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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浩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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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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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鹤夜行》

北方早秋的夜晚,冻不住冬虫,热不枯夏草,天气凉的刚刚好,此时若有微风入稿,更使人步伐苍老。校车缓缓停在红绿灯前,她的家就在这条街里,每次到这都是红灯,我因此停留了好久。橘黄色的光在转弯时找好角度照在不临窗的她脸上,恍惚间她的头从我的肩膀上抬起,随即展开那只我没牵着的手,眨着眼睛把一只千纸鹤塞进我的上衣口袋,我有些诧异,她绝不是会做这种精细活的人,这种缓慢涌上的想法随着车的减速却极速消失,我意识到她该下车了,也拿出叠成方形的字条放到她的书包侧兜里,我们朝对方笑了笑便互相告别,车辆发动那一刻我们不约而同给对方发了个消息:明天见。

无暇细品蓝白校服右肩的余温,借着断续落进来的光影,我掏出那只鹤仔细端详,七彩色颜,匀称有致,那是只极精美的鹤,在多年后的今天,我如是讲。下车之后,我摊开手掌把小鹤放在掌心里,把它的头扭向正前方,想象着它的目光如炬,仪表堂堂,我拿出手机跟她说我快到家了,她很快回复并告诉我要早点睡觉,我刚想说些什么,察觉左手有些异动,转眼手中小鹤竟凭翼而飞,可飞没多远,又折进我手里,还好潜逃计划失败,否则我这护鹤总督难辞其咎。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我身上总是带着小鹤的,它不像字条或是许多其他的礼物,不适合窝放在笔袋里,也不合适摆放在家里,我带它看凌晨四五点的小城,将近午夜它又载我的疲惫飞回家里,我似乎很喜欢这个礼物,或者说,我似乎能看见,她为了叠好这么一只千纸鹤,扔了多少不满意的半成品。她时常惦记送我的那只猫,询问猫咪近况的同时,她担心小鹤会被抓坏,每次提到,我都会从兜里掏出小鹤,开始洋洋自得。

那时的黎明将至,我总坐在四楼的操场草地上,看日轮渐渐大过不远处的城堡,作为最先一批抵达学校的学生,这算是我们的优待,晨风贴着草皮朝城堡的方向拂去裤口,这时她总会握住我两只手,她知道我的手会冷。城堡的射灯会在天光大亮时熄灭,夜里是魔幻,白天是静美,有时雾气弥漫更令人神往,我有次打趣,掏出小鹤跟她说:看到这漫天仙气了吧,我就是神仙,现在是时候驾鹤飞走了。说罢把小鹤平放在地上,学起电视上的咒语手势,她又被我逗笑了,可我见过她无数次纯粹的笑,我知道那次她的眼睛里还有更复杂的东西。

我放弃了可以跳过高三最后这个学期的机会,我没有去上我本来或许应该去的地方,毗邻那座繁华之城的一切就在眼前,我略过了。这件事情在她送我小鹤前不久发生,我瞒下所有人,包括所有人,对外只说是得了个小奖,但仅如此,她就对我说了三个星期的:我就知道你可以的。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她夸人真挺稀奇,我浑身刺挠,请她别提这事了,不如打几下呢还。她听了眼瞅就要上手,那吃人的眼神,正好的力道,这就对味儿了。不过玩笑归玩笑,我看得出她是真的为我高兴,即使某一方面我从小被身边人肯定,她知道我仍觉得不够,我仍会想:那别人呢?我总觉得坐井观天是现在时,需要被告知那些都是过去式。我见春天来了又走,不试怎知哪步才是妙手,在众人的不懂和唏嘘声里,被告知就已太足够。时间悄悄给小鹤渡了层金黄,它不再自顾自飞去,像是知道我会写它。

