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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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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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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作品登记证书》的时候

春节前夕,我去县委宣传部开会,宣传部负责版权工作的阿依古丽兴奋地告诉我:“你的《作品登记证书》下来了,现在我这里,一共有十几个呢。你过来领一下。”

我一听,开心极了。在她的办公室,我签名后,领取了十一张盖着鲜红印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版权局作品登记专用章”的《作品登记证书》。登记的作品有散文《成长的书墙》《在你温暖的怀抱里》《岳父》《一条大河波浪宽》《难忘“第一面”》《多彩昆玉》《灯光里的妈妈》《大海与浪花》,还有诗歌《月光湖》《风吹芦苇》等。这十几件近年来由我原创,并已公开发表在《绿洲》文学杂志、《青年文学家》、《绿风》诗刊、《池州日报》、《伊犁日报》、《兵团日报》等报刊杂志的文学作品,2024年5月23日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版权局登记,作品的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这对于从事文字工作多年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喜事,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因为困惑我多年的难题终于破解了,我能不高兴吗?

当我拿到这十几个《作品登记证书》的时候,我在想,那些践踏法律、丧心病狂的不法分子的末日到了吧!他们侵犯著作权的黑手被一一斩断,他们以不法手段肆意敛财的行为被遏制。我顿时感到天空晴朗了,压在心头的乌云散了。

多年来,我一直喜欢写作,平时写的最多的是散文、诗歌。作品曾在《人民日报》《中国铁路文艺》《西部》《绿洲》《绿风》《回族文学》《雪莲》《伊犁河》《新疆日报》《兵团日报》等全国各级报刊杂志发表。在收获作品发表的喜悦之时,却经常伴随着作品被侵权的烦恼。不少作品经报刊发表后,即被发现抄袭,随意转载,甚至被不良网站收为囊中之物,沦为他们非法敛财的渠道和途径。看着一件件被侵权的作品,我的心一次次流血,怒火在胸中熊熊燃烧。这些不法分子侵犯我的著作权,以非法手段敛财,何等猖獗,可耻之极!这些卑鄙、龌蹉之徒,与强盗、小偷何异?我曾多次在网上搜索到,我发表的不少文学作品被不法分子收入文库,如果想阅读自己的作品,还必须给他们付费。我的劳动成果悄无声息地被不法分子窃取,沦为他们肆意敛财的工具。他们利欲熏心,肆意践踏法律,丧尽天良,气焰嚣张,不可一世。

我所知道的,与我有着同样遭遇的前辈、文友,还真不少。他们发表的文章不仅被抄袭、盗用,甚至出版的图书也发现了盗版,在电商平台堂而皇之销售。不法分子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以非法手段,赚得盆满钵满,却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曾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著名作家刘亮程在控诉,拼多多一直在销售他的成名作《一个人的村庄》,销售的都是盗版书,刘亮程痛心疾首。他说,多年来,这些不法电商平台靠销售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盗版书,不知道赚了多少昧心钱,而他自己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刘亮程呼吁志同道合的文友们赶快觉醒,立即行动,与他一起维权,将拼多多这些不法电商绳之以法,受到应有的惩罚!

对此,我也有同感,与他同病相怜。2023年5月,我的诗集《喊云》由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此后不久,就在一些电商平台发现了图书封面与原书不同的几个版本,堂而皇之地在网站公开销售。这些不法电商昧着良心,唯利是图,利益熏心,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国家只有健全法律,采取有效的手段,严厉打击他们的侵权行为,才能维护写作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新疆版权局正在依法开展作品登记,由著作权人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版权局审核,根据《作品资源登记试行办法》规定,予以登记。这个办法很好,让我们写作者吃了“定心丸”。有了这个法律武器,我们就可以放心地从事文学创作,再也不用担心作品被侵权了。如果不法分子还妄想继续侵权,继续以非法手段肆意敛财,我们就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说来也真奇怪,最近,我上网搜索我曾经发表的作品,却惊奇地发现以前那些侵犯我作品合法权益的不法网站已销声匿迹,他们像是被孙悟空的金箍棒打跑了。我希望他们都被孙悟空一个个打死了,永远不要复活!

几天前,宣传部阿依古丽遇见我,问我今年是否还申报作品登记?我毫不犹豫地告诉她:“继续申报,只是给你添麻烦啦!”她说:“不麻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去年全县已有一千多件作品完成登记,希望今年能有更多的作品登记。我们一定给你们保驾护航,绝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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