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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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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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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大白狗

昨天晚上和朋友德友在龙滩公园附近跑步,很不巧遇到一个爱狗人士,牵着一条壮硕高大的狗在路上溜达,那狗有些狂得无边,走起路来,拼命挣扎着,似乎根本不满意狗主人给它的路线的安排。其实就这种现象而言,在我们的生活中不算是常见,但也不少见。毕竟我们的制度并没有限制人在城区养狗。

不过,令我们极其反感的是,当那狗从我们身旁走过时,突然狂吠起来,呲牙咧嘴的样子特凶,还真是把我们吓了一大跳。

这无疑让我和德友极其愤怒,一向为人十分宽容的德友直接说,这人实在是没有公德心,路上那么多行人,如果狗咬到人该怎么办。话语中怨气十足。

那时,我的心情亦同德友一般无二,只不过没有发泄出来。我想如果我有制度制定权,我会第一时间颁布一条城区养狗禁令。

狗这种东西,对主人而言,似乎是亲密无间的好伙伴,而对旁人而言,那无疑就是一种威胁,尤其是那些壮硕高大的狗,发起疯来,一个成年人未必能够对付了。

在现实生活,我常听到一些很离谱的事。比如某某爱狗人士,心甘情愿自降身份,把狗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我本不习惯骂人的,但于此处,便不得不说上几句。是啊!如果狗是亲人,那狗主人算什么,是人还是狗。细细追究,或许这个问题有些模棱两可,之所以如此说,倒是有原因的,一个人无论是否爱狗,是否把养的狗当成自己的孩子或者亲人来看待,如果你骂他是狗,他定会跟你玩命的。

不过,相对于上面的一些说辞。我听到过另一件事则离谱得令我大跌眼镜。虽时过多年,依旧记忆如新。事情是这样的,一个爱狗人士陆某养了一条牧羊犬。平时都是自己照顾,但有一次单位安排出差,就不得不交由父母照顾。

或许是那狗太过机灵,尤其是嗅觉。当在陆父陆母身上嗅到不同味道时,就闹情绪,不配合了。陆母爱唠叨,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激怒了狗,许是陆某平时对狗宠得厉害,那狗受不了刺激,直接对着陆母狂吠,陆母那受这种委屈,抄起扫帚就打,岂知人凶狗更凶,面对扑面而来的扫帚,那狗前脚跟装了弹簧似的,纵身一跃,死死咬住陆母的手臂,伤口处鲜血直流,疼的陆母鬼哭狼嚎,跟杀猪似的,狗似乎还不解气,又在陆母的腿上撕咬起来。大抵是哭叫声惊动了陆父,陆父匆匆赶来,抄起一把木椅朝狗疯狂砸下去,砸得狗嗷嗷直叫,悻悻然放开陆母躲到角落反省去了。

事情听起来很奇葩,但更奇葩的还在后面。听说,陆某出差回来后,不先问母亲伤势,倒先关心起狗来,气得陆父怒火中烧,狠不得用眼神把这个不争气的玩意给枪毙了,我想若是眼神可以杀人,那时陆某应该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但陆某仿佛跟没有看见一般,直接拉起他的爱犬就想离开。这更加激怒了陆父,陆父直接破口大骂:“不孝子,你妈伤成这样,你问都不问就想走。”那成想,陆某还真不是个玩意,他咆哮着:“她活该,谁叫她动我的爱犬。”气得陆父直哆嗦,差点背不过气来。陆母闻言,旧伤新恨,直接晕了过去。就算这样,陆某还不解气,临走前。还恶语相向:“两个老不死的,活该,怎么不去死呢。”

其实,尽管听到关于狗的不少猛料,但我对狗还是没有偏见的,至少于昨晚之前还是没有偏见的,但于今后,会不会有,尚需将来验证。

狗原本是农村人养来看家护院的,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发挥着警报预警的作用。而在城市,在过去相当长时间,养狗的人是少之又少,就其原因表象是城市人对生活挺讲究的,爱卫生,还有就是城市治安状况相对好一些。实则是经济上只能满足养家糊口,那还有多余的钱来养狗。虽然没有深入研究过,但在我记忆里,狗作为一种宠物,大致起于本世纪初,之后各种宠物狗闪亮登场,令人目不暇接,不过话说回来,那时的宠物狗大多是个头小,肉嘟嘟的那种,对人的威胁没有那么大。从这个角度而言,狗作为宠物大抵是和人的生活水平有关,是经济发展惹的祸。回归现实,其实则不然,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养宠物,也不是所有的穷人都不养宠物。因此,关于是宠物狗盛行的原因,还是极其复杂的,起码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

