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学二三事
大学,我们青春的岁月,大学,也是我们最青涩的时光。那个岁月如歌的时光里,多少事情都在懵懵懂懂里初次接触、慢慢了解,多少道理都在糊里糊涂中开始遇到、慢慢熟悉。我们十七八岁,涉世未深,远没有30年后年近半百的成熟、老道、世故,然而,懵懂青涩却带给了我们无限的真纯、无限的快乐和无限绵长、永远也不会湮灭的回忆。
我“哥”在那儿
1981年8月底,我们刚来到中国人民大学的时候,作为新生,被安排在第三食堂吃饭。之所以安排在这个食堂,不是因为它在学生食堂里排行老末,而新生按照次序也是学生中的老末,所以两者互为般配、相得益彰。我们所住的学一楼,紧挨学校的东大门(海淀路39号,现如今的中关村大街59号),第三食堂呢,紧挨学校的西大门(苏州街,不过是一条土路而已)。从东门出发,到西门吃饭,我至今也不知道要走多少路程,只知道出发时还不感觉饿,抵达食堂后腹中空空,饿感强烈。倘若出发时已经饿了,到达时必定是饥肠辘辘、腿脚发软。或者是,饱餐一顿回来,回到宿舍时又开始饿了,腿脚来回一趟,直想坐下好生休息休息。这样的感觉很不平凡,无怪乎师兄师姐们把这么美好的感觉,打一开始就交给了俺们这些新来的小弟弟小妹妹们,以致于三十年过去,依然历久弥新、历历在目,挥之不去、难以忘却。
那时候吃饭,大家都是自己带家伙什,饭盒、饭碗、饭盘,筷子或者调羹、勺子,总之是吃饭的工具必须自个儿准备,食堂一概不提供。您有钱也买不到服务,何况大家都没什么钱。在食堂吃完了饭,洗好了餐具,还得往回放回宿舍。这就带来好些不方便。比如早餐后谁也没时间(或者跑冤枉路)再回宿舍,就直奔教室。比如有的同学晚饭乃至午饭后,就直奔图书馆——那时候的图书馆可俏啦,不早点去占个座,您一宿都等不到位置了。教室也好,图书馆也罢,都不是挨着宿舍楼,去放个饭碗等家伙什再回到那儿去,又相当于从宿舍去了趟食堂,腿脚软了不说,恐怕饭也似乎白吃了。在图书馆读书的位置是找到了,看书的感觉却消失了,只想再次端起饭碗,狠狠地吃上几大碗。
于是乎,有些聪明的同学就把饭碗放在书包里,虽然去看书的时候哐啷作响,却省去了专门回趟宿舍的麻烦。有些智慧的同学,为了消解那哐啷哐啷声音,专门用毛巾缝个饭碗袋子,将饭碗往里一装,袋子口有根带子一束,呃,哐啷哐啷的声音也没有了。去图书馆的时候肩背书包,手提饭碗袋,花花绿绿的饭碗袋,成就一道别致的历史画卷。不过,这些用袋子的同学,大都是女生,刚入大学的男生有几个会女工呀,何况那毛巾呢,多是色泽斑斓,俗艳可人,别说男生不会缝,就是会缝俺也不好意思用啊!至少我是如此,嘿嘿!
当然,和我一样的男生大有人在,每天都带着饭碗去吃饭,吃完了又带着饭碗回来。同宿舍的老刘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由于路途遥远,大伙吃饭的时候为了避免孤寂和无聊,大凡去食堂都会结伴而行。这老刘除了是我的同学和舍友,也是我去吃饭路上的饭友之一。老刘是北方人,我是南方人。彼此都觉得可以感受不同的南北文化的差异,相处甚好。
经常都这样来来往往的。有一日吃完饭,走到半路,我忽然发现,老刘手中没拿饭碗,自然也没什么饭碗袋子,忍不住就问:
“你的饭碗呢?”
“我哥在那儿了!”老刘答曰。
“你哥在那儿?”
“恩。”
“你哥在食堂?”
“对啊,我哥在食堂。”
新生刚入学,虽然大家认识时间不长,可老刘家就兄弟俩,他是老大,下有个弟弟,这些我是知道的。怎么今天突然冒出个哥来了?
我害羞,不好多问,怕多问侵犯人家的隐私,也怕自己听错了,一露无知之怯!或许人家有什么堂哥表哥(这在60年代生人中绝不鲜见)就是在食堂工作呢!
