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如果不是他那位分配回故乡的同学盛情相邀,如果不是他很久以来就想去山里打猎……不对,如果同学的女友不是刚好出差而同学家里又住满客人,就没有那个奇妙的夜晚,更没有那段飘逸的流行乐章了。
那天,他搭了班车,历尽坎坷山路颠到小镇已是傍黑时分。好在同学就住镇上,很快就被他找到了。恰巧同学父亲生日,来了许多祝寿的朋友。他俩故友相见,又逢酒会,要说的话没完没了,不知不觉已是深夜。酒喝了许多,别情话了几箩筐,同学已是醉正酣,梦招手,踏了一路风尘的他也不禁呵欠连天、睡意绵绵。
“你该睡了!”好朋友就是知心。
“行!”他毫不客套,“我睡哪儿?”
“……”同学愣了,“是呀,这么多客人……”
“不行我就到外边找家旅店!”
“睡旅店?浪费那个钱干嘛?再说这么晚了,小镇的旅店都打烊了。”同学醉意中灵机一动,掏出一串钥匙,“哎,有了。我女朋友出差了,就到她那儿去住。”
说着拉起他就走。
“不用麻烦了,你告诉我在那儿,我自己去!”平生他最嫌俩人睡一块了,生怕朋友醉在那儿回不来,他阻止道。
“那哪儿行,”同学步子有些蹒跚,“我……我带路。”
“小地方,还有我有找不到的?”他坚决扶同学坐下,“你告诉我门牌号。”
从同学家出来,四处已经寂静一片。小镇睡在大山深深的臂弯中,天上的繁星也密密地洒下一路滋润。他在静夜里漫行了许久,吸着夜露,体味山镇的安详,醉迷了,才到该去的地方。人毕竟要睡的休息。
钥匙插进去,“啪嗒”,老式挂锁的弯弓弹了出来。他回头下意识张望了下走廊,悄悄推门进去。
这是个套间,其中一面是木板墙,不知道隔壁有人住不?他轻轻地摸索着走到沉睡了多日但仍留有姑娘体香的床前,掀开了被窝。
“谁?!”
一个微带颤音但很响亮的声音从木板墙缝里传过来。
他停住了手,听了一会儿,隔壁没有什么响动了。唉——他摇摇头,想:“这么轻手轻脚还吵了人!”
他猛然掀开被子,脱衣服。
“谁!?”还是那声音,听出来是女音。
“神经病!”他暗骂了一句,没搭理,钻进了被窝,伸手去拉灯线。
“谁!?”那个声音突然加大了十几分贝,“再不作声,我就叫了!”
“叫,叫,叫,你已经叫了三遍了,还叫什么?”他真困啊,真想扎紧被窝呼呼大睡!
“你是谁嘛?”那个声音轻了些,也温和了些,“你怎么进来的?!”
他想,告诉她她也不知道,便随口说:“我一没撬门,二没爬窗,怎么进来不用说。至于我是谁,你又何必知道。”
“你有钥匙?”隔墙显得有点奇怪,“是杨丽给你的钥匙?”
杨丽是同学那位女友的至交,也有这房间的钥匙,这点他刚才听同学说了。
“是。不相信?”
“杨丽有男朋友了,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我是她家的亲戚,今日刚从外地来。”
“难怪。我说你就不像本地人,普通话那么漂亮。”
她这一说,倒提醒了他,她也一直是以普通话和他说话,尽管可以琢磨出不是很标准,可也不是当地人能比的了。
“你也说得不错嘛。”他耐性子说,知道女人爱听好话,巴不得快完事休息,“你是本地人吗?”
“你猜猜看。”
“不是,肯定不是,你有点胡州口音。”
“啊哈,你猜对了!”
“那咱们是老乡了。”
“是吗?”她很有些兴奋了。他没再说话,直打呵欠。
隔壁传来书页“哗啦啦”的响声。接着又是很次的收录机放音键按下的响声和接踵而来的音乐声:“弯弯的小河,静静的山岗,迷人的小村庄……”邓丽君绵绵的声音舒缓地传来。
他翻个身,掖上被子:“你在干吗,不睡啦!”
