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
夢祐
清晨,我去找杜叔的时候,他家的门没开,问隔两个空院落的秦嫂嫂,说他又放羊去了,估摸着还在白河顶上那一片草坡。
我上了坡顶去看,寒冷的荒野灰白斑驳,整个仿佛一幅正从冬眠中缓缓苏醒的,巨大,而未完成的版画。阳光下,远处的羊群在我的眼里留下黑色的剪影。在那长长的队伍后面,一个一瘸一拐地走着的矮个子,可不是杜叔么。
我踩着雪走过去。羊群的轮廓变得清晰生动。它们的动作是一边漫步,时而低头啃着地皮。杜叔吆喝着,数百头羊被撵得小跑着奔向我。不过先一步到我跟前的,是只摇着尾巴的大黄。
“认得我?”我蹲下来摸着狗脖子,它笑眯眯地坐下来,顺势抬起头。
“逗狗娃子啰?”羊群也逐渐靠得近了,杜叔从羊后面冒出来,他边走着,把毛帽脱了,从里面掏出烟递给我。我看了一眼,是一块一包的红旗渠。我接过来抽着,“咳咳咳…”我连着咳了好几下。
“甚时候回来了的。”
“前晌自己开车。”
“罢(不要)弄它哇,它掉毛的了。”
“从哪抱下的狗,叔?”
“你忘了哇,就是你家去年下的一个。”
“哦。”我想起来了。这是我上上次回老家在院里看见的小狗娃。当时爸捏着它耷拉的耳朵,说这狗太胆小,怕人怕的不行,看不了门…没想到现在已经长得这么健壮漂亮。
“你这是给几家养的了。”我问杜叔。
“除了你家,还有五家。”
“顶百头哇?”
“不多不少,一憋五拾(150)根指头。”他的手抖得厉害,在空中比比划划。
“叔,我爸打电话说你那个低保…”
他站着,干馍一样的粗手夹着烟,开口道,“张宝说拿上文件去市里批了,古自(估计)快了。”他嘬了一口,吐出了满意的烟圈。
“行不行,张书记不是难说话?”
“行不行哇,不行也不想跑动了,这两天不算话,腰痛的整夜睡不着咧。”
“村上卫生所,前几天不是让体检了,有没有检出啥问题?”
“没去,人活的岁数也够了,就不去占用国家的医疗资源咧…”
我瞧了瞧身后热闹又祥和的羊群。大羊们温顺地停下来吃草根,好几只小羊犊子在羊群中快活地嬉闹着,不停地咩咩叫唤。
“俺家的羊羔子多添了几只哇。”
“是了,你家的拢共下了三只。”
我从小就很佩服杜叔,俺爸谈起他的时候,说他从年轻的时候就爱虎,一拿起笔,画得老虎那是栩栩如生。而他照管羊的本事也是出名着,有他看的羊群,一只羊也丢不了。他能记住每一只羊,就和记人一样,说这羊头上有两个卷,这羊脖子上有一撮黑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错不了一点,尽管他没念过书。我那时候调皮不好好念书,被爸骂着,说你干脆跟你叔上山放羊去吧,我还暗暗高兴,说不用念书好像也挺好。现在看着杜叔,总有种说不出的难过。他给我们五大家人放羊,一家出个几块钱,一天也就挣个二三十,有时候东家不给钱,就叫上家里的小孩子买个营养快线,带几个馍馍饼子去给他送上去,他也就那么吃着,算是一天的工钱。
“前几天,生这小羊羔子的娘,夜里睡觉,腿被跑山的小野猪给啃了,那时候手上没个家伙,让那畜生跑了 。眼看着那羊不算话(活不了)了,就和你老子(你爸)抬下去,剥了皮,放了血杀了。俺两个年纪大,杀个羊也不利索,弄了老半天。走的时候你老子说给我拿上点羊排哇,我没要。”他指着一只通体洁白的小羊说道,那羊羔子傻乎乎的,还在撒欢。“可惜了,还没断完奶就没娘了。”
…
我曾有一段时间回到村里静养。那段日子常想着王守仁格竹子的故事,感觉在省城里的一切都被放下了。我爸说起我入党考国企正式岗的事,总是笑着:“不用听你妈瞎操心,你自己看着办。”村里的党书记是我爸的高中同学,在村里的人想入党,只需要他点点头。但村里的党员常常需要去大队开会,商议村里事务,而我们在省城工作不方便,所以也就作罢了。我离开家乡,还是在方块一样的写字楼,做着普通的工作。我这个人没什么上进心,工作时也常常摸鱼,干了几年也还只是个小组长。老板挠着头看着我在办公室悠闲地泡着茶,对我说:“小陈,你这日子过的比我舒服多了啊。”
“怎么会呢,老板您运筹帷幄,日夜操劳,决胜咱们公司的千里征程,没有您,俺们哪有这么舒服的工作环境?在这种氛围好,效率高的优秀公司里为一位出色的管理者工作,是我的荣幸。我记得您也喜欢白茶吧,这一罐是我朋友从云南特地带的…”
“行了行了,我不喝。”老板笑着走了,“你这人真有意思。”
我歪着头,发现高美娟捂着嘴在看我。我隔着好几个同事对着她打着手势,她点点头。于是我们约好下班还是去那家吃煮串串。
“你笑死我了,怎么你说话能这么装。”她在饭桌上笑我。
“亲爱的高女士,我们已经认识708天了。”我的表情突然变得郑重,看出来她有点意外地瞪圆了眼睛,好像在期待我说出点什么话,“我们多年的深厚情谊,正如那今晚的明月…所以,你想不想帮我拿瓶可乐?”
