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宠物犬,被称呼为“绅士”,着实并不常见,也似乎远远超出我的某些认知。
我家的宠物犬颇有些温暖的传奇。
记得乡村学校的妻偶遇它,是在一个当地卫生院看病亦或开药的一个当口。一只幼崽的被弃养的断尾小犬耳鬓厮磨,追着妻,在妻的脚下不肯离去,甚至长久的跟随,妻也不得不停下了脚步。至今想来,那种莫名的羁绊,还是让我油生感动。我也总是联想不断,一只小狗是怎样确认未来主人的?这一切似乎多少有些玄幻和宗教意味。
记得当时的妻的样子,那种犹豫不决以及被宿命般撞入怀抱的亲昵,让妻不由侧目。那时妻的千般问话,我至今也无法回答。
“这可怎么办?它老是追我。”
“你看它可真可爱!我们带它回家怎么样?”
“它那么小,流浪在这多可怜!”
我从始至终,一直注视着发生的一切,也确实被这景象感动,无从回答妻的任何一句设问。但从妻的话语中我感觉到了一种无法言说的东西,那种似曾相识的追随,确实令人无法割舍和稍离。
我只能回复妻:如果你真喜欢,那就带回家吧!原本妻的设问是早已注定答案的,我的回答让妻摆脱了一切纷扰。
这只幼犬从带回之日就充满了难以置信。我清晰记得,妻将小狗放进纸箱,直到我们到家才感觉到些许不对。小狗竟然晕车,我竟无法对照我的任何生活体验,狗晕车,真是匪夷!
晕车的小狗在纸箱里昏天黑地,吐得不亦乐乎,一如初浴一般蜷缩在角落。这更是我从没有经验的事情,想也不到。
总觉得这只幼犬的不同,为了查明这一切,照片、识图、猜度,在网上使尽了浑身解数。当我断定品类的时候,心中顿时如获至宝,百感交集。它竟然是只边境牧羊犬,妥妥的一枚名狗呀。
妻为了彰显她的英明,给这只小狗起了“多多”的名字,俨然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但多多的善,至今我们只是偷窥到了一些皮毛。
多多是治愈系的动物,尤其是妻轻微的抑郁,皆因多多的陪护,如今经年已过,早无大碍。我更加是受益者,懒散的我遛狗成了必须的一项流程性工作。每每一日三遛,都是三省我身,渐成习惯。和狗的漫山遍野穷游,让心神已疲的生存多了许多的莞尔与解脱,更像换了一个自己。
看多多在草坪上飞驰,长毛飘飘,尤其是四脚翻白,胸颈部黑白如浪,那份俊朗之姿,让我不由不心动。妻的细心守护,总让多多洁身自好,搂着干净毛绒的它,煞是温暖。每每这时,总能想到李娟作品中的骏马“飘雪”,四蹄踏雪,莽莽草原,令人心自驰之。
我家的多多和田园犬汤圆,模样如出一辙。他们皆黑白相间,四蹄踏雪的白。尤其脸上黑白合和,非常养眼。胸颈处浪涌着飞白,油亮松软的长毛,一如云飘雪飞。
多多的善良很有些与众不同,与家中汤圆非法同居,却各相安好,竟将它们各自柔软的腹部互致彼此,早成忘年之好。甚至嬉闹间,满嘴含了小猫汤圆的头,却不伤分毫,或者一通舌舔,给汤圆来个口水浴,塑造了一只精准的落汤猫。汤圆也很随性,每每这时,索性地上一躺,肚皮朝天,猫爪轻舞,玩了个天翻地覆,不亦乐乎。
多多已不知道多少次陪妻天南地北的遛弯远行,大野之间、山路弯弯,抑或湿地河湾。玩累了,妻饭馆吃顿便餐,多多在门口蹲坐遥望,不会稍移,望夫狗一般惹人怜爱。换来的是妻半餐后就如数打包装出,多多一顿席地野餐,大快朵颐。就这样,每个周末假期,妻和狗一人一瓶水,一根狗绳,朝出午后方归。累得多多不再迈步,妻连携带抱,一进家门,倒头一个长条趴卧,再不起来。尽管如此,等到下一次远行,多多仍旧不假思索,依然如初,欢鸣着和妻旋出家门。每每想起,我都会问多多,它似听懂一样,从不高语,嘟嘟哝哝,让我不禁啼笑皆非。
整个小区遛狗圈,都非常喜欢多多。即使小狗也可以凌驾它的背上,多多却不急不恼,从不狗脸以示,更极鲜少吠叫。尤其是多多的走路模样,虽有断尾之不雅,但总是不疾不徐,扭着身子,曲线腾挪,迈着四脚方步。说实话,多多那份优哉游哉、如禅似道、老成谋国,也确实只有“绅士”一词堪以称呼。
与我来讲,多多无论如何都要整晚在我床下安睡,让妻嫉妒得极度非常。每每长夜,我酣睡依然,狗和我两厢打鼾,此起彼伏,奏出了只我俩懂得好梦交响,说不出来的妙绝!
我至今依然清醒记得,有几次我聚餐醉回,多多与我想抱妄言,大为解愁醒酒。这一切,也像有了记忆一样,每每我进屋走路飘飘,它必定立直身子,一并给我个大大狗抱,引得妻和女儿一片笑声,皆不能自已。
多多早已成为我家最重要的一员,我们的闲适,多多的绅士。妻总是说:不是一家狗,不入一家门。对此,我更深以为然,感喟连连。我尤喜它的绅士做派,大将风度。
可以确定的是,多多和我们,是命里、家里、情里注定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