我想无须去计较宠物狗盛行的原因,但宠物狗对人的生活造成困扰这个问题则需要认真斟酌的。吠、爱跳、爱跑、机灵,动作敏捷,是狗的天性使然。我想人类就是看到狗这一优点,才选择让狗来看家护院。否则,人为什么不让猪、牛来看家护院呢,比起狗来那实惠可不是一点点。因此,不难看出,宠物狗给别人的生活带来困扰,完全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如果狗主人足够细心,本位思想没那么严重,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考虑一下问题,不带狗去人员密集场所,不随意带狗来街上瞎溜达,那么宠物狗困扰别人生活的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上大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农村,家里也曾养过狗,也曾在狗的身上找到过不少乐趣。

时间回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初,那时我大抵还算是个孩子。那时候的农村,经济不景气,辛辛苦苦一年,若是顺顺当当,基本能够解决温饱。但倘若是时运不济,饿肚子也不是不可能的。庄户人家,小门小户,为防止财务损失,避免当年雪上加霜,家家户户都会养一两只狗,替主人把门看户。这不是说,农村人不地道,而是经济使然,试想,有哪个愿意忍饥挨饿。

我家兄弟姐妹多,父亲经营三面针(一种中药材,制作工艺简单,其根部经过长期盐水浸泡,过滤成粉)和杂货铺生意,因而我们家在村里经济条件还算不错。这样的家势自然得养一只狗来看家护院了。在我记忆里,家里曾养过三条狗。但只有一条大白狗印象深刻,因为全身雪白,我们都管他叫大白。其余两条或许是由于那时年纪太小的缘故,就不记得了。

九岁那年,母亲带小弟伟回娘家走亲戚。小舅家隔壁是小外公的幼子,因在堂兄弟中排行老四,我们管他叫四舅,当时他养有一条白毛大狗,狗全身雪白,毛发柔软,特别招主人喜欢。但狗也很凶猛,很威武,活脱脱像一只大狮子,生人一般都不敢靠近。不过,奇怪的是他跟弟伟似乎特别有缘分。在弟伟面前,那狗显得十分温顺,就像一只羔羊,短短半天的时间,就和伟相处得十分融洽,跟着伟上蹿下跳,玩得不亦乐乎。弟伟少时可爱,尤其善于取悦父母,特别招父母疼爱。许是孩子,都喜欢表现的缘故,在一众亲友面前。伟开始自己的表演,伟叫大白蹬,它就蹬,叫它跑它就跑,指东就不会往西,一番操作,惹得在场的亲戚们笑得前俯后仰。表哥表姐都说,这狗怕是认主了。但这句话却让堂舅暗自叫苦。

临行前,伟想要将带大白回家,母亲为人善良,善解人意,夺人所爱的事她绝对做不出,因而任凭弟在地上撒泼打滚,说什么都不同意弟伟的要求。弟伟机灵,见不管用,就苦苦哀求堂舅,据说,那番说辞,声泪俱下,可以领奥斯卡奖了。堂舅虽然不乐意,但见弟伟如此,又见弟伟甚是可爱,反过来,苦口婆心的劝母亲,让母亲同意弟伟将大白狗带走。拗不过堂舅的苦心劝说,母亲方才同意,见母亲同意,伟破涕为笑。就这样,这条看似凶猛却很贴心的狗走进我的家。