“我边听音乐边扇汗呢!”
“还出汗?”
“刚才让你给吓的,我还以为是小偷呢!”她说,“真的,刚才你如果总不作怕我就要叫喊了。”
“叫谁?”
“叫隔墙的人,我这边还住着人家呢!”
“现在不叫了?”
“嗯!”她又说,“可我睡不着了。”
“睡不着也别吵得别人不好睡。”
“睡不着就听音乐, 是我的习惯。”
他苦笑一下,心想:“碰上活宝了,该死!”
不过隔壁那声音还是蛮甜的,软软的夹点表演的腔调。
她人也甜吗?软软的……
“你从哪儿学来的普通话呀!”他问。
“在县剧团。”
“你是演员喽,现在还演么?”
“剧团改革散了伙,我就给安排在小镇。”
“想家吗?”
“家?”
“我是说老家胡州。”
“有时候想!”她说,“你什么时候回去,我还真想回胡州看看呢!”
“不,我不回去了,我准备从这里直奔省城去。”
“你在省城……”
“工作。”
“很久啦!”
“很久。”
“也会想我们的故乡吗?”
“故乡?”他嘲弄地说,“故乡是什么玩艺?”
“什么?”那边有些惊诧,“你说什么?”
“你说故乡是什么?”
“是……是什么?”她嗫嚅着。
“我问你。”
“故乡……故乡是……老家!”
“老家?”他从鼻子里嗤出一声笑来:“就是那些破旧的房子?那些早晨滴在草上的露水?还是惨不忍睹的荒山野岭?”
她回答不上,莫名其妙地应着:“唔——”
“如果是,那与你与我有何相干?那只能说是你父辈我父辈你祖辈我祖辈的故乡,但不是你我的。”
“那么,故乡是一个人出生的地方吗?”她小心地问。
“我生在上海一家大医院,那医院够格做一个故乡吗?如果不是,上海能否算我的故乡呢?不,不,都不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激动起来了,一如他在演讲坛上,“我对那儿一点印象都没有。我不记得那里给了我什么东西。我的大脑中缺少上海和那家医院的任何痕迹,没有,一点儿也没有。如果说有,上海在我的心中也只是成年后出差到那里得到的一般印象,这种印象同我对任何城市的印象一样,是成熟的美丽妖怪。”
“那……你说故乡是什么?”
“……”
“是什么?你说。”
“……我认为,”他开始选择词句,大脑撞击星球一样活跃起来,“一个人走到这世上来,他首先是要生存在某个地方。这个地方从他能记事起,或能懂事起就将它自身的各种面貌显示在他的感观世界中。他听看到的,听到的,触摸到的、品味到的,一切人间的存在都由这个地方赐予他。这里的人哺育他,这里的阳光温暖他,这里的水滋润他,这里的邪恶吞噬他,这里的污垢浸染着他,甚至这里的花草给他们芳香,这里的乌云给他以晦暗,这里的土地给他以万物的形状色彩乃至神秘的美好故事下流故事。而这个时期,他,作为一个需要有故事的人,他的大脑当是空白的纸张,记忆,认识,感观,思维都才初次启动。他的如白纸一样洁净的大脑,他的如清泉一样的赤子之心感受这一切他可以感受的。此时,凡是人间的一切只要被他感到了,他都可以用他纯粹的记忆去记录它们,他毫无例外,全部地接收它们,以此来作为他认识这个世界,分析这个世界的最基本的材料。他确实毫无例外地接纳这一切,无论是你教给他的或不教给他而让他感受到的,他都接纳之,收容之,据为己有。这个过程要一直延续到他长大到十来岁,待他的心灵初步成熟,自己渴望长成大人的时候才会结束。从那以后,他接受世界的一切知识才会变得有挑选的了。因为此时他的脑子已经被各种东西填得很满——如果说书本知识还没有丰富到如此程度的话,那么生活中他所能接受的一切,诸如祖先、河流、花草、蓝天、山脉、房屋,儿时的游戏、第一次认识的人等等等等都以不可避免的趋势涌向他、丰富着他——他需要选择了,他也渴望选择了。这种选择的渴望也是这个时期的生活教给他的。比如说,他想恋爱了,这种动机的出现,除了生理上的成熟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他以前见到过听说过别人恋爱,他觉得那是个(于他)新鲜事。在性成熟的激发下,他就渴望恋爱了。
“而前此上溯到他刚刚懂事、刚刚明白事理那段时间,也即人的童年时光所处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他的故乡!”