她白了我一眼。
“要冰镇的,谢谢。”
“你…”她气鼓鼓地离开座位,把可乐拍到我面前,“陈先生,你的。这下满意了?”
“我很满意。那么…你对我满意吗?”我挑了挑眉毛。
“呸,油腻男。”她笑着,“满意,你高兴了吧,能不能不要老是这么和我说话?”
我仰头,把可乐灌下去。高美娟是个很聪明的女孩,我们都知道有些话说出来,总是让我们难以面对。她比我小两岁,可是已经是销售部的经理。我想起来我初见她时,她的落落大方和从容自信,让我记忆犹新。而我们逐渐熟悉之后,反而总是有些,欲言又止。我们约会过很多次,但是没有什么进展。
“今天是我28岁生日。”我犹犹豫豫地开口。
“这样吗,那…祝你生日快乐!”她张开贴满紫色美甲的十根手指头,给我放了个假烟花,“怎么啦,你怎么愁眉苦脸的,不高兴吗?”她盯着我的眼睛。
“我们出来过很多次了吧,我想知道,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你这人挺好的呀,挺幽默,挺温柔的,很好相处。”
“很好相处是什么意思?”
“很好相处就是很好相处啊。大哥,你不要老这样问我。我现在想给你订个蛋糕,你喜欢什么样式的?”
“都行,你给我订的,我都喜欢。”我忍不住扬起嘴角。
“妹妹有卡,直接给大哥定一个豪华款。”
“现在好像有点晚了,它不一定能做好,一会我自己去买吧。”
“那怎么行,一块去呗,反正我晚上回去也没什么事做。”
到了蛋糕店,我在店里走着,欣赏着展柜里琳琅满目的蛋糕造型。直到看着一个放了几只粉色小羊的蛋糕,我有些出神,甚至忍不住想去碰一下。
“哦,你喜欢这个啊,那我就给你买了啊。”
她笑得露出白净的牙齿,“老板,我想买这个蛋糕,多少钱?”
