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一年四季里,无论再忙,一日三餐照例是雷打不动的一件大事。
每每迫近饭点,家家户户又开始炊烟袅娜,张罗着做饭了。吾乡惯称做饭为烧饭,一字之变,便能由鼻翼间唤起一股记忆中柴火土灶的焦熏气息。不论何种叫法,对象始终是饭而非菜。当然没有谁会光备饭不做菜,只是在字面上,饭毫无争议地成了一顿饮食的全权代表。倘换作“做菜”“烧菜”这样的表述,则涵义似乎要局限得多,难以完整概括餐桌上的全部。
几千年华夏迢迢至今,谷物的味道早已根深蒂固于国人味蕾。珍馐佳肴,满汉全席,无论菜有多硬,似乎都取代不了一碗米饭的地位。在东方饮食的世界里,永远是菜要就着饭来吃,饭君菜臣,主次分明,主食的称谓,自然也就名副其实。
没有主食,就不能称之为正餐。菜吃得再多,纵然饱腹,却很容易再饿,总觉得好像哪里缺了点什么。必须等到最后那碗香甜软糯的米饭热气腾腾地端上来,哪怕略吃几口,之前缺了的那一角也能立刻严丝合缝地补上,至此方安心满足,皆大欢喜。反过来,即便场面寒酸,无甚好菜铺垫撑场,单靠一碗饭吃饱,感觉上也要实在得多。
虽然儿时不在农村生活,但我对粮食的感情却由来已久。最早的启蒙,还是源自唐人的诗句,记忆最深的大概就是那首《悯农》了,懵懵懂懂中,心里已经埋下了重粮、惜粮的种子。
除了书本上的认知,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亲近现实中的那些作物。母亲在镇上粮站工作,每次去站里,我都爱偷偷钻进大院粮库,一边陶醉于空气中熟悉的稻谷味道,一边饶有兴致地看工人们系着粗蓝布连帽坎肩搬运粮食,他们的身影高大精壮,口中喊着低沉有力的号子,头上白气升腾,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殷实饱满的麻袋就这样被整齐地码起来,逐渐合龙为一座高大的堤坝,阳光透过墙上半开的玻璃窗照进来,光柱里,无数粉尘像海一样涌动激荡着,在高坝前撞击出一团团细碎的薄雾。
多年以后,乡音暌违,去日已久,习惯了漂泊在外的生活,内心却还始终珍藏着那份对粮食的亲切感。身边亦不乏和我有着同样情结的人,有朋友就喜欢在周末携家邀友,驱车去往乡间,很多时候不为别的,就是单纯想看看田野里那些或青或黄的嘉禾,闻闻煦风中或甜或淡的清香,以此作为一种休闲的方式。
粮食生长的地方,似乎都带着天然的魔力,可以轻易使人松弛、踏实。古人造字有讲究,口边有禾,是为和,有了粮食,人就有了依靠,就不会焦急慌张,四顾迷茫。当内心与土地被情感的脐带重新连接,记忆往往会在某一刻猛然觉醒,这些在时光中远去的地方,正是每个人启程出发的所在。
城里当然也有谷物,只不过它们像人一样,早已远离了最初生长的那片土地。超市的粮食区里,五谷杂陈,总有顽皮的孩童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入木桶,抓起一把凑近闻闻,或是让自己的手指如细嫩的根系埋入其中。这种行为自然难免会招来家长严厉的喝止与批评。但细想起来,其中也不乏对粮食的亲切感的天然流露,倒也情有可原。
饭如此重要,却又如此低调,不喜张扬,像那种老实巴交埋头干事的人。而且它的性格也十分平易近人,不特立独行,和谁都能处得来,不会自命不凡或抢人风头,自有一派宅心仁厚的大家风范。因此民间才得以发挥才智,不断拓展饭食做法,赋予它更多的风味。
江南一带有些地方喜食一种乌米饭,用乌饭树的叶子捣汁,浸泡糯米后蒸食。米饭出锅颜色黝黑,香味浓郁独特。有年游山玩水,行近太湖边,已过了午饭点,身心俱疲时,在一家饭店里吃到了一碗香喷喷的乌米饭,印象尤为深刻。
其他诸如炒饭、拌饭、焖饭、盖饭等等地方做法,林林总总,各有千秋,自不待言。若是单说起来,估计每一样都能洋洋洒洒写出一大篇。
直至现在,我还一直保有一个习惯,每次在外聚餐,不论席间如何尽兴,最终收尾叫主食的时候,能来上一碗“菜泡饭”是最能让肠胃适然惬意的。普普通通的白米饭与小青菜,在汤水的作用下滋味融合,熨帖入心,整顿饭便显得圆满了许多。
(首发于《安庆日报》2025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