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腊月后,天气阴沉了数日,也只在最后一天飘下几粒绿豆大小的雪彩,但很快就被凌冽的西北风吹走,地面上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积雪的痕迹。也就在飘雪的那个晚上,大兴庄的南河中央,一具尸体漂浮在河面上,直到第二天早上,被起来到河边倒垃圾的文秀奶奶发现,惊吓中急忙呼唤众人,有人便报了警。
镇里派出所的民警很快便来到现场,由于不能排除是一起刑事案件,朱所长率队赶到现场的途中,也在第一时间电话汇报给县刑警大队,值班的刘副队长让他们先做基本刑事勘察,如有疑点,再及时上报。
大兴庄位于花河镇东南方位,距离派出所约十华里路程,这里以曹姓为第一大姓,除了田地耕作外,一部分村民会在农闲时分,外出做生意,由于大兴庄河水池塘众多,这里养殖业便成了第一副业。不过这几年,电教产品备受中小学欢迎,庄上头脑精明的几个人,就开始做了这方面的生意,并且越做越大,收获颇丰,其中以村东头的曹强民家最为有钱。
朱所长带领两名民警及一名辅警赶到现场后,照例要先拉起警戒带,组织人员打捞漂浮在冷水中的尸体,并对第一目击证人首先开展笔录谈话。寒风中,朱所长看着眼前这条贯穿东西,宽约十米的南河,河水似乎被寒风冻滞,流速缓慢,河中央有两条凸起的沉树枝丫,卡住了一具尸体,从外形上看,应该是一个青年男子。他一时想要是上游的人失水就好了,一时又气恼这沉树,要不是它在这里卡住这句尸体,说不定夜里尸体就顺流而下,等发现时,就不在他辖区范围,也就省下许多事。
就在他思考间,一个民警穿着鞋套,沿着河边,拉起了黄白相间的警戒带,另一名警察正在做着对现场第一目击证人,也就是文秀奶奶的笔录,那一名辅警则组织现场的村民,划船将尸体打捞到河边。围拢而来的村民越来越多,大家议论纷纷,也都忘记了寒风的刺骨。半小时左右,尸体被打捞上岸,当面部翻转朝天时,围观的村民一阵惊呼:曹瑞军!是曹强民的二儿子!人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议论声一片。当然,朱所长也认识死者,当然是因为他曾经和曹强民吃过几顿饭,有一次死者也作陪,那大概发生在一年前左右。
曹强明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早年家境贫寒,常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但曹强民很能吃苦,他在烈日炎炎下顶着荷叶,下水捕鱼,在冬季北风萧萧下穿着鱼衩,踏河捞鱼。尤其十年前,跟随同乡外出做教具生意后,头脑精明加上吃苦耐劳的个性,让他挖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很快成为大兴庄乃至花河镇的首富,但也有人在背后议论他时,说他的钱来的不干净,在异乡动了手脚才得来的,其他听者就会说,是你嫉妒人家才说的吧!有人也就摇摇头走了,农村人喜欢嚼舌头根,不喜欢别人比自己强,这种心理很普遍,在周围三乡七镇流行,算是当地一种民风。
民警开始给文秀奶奶做笔录,"你好,我是派出所民警张明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在给你做笔录,请如实告知你所看见的一切","嗯","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家住哪里","我叫刘秀芝,今年72岁,家住村西头,家里那口子叫曹文秀","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河里的尸体?","我是今天早晨天蒙蒙亮的时候,到南河边倒垃圾,无意中看见河中央有个人浮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喊了几声,看没有答应,我就喊人了","当时你身边有没有其他人?看到或听到什么可疑的人或者声音?","就我一个人,没有看见和听见什么"……文秀奶奶以前读过几年小学,回答民警的提问并没有紧张,而且也答对自如。张明辉民警把问话记录给她看了,没有错字就请她签字按了手印。
另一个民警王晓松正在警戒带内勘察拍照,由于在他们接到报警后,河边已经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村民,所以河边的现场破坏很严重,他来回拍了多张照片,也没有发现特别之处,如果是死者不慎滑入水中,河边的杂草和泥土都没有被抓的痕迹,难道是自己投河?这好像也不能解释。他把初步勘察结果汇报给朱所长,并提出自己的想法。朱所长向河边看了一会,说:现场警戒带暂时不要撤除,让村里的治安主任负责看管,我们再做一些外围调查,同时申请尸体解剖检验。
日上头顶的时候,几个警察在做外围调查后,获得了两条重要线索,第一:死者曹瑞军昨天晚上在临村顾王庄的顾卫东家喝酒,他俩是初中同学,同桌的还有几个人,也都是他们同学,在酒桌上,同学们都说曹瑞军喝了不少白酒,众人劝他少喝些,但没有起到效果,平素酒量颇大的他,结束酒宴后,只是脚步有点踉跄,口舌打滑,头脑还算清醒。同学们要送他回家,都被他拒绝了,他说:没……没……没什么,走几步,走几步就到家了,你……你……你们放……放心!确实,两个村庄相邻挨着,大兴庄在顾王庄的东边,这些证人证词也都有了笔录。第二:曹强明的大儿子曹瑞华,是死者的哥哥,也在两年前从同一个位置,落水身亡,当时是夏天,所有现场参与抢救的人都认为他是下河游泳,脚上缠上了水草溺水而亡,因为打捞上岸后,大家看到他的双脚,被几捆水草紧紧困住,虽然水草缠绕看上去过于整齐,但并没有引起任何怀疑,草草火化了事,曹家并没有报警。
朱所长出于职业的敏感,对第二条线索非常感兴趣,他马上汇报刑警队刘副队长,电话里简要提了自己的疑问,刘副队长也有同感,让他们一定保护好现场,做好死者家属工作,尽快同意尸体解剖,刑警队下午就赶来花河镇支援。两点钟左右,两辆警车还有一辆殡仪馆的车子,一前一后驶入花河镇派出所大院,车上下来八九个警察,带队的是刑警大队姚毅队长。他首先让朱所长安排辅警,陪同殡仪馆的同志去拉尸体,送回县城法医室解剖,接着就在派出所的会议室里,主持案情初步分析会。
连接上电脑和投影仪,朱所长向大家介绍起案情:我们是今天上午七点十分左右,接到报案,报案人是本镇大兴庄的村民曹瑞安,他在电话里说,大兴庄的南河里发现一具尸体,死因不明。我们是七点半钟来到现场,组织人员打捞尸体,保护现场,走访群众。根据前期的勘察和调查工作,目前还不能完全定性是否为一起刑事案件。座位上的警察马上就议论纷纷,不定性为案件,而且更不能肯定是刑事案件,为何兴师动众?姚队长敲了几下桌子,请大家安静下来,听朱所长继续汇报。朱所长接着说:我理解同志们的心情,在我们勘察现场后,也发现了一些疑点,比如落水的河边,没有发现死者挣扎求生的动作痕迹,比如死者是漂浮在河水的中央,而不是在离河岸较近的水域,在调查走访后,我们发现死者昨晚在临村同学家大量饮酒。此话一出,马上又有警察提问:为何不考虑死者是酒后不慎落水,溺水而亡,而要考虑是案件呢?朱所长说:我想和大家说的还有两件事情,第一,该死者父亲是本地的有钱人,这几年做教具生意发了财,但尚不知和社会人有无经济纠葛。第二,我们在走访中,有多位村民说两年前,死者的哥哥也是在同一个地方落水而亡,当时是夏季,大家都认为是他下河游泳溺水身亡,捞上岸的时候,双脚被发现有多处水草缠绕。听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仔细回想朱所长的案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