走出店门,她一手提着蛋糕,一手拽着我。“没想到师傅做蛋糕还挺快的,我还以为今天取不上呢。”我开口道。
“哦,让你小子捡到便宜了。”她把蛋糕塞到我手里,“还不说谢谢。”
我们继续并肩走着,从霓虹绚烂的商业区,走到灯火阑珊的停车场。
“你的车在那边吧。”走到我停车的地方时,我指着另一条路说。
“我这不送了你就回么。”她停步望着我,路灯琥珀色的光照着她的脸,她浓密的长发被晚风吹起,“我先走了,你路上慢点。”
“我一个人吃不了,我给你分点吧。”我举着蛋糕说。
“在车上分,还是去你家?”她圆圆的一对眼睛望着我。
“我车上好像没刀。”我回答。
“那就走吧。”
我为她打开车门,她探进一条腿,接着挪进整个身段,稳稳地坐在了我的副驾上。
…
我告别了杜叔,下了坡回家,看到老爸在厨房里忙活着,咕咚咕咚冒着热气的锅里,炖羊肉的香味弥漫。
“正好回来啊,来给端出去。”
老爸的厨艺精湛,那一锅里面炖的羊蹄鲜香软糯,羊排更是肥美无比。我和老爸啃着吃,就了几大碗米饭,留下一大桌子羊骨头。
“把桌上的收拾了喂狗,锅里剩的羊排,完了都给你杜叔送上去。”吃完饭,我刷着碗,听老爸嘱咐道,“完了之后那羊汤留着不准给我动,我留着要晚上下面吃。”
这一次回家,我本来是极其不情愿。公司最近在搞一个新项目,最近大家都在忙活,我不好回来的。但爸叫我务必回来一趟,有人家办白事。我在本地新闻上看到了这条噩耗,于是在杀了羊的第二天,我便随爸去了人家家。
那一家熟悉的红漆大门,两侧摆着花圈,一张张挽联垂挂着。带着白帽的队伍迎抬着棺椁,撒着纸钱走出来。上午,我跟着队伍,一直走到村里的坟地上。
走着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羊连绵不绝的叫声越来越近。“喂,去一边放去,不敢挡着路。”正要上着坡,队伍停了。只听见丧葬队领头的说道。我一看,正是杜叔领的羊挡在了队伍前面。
“快些,快些…破脎鬼,听不懂人话…”杜叔的鞭花打得震天响,羊群却仍旧没能快速过去。我们的队伍被拖了一阵子,领头的人看完羊群,又回头看我们,急得眼睛冒出火来。我们都默不作声,看着羊们屁颠屁颠,三只两只地从右边跑到左边。
我想起我虚岁刚满14的那一年初一,第一次随家里的男人们上坟的时候,听到他们那时候说,这里放羊人常爱去坟地。一来是坟地的草长得好,另一说,是有放羊人顺手拿人家摆着的贡品吃。
杜叔看见了我,但我们没有和他招呼一下。
我们走到地方,看着大棺破土下葬,然后上了香,给钉棺的人赏了封,也就完事了。我们默默地回去,坐在主家的圆桌子上,等着吃席。
菜上得差不多后,主家的闺女出来招待我们。走到我们这边时候,老爸掏出一大把厚厚的红钞票塞到她手里。她从我背后经过时,我听见她轻轻的道谢声和抽泣声。我微微倾头,目送她回到里屋。她单薄的背部在白衣下微微发颤,像一片融化在昏暗里的羽毛。
“吃肉吧,我留的好羊肉都炖给这几桌了。”老爸动着筷子,对我说,“你还认得这家大闺女哇。”
“认得。”
“”她达(爸)在的时候,给你们说的亲事。”
“上次见的时候,大爷还要和我喝酒来…”
“冯志山家走了之后,就剩老婆和两个闺女,老婆来,身体不好不能上班,两个闺女唻,大的小的都还上学,不好过啊。”
“她还在念书?”
“你忘了,她小时候生过病,比你上学晚。现在了,是在读大三,学的是医生,”爸说,“我知道你对这事就不上心。我老早之前问你,你说你没啥想法,都随便。所以你俩的事情,本来咱们做主给你们定了。人家好姑娘,两家子也惯(熟悉)…”爸喝着炖了羊肉的面片汤,两颗泪阜被热气蒸得通红。他慈良的双目上,两行长眉颇具威严,和影像里周总理的是很像的。他一直是个试图组建一种理想秩序的人,他信奉忠义和情怀,不容任何人反对。
“爸,我晚上有会要开。”我放下筷子。
“不去看看她?”
