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祖辈们生活的地方,是北方一个普通村子。
它的外貌很简单——抬头看,远处有座荒石山,视线下移,望见一片田地。课本上山清水秀、世外桃源之类的诗意词汇用不到这里。
儿时的我,对老家并没有好感。因为回老家就意味着晕车。我至今忘不了那种煎熬:从城里到村里十公里,没有崎岖难走的山路,客车吼声大、跑得慢,逢人招手便停,每刹一次车,我肚子里就翻江倒海一回。汽油味呛得我眼冒金星,一路哼哧哼哧直想哭。
长辈们不止一次哄我道:“咬咬牙,眼睛盯着前面看,就快到了!”但我对“快”的要求不是几分钟,而是立马到、瞬间到。
车慢悠悠地晃着,回到村里,爷爷奶奶跟不上我轻盈飞快的步伐,慢吞吞地走着,他们赶集买菜时磨磨唧唧地讨价还价……这些让我这个急性子变得性子更急。
我想不通:为什么一定要回村里,不回村不就避免晕车了吗?村里没有超市、没有水厕,老宅仿佛总不见天日,充斥着一股发霉味和旱烟味,钨丝灯散发着昏黄的光,照得人脸看起来营养不良。停电时,只能在一个房间点燃蜡烛,没有光亮的房间像个黑洞,总怕里面跑出怪物。
当然,隔代亲天然形成的爱意,让我没有对村子失望至极。
太爷爷住在一座有些历史的四合院里。爷爷、爸爸都惧怕他的威严,没人敢和他开玩笑。太爷爷把他罕见的眉开眼笑留给了我。记得年过九旬的他,打开木柜、拉开抽屉,翻出瓶瓶罐罐,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最后,太爷爷从一个铝罐里掏出为数不多的白冰糖递给我,静静地看我吃。冰糖含化在我嘴里,却甜到了他心里。
爷爷勤快、爱干净,我则“擅长”在院子里折腾。每当我回村,农具、板凳必被甩得七零八落,院里像被洗劫过一样。爷爷从来不制止,总是笑呵呵地看着,任由我胡闹,闹完了,他再细心收拾。爷爷尽力平衡着他的井井有条和我的任性。
奶奶不喜欢羊奶的腥味,但她知道我爱喝。每次我回村,奶奶都吩咐养羊的那户人家留一瓶。次日一大早,我总能在睡梦中听到锅里咕嘟咕嘟的翻滚声,闻到羊奶香味,继而立马起身,用勺子细细品尝。我不忍大口大口地喝,因为那样很快就会喝完,我想让奶香味在鼻腔里多飘游一会儿。
然而,这些温情的片段没能拴住我向往外面世界的心。考大学时,我毅然将志愿报到了南方。四年的气候温润、
环境宜人让我坚定了远离老家的想法。实习时,我和南方一家国企签了合同,自认为拿到了成功人生的通行证。
正准备沿着通衢大道步入社会时,却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村里那一碗浓香扑鼻的羊肉烩饼,怀念冬天土灶里烧木柴和麦秸时的气味。我的心开始躁动不安。
告别了花团锦簇的南国,我回到了与老家隔河相望的城市。知道老家在隔壁,我的心稳了。
世殊时异,白云苍狗,但农村一点也没有变浮躁,依然是“车马邮件都慢”。
小时候不爱逛集市,觉得这是无聊透顶的事情。关键是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集市上人挤人,喧嚷嘈杂,脏乱差,空气中充斥着异味。如今,但凡在村里住一晚,第二天都会到集市上挑选带着露珠的蔬菜瓜果。放眼望去,街上满是可爱的父老乡亲在吆喝叫卖。
说父老乡亲可爱,是因为他们朴素。村东街有一座玄帝庙,每年庙会,许多老人拄着拐杖带着小孩去敬拜。老人颤颤巍巍,在殿内一边缓缓跪下,一边拍拍小孩脊背或是拽拽小孩胳膊,轻声说一句:“跪下磕头!”小孩呢,纯粹图个稀罕,觉得好玩,就爽利跪下,滑稽地拜起来。
这无非是乡亲们朴素的愿望表达,他们对日子的憧憬有寄托之处,谈不上迷信。所谓迷信,就是把朴素的愿望变成执念,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今年清明节,给太爷爷、爷爷扫墓,伫立之时看到远山静默,风吹送着麦田里一拨又一拨光影。所见之景和三十年前一样,还是那座山、那片田,故乡的模样没有太大变化。我至今仍认为它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子,仍不愿牵强地用赞美之词描述它多么漂亮。
三十年间,发生巨变的或许不是村子,而是我看村子的眼光和对它的感知——那时的少年,习惯了单元楼里的灯火通明,一心想逃离钨丝灯和蜡烛的幽暗。那时的大学生,沉浸在南方的春风里,坚信“此心安处是吾乡”——在喜欢的城市就能安家落户,纵使与故土隔着千山万水。参加工作前后,发现最牵挂、最割舍不下的还是那片黄土地,才恍然大悟——“唯有吾乡安此心”。
城市像活力迸射的年轻人,行色匆匆,村子则像年迈的老人,神色自若,从容不迫,给了我相当长的时间,让我不断构建对它的认知。
它望穿秋水,盼我归来,盼我们归来,企盼我们用双手捧托它饱满的麦穗,观赏它远山的落日熔金。也正因为我们爱上回村,麦田里有了年轻的身影闪动,远山听到了青春的笑语欢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