又几日,俺仔细观察,却也并没发现老刘提到什么哥,更没有看到他的食堂哥哥出来和他说个话什么的。但吃完饭,大家忙乱一阵寻找水龙头洗完碗,出来行到路上,看见老刘,又是俩手空空。我再次憋不住疑问:
“你的碗呢?”
“我哥在食堂。”
“你哥在食堂?”
“对啊!”
“你是说你放在你哥哥那里了?”
“不是,我哥在食堂呢。”
我还是一头雾水,你哥哥不在食堂,你怎么说你哥在食堂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也想不明白。
没办法,干脆打破沙锅吧,就问:“你到底有没有哥哥在食堂,你怎么老说你哥在食堂呢,我也没见你哥出来和你见各面什么的啊?”
老刘一听这话,算是明白了我的话,微微一下笑,缓缓答道:
“哦,这样啊!我没有哥哥在食堂,我是说我的饭碗搁在食堂了。搁,搁,知道吗,搁就是放,搁在食堂就是放在食堂、留在食堂。我把我的碗在食堂找个地方放着呢,省得带来带去的。”
老刘就是老刘,比那些智慧的同学还要聪明,可称得上睿智了,嘻嘻!
什么哥呀妹的,原来就是放嘛,我们南方人几时用这个词!干吗不说放呢?我还以为你有几个哥哥呢!打那以后,我对“哥”这个词可多了一个用法多了一份注意,当然,再也不会因为人家说搁在那儿,就是哥哥在哪儿了。
是梅子,还是杏儿?
那时候,似乎延续中学的习惯,学校还安排些劳动的事务。比如去公交车上帮着维持秩序、到校园的操场上拔草等等。印象最深的是去十三陵水库种树。十三陵水库旁边的山,在我们这些从南方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看来,哪里像个山啊,矮萋萋、光秃秃,既不雄伟也不苍翠,没人种树怕真是长不出什么树来,只怕连草也难以生长吧!
坐着大客车来到十三陵水库,我们既没有看到十三陵,也没有遇见水库。可人们就说这是十三陵水库的山。按规定,我们只是为将要种的树挖好坑,至于树苗在哪里,也了无踪影。挖树坑有要求,每个坑要一米见方、一米深。这一米见方好办,划拉划拉,用点劲就可以了。可一米深就难也,这个山不全是土,是土和石头混杂的荒山坡,虽然在老家时候我没少干农活,然而个小单薄、力衰气弱如我总感十分费劲。挖一个坑,好半天也难以完成。可是,您看有些个人,还是城里来的学生,却完全不一样,人家没多久就能完成一个坑。老师大加赞叹、同学无比佩服。无形中被大伙儿视为楷模。不过大多数人还是进展比较缓慢,即使是牛高马大的同学,也比我好不了多少去。于是有同学就去向那楷模学习,可楷模很谦虚,不让人学习,总是躲着大家。有聪明的同学就去他挖好的坑处找窍门,学技法。这一学不要紧,却发现了楷模同学的机密,原来啊,他只是划拉个一米见方的坑的形状,表面松松土,看起来似乎完成了,深处根本没有挖松。哈哈,这回咱们这些进度慢的同学,虽然感觉赧颜,忽然一下子找到了进度慢却不羞愧的理由。自然,那楷模也立马被作为嘲笑的对象,为同学劳累的日子带来几许闲谈的原料。
这山,荒虽荒,却也有些地方稀稀拉拉长了些树。我不记得挖坑是什么季节,或许春夏之交吧!那稀稀拉拉的树上还长着果子。
什么果子呢?
我凭着自己在山里长大、认识些野果子的经验,看看了,青青的,圆圆的,个儿不大。脱口而出:“梅子嘛!”
“不对,是杏儿?”一位北方农村来的同学反驳道。
什么杏儿?我根本不知道杏子为何物,明明是梅子,坚持道:“就是梅子。现在还没熟透,吃起来酸酸的。等熟透了,变黄,是甜酸甜酸的。”说完就摘了一个,咬了一口。递给那同学:
“看,酸的呗!不信你也品尝一口。”
那个同学并不示弱:“不尝。就是杏儿,杏儿就是酸的。”许多同学看到我俩挣得急赤白脸,围了过来。同学们大多来自城里,吃过水果,却没见过长在树上还没成熟的果实。他们凭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也不知道谁说的对,因为我们俩人都指天誓日、各不相让。
写到此处,我上网搜索了一下,梅子、杏子,形色味和生长季节都十分相近,只是生长的环境略有差异。梅子生长在黄河流域以南,杏子则主要生长于长江流域以北。难怪当时无知如我,没见过杏儿,无法分辨出来。当时在场的同学,或许还有老师,也都没明白人,没一个明白的!
