧看起来还不错的书的话,说实话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不行,必须得挑两罐,我茶叶多的很,你看,架子上都是,我一个人也喝不完。”小帅低头闷声说道,一边说一边指着酒柜。
我再没搭话,我也不知道说什么,看得出此时的小帅已经很有点醉意了。
建文和飞燕上完卫生间后,小帅和我也分别去了卫生间。
回来之后,小帅建议大家就这样坐着说说话,多年不见了,应该好好聊聊,缅怀一下那逝去的青春。可是飞燕好像不大愿意闲聊说话,而只想喝酒。
于是飞燕和小帅两个人就争论起来,他们的声音都不大,我和建文也没有理会他们在说什么。
突然不知道怎么了,小帅一下子站起来跑到飞燕身边动起手来。飞燕坐在沙发上没起来,只是双手把头抱住,小帅的两只拳头在飞燕的肩上和背上一顿乱锤。
小帅身高马大,膀阔腰圆,力气很大,但是喝了不少酒,拳头也就变得轻飘飘软绵绵的了。飞燕并没有还手,在别人家和人打架是一件非常不文明也不礼貌的事,这一点飞燕心里大概还是有点数。飞燕虽然身体微胖,肚子鼓圆,但毕竟身材矮小,加上这些年缺乏锻炼,又经常喝酒,所以身体素质可想而知。
飞燕肯定打不过小帅,但他不还手不仅仅是因为他打不过小帅,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另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飞燕欠了小帅的钱,他感觉理亏,所以可能不太好意思还手。二是飞燕还认小帅这个老大,所以就算是他能打过小帅,他也不能对老大动手。他只能用沉默来对抗小帅的拳打脚踢。
小帅打了几拳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赶紧跑过去把小帅拉开,建文还是坐着一动不动,只静静地看着,嘴里还自言自语地低声说着什么。
小帅此时此刻看起来已经醉了,所以他自己估计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只隐隐约约听到飞燕好像是借了小帅的钱,虽然小帅没有要钱,但是语气里面所暗含的意思可能让飞燕听了很不舒服。另外,小帅可能对飞燕进行了一番说教,在小帅看来,飞燕可能有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不管是在生活上还是在为人处世上。
总之,小帅的意思可能就是说飞燕不会正确合理地经营这个家庭,特别是家庭财政方面,他作为老大有提醒权和建议权。
此时的飞燕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飞燕,小帅说的这些话他根本听不进去,也不爱听,所以就爆发了此次打人事件。
我就听到了这些,但我知道事情不会就这么简单,肯定还有其他更加深刻也更加繁琐的原因,我不好意思问,也不想问。
我对小帅说道:“你今天是怎么了?你以前是很稳重的,我们几个人就数你老成持重,今天还是在你家,你怎么能先动手打人呢?你是不是喝醉了?”
“对不起,兄弟,真的对不起,今天是我的不对,可是我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妈的他太能装了,在那里装得人五人六的,一点规矩不懂,真他妈欠揍。我都忍了他好长时间了,他妈的他还在那里一直挑衅我。”
我自始至终也没发现飞燕是怎么挑衅小帅的,在我看来一切都是正常进行的,并没有像小帅说的那般严重。但是话里话外能听出来,小帅的愤怒确实是真实的、露骨的、强烈的。
其实我知道,像小帅这样的人或者说像小帅这一类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心肠不坏而嘴巴不好,通俗一点说就是他们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小帅从本质上看绝对是一个好人,他有作为老大的担当和责任,对于飞燕似乎已经到了长兄如父般的既严厉而又呵护备至的境地,他恨铁不成钢的良苦用心或许只有他自己明白。他以往给飞燕的帮助不在少数,所以趁着酒意他发发牢骚敲打敲打飞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可是他的一片冰心飞燕真的能理解吗并且愿意去理解吗?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值得他去认真思索,也值得飞燕去仔细考量。
我把小帅拉到门口的一张凳子上坐下,小帅还跃跃欲试想过去打飞燕。
我一把按住小帅说道:“我虽然没有和你们结拜,但你们几个可是结拜过的,你还是他们的老大,你有点做老大的风范吗?今天为什么要这样?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们俩也很多年不见了,我是第一次来你这里,你为什么要这样?”
