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胡同,是我故乡的纹路。它不宽阔,也不笔直,就那么静静地、弯弯折折地匍匐在故乡的土地上,像岁月长河里一道深深的、温柔的褶皱。
我的童年,我家族的记忆,便都藏匿在这道褶皱里了。它是我生命的根基,是我无论走出多远,一回首便能望见的那个原点。
故乡是单姓聚居的村落,据说都是明初从山西洪洞大槐树下迁来的同一先祖的后代。我们这条胡同,更是这血脉网络中最紧密的一束。
胡同的格局,若从高处看,极像一个方方正正的“回”字。外面那个大“口”,笔画并不规整,右下角那里微微向内收束,留出一个缺口,仿佛美术字里那个大写的“Q”,那便是我们通往外面世界的唯一出口。里面那个小“口”,则严丝合缝地嵌在大“口”的怀抱中。十户人家在大“口”字里繁衍生息,五户人家在小“口”字中经营日月。整个结构,古老而严密,像一个刻印在土地上的家族图腾。
我家,就在这“回”字最里面的左上角,西北的那个角落里。
小时候,和胡同里所有的孩子疯玩,捉迷藏、打尜、撞拐,闹哄哄的声浪能掀翻整个黄昏。然而散场时,我看着伙伴们一个个被各自门楣下的灯火唤回,消失在或近或远的门洞里,便只剩下我一个人。这时,我才独自踏上那条贯穿胡同的青石小道,蹦跳着,向深处跑去。脚步声在两侧石墙间回响,一声声,仿佛敲在时光的琴键上。那一路,要经过玉玲姑家的院墙,经过大奶奶讲故事的那扇后窗,经过那盘沉默的石碾,才能抵达我最深处、也最温暖的家。这条归途,是我童年里最清晰的一条航线。
既是同族聚居,辈分便是一张无形而严谨的网,笼罩着胡同里的每一个人。我在这张网的底端。除了几个同龄的叔伯兄弟,我抬眼所见的,几乎都是我的长辈。常有这样的情形:一个流着鼻涕、蹒跚学步的娃娃,按辈分,我却得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叔叔”;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竟是我的“姑姑”。起初觉得别扭,后来便成了溶在血液里的本能。这看似繁琐的称谓背后,流淌着一种古老的秩序,是对先人的敬重,是对这条血脉之藤的确认与皈依。
一条胡同,就这样把一家一户像藤蔓上的瓜果一样串联起来,它像一条生命的脐带,源源不断地输送着亲情、乡情,以及那相同的、温热的血。
我的家,有爷爷、父亲、母亲、两个叔叔,还有我。奶奶去得早,那时,父亲才十岁,二叔九岁,三叔才五岁。爷爷的一辈子,像一头沉默的老牛,用他单薄的脊背,硬是拉拔着三个幼子,从一片荒芜里,犁出了一个家的形状。
为了帮衬这个摇摇欲坠的家,母亲十八岁就嫁了过来。后来有了我,再后来,两个叔叔相继成家,妹妹和弟弟也先后在这条胡同里降生,家族的枝叶,总算又慢慢地舒展开来。
爷爷极疼我,我是他的长孙。母亲常说,我从六个多月大起,就跟着爷爷睡了。爷爷去看守生产队的饲养院,背着我;去山坡上放猪,背着我;去照料苹果园,还是背着我。他的脊背,是我童年最安稳的摇篮。晚上,他总搂着我,直到我上初中去外地住校。
在我的记忆里,爷爷似乎总在忙碌,看守、放猪、伺弄果园,一刻不得闲。他一辈子仿佛都在为这个家奋力划桨,自己却从未好好停泊下来,享受片刻的安宁。他还不到七十岁,便被一场大病带走了。他走时,我在他乡,未能为他送终、未能见他最后一面,也成了我终生的遗憾。
我家东隔壁,是二爷爷家。二爷爷和父亲年纪相仿,但腿有残疾,还患有很重的肺气肿,说话总带着嘶嘶的喘音。但他却是村里为数不多的“文化人”,肚子里有墨水,打得一手好算盘,是村里多年的会计。他为人极和善,脸上总挂着浅浅的笑。他还会下象棋,楚河汉界,运筹帷幄;字也写得漂亮,逢年过节,胡同里大半人家的春联都出自他手。他自然而然成了我儿时心底的偶像,让我觉得,有知识的人,身上是带着光的。
二奶奶则有一双巧手,她是全村唯一会编苇席和斗笠的人。我总爱跑去看她编席。她坐在小马扎上,身前是泡得发亮的篾条。只见她左手一抬,右手一压,那篾条便在她粗糙的指间上下翻飞,交错纵横,发出“唰唰”的、富有韵律的声响。原本零散柔韧的篾条,在她的编排下,仿佛被施了魔法,渐渐地,一片平整、紧密、带着几何美感的苇席就在她膝下蔓延开来。那场景,像一场沉默而伟大的编织仪式。
二爷爷家的女儿叫玉玲,按辈分,我该叫她“大姑”。她和我同岁,还是我的小学同学。
