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是一有机会就去看夕阳,看它落入云水,泄出兜不住的灿烂,像一颗半熟的蛋黄,慢慢的把天空染红了,也就成了别人笔下的红的似火,烧一片云野。
我出生在小城市,这里撑起天的东西是煤,被炸药炸开,黑黢黢的洞里落着黑色的宝,烧啊烧啊,烧出了热,烧出了电,烧出了一阵阵的繁荣,也烧黑了天空,所以从小在我不知道原因的时候,我能看的天空里就只有太阳和月亮,每到夜晚,星星用一根指头就能数完。我似乎并不是天生喜欢太阳,至少在我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中,没有人跟我说过我曾经和太阳有过什么故事,只是,在我能回忆起的童年里,太阳,总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幼儿园上学的路上是它,让我忘记快要迟到,咧开嘴笑着走在石墙上;小学补习班的午后是它,毒辣辣的悬在我头顶,我不得不戴一顶撑着小伞的帽子,才能在被它铺满金黄的柏油路上慢走;快毕业的假期里是它,这回我终于在空调屋里完美的避开了他,不管之后回家时它会不会还是那么滚烫,反正现在它只能在窗外自己单单地放出光来,使窗户变得金灿灿的,坐在房间里的少年不会想到,那光泽,会在今后的人生里,时刻伴着他和他从今往后的记忆。
何时开始,能说是我喜欢上了太阳呢?也许是上初中之后,刚刚和一段新旅途邂逅的时候,我还是能看见那随我而来的光束静静地在窗外候着,待到我失掉它,已经不知道是哪轮年月了,也许就是这个时候吧,我开始寻找它了,也就一有机会就去看太阳了。初中的作息比小学要早得多,起来要变得困难些,尤其是到了秋冬天,那更是在我眼前织了一层灰蒙蒙的纱,悄悄裹住我,便使我不能清醒,在这种日子里,我往往是比太阳起得早的,我走一路,看一路,但只有天边的云彩携着一点点霞光,预示着它即将到来,可我等不了它,铃声比它、比我来的都快,我走进校门,踏过一条条浮着一层灰的路,谈不上高兴的到了教室,远远从窗户望,它依旧还没来,等到我想将遗忘的它捡起来时,它早已经化作一道厚实的漆,刷在窗台和门扉上,宣告自己的到来了。我来不及见清早的它,于是,我便自然的爱上了晚间的它,一条放学路,我走了多少遍,我不知道它有没有生气,只是每次在路上他都会陪我,可我也由此轻视这份爱,并不常看它,这也难怪,毕竟此时的我正不自觉的书写着一份,少年时的情书,在遥远的未来,会把他亲手送给自己。
夕阳薄暮,最是人间悲情,但我还没到那样的年纪,当然不会知道,可我依旧在纸上写啊写,偷偷在心里愁,不知是哪篇课文导致的,现在也记不得了,渐渐的日子里,如浪淘金沙般只留下了一句话:“为赋新词强说愁。”不过,少年的烦恼也是真的,这是近两年的事了,我没有如愿以偿的考上好的高中,前去我听都没听过的偏远地方,我的心受了伤,很害怕,怕自己不熟悉那里的一切,只有自己守着那颗热乎乎的心。初到的那天,我强忍心中不安,忍到好像变了一个人,主动打招呼,不惧怕自我介绍,被叫上台还能大声唱出歌,我以为自己变了,当天晚上,睡在硬床板上时,眼泪还是默不做声地划了下来,后来,我几番对照起记忆里的那天,实在是无法想起那天的阳光是什么颜色,直到后来,也不知是想通还是要给自己一个解释,我觉得,是我把空调房里的日子和那天混在一起了。
不如意的日子里也不全是不值得回忆的坏事,某次回家,妈妈也在,她向来自由洒脱,年轻时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她经常带我去兜风,骑着一辆电动车,勉勉强强刚好能坐下两个人,我们就这么挤着去了很多地方,傍晚,落日余晖引人入胜,几乎所有人都被吸引,我和妈妈坐在车上,同样望着夕阳,那光色真好看,像一点朱砂点在水里,染了整片天,我拍了照,一张又一张,留不住它西下的步伐,兴尽晚归,我和妈妈一起骑着车又走了,在路上,我突然有了一种神奇的感觉,但那时确实不知道是什么,今夜,它才刚刚解明:妈妈的身体很厚实,但远不及她心的厚重,因为,她恨不得用每一寸心头肉,都去刻下她对身边人的爱和挂念。
太阳,准确说是夕阳,它在我生活的很多地方都留了痕迹。我的收藏夹里,有一个叫做“余霓”,意思是夕阳里剩下的晚霞,也许名字和意思不太对,但确实是我取得一个不同以往的名字,它所代表的东西,并没有那么明晰,每次翻到它,我都会想起中考结束那个暑假,有一晚我与奶奶一起去逛公园,天黑下来,云也跟着镀了墨色,好在还是有美和意趣的,拿起手机,拍下照片,这行动引起奶奶的注意,于是她也抬头看,当她再看向我,对我说:“这云彩真漂亮,也许有外星人住在上面呢。”我很吃惊,从前她可没讲过这些话,至少我不记得,下意识的回应后,我又望向一片片游云,脑中忽的生了奇异的感觉,原来,奶奶她也很浪漫,云上当然不可能住着外星人,但那瞧着云彩的眼神是真的,心里无穷的幻想也是真的,每个人的灵魂都有浪漫的一角,不论岁月变迁,容华易老,它总在那个地方闪闪发光。
自从那个收藏夹诞生之后,我就经常往里面塞一些给我怀念感的东西,大部分是遗失在互联网中的音乐,它们早已没了来处,没了创作者,只有我们这些过客,在偶然的空闲里路过,兴许下一幕好戏开演,対它们的印象就转瞬即逝,由此,我便莫名的悲哀。在我看来,一部部完成的故事,未被发掘,未被人所知,便会自成一个绮丽的小世界,仿佛一个水晶球,永恒的在现实与梦幻的边界呼唤,等待着,不知道那天才会有人瞧见它散发的,温柔的光泽,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漂流到宇宙后,下一颗星星熄灭的时候。悲哀、痛苦、无助,各种阴郁的情绪占据了我,我往往不清楚怎么去面对它们,我怀念起童年,怀念起少年,我思考着现在,我回忆着太阳,想起见过它的每一幕,然后我才知道,我为什么在怀念它,每当我想起它,我的脚尖就迈入虚无,我的脚后跟则滞留在日出。是啊,我没有怎么看过日出啊,我对它的幻念,早就粘连在我每一次的思想,每一次的惆怅,它同夕阳一起,一并成为我生命的底色,我在每个年纪都将愿望高高抛起,却怎么也够不到朝日,最后能接住它的,只有夕阳。于是我渐渐的明白了,也就不再去想,只等着时间自然的在某天解开问题的真相。
我好想去看一次海边的日落啊,一定要有我记得住的印象,我去过海边了,在白天、在夜晚,尚未触及它们交界的地方,夕阳落入海水,必定会蒸腾起整片涌动的云气,看他们厚实的积累成另一片天空,一定能洗干净原本的阴霾,让我瞧一瞧整段璀璨的银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