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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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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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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落在纸上

刷短视频,恰巧撞见毕飞宇和乔叶聊土地与故乡。乔叶说“离开乡土才拥有故乡”,毕飞宇笑言“我没有真正嵌入过哪片土地,只能在文字里后天寻根”。

这话像根细刺,扎得我心里痒。

记忆一下翻到千禧年。原单位同事结婚,我从北京开车回兴化,抄近路,从京沪高速宝应出口下来,沿沙沟镇的小路往县城赶。正是深秋,车窗外的杨树叶子黄了半边,风一吹,簌簌往下掉,落在车玻璃上,又被风卷走。一片芦苇荡突然撞进眼里。秆子高过人头,白茫的苇絮被风卷着,扑在车窗上软乎乎的,沾在玻璃上不肯走,像五十年前放牛时,牛棚里干稻草的绒絮,沾在头发上、衣襟上,一身都是太阳晒过的暖香。

我停下车,踩进路边软泥里,鞋跟陷下去半寸,软泥裹着鞋底的闷湿感先漫上来,抬脚时还带着点粘劲儿——这触感,和记忆里牛汪塘的泥浆、父亲夏夜逮鱼时踩过的河滩湿泥,分毫不差。泥里还嵌着碎碎的蚌壳,硌着鞋底。小时候光脚踩塘埂,最嫌这硌得慌,那时候的凉是直接往骨头缝里钻的。现在想起来,连疼,都是实打实的踏实。

那一刻,我懂了路遥。也懂了毕飞宇。

初涉文字时,是路遥的《人生》撞开少年的懵懂。那时候村里还没有电,这本书,是我这辈子读的第一本小说,蹲在煤油灯下翻来覆去连读了两遍,才算咂摸出点味儿来。书里写刘巧珍,是高加林让她“以后,你要刷牙哩”,她便真的天天端着牙缸蹲在硷畔上刷,被全村人围着看“洋相”,还嘴硬地辩:“刷个牙算什么错!”她刷完牙,感觉到牙齿上剥落了一层什么东西——那是多年积下的污秽被清除了啊!她不是看见,而是感觉到自己的牙齿白净了——一定白净得像玉米籽儿一样。这个细节像电流击中我——上初中时家境也这般窘迫,每天清晨我也是用手指蹭牙。指尖蹭过牙面的糙感,凉水漱过口的腥甜,和刘巧珍一模一样。

彼时不懂什么体制内体制外,只盯着高加林揪心:他那么优秀,笔头那么硬,却偏偏落不了地,像颗悬着的种子。看着他在刘巧珍和黄亚萍之间摇摆,竟隐隐觉得像戏文里的陈世美——这是少年最直白的判断,半点儿弯弯绕都没有。

后来读《平凡的世界》,孙少平在煤矿掌子面挥汗如雨的场景,让我想起三件事。盯着字就走了神——先浮出来的,是父亲夏夜逮鱼的身影。月光洒在水面,亮得像铺了层碎银子。他双手撑起长长的竹竿,弓着腰把网撒向远方,肩膀和胳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竹竿压在肩头,勒出一道红印。

接着是,生产队那头鼻子带豁口的老水牛。农忙时被鞭子抽着耕田,蹄子陷进泥里,拔出来时带着一坨黑泥。它喘着粗气,口吐白沫,却仍倔强地昂着头,眼里满是不甘。

然后才是,孙少平那双磨出厚茧的手。路遥说那手掌“像戴了一副铁手套”,我就想起自己放牛时被牛蹄踩伤的脚趾,指甲盖紫了半个月。想起父亲攥钞票时布满裂痕的手。

土地给人的印记,实实在在,长在皮肉上。

路遥是把自己种进黄土里写作的。他生在黄土高原,为写《平凡的世界》扎进煤矿一年多。他说:你不钻一次煤矿的掌子面,就不知道黑暗里的风是啥味道,也不知道矿工的脊梁骨是咋被压弯的。矿灯刺破黑暗的光、巷道逼仄的压迫感、煤尘呛得人喘不过气的窒息感,不是凭空想象,是实打实的亲历。他写孙少平的隐忍,写少安的坚韧,不过是把自己活过的日子摊开在纸上。

