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颇爱写诗,兴致来时,山川云雾、雨雪晨昏,皆可凑成几行。稿纸积了不少,抽屉里也曾郑重地收着几个本子。如今想来惭愧,那些曾自以为得意的句子,十之八九都已模糊漫漶,记不真切了。怪的是,偏偏有那么几句,像河床底下最坚硬的卵石,任时光的流水如何冲刷,棱角反而愈发清晰。譬如“无数奇峰入梦乡”这一句,便时常在毫无预兆时,从记忆的深潭里浮出来,字字分明,带着当年落笔时那股子羞赧的热气。它好记,是因为与一幅太过鲜活的景象死死绑在了一处;它难忘,却又因为它是个难言的秘密,像心口一枚隐秘的朱砂痣,只能自己看见,自己晓得它的滚烫来历。
那是一九九四年的秋,我像枚尚带着青壳的核桃,被命运“咔哒”一声,敲进了官陂的山缝里。拖着行李走进那间能听见整条溪流说梦话的宿舍时,胸腔里还鼓荡着些不着边际的豪情,觉得自己不是来教书,倒像是某个被放逐的骑士,正要在这山水间寻找封邑。找老校长士敏老师报销车票时,聊到了官陂温泉,老校长瞪着我说:“后生,温泉养人,规矩更养心。早晌归女眷,下半日归男人,记死了。”我诺诺应着,心里那点反叛的小火苗却窜了窜:天地大美,岂是钟表可以切割的?
翌日破晓,山岚浓得能拧出水。我像个心虚的探险家,揣着本小诗集——仿佛这能给我的莽撞披上件文化的外衣——蹑足出了校门。露水打湿裤脚,凉意钻心。待过了一片芭蕉林,拨开那挂满水珠的羊齿蕨,轰然撞见那一片白茫茫雾海中载沉载浮的“山峦”时,我才知道,诗集帮不了我,任何诗行在此刻都苍白无力。那是最原始的生命图景,丰饶,坦荡,热气腾腾,带着水响与笑语,将我那点可怜的、纸上的浪漫冲击得粉碎。书,掉了;人,傻了;魂,飞了。我像只被火钳烫了的猫,原地弹起,扭身便逃,一路跌撞,裤管上的泥浆仿佛都是滚烫的。
逃回宿舍,栓上门,心还在腔子里撞鼓。脸上火烧火燎,那白雾中的景象却在脑内反复显影,清晰得骇人。坐在吱呀作响的竹椅上,摊开备课本,准备想写教案,笔尖却不由自主地划拉起来。煤油灯的光晕黄而暖,舔着纸页,也舔着我混乱的思绪。羞赧、惊悸、一种僭越的负罪感,还有那无法言说的、对“生”之磅礴的震撼,全都搅在一起。不知怎的,竟凑出几句歪诗来,其中便有那句:“推开晓雾皆神女,无数奇峰入梦乡。”写罢自己先臊得不行,慌慌张张把纸团了,又觉不妥,展开,再看,脸上热意更盛。这“奇峰”所指,天知地知我知,却万万不可为外人道。仿佛写下这几个字,便是将那不可言说的一幕,用隐语镌刻了下来,成了只属于自己的、甜蜜而狼狈的罪证。
那一夜,几乎未曾合眼。窗外的溪流声格外喧腾,像在嘲笑。天刚蒙蒙亮,我便溜出宿舍,不是去溪边,而是拐进了校园角落那间总是飘着糯香的矮屋——酿酒阿婆的“领地”。阿婆正用木勺搅着大缸里新出的酒醅,热气混着醉人的甜香扑面而来。“先生这么早?”她浑浊的眼瞥了我一下。我支支吾吾,只说夜里备课受了寒,想讨碗酒驱驱。阿婆没多问,舀了深深一大勺刚淌出的、滚烫的“酒头”,倒进粗陶碗里。那酒液尚浊,温烫直透碗壁,我接过来,也顾不得烫,仰头便灌。一股火线从喉头直烧到胃底,旋即化成暖洋洋的一片,熏上头顶,脸上那残留的、因羞惭而起的燥热,终于被这更猛烈的热力盖了过去。人有些晕乎乎的,昨夜那些清晰得刺目的画面,仿佛也在这酒意里晕染开了,变得朦胧而遥远了些。“好酒!”我哑着嗓子赞了一句,放下碗,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身后,阿婆的声音慢悠悠传来:“后生家,心里有火,米酒压不住的……”
这“火”,确实难压。往后的日子,我成了温泉最守时的客人,只在属于男人的午后前往。泡在烫人的水里,看着山上真实的“万笏朝天”在暮霭中温柔了棱角,心才渐渐安妥下来。只是在校园里,总觉得女生眼神里藏着洞悉一切的笑,连操场边晒太阳的老黄狗瞥我一眼,我都疑心它是不是听说了我青春“奇峰”之旅的新闻,我连滚带爬地摔了上去,又鼻青脸肿地出溜下来。那首歪诗,被我夹在一本最厚重的《辞海》里,仿佛那能镇住一切邪念。偶尔夜深人静独自翻到,那句“无数奇峰入梦乡”便像一句咒语,瞬间将白日的镇定击得粉碎,带回那个雾气迷蒙、心跳如雷的清晨。这成了我青春里一个滚烫的秘密,一个提起来就舌头发僵、眼神游移的话头。即便几年后与要好的同事酒后聊起温泉旧事,我也只含糊说“曾撞见过不该看的”,便赶紧用一大口酒堵住自己的嘴,任他们如何打趣追问,也只是红着脸摆摆手,再不肯细说。那不仅仅是尴尬,更像是一种对某种神圣“边界”无意冒犯后,长久的不安与羞赧。
五年山居,浸在硫磺与米酒气息里的岁月,把我这块愣头青的毛石,慢慢磨出了些许温润的弧度。一九九九年离开时,我去向阿婆告别。她已更老,眼睛更浑,却还记得我:“先生,还讨酒头驱寒么?”我笑了,摇摇头,接过她递来的一小竹筒陈酿。这回,是慢慢啜饮的。酒液清冽,入喉回甘,再无当初那般烧灼的狼狈。
如今,三十年云烟过眼。城市杯盏里的酒,再烈,也喝不出当年那碗滚烫酒头的滋味了。那本《辞海》早已不知所踪,那页诗稿,想必也化成了尘土。可怪得很,那句诗,那景象,那碗酒的热气,反倒随着年岁渐长,愈加清晰地浮凸出来。
年轻时觉得那是需要掩饰的过失,是青春册页上的一处墨渍。如今才了悟,那或许是那片山水,对我这个懵懂闯入者,最慷慨、也最严厉的“启蒙”。它用最鲜活的方式告诉我:美有界限,敬在分寸。自然的奇峰令人仰望,生命的“奇峰”则需以更大的敬畏之心去回避、去呵护。那瞬间的“撞见”与长久的“羞赧”,实则是乡土伦理在我灵魂上刻下的、最初也是最深的一笔。
原来,那“无数奇峰”,从未真正离开过我的梦乡。它们一半是官陂青黛的远山,沉静巍然;另一半,则是那年晨雾里,一段被岁月酿成的青春序章。当初那碗用来“掩饰”的烫喉酒头,到如今,才品出了全部的、释然的回甘。而那句诗,也终于从羞于示人的秘密,变成了我与那段岁月之间,一个温和的会心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