他嘎然而止。半晌,隔壁也无声,睡眠一样静寂。
“你睡啦?”
“没……没有!”她好像从沉醉中醒来,“你讲下去,讲下去嘛!”
“故乡就是这么个地方!可故乡为什么又是美的呢?为什么很多人即使长大以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他还是深深地忆念故乡的一切呢?”
他仿佛自言自语,又仿佛在向对方发问:“为什么呢?”
“你说嘛!我听着。”木板那边有些迫不及待了。
“我是这样想的。由于一个人的故乡是童年时他所生活的地方,而童年时不是他的感观初次接触世间的一切的时候,自然界的一切,社会的一切都第一次涌到他的记忆的纹理中,都在他那尚且洁净的心田找到一席位置。这种记忆无疑也是最为深刻的了。日后,当他回忆起来什么来,第一次的事总是先浮到上面来。就像一个人的初恋,一辈子也不会抹掉一样,这种先入为主的存在,使得任何人都不能不在整整一生中怀念故乡所给予的一切。
“一个人,当他长大了,他怀念小时候的一切,当他成熟了,他怀念纯真的过去,当他离开故乡走到异地,他就会思念故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这种时间上的先声,这种人生体验的行声都由故乡赐给。当他怀念小时候,怀念纯真时,他能不将这些东西联系在一起吗?这时,故乡的山,故乡的水,故乡的人乃至故乡的太阳、月亮与空气都那么亲切那么温柔地扑涌而来。
“而作为人,又往往有这样一种毛病。他的小时候的痛苦、哀伤、仇恨、后悔都容易被忘却,在时间消逝一切之后的回忆里,故乡的一切都笼上一种朦胧的形态,所谓雾中观花,月色赏景,故乡在记忆的轻纱下掩饰了它的丑陋、平庸,隐隐约约中透出一些神秘的线条、光线和色泽。
“这样,就有些结论:过去更好,故乡才美。”
“啊!是这样。故乡确实是美妙的。”那边人感叹道。
“真是这样的吗?故乡真是比别的地方美吗?”他一个反问打断了她的话。
“是嘛,就是。”
“好!就算是这样。假如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谈起故乡,你说你的故乡美,我说我的故乡美,还有一个第三者,他说你们那儿都不怎样,还是我那儿美!又有一个人也这样说,很多很多的人都这样说,那么,到底那个地方美呢?”
“我……我不知道。”
“确实,你说的很对:我也不知道,谁都不知道。就如我们现在回胡州去,我们总感觉到它与外地的任何其他中等城市没有多大差别,一样的商场、一样的街道、一样热闹的夜色灯光,何处是我美妙的记忆呢?我已经找不到了。所以,每次我回去,呆不了几天就想走。我四处浪迹,不知何处才有我们记忆里那城墙上的鲜花,那江畔蓝色的波涛和那夏夜天空的神秘星光。现在,在故乡,无论我如何努力,我也找不到这些东西的踪影了。古城墙上倒还有鲜花,可那种芬芳已没了,江畔也还有浪花,可那片幽蓝没有了,天空也还有星光,可我到哪儿去寻找神秘呢?……”
他轻轻地叹息一声:“我像年事已高的老人说井水比自来水甜一样,总也摆不脱心里那种过去的东西比现在要好要纯要美要有趣的感觉。我怎么总是觉得胡州不如我记忆中的故乡美呢?有时候,我到别处去玩,偶尔会感到一种美妙的情绪溢于胸间,一如故乡的故事,我就觉得奇怪:故乡,故乡怎么到这儿来了呢?故乡,故乡的美其实不过是空的、虚的、缥缈的么?