路遥的文字里,藏着一层更戳人的意思:真正的扎根,从不是“离不开土地”,而是“无论走多远,土地都在骨血里”。高加林拼尽全力逃离黄土坡,却在离开后满心煎熬;孙少平走出乡村,却在煤矿的“黑土地”里,找到了和黄土高原一脉相承的生存质感。

这像极了北漂的我。在北京的出租屋里,总想起父亲那辆电动三轮车,车把上缠着的旧毛巾,被汗水浸得发黄;想起他攥钱时布满老茧的手,指节凸起,像老树根;也想起九岁那年放牛挣的三块八角五分——那是男劳力一半的工分,一工分七分五厘,俩月五十工分。那钱攥在手里,硬邦邦的,比啥都让人心里踏实。

多年后,和老乡毕飞宇在茶楼对坐半日,成了我写作路上最珍贵的印记。那天听他讲话,竟生出一种好笑的亲切感:他讲得比写得还要透彻。我是没受过专业训练的草根素人,读他的大作总要反复嚼、慢慢品,不是写得不好,是文字里的深意得沉下心,慢慢咂摸。

他聊起笔下的王家庄,说“这王家庄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地方,放在任何地方都有一个王家庄”——这话,和短视频里他说的“没有故乡,只有后天寻根”,一模一样。

毕飞宇写苏北,不是写某一处故乡,是写所有人的生存场域。他坦言自己说不清出生地,乡村岁月于他是“寄居”而非“扎根”,没有路遥那样血脉里的乡土记忆。但为写《平原》,他回苏北乡下住了三个月,跟着农民下地。他说:你不亲手扶一次犁,就不知道犁铧破开泥土是什么手感。犁尖划过泥土的涩响,湿泥沾在犁铧上的沉,“不摸过土,就不知道田埂的弧度里藏着多少日子”。

他写端方割麦,腰弯成一张弓,镰刀贴着地皮飞,麦秆断裂的脆响像一串鞭炮炸在地里。读到这儿,就想起刚参加工作时,跟着领导去庞家村,给一户残疾人家庭割麦。镰刀刃口磨得雪亮,麦芒划得手心生疼,血珠渗出来,混着麦芒粘在手上,用嘴嘬一下——咸腥的。

路遥和毕飞宇,一个是把土地的魂揉进人物的骨头缝里,一个是把土地的劲儿融进文字的肌理中。他们写的是故事,道的却是土地上长出来的理儿。

而我,既没有路遥那样“生而有根”的血脉联结,也没有毕飞宇那样“刻意寻根”的宏大格局,只是一个从车路河游到北京的人。我的根,是北漂时突然想起的父亲逮鱼的月光,是沙沟芦苇荡前被风吹醒的童年,是牛棚稻草香里的夜曲,是牛汪塘泥浆裹身的老水牛。

去年写父亲的散文,我没学路遥的沉浸式亲历,也没仿毕飞宇的旁观者切片,只是如实记下他桑拿时松弛的胳膊,颤抖的手,记下他说“忍忍就过去了”时的疲惫眼神。写放牛忆事,就记下牛蹄踩脚的疼,顾伯递来的粗布遮阳布,牛汪塘里掏出的虾米和蚌壳碎片。有读者说“看得见烟火”。

刷到毕飞宇和乔叶对谈的那个晚上,我盯着屏幕里“离开乡土才拥有故乡”的话,突然想起千禧年踩进沙沟软泥的凉意,想起五十年前荒滩上的风。

往后落笔,还是会常想起那片芦苇荡。风一吹,苇絮飘起来,像无数个王家庄的日子,轻轻落在纸上,也落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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