那时年轻,总还把理想抱负挂在嘴边,但不是吹牛那种,对谁说我也心里有数。我犹清晰,对一个休息日的黄昏,那天她约我去吃饭,我刚下车就被拽着七拐八拐到了一家苍蝇小馆,她说这里很正宗。我对吃没什么讲究只是一向很挑食,没有胃病还真是幸运。黄昏跌落屋檐在她的白衫上透了颜色,我比黄昏更近触到了人间绝色,对视时我微愣了下,她以为这是对餐馆其貌不扬的嫌弃,推着我落了座,撂下句放心好了毒不死便去找老板点餐。上菜以后我是真愣了,吃不得辣的她竟点了两碗红油的面,她说总要尝试的,当时我没听出话里的深意,以为她只是想尝尝,便只顾埋头吃面。那家店后来我们也去过几回,她评价蛮高的,高到像是汤姆夸杰瑞可爱,言外之意想让我多来吃,至于为什么,直到分开我也没想到搞懂,我知道我没在嫌弃,我只是存疑。有天我路过那,刚巧也是黄昏,只不过这次是照着我的白衫,没人推我我只是推门进去,那天没什么客人,我点完餐后随便坐下,老板认出我,提及她,我只舔了下嘴,他就似乎懂了,扭头问了下菜就转回来聊起别的,我没见他这么健谈,或许他本如此,只是我从前没机会,聊天基本是他在讲,他讲人生阅历,讲发妻两子,我最深刻,是他说有个好厉害的作家在成名前经常来吃这家店,联想于此,她该早就听说了。

拉回更久前那个黄昏,已是另一种心情。筷子斜跨碗底,我们自由的权力要靠钱来抵,出门右拐撞上一阵暖黄色的风,轻轻柔柔穿过牵手的缝隙,少年先迈左脚迎着金黄出发了。我们有个习惯,吃过饭后是一定要遛弯儿的,边走边唠,这样能聊好久,我们从班里的趣事聊到班外趣事,原谅学生时代有意思又共同的话题或许只有如此了。小鹤似也爱听,吃饭时不见,这时就悄悄从衣兜里冒出头来,她正讲着上周同桌的吵闹,临了我将小鹤一把按回,不让它听完。她在一盏路灯下定住我,随即用力捏了下牵着的手,我正要反击,她已经跑到马路对面,侧着身子弯腰嘴角一抹浅笑,天清气明,少年笑闹,只有路过的一辆汽车冲撞了这好光景,又由几只流浪猫对我们的亲昵弥补。天色渐晚,手指先一步有了微凉,我突然脑子一抽问她想考去哪学什么专业,她笑容不减,说去哪到时候看分数吧,专业我没什么想法。我们沉默了一下,很快她反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笑的更甚,我说:你知道我这点分的,去哪靠天意咯。她没再追问,反而把话题引到别处。天色完全暗下,我们刚好逛了一圈回到这条街,这里街边有家烤鸡架最是美味,我俩老早就被征服,她常常会买四个自己却只带回家一个。小鹤摆明已经见怪不怪,对这种事不会再好奇探出头来,它不爱吃烤鸡架,更不爱吃狗粮。

其实那天回家路上我甚至有坦白的冲动,我从小自尊心就挺强,那时我对爱情的理解也没如今深刻,我怕她会因此看不起我,我差一点就要告诉她,我为她放弃了什么,现在想想,实在可笑,年轻男孩的自我感动和英雄主义罢了,不再纠结的原因是她发消息说我的衣兜里有张纸条,刚撂下手机我就听见屋外有什么机器运作的响声,还有股香氛味,我心里直呼我靠,几乎飞了出去,抢救回我的外套,一摸兜,好家伙,除了那张纸条,小鹤也在里面,还好我跑的快,不然护鹤总督兼尚书侍郎要糟糕。回到屋里,我打开纸条,里面是句我看了就知道要铭记一生的话:你在我这,永远光芒万丈。落款署名画了只鹤,我因为这句话,得意了不知多少个日夜,时至今日,我虽并未年老几年,分开也并非太久,我仍是为光芒万丈感到向往的年纪,这段感情也没模糊到物非人非的境地,可是当你觉得一切还能挽回,这就是无可挽回的起点。在感情的方方面面,她的无数反常起因于我,当时我只以为那是爱,如今我看的完整,看得清拓写的和盘二字。我又在写我的爱情,可它确是值得我次次回念的东西,或许我总归会忘掉,但我写的这些朝花夕拾,日日夜夜使我记起,有个女生说我永远光芒万丈。

有天我回家,想找一本买了很久没看完的书,翻出来的时候书里正夹着什么,打开看在第六章二十六页的正面,有一只千纸鹤,我一眼认出这是小鹤,它的翅膀早已泛黄,像在告知它送不回我的疲惫了,想起每个语文老师对自己的祝愿,我突然想拆开写句话再叠回去,我拆到一半,里面好像有字,很淡,很难看清,但看见了,我完全拆开时,有句话赫然立在眼前:送君纸鹤,愿君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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