“好久好久了,现在,我终于知道,故乡其实一点也不可爱。只不过我们没有意识到的心灵的一部分角落在使坏罢了!如果说故乡是好的,那也只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就是这样。”
他简短地结束了自己的话语。好像挣脱了绑在身上的一根绳子,心里忽然轻公起来,他竟没有一点困倦了。第一次找到一个这么入谜的不用看她的脸色的听众,他的内心像剧场拉开了序幕,展现出一片崭新的世界。他激动不已!
“你讲得真好!你好像把胡州带到了我眼前,又好像把它从我眼前推开。”他听到隔壁那个人喃喃地说,声音越发轻柔,如梦呓:“如果你不是直接去省城的话,我想和你一起去胡州一定更有意思,它会更美的。”
“别,别去。假若胡州在你的心中已变得那么美好,我也很高兴——你与我不同,可你千万别回去,去了,你会失望,真的,你会失望的!”他好像怕破坏了反之给她无意中编织的美梦,阻止好。
“我不信,有这么玄?”她假装反驳道。
“不信也没法子,事情往往就是这样。”
他听见隔壁的书页又在哗哗扇动,浑身不知怎么也觉得燥热起来,被窝里升腾起性的气息酿成了一股热浪,卷裹着他,令他烦燥不安。
“你干什么工作!”她突然提起话头。
“我搞哲学。”
“怪不得你讲的话实有哲理。”
“不过胡说而已!”
“问一个问题好吗?”
“什么问题?”
“你对当兵怎么看?”
“当兵?!你怎么问起这个来了。”
“你别管,讲你的看法嘛!”
“你这么关心这个,我想……你那位怕是在部队吧!”
“那位?……嗯,就算是呗!”
“这个我也没想好。不过我总觉得这里有个矛盾。”
“什么矛盾?”
“就我而言,我反对战争,可不打仗,那里又有真正的兵呢?”
“确实,当兵就得打仗,就得面临死亡。死,当然不是一种好东西,但我觉得,如果抛开对死的恐惧来讲,死倒是最公道的法官。战场,是比任何其他场合更公正的竞技场。面对死神,当一个人,不管他是贵族还是公民,不管他是官员还是百姓,都没有任何优越的条件与死神相持。站在战场的地平线上,每一个人都靠不了他在其他任何场所所依仗的附加物——诸如职位、身份——来支撑他的地位。在这里,在枪林弹雨中,在硝烟弥漫中,人与人达到了绝对的平等。人与人都只能靠自己的命运来安排死活,人与人都只能靠自己天赋的灵气来选择将来的归宿。有才华的、有勇气的、有智慧的,所有的都到这儿来吧!这儿有你追逐的平等条件,这里可以创造伟大的英雄。”
“由此看来,战场倒也是一个发挥人的价值的地方!”
“可是,偏偏是这样,战场又是最摧残人性的地方。试想,一场炮火对攻的双方,枪弹出走的双方乃至到最后短兵相接肉搏格斗的双方,他们或许都在执行上级的命令都在一种很神圣但与他们并没有多大干系的思想的支配下展开流血献上生命的搏杀,他们死了,死在并不知对杀的是何物是何情感的滚烫的或冰冷的钢铁之魔爪下。他们值得吗?
“诚然,战争的某一方赢了。但他们死了,他也许被认为烈士,英雄,但他们何以享受这样的荣誉呢?他们谋来的安宁、幸福,他们何以享受呢?他心灵与肉尽皆白白地流掉了,他作为人所应享的一切权力了,而把一切美好都给了他人,这不是对他们的人性的最大摧残么?