我沉默地望着那斜挑在旧木门上的暗花布帘,正出神着,看到她探出头来,望向我们这边。我们的视线交汇了两个呼吸,仿佛我们说了一些许久未能说的话,然后,她又消失在门后。我又一次想起电视上报道那起事故时,她在镜头角落捂着的脸,母亲们的痛哭,那道在黑暗的雨天击穿湿布鞋的电流,16位被抬上白车的丈夫,冰冷的担架…直播画面里,徒留连接现实和希望的幸福,在彻底毁灭后余留的碎片。我低着头,边喝着汤,边擤着鼻涕。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时刻都在困惑,关于自己的可耻秘密。风吹起塑料桌布,我听见极近又极遥远的地方,冯叔叔豪迈不羁的亲切醉话和嘶哑的歌声,像哑火的老猎枪在我的心脏里扣下扳机。我听着胸腔里空洞的回声,察觉自己大抵是没有信仰的。原来我是这样的人,或者一只不在羊群的怪异动物。
…
我没有立刻回到省城,我告诉老板说我突然生病了。老板象征性地问候了几句,就准许了。那天下午,我在村里漫步,不知不觉走到小时候最熟悉的那条路上。在二十多年前,如果走到头,就会到达我老姑的家,可以偷偷从那拿点糖果和零食吃。如果爸爸因为一些事看我不顺眼,我可以直接躲在老姑家混饭吃,等他气消了再回来。老姑是喜欢小孩子的,在别的长辈都指责我们小辈老是不知长辈辛苦,整天贪玩不好好学习的时候,我只听过老姑在家宴上说小孩子读书很苦,不要老责骂他们。
她是极具勤劳美德的人。她和老姑夫治理的小家一年四季都在忙活生产,每年的秋天,蜂房里产的蜂蜜一罐一罐地码放着,养的满满一房鸽子落在堆成山的大豆和玉米堆上,悠然自得…,她家过着踏踏实实的富足日子,把一切都打点的很好。我印象最深的,记得老姑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咱们老陈家的孩子,个个都聪明,只要不贪不懒,怎么样都能有出息的。”
恍惚间,我鬼使神差地站在了老姑家门口。我看到了坏了漆的大门被一把老黑锁紧锁着,院墙破败不堪,地上散落着好几块掉落的墙砖。啊,一间被遗忘的漂亮屋子,正在死亡。可事实上,老姑的两个儿女都很有出息,女儿去了北京工作,儿子在美国做一家国内公司的海外代理,和洋人生了个混血女儿,现在大概有8岁了。他们像离开母亲蜂房的两只蜂王,带着我们家族的优良营养飞离了家乡,在异乡建立起新的领土。
…
我站在门口发愣时,听到不知何处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慢慢飘近,直到我面前的土路上冒出一个头发杂乱稀疏的老汉。他穿着军绿色的衣服,拖着两只破布鞋,两只眼睛分的很开。他的眼神带着惶恐,斜眯眯地瞧了我一眼,就加快脚步挪动走了。等他弯曲老迈的身形彻底消失在远处,笛声才再次响起。
我认得他。我小时候见过他很多次,那时候他是个高大而木讷的怪叔叔,大人们都说他脑子有问题,说话结结巴巴,没个正经事干,唯独爱吹那笛子,一吹就是一整天。我小的时候,却求过他给我做一支笛子。他只是摸着我的头,没有回答我。但过了好几天,我似乎忘了这件事,只是那天放学出校门的时候,发现他在校门口站着。他慌张地在一群家长中间四处张望。见到我,他宽大温热的手把一支笛子塞到我的袖子里。
我说:“谢谢你,叔叔。”
他张着厚厚的嘴片子,好像想对我说点什么,可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车铃声。
“爸爸!”我高声呼唤着。我坐上我家二八杠的后座,他却已经消失在人群中。
“村里那愣汉怎么上这来了?”爸握着车把,在接送放学的人流里左拐右拐,大声说道,“你看见没有?”
“看见了。”
“你还认识了?”爸说,“可不敢学他,一天游手好闲,啥也不干,小时候和我一个学校念书时候,就是每天上课躲在仡佬佬(角落)睡觉,到现在都没找下正经活做…”
我不说话,只是头靠在爸爸背后,打量着那支打磨得没有一点毛边的光润木笛——不是很长,是特意给小孩子做的,大概我那时的大半条胳膊长。我望着那一排圆圆的小气孔,我想着一定要让叔叔教我吹。那时候是我最想吹响它的时候,但是我不敢。我把它塞回袖子里,颠簸着回到家。之后,我记得我兴许吹了几下,可是后来弄丢了。妈妈说她好像见过,但是最终也没有找到。——妈妈没事就收拾家里的那些东西,可是一收拾总是把一些东西收拾到不知道哪里去了。我接着每天戴上红领巾,上学放学,后来也很少见到那个叔叔。然后我上了初中,高中,去省城上了大学。记不得什么时候,爸爸还和我聊起过他,说他和我们一家算是远方亲戚,也姓陈。
我掏着衣服,只有火机没有烟。我抚摸着老姑家门上的漆裂开的纹路,里面是又脆又黄的铁锈。我看着它们,发了很久的呆,直到我的另一部手机在裤兜里发出震动。
“…我再想想,很多事情…”我的声音像羊一样嘶哑低顺,对着那手机一直说了很久。
一会,电话终于挂掉,我起身离开。地上留下了许多用树枝画的一个个乱糟糟的圈圈,像是给故事里的小孩设的陷阱。我匆忙的皮鞋踩过积雪初融的村中小路,留下一串湿润的脚印,混在羊那深深浅浅的,月牙一样的蹄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