我没见过杏儿,错把杏子当梅子,北方同学没见过梅子,不知道梅子酷肖杏儿。一场梅子和杏儿的争论没完没了。卅年过去,仍然挥之不去。
真有那么大吗?
学校门口那条路,记得当初叫海淀路,出门往右坐332路通往动物园的公共汽车,没几站就可以到达紫竹院公园——这个我近些年常常去散步的地方,在当时还不是那么热闹。因为便宜,记得门票似乎才5分钱,我那时去过几次。紫竹院,顾名思义,里面栽满了竹子,这些竹子以其独特的韵味,成为院中的主要角色。只是几乎清一色,不过是在我家乡的山里不起眼没什么作用的斑竹。斑竹杆子细,最粗也不过拇指大小,虽然号称紫竹,其竿的颜色却并不怎么像紫色,也是绿色,偶有颜色发暗的,也许那就是紫竹的来由吧,我没研究。
看过紫竹院的竹子,对北方的竹子了无兴趣。这些竹子虽然一蓬蓬,郁郁葱葱,却完全没有高大、笔直、挺拔的毛竹的神韵。记得少年时,袁鹰的一篇《井冈翠竹》曾经在中学课文里被我们朗朗诵读,也曾经在考试的卷子里数次展示其流金岁月的风采,成为我们了解竹子、喜爱竹子的经典名篇。曾记得:“你看,你看,这不是又一批新砍的毛竹滑下山来了吗?这些青翠的竹子,沿着细长的滑道、穿云钻雾,呼啸而来,它们滑下溪水,转入大河,流进赣江,挤上火车,走上迢迢的征途。”这一段,放在语文考卷里,将里面的动词都空开,让我们填空,测试学生的对动词掌握程度。滑、转、流、挤、走,一个个动词多么生动呀,将毛竹的运输过程描写得活灵活现,尽显一个散文大家用词的多变,和他文字上涵养的深厚。
我家乡的毛竹,从春天破土而出,到夏秋长成,高可达五六丈长,粗可达汤碗大小。与井冈翠竹相比,北京紫竹院里的竹子,真是太细小、太羸弱、太小儿科、太不给力了!我的家乡就在五百里井冈山的南麓,因竹林成海、竹资源丰富,活立竹多达6258万根,被列为我国十大竹乡之首。家乡无处不是竹子的世界,尤其是成片的竹山,那青青的翠竹,“从远处看,郁郁苍苍,重重叠叠,望不到头。到近处看,有的修直挺拔,好似当年山头的岗哨;有的密密麻麻,好似埋伏在深坳里的奇兵,有的看来出世还不久,却也亭亭玉立,别有一番神采。 ”这竹子中的王者,哪里是紫竹院里矮小、萎靡的斑竹可比肩的呢?!
或许北方的竹子原本就是紫竹院的斑竹模样吧,因此在北方同学眼里,毫不奇怪。但是每每被我说起,北方的同学都不相信,还有围径长达一尺以上的大竹子。我也不屑与之多辨。耳听为虚假,眼见为实。暑假回家,我自己上山,砍伐了一根毛竹下来。用锯子锯了一节,塞到了包里。返校时带回来宿舍。每次回家同学们都会从家乡带点特产,或欣赏或品尝,以特产交流着彼此家乡的信息。这年我带的家乡特产就是这一截子毛竹了。当初关于竹子,与我争吵竹子大小最多的是老马,于是我将这一截子竹子作为礼物而送给了老马。老马见了一尺来围的毛竹,信了,同学都信了,毛竹,原来真有这么大的啊!
这件事情,过去了将近30年,我自己已经完全被记忆丢进了犄角旮旯,不见踪影。前几年同学聚会,老马坐在我旁边,聊起大学的故事,老马说:“你还记得给我带了一截毛竹的事情吗?!”
“不记得。还有这个事啊!”
“千真万确。”老马比划着,“这么粗、这么长。我没见过,你就从家里给我带了一截子过来。我后来一直保存着。可惜搬家不知道搬哪儿去了,但肯定没丢掉!”老马说起这个往事,津津乐道,感慨万千。
“不记得了,我真不记得了。谢谢你提醒,我还有过这样的壮举呀!”
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习以为常、发自天然、不经意去做的一件小事情,在别人的记忆里却是那么特别、那么深刻,留下的印象也会异常清晰、异常久远、异常绵长。
我大学时候的毛竹,你现在可还好?现在的我们,还会单纯地去做这种看起来毫无意义的事情吗?
2011年6月29日发布于QQ空间,写作时间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