我说完看了一眼飞燕,继续说道:“你还记得我们上初中那会,一起和别人打架的时候吗?我要上去打,是你拦住我让我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个时候我们才多大,你那个时候的沉稳劲儿都到哪里去了?你怎么反倒不如以前了。今天到底是什么事让你如此不理智?”
“真的对不起,兄弟,我真的不是有意针对你,你能来我很高兴,是真的非常高兴。可是你看那个孙子,眼里有没有我这个老大。”小帅慢吞吞说道,语气里面的愤怒之情加上醉意让他说话有点结结巴巴。
“对,他不尊重你这个老大是他的不对,你也看到了,他虽然嘴硬,可是很明显已经喝多了,你就不能稍微体谅一下他吗?毕竟这是在你家。再怎么样你也不能动手打人呀!”
我此时也有点郁闷,我不知道小帅是针对飞燕,还是在刻意针对我,总之,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我的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看着小帅意犹未尽,还想继续对飞燕施暴,我赶紧拉起飞燕往外走。
此时已经凌晨三点,但我们不得不走,不管是出去打车还是骑单车甚或是走路,都要回去。
到了楼底下,飞燕才发现他的眼镜不见了,于是我们俩又上来找眼镜。
刚到门口,小帅就光着脚跑出来了,看见飞燕就要冲过来,他的手里还拿着一只运动鞋,我赶忙拦住小帅,让飞燕进屋去找眼镜,找了半天没找到,他就出来了。
飞燕手里拿着手机,不小心被小帅一把夺了过去,小帅直接把手机使劲摔出去,手机一下子飞到了电梯口的墙角,手机屏幕当场碎成渣。
幸亏手机贴了一层钢化膜,渣子没有掉地上,不然小帅的光脚有可能会被扎破也未可知。
飞燕捡起手机骂了两句,这个时候电梯来了,我拉着飞燕赶紧坐电梯下楼去了。到了楼下,飞燕竟然在他的衣服兜里又摸到了他的眼镜戴上了。
出了小区门,我本来打算打车回去,可飞燕死活不行,他要开自己的车回去。
飞燕已经喝得找不着北了,还怎么开车,我很担心安全问题,我感觉飞燕已经完全没有开车的能力了。
我们俩打了个车回去了,到我那里,已经凌晨五点钟。
飞燕不在市里面住,他回家还有二十多公里路程,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一个人再开那么远的路回家了,飞燕也跟着我来到我那里住下了。
这个点飞燕也不敢再回去打扰家里人,如果此时回去,家里人肯定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本来家里人是强烈反对飞燕出来喝酒的,因为喝酒,飞燕不知道和家里人闹过多少矛盾惹过多少闲气。
这样的事飞燕不是第一次遭遇,但对于我来说,这种糟心的事生平还是第一次碰到,所以我很沮丧,也很失望。
大家都说喝酒是非多,我今天是感同身受、深刻体会到了。
酒局就这样被这突如其来的闹剧搅黄了,俗话说:“小酌怡情,大饮伤身。”这句话得到了印证。
本来我们是想学一学桃园三结义,好好地把酒言欢一番,不料最终却演变成了鸿门宴,悲哉痛哉。
不知道这是蓄谋已久还是只是一次偶然事件。小帅不仅只是打了飞燕几拳踢了飞燕几脚那么简单,他打掉的有可能是我们几个人二十年的交情。
交情这东西,有时候感觉很牢固,有时候却又很脆弱,经不起折腾,经不起考验。
过往皆人生,事事皆经历。这件事以兴致勃勃所起,以不欢而散为终。但谁又知道,若干年后它不是我们最最宝贵的回忆呢。
曾经以为很重要的人和事,经过岁月无情地冲刷和腐蚀之后,或许会变得风轻云淡、不值一提。而曾经被人们轻易就弃之如敝履的人和事,经过岁月的精雕细琢,往往会被人视如珍宝、终生难忘。
二十年前那个用土坯砖垒建起来的拥挤的小小门房和现在精致而宽敞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造起来的楼房相比,小帅和飞燕他们(或者说所有人)究竟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