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6点到医院体检。因为采血化验需要空腹,医院很贴心地为体检完毕的人员准备了早餐券。早就听说这里食堂的馒头是她们自己发面做的,很好吃,有人会用早餐券买了馒头带走。我喜欢面食,也兑换了6个刚刚出锅的馒头。
接过袋子,一股甜甜的麦香味扑面而来。
唉,馒头趁热吃才会又香又甜,若不是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我真想拿出一个咬上一口。
上了车,把袋子放在了副驾驶位置。不一会儿,全车都弥漫着诱人的香气。
忍到单位,停好车,想拿出一个馒头吃,又觉得让同事看见实在不雅,忍痛下车。路过食堂,喝了一碗粥,吃了一个高梁米面的枣糕。枣糕虽然也很好吃,但吃进嘴里总觉得滋味不如那袋冒着热气的馒头。
中午下班,打开车门,闻到浓浓的香气,顿觉饥肠辘辘。仍旧强忍着。开车到了路口,红灯,暗自庆幸,觉得这红绿灯真的体谅人。赶紧伸手把袋子往身边拽拽,匆匆忙忙扒开一个小口,撕下了一块馒头。
真甜!虽然因为馒头凉而减损了几许香,但吃到嘴里仍觉得筋道、香甜。不禁暗叹,这家医院的馒头果真名不虚传。担心绿灯突然亮起,掰下的这块馒头被我狼吞虎咽地吃完。这情景和二师兄偷吃人参果倒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他因为嘴馋囫囵吞枣没有尝到滋味。
这一瞬间,我的脑海里突然涌现出小时候《儿童文学》杂志的一篇文章里描写的一个画面:曾经成绩糟糕又调皮捣蛋的农村孩子,长大后在城里务工,突然有一天发现小时候教过自己的一位老师进城办事时蹲在街角,一手拿着一个硬梆梆的馒头,一手拿着一根黄瓜做午餐,嘴里的馒头因为干硬吞咽困难,老师伸长脖子好不容易才勉强咽了下去,最后,又小心翼翼地把散落到衣服上的馒头渣一一捡到嘴里。这个曾经的“差生”偷偷地看着,眼里含着泪。后来,老师婉拒了学生请他吃饭,匆匆回了学校。
不知为什么,这么多年,我对这篇文章中描写的这个片断记忆深刻,并多次在现实生活中去复刻这个画面,也拿起一个馒头和一颗黄瓜,咬一口馒头,再咬一口黄瓜,缓缓地咽下去。
为什么这么做,是想体会这位老师的节俭和艰难,还是只是单纯的好奇,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从孩童时,我们便经常被老师要求以《我的理想》为题写作文。但这么多年,我的理想从来都不是当一名人民教师。
我知道,教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选择了它,就意味着选择了一种“三尺讲台育桃李,一根粉笔写春秋”“甘为孺子育英才,克勤尽力细心裁”的无我、奉献的生活方式,而性格内向、执拗如我,深深知道自己做不到时时刻刻调整情绪和教学方法以照顾到不同基础、各种性格的孩子。面对如此重大的教书育人的职责,我不敢尝试。
记忆里有一位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我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语文老师,他姓王。
初识王老师,他刚刚30多岁。在那所偏远的小学里,初中毕业就到学校代课的老师占了大多数,而他是为数不多的正式教师。他对我们的阅读和写作抓得很紧,除了正常上作文课,还要每周都给我们布置一篇主题周记。对我们写的作文,他不厌其烦地逐篇逐句用红笔批注、修改,并鼓励我们多看课外书,积累素材。
那时候,农村的孩子大多生活困难,家里勉强给交了学杂费,还要花钱买文具,铅笔都要用到短得不能再短才换,买得起课外书的学生更少得可怜,也就几个老师的孩子才会订《儿童文学》和一些作文书。王老师会选这些课外书里的文章当范文,读给我们听,并分析这样写好在哪里。就这样,我们写作文的水平在他的耐心教导下都有了提高,而这些课外书因为珍贵和稀缺,在学生们手里借阅着翻了一遍又一遍,甚至一些精彩的段落我们都会背下来,就象那篇文章里描写的那位乡下老师来城里办事时费力吞咽自己带的冷馒头的情景,这么多年我一直记忆深刻。
幸运的是我们考上初中,王老师也一起调到了中学,仍旧教我们语文。连续两年,他教的两名学生分别获得了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三等奖,这在一个偏僻的农村中学的历史中成了开天辟地的辉煌,学生、家长和老师提起来都津津乐道。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也三十多年没有再见到王老师了。也许是因为愧疚吧,这么多年我并未如他期许在写作上取得什么成绩。最近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早已退休的王老师现在喜欢上了拉二胡。
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我这位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却最喜欢上他的语文课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