“退一步讲,那些在血雨腥风中过来的人,他们成了活的英雄,他们就好过了么?非也!
“战争就像一盘棋,撕杀到最后,不管车马炮杀得剩下几颗,下棋人都不在乎,只要他赢了。他,这全部棋的指挥者,他赢了,荣誉归于他,利益归于他。战争,就是如此,不管你是活着的兵还是死去的兵,你都不属于这场战争的强者,你只是他手中的枪,你只是冲出去的子弹。所谓国家的尊严、民族的骄傲,他是你士兵用以傲然于世的词汇吗?也许,如果你是这个国家的主宰。如果你不是,你就只是一个被使用过的机器。
“战争,无论对于胜者还是败者,都不是士兵的事,它只是那些指挥士兵的最高统治者的政治资本。而大兵,他们的肉体,他们的鲜血,他们的生命就被用作这资本的赌注,随意耗掷,这难道不是对人类的最大的侮辱吗?
“我讨厌战争!”
他几乎是喊出最后一句话来。说罢,喘着粗气,他坐了起来,以便能吸进新空气。
“你讲得很新鲜!”隔壁的她良久以后又一次发言了,“我从来没听过如此大胆的说法。”
“那是老调子了!只不过它对于我们来说确实是太陌生了,新鲜的陌生!这也正是我们另一种悲哀的……”
……
……
谈话延续到拂晓时分,时间已过去了数小时,俩人都处于兴奋状态,不能入睡了。但是她依然还不知他是什么模样。
突然,他说:“我渴死了,这儿又没水,真难受。”
“我这儿有。”
“那怎么行?”
“……”
“如果你觉得方便的话,我还是想喝一点。”
“好呗,我给你拎出水壶来。”
隔壁传来一阵响动,她大约在穿衣服,打开门走到了走廊上。他拿了一个杯子,没有披衣服,穿着裤衩就出去了。
他们在走廊上相遇,黑暗中不见对方,只是从房中透过窗帘散衬的微光映出两个身影,几乎分辩不出谁是男人谁是女人。水倒过来,满了杯,溢过他的手,很凉,是前日的开水。他咕嘟一灌:
“谢谢噢!”
“不用!”
那回声从远处传来,她已匆匆步回自己的房间。回到床上,俩人都久久没有说话,灯光灭去。他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掏空了。几次想拣起话头,但碍于那边的沉静,竟不知说还是不说,这样考虑,也只是思想了。沉静,双方的沉静,没有灯光笼罩声音,呼吸都轻捷了,他觉得。
……神智稀里糊涂……睡还是梦……他不知自己,也不知她怎样了……
结尾一:
天明时,小镇的公鸡争相叫了好几遍,公鸡的唱和搅醒了他。他急急起床,乒乓声中,听见隔壁也是趿鞋啪嗒之声。心里一股情绪瞥着,他惶惶的,觉得对方也出来时,他也赶紧踱出门去。
几乎是同样的关门声,送出了两个人。他们都驻住脚转过头去。昨夜里不明的走廊忽尔开阔了许多。他看见一头焦黄的发,一张黄瘦一脸,一堵肥厚的肉,喉咙“呃”了声,浑身忽然软了。他没劲。对方顺走廊过来,他是得至少应该打个招呼。但她走近他时并没有看他,只是直直地远去。他没有打招呼的资格,在小镇,谁认识他?!
结尾二:
隔壁传来一阵响动,她大约在穿衣服,打开门走到了走廊上。他拿了一个杯子,没有披衣服,穿着裤衩就出去了。
他们在走廊上相遇,黑暗中不见对方的表情,她拎起水瓶倒了点水给他。那是昨天的水,很凉快,他端起杯一咕嘟喝光了。
“谢谢噢!”
“不用!”她转身回去了。
看着她走到走廊尽头闪进门去,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他冲过去,趁她还没有关门就钻了进去。
“你……”她吃了一惊。
“我再喝杯水不行吗?”
