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缕阳光,是专程来看我的。
它在午后三点二十分,准时穿过老屋西墙那个被炊烟熏得黝黑的窗洞,不偏不倚,落在我膝头翻开的旧书上。
先是一块巴掌大的光斑,淡淡的,像初泡的茶汤,温润地暖着我的膝盖。书页上那些严肃的铅字,此刻都柔和了,仿佛字里行间有了温度。我忍不住摊开手掌,光便乖巧地爬上来,透过指缝,能看见皮肤下淡青的脉络,像一条条隐秘的溪流。
这光是活的。它在动,正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庄重地完成它一天的巡游。
我索性合上书,专心做它的观众。
它爬过磨得发亮的竹椅扶手,抚过地上褪了色的青砖,然后,目标明确地,投向墙角那个紫檀色的老书架。
书架老了,边角的漆皮炸开细密的裂纹。光,恰恰落在那片斑驳之上。奇迹发生了。那些裂纹被金线一填,竟成了一幅繁复而古雅的地图,仿佛藏着几十年来的阴晴风雨。所有的磨损,在那一刻,都成了被时光加持过的勋章。
空气里,是南方冬日沁入骨子的湿冷。这光一来,便像个慈祥的长者,用宽厚的手掌,把满屋的冷清与潮湿轻轻攥住,慢慢揉搓,竟揉出一种蓬松的暖。无数的微尘在光柱里显了形,它们不再是灰尘,而是光的精灵,悠然地上浮、下沉,跳着一场寂静的芭蕾。
我的思绪,也跟着浮沉起来。
想起童年,在乡下祖母家。冬阳是顶金贵的。祖母会选一个向阳的墙根,摆两张小板凳。她做针线,我趴在她膝头看小人书。那时的阳光,醇厚如祖母自酿的米酒,暖洋洋地从头顶铺洒下来,能让人从发梢一直舒坦到脚趾。她会就着光,给我篦头发,粗糙温暖的手指,一下,一下,是我童年最安心的节拍。
后来读到《浮生六记》,芸娘愿“买绕屋菜园十亩,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他们所向往的,不也就是这样一缕持续的、寻常的阳光么?
然而,光,也是严正的。
此时,光束正照在书架顶层的相框上。它毫不留情地照亮玻璃上的灰尘,也让照片里父亲年轻的脸、那双充满憧憬的眼,显得格外清晰,甚至刺眼。他曾想改变世界,如今,已是一个被岁月磨平了棱角、每日散步看报的老人。
这光,见证过他的雄心,也抚慰着他的平静。它什么都记得,却什么也不说。
光痕还在走,一分,一寸,执着地向着窗洞的阴影退去。它来得慷慨,走得也决绝,并不因我的留恋而迟疑。当最后一线金光被抽走,屋子仿佛骤然沉了一寸。
暗下来了,那股熟悉的湿冷,又悄悄围拢过来。
膝上、手上,还残留着幻觉般的暖意。我没有立刻去开灯。
光,真的走了么?
我摸了摸膝盖,那里,分明还住着一个太阳。
我没有去开灯,也不再想去弄懂什么。只知道,那股暖意已沉入身体深处,像一粒被妥帖收藏的种子。往后的日子,无论窗外是风雨还是晦暝,只要一个低眉,一个回眸,生命的内里自会透出光来。
那缕阳光,或许并非为照耀世界而来。它只是途经我的小屋,顺道,将我也冶炼成了一小块,会发光的、沉默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