因两家仅一墙之隔,关系分外亲密。那堵矮墙,从来不是隔阂。闲暇时,母亲和二奶奶会隔着墙头唠家常,从柴米油盐到家长里短,声音不高不低,像温柔的絮语。我也经常会爬上墙头,和那边的玉玲姑聊天,分享在学校里听来的趣事。谁家做了好吃的,一碗饺子,几块年糕,也会从这墙头上递过去。那堵墙,成了我们两家共享的餐桌和客厅。
二爷爷二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二奶奶身体却还硬朗,今年已八十多岁,依旧时常拄着拐杖,一步一挪,来找我母亲聊天。前阵子我回老家,赶集回来在路口碰见她,她正坐在街口那块被磨得光滑的石头上乘凉。我递给她几个刚买的桃子,她推辞了半天,最后只拿了一个,攥在手里,反复地说:“够了,够了,一个就够了。”
我家南面,住着没出五服的大爷爷一家。大爷爷家的儿子,叫玉春,是我儿时最铁的伙伴。他和我同岁,生日比我稍小些,按辈分,我得叫他“大叔”。这称呼在我们之间,从不显得滑稽,反而带着一种亲昵的郑重。
玉春大叔很小时,刚记事的年纪,就没了母亲。是他奶奶,也就是我的老奶奶,一口饭一口粥地把他喂养大。
我和玉春大叔的情谊,有一件事足以作证。
七岁那年夏天,我和小伙伴推板车玩,不小心摔下来,腿骨折了,打了厚厚的石膏,动弹不得。整整一个多月,玉春大叔每天放了学,第一件事就是跑来我家,帮我端屎端尿,没有一丝一毫的嫌弃。后来,仿佛是命运的轮回,他的腿也不慎骨折了。那时,我也毫不犹豫地,为他做同样的事。在那种最不堪、最需要帮助的时刻,我们彼此交付了孩童间最朴素的忠诚。
我们既是叔侄,又是同岁,关系还这样“过命”,按理说该形影不离。但我们只做了一年级一年的同学。缘由如今听来,荒诞得像个笑话。一年级升二年级考试时,玉春大叔的算术试卷,被旁边一个调皮的同桌一把抢去,那孩子在所有答案栏里,都画上了大大的“零”。结果,玉春大叔就因此稀里糊涂地留了级。从此,我们便不在同一个年级了。
前年我回家,还特地打听着,到他如今租住养羊的沟里村去看他。见我来了,他站在一群羊中间,身上带着羊膻气和草料的味道,笑着喊我,那笑容,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胡同的东北角,住着老爷爷一家。老爷爷无疑是整条胡同里最勤快、最爱干净的人。他种地,田垄笔直得像用墨线弹过,地里找不到一根多余的杂草。他家里,更是收拾得一尘不染,所有的物什都各归其位,井然有序。就连那些终日与泥土粪肥打交道的农具——镢头、锄头、铁锨,都被他擦拭得锃亮,木柄光滑,铁刃泛着青辉,整齐地排列在厢房的墙上,像一队随时待命的士兵。
老爷爷的二儿子叫席开,比我大一岁,按辈分,我该叫他“二爷爷”。不过我们小孩子相处,没那么多规矩,都是直呼其名。许是自小耳濡目染,席开也继承了老爷爷的勤快。
我儿时干过的最有意义、也最持之以恒的活儿,就是跟着席开,每天清晨去山上挖苦菜。那时胡同里大多人家都养着几只兔子,喂兔子的野菜,需要每天去挖。
天刚蒙蒙亮,福顶山还笼罩在一片青灰色的晨曦里,席开就喊起我们几个小伙伴,挎着篮子,揉着惺忪的睡眼,跟着他出发。
山上的苦菜很肥嫩,我们每人沿着一道地堰,蹲着身子,用小铲子或镰刀头,一棵一棵地挖。露水打湿了我们的裤脚,泥土沾满了手指。当太阳升起一竿子高,金晃晃地照遍山野时,我们的篮子也差不多装满了。于是,我们便挎着沉甸甸的收获,吹着不成调的口哨,有说有笑地回家。吃完母亲做好的早饭,再去上学,什么都不耽误。那清晨山野间的劳作,赋予了我对生活最初的理解。
胡同小“口”的最北面,住着大奶奶一家。
大奶奶是个故事篓子,她的小女儿淑红和我同龄,是我的小姑。听大奶奶讲故事,是我们所有孩子童年里最盛大、最期待的欢乐。
夜幕降临,蝙蝠在胡同里穿梭,我们这些孩子,便会不约而同地、像被磁石吸引一般,聚到大奶奶家那间总带着点霉味和烟火气的屋子里。大奶奶吃完晚饭,不慌不忙地点亮那盏自制的煤油灯,灯光昏黄,却足以照亮我们一张张渴望的小脸。她会把一小筐带壳的花生倒在屋子中央,给每个孩子分上一小堆。我们围着花生坐下,故事便开始了。我们一边竖着耳朵听,一边认真剥着花生壳。