她把水瓶重重一放,没有回答,独个儿溜进了卧室。把录音机的音量放大了些,坐在床边,依然是用书扇风,书页哗哗作响。
他身插上外间的门,走进了她的卧室。
“你还在出汗吗?还感到不安?”
“不!”
“你真的不睡了?真的睡不着了?”
“是的,我恨死你了!”
“真对不起。”
“你已经说过三遍了。”
“那你还是睡觉吧!要不明天会没精神的!”
“你把我都吓坏了,还睡得着?”
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卧室,发现这已经不像是姑娘的闺房了,里头氤氲着股男人的味道。
“你喜欢音乐?爱唱歌,是吗?”他盯着录音机说。
“是!”
“你从没有见过我,到现在为止,我们也只是谈了几个小时的话,你就敢相信我的话么?万一我的介绍是假的呢?我是个骗子呢?”
“我相信自己的判断。就是再怎样的人。我也总可以从他的言谈中、语气中判断他的真伪。不是全部,总有一点。”
“你说得对。”他想起刚刚过去的几小时的敌视、恐惧、和解、亲切的变化过程。
“我平时是很少与人作这样深的交谈的。而像这样与一个初识,不,只是从声音上认识的人作这样的交谈更少。而你也体现了一个女子优秀的品格,尤其在这种时刻,你能镇静,我见了不少的人,你也算是了不起了。”
“其实我并不是这样,我开始不是吓了一惊么。”
“可你毕竟挺过来了。我……我真觉得你有……有些可爱了。”
“……”
“你生气了?”
“没有!”
“那……如果我对你说,我想亲一亲你,你答应吗?”
“不!”
“我强行这样做呢?”
“我会反抗的。”
“你抗拒不过我呢?”
“我就喊,喊醒隔壁的人。”
“让人知道了,你不怕丢了面子?”
“我怕什么,我会说你是贼,你是个……坏蛋!”
“别人会相信你?深更半夜的,一个男从呆在你卧室里,而且门又是从里头反锁的,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证明我不是你有意让进来的。”
“我不同意就是强迫……”
“话虽这么说。可一切都证明你是引狼入室——如果我是狼。况且,事情捅出去,对于我来说倒也没有什么,因为我是外地人,陌生的人对我一无所知,熟悉我的人不知我在何处,而你,这里大家都认识你,你的面子往哪儿放呢?”
“我……”
“这样,你就会身败名裂,你的恋人也会跟你吹了!”
“我们都结婚半年了!”
“结了婚就更麻烦了。试想,那个丈夫还会对受别的男人侵凌过的妻子保持原来的感情呢?也许你丈夫原先对你百依百顺,但那只是以前,你尚只属于他一人,现在情况变了。哪个男人会没有一点羞耻感呢?”
“……”
“你怎么不说话,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这么说……我只有……只有接受你的爱喽!”
“不,不一定!如果你是被迫的,那我的爱将是浪费。爱情没有回应,在我来说是再乏味不过了。因此,即使我喜欢你,即使我想亲亲你,即使我已经很有条件来拥抱你,如果没有得到你的答应,没有你的允诺,我也不会碰你一下。所以,我更需要的是你的接纳。顺便说一句,你实际上对我已经心动了,心里已经爱我了!”
他的最后一句话使她浑身抖了一下,灵魂深处的某个机关豁然打开。她发现他是对的。想到这一点,她满脸通红。身躯中正反相对的情感在她心里交织成一股激情,令她浑身火烧火燎起来。
她喃喃地说:“那就……就……把灯关了。”
灯灭了。屋里暗下来。微暗的夜晕中,他住的那间房的灯还亮着。她让他关灯时忘了关录音机。温软的歌声悠悠漫向宁静的小镇,漫向人们无限深遂无限复杂自个儿也永远摸不清弄不明的心境。
1990年4月4日 写于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