大白刚来家时,许是因为新环境的缘故,很警惕。因而,尽管它全身雪白,很惹我们兄妹喜爱,但除弟伟外,我和其他几个兄妹都不敢靠近它。大致过了一个礼拜,随着时间的推移,大白狗渐渐的适应了。开始活泛起来,每天跟着弟伟上蹿下跳,俨然是弟伟的贴身小卫士,弟伟小时活泼好动,喜欢在村里跑来跑去,但那时村里不少人家都养狗。在大白来家之前,弟伟出门玩耍,都是我和其他几个哥哥轮流陪着。大白来了之后,这陪玩的活儿就成了大白的专利。不过,我们都很享受这种失业的状态,因为伟实在太淘气了,但又受父母疼爱,若是我们陪玩,有点磕磕碰碰,免不了要受父母责备的。

大白机灵,非常护主。弟伟少时不喜欢别人摸头,哪怕亲戚朋友都不行。然而,孩子大多都是非常好奇的,你不喜欢别人摸你的头,我就越好奇,越想要摸一下,看看与我们的头又何不同。就这样,伟少时不少为这事跟别的孩子干架。但伟虽然聪明,干架这种事却一点都不在行,武侠电视剧里的比比划划,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不过具体运用的时候就外行了。因而,每次都鼻青脸肿的回来,让母亲心疼得心口流血。当然,若有我们陪着,这种事则鲜有发生。大白的到来,就如同一颗“救星”,彻彻底底改变了这种形势。据说有一次伟带大白出去玩,一个跟我一般年纪的孩子摸了伟的头,伟不由分说,直接就给了那孩子一个耳光,那孩子如何咽得这口气,扬起手来就要跑回敬伟,但刚要打下,就听见大白狂吠起来,呲牙咧嘴,吓得那孩子冷汗直流,赶紧将手缩了回去,不过,那孩子还挺要面子的,吃了哑巴亏,但还是得把找面子回的,临走前,他放下狠话,说要伟好看。然而,自有了大白后,那孩子再也没有机会欺负伟了。

再后来,大白跟我们也渐渐熟络起来,不仅喜欢跟着伟跑来跑去。也喜欢跟着我们出行,为我们挡住了不少威胁。那时,我们村还没有通自来水。平时我们的饮用水都要到500米左右的茶花洞去取。父母忙,取水的任务就落到我们身上。但每次取水都要经过建华叔家门口。建华叔是乡信用社在我们村的业务代表,听说家里有不少现金,防贼放盗是第一要务,因此养了一条高大威猛的黑色大狗看家护院。那狗在村里小有名气,不少人都着了他的道,不过跟人比起来,它还是有点小儿科了。据说,后来,它被别人用一个烤熟的土豆和一颗针就给搞定了。当然这是后话。因而,我们每次取水都免不了受这大黑狗的威胁,不过,大白跟着我们就不一样了。也许大白天生就有王者气息,尽管建华叔叔家的大黑狗一直都很嚣张,但每次见到大白都表现的十分软弱,本来还在狂吠,但一见大白,就只能忍气吞声了。

岁月如歌,越是美好的岁月,时间的指针仿佛就跳动得越快。大概是初二那年,大白终于衰老了,显得有气无力。我们渐渐知道,大白将要离开我们了。不过,于伟而言,这是难以接受的,他和大白感情盛好,他不相信活蹦乱跳的大白就这样没了。所以,尽管我们都知道大白将离开,但坚决不能在伟面前提起。否则,后果绝对难以收拾。春去秋来,天气转凉,正值周末,许是天气的缘故,亦或是大白实在太累了,它闭上依依不舍的眼睛,就再也没有睁开过。我知道大白去了。听母亲说,大白前些天就不行了,不过,还是与死亡作了最后的挣扎,硬生生扛到周末,许是要和我们作最后的道别。母亲的话,竟然让我不由自主地留下伤心的眼泪。

转眼间,就二十多年。今天回想起来,我的眼角竟然忍不住湿润了。我自信认为,因为大白忠心护主,我们自始至终没有亏待过大白,但我依然觉得大白很可伶。

往事历历在目,我想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对狗是没有成见的。但大抵今天的城市,是不适合养狗的,试想,喧嚣的闹市,忽然传来一声狗叫声,和风过后,绿荫忽然处飘来一股狗尿的气味亦或是干净整洁的人行道上,忽然见到一堆狗粪,那将会是怎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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