大奶奶的故事包罗万象,从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神话,到我们本地“秃尾巴老李”的传说;从隋唐演义、水浒英雄的段子,到狼外婆、田螺姑娘的童话。她讲得绘声绘色,时而压低声音,制造悬念,时而提高嗓门,摹仿人物。尤其是那些神狐鬼怪的故事,常常让我们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又怕又爱,听到紧要处,恨不得挤作一团,连大气都不敢喘。那昏黄的灯光,剥花生的“噼啪”声,以及大奶奶那略带沙哑的嗓音,共同编织成了一个无比瑰丽奇幻的童年梦工厂。
谁能想到,这样开朗乐观、给我们贫瘠童年带来无数色彩与欢乐的大奶奶,竟会很早就离开了人世。
胡同小“口”的中间,住着另一个二爷爷家。他家的大女儿玉红姑,也和我同岁,也是我的小学同学。后来,他们一家闯关东去了遥远的东北。从此,几十年音信全无,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再无踪迹可寻。
我对他们家印象最深的,是窗前一棵高大的香椿树,以及树下那盘大石磨。香椿发芽的季节,整个小院都弥漫着一股奇异的香气。那盘石磨,是我和母亲常去光顾的地方。我们推着磨棍,绕着磨道,一圈,一圈,仿佛永远也走不完。磨得最多的是地瓜干,晒干的地瓜干被磨成粗糙的糊状,母亲再用它来烙煎饼。石磨发出“嗡嗡”的、沉重的轰鸣,混合着地瓜干甜丝丝的气味,构成了我对“劳作”二字最初始的、混合着疲惫与满足的感官记忆。
在胡同靠南端的一间孤零零的土房子里,住着唯一一户外姓人——王足。爷爷让我也叫他“爷爷”。听爷爷说,他原本是从北边山里来的长工,后来就在村里住下了,给生产队看门。他住的那间土房子,其实就是生产队的仓库。他孑然一身,没有任何亲人。我小时候,爷爷常让我端着饭碗给他送去。有时,他自己做了饭,也会拉着我一起吃。我记得有一次,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几条小鱼,和地瓜一起炖在锅里。那混合着鱼腥味和地瓜甜味的、糊糊状的食物,可能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奇怪的东西了。他看着我吃,眼里有种小心翼翼的期盼。
最终,王足爷爷也在那间冰冷的土房子里,静悄悄地走完了他孤独的一生。
我们那条胡同,和我年龄相仿的孩子有十几个,光同一年出生的就有六七个。这么多半大小子聚在一起,自然会发生许多故事,也免不了搞些无伤大雅的小恶作剧。
胡同口斜对着的,就是生产队的饲养院,院里养着几匹高头大马。我们为了用马尾毛做套子去粘知了,会偷偷溜进饲养院。分工是明确的:一个人在马头前,假装抚摸它,跟它说话,吸引它的注意力;另一个人则蹑手蹑脚地转到马屁股后,找根小树枝,小心翼翼地插进马尾里,轻轻挑出一两根,然后,趁马不备,猛地一拽,转身就跑!手里攥着那几根珍贵的马尾毛,心脏“咚咚”直跳,像打鼓一样,既有冒险的刺激,又有得手的狂喜。
饲养院底下有一条横穿东西的阳沟,几百米长,即使是大白天,阳沟里也是黑咕隆咚的,只能看到远处出口处的一点亮光,这条阳沟是我们小伙伴英雄或狗熊的试金石,不时穿越阳沟就成为小伙伴炫耀的壮举。
有一次,我们几个嘴馋的伙伴,摸到西南角大爷爷家的菜园里,去偷那顶花带刺的嫩黄瓜。刚摘下来,还没来得及在衣襟上擦擦泥,就听见大爷爷一声怒吼。我们吓得魂飞魄散,像一群受惊的兔子,在胡同间仓皇逃窜……
我八岁那年,家里的境况发生了变化。两个叔叔都已成家,爷爷主持了分家。父母带着我们兄妹,离开了老胡同的老屋,先暂住在知青回城后空出的房子里,后来又短暂租住在大爷家一段时间,不久后,终于搬进了父母和爷爷一起辛苦盖起的新家。而我记忆中的那条胡同,也随着后来村里的规划、改建,渐渐地,一点点地,从故乡的土地上消失不见了。
如今,岁月流转,我离开故乡已经多年。但那条胡同的模样,非但没有在记忆中模糊,反而愈发清晰地浮雕般凸显出来。它是我生命的起点,是我灵魂的襁褓。无论我行走在怎样繁华的都市,穿越怎样喧嚣的人海,只要一闭上眼,我就能回到那条“回”字形的胡同里,听见那一声声呼唤我回家的乡音,看见那个在青石路上蹦跳着跑向最深处灯火的小小身影。那一道褶皱里,藏着我所有的来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