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很久不曾见过一位真正的绅士了。
这个念头是在一个暮春的午后忽然浮上心来的。我坐在淮海路一间老咖啡馆的二楼,窗外法桐的嫩叶被雨洗得发亮,街上行人匆匆,撑伞的姿势各异。角落里有一架老式留声机,并不出声,只是沉默地立在那里,像一位退休的管家。我点了一杯清咖,侍者端来时漫不经心,杯碟磕出一声脆响。我忽然想起程乃珊笔下那些老克勒——他们断然不会这样端东西的。
那个年代的男人,仿佛连呼吸都是经过训练的。
程乃珊说,老克勒是从英文Classic来的,也有人说源自Colour,总之是“有颜色的人”。他们再穷,也要保持一种绅士的风度和生活状态。我曾在她的文章里读到过一个细节:一位老先生,家中已揭不开锅,出门时仍要将唯一的旧西装熨得服帖,领带打得一丝不苟,皮鞋哪怕裂了也要擦得锃亮。他不是做给别人看的。那是他活着的尊严,是他与自己订立的契约。
想到这里,我鼻子忽然有些酸。
我们这代人,懂得太多,却活得潦草。我们可以随口说出几十个奢侈品牌,却没有人再会为一枚袖扣的选择斟酌半日;我们热衷于打卡网红咖啡馆,却不再懂得如何安安静静地喝完一杯咖啡而不看手机。我们丢失的不是一种做派,而是一种对生活的郑重。
梁实秋先生是真正懂得这种郑重的。他的散文闲适冲淡,写雅舍,写请客,写旅行,看似家常,骨子里却是一种雍容的贵族气。他被称为“典型一绅士”,不是因为他的西装多么名贵,而是因为他笔下的每一件琐事,都带着对生命本身的爱惜。我读《雅舍》,读他写“雅舍”之陋,却能在陋中品出趣味来,这本身就是一种了不起的风度。林语堂先生说得俏皮:“绅士的讲演,应当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这话里有幽默,更有一种举重若轻的优雅。真正的绅士,从不把风度挂在嘴上,而是让它长在骨头里。
可这样的骨头,如今不多了。
我想起胡適之先生。他是温雅严肃的绅士,一生注重仪表,正牌西装、锃亮皮鞋、一丝不苟的领带。但他的风度不在衣裳,而在待人。学者陈之藩说他“生灵涂炭、蹂躏人权、贫穷愚昧和病苦,他都看不得”。这是一种怎样的体恤?一个看不得别人受苦的人,他的风度才有了根。否则,再漂亮的领带也只是一根绳子。
徐志摩不一样。他的绅士风度带着浪漫主义的狂热,他颂扬爱,崇尚自由,文字唯美得不像话。可你读他的散文,读他在剑桥的日子,读他与徽因的往事,你会觉得,那个时代的男人是敢爱的,是敢把“绅士”二字活成诗的。他的风度里没有算计,只有一片赤诚。
钱钟书先生却最警惕这些东西。他写《猫》,写《围城》,把所谓绅士与太太之间的虚伪与虚荣解剖得体无完肤。方鸿渐买假文凭,三闾大学里的勾心斗角,哪有什么绅士可言?钱先生是清醒的,他知道做派最容易沦为表演。可他的讽刺本身,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绅士风度”?一个敢于自嘲和嘲世的民族,才是真正有底气的。
鲁迅先生就更不留情面了。他批判“洋绅士”、“土绅士”,骂得痛快淋漓。可仔细想想,他骂的从来不是真正的风度,而是借风度之名行卑劣之实的伪君子。他本人一生清贫,却绝不苟且。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难道不是一种更彻底的绅士精神吗?
周作人说自己身上住着“绅士鬼”和“流氓鬼”,这话老实。他的文字从激烈转向闲适,后半生更是糊涂。可他的《雨天的书》,那种在书斋里与古人对话的从容,至今读来还是迷人。也许每个文人的心里都住着两个鬼,区别只在于,你让谁坐了正席。
上海的弄堂里,老克勒们的身影也渐渐稀了。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写“老克腊”,说是从Colour来的,指的是那些迷恋旧上海风韵的年轻人。她写王琦瑶的忘年恋,那个青年爱上的不是王琦瑶本人,而是她身上承载的那个时代的幻梦。这是一种怎样悲哀的爱?你爱的人,不过是时间的容器。
陈丹燕写上海的老先生:“纹丝不乱的头发,精致的礼帽,亮亮的皮鞋,举止文雅像个绅士。”寥寥数语,却让人鼻子发酸。因为你知道,这样的老先生,走一个少一个了。他们带走的是一个时代的呼吸方式。
木心先生最毒舌。他在《上海赋》里写:“上海男女从来不发觉人生如梦,却认知人生如戏……明打明把服装称为‘行头’。”这话刻薄,却说到了根上。老克勒的讲究,多少有点“戏”的成分?可话说回来,人生本就是一场戏,能把这场戏演得有模有样、有始有终,何尝不是一种本事?
我想起沈从文的《绅士的太太》,那篇小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上流社会的虚伪。可我又想起另一些画面:老派文人之间通信,抬头上永远写着“某某先生阁下”,落款是“弟某某顿首”。那种旧式的礼节,笨拙,却诚恳。
我不愿一味地厚古薄今。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度,只是表达方式不同罢了。可我仍然怀念那种从容。那种从容,是知道你无论遭遇什么,出门前都会把头发梳好,把鞋擦亮。不是为了取悦谁,只是因为,你是一个人。
窗外的雨停了。我端起已经凉透的咖啡,慢慢喝完。
我放下杯子,在便签上写了一行字:
“先生,请走好。您的领带,歪了。”
——那是我对所有逝去风度的,一声迟到的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