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同学会邀请函的那天,我正戴着老花镜在阳台上修剪那盆养了十五年的三角梅。快递员按响单元门铃时,剪刀一偏,剪掉了一根不该剪的枝条。信封上烫金的校徽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我盯着那个熟悉的图案看了许久,直到眼睛发酸。
“四十年了啊......”我摩挲着信封喃喃自语。妻子从厨房探出头来问是什么,我竟一时语塞。四十年,足够一个婴儿变成中年人,足够一座城市面目全非,也足够将我们这些曾经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变成白发苍苍的老者。
聚会定在母校建校120周年校庆日。我提前一天到了母校所在的城市,住进了校门口的酒店。从房间窗户望出去,校园早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那些我们曾经奔跑过的煤渣跑道、躲过雨的梧桐树、偷偷约会的小树林,统统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玻璃幕墙的现代化教学楼和规整的人工湖。
走进校门时,我的皮鞋在花岗岩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校门口的石碑上刻着”明德楼”三个大字,我却怎么也想不起这里曾经是什么建筑。直到看见角落里那棵歪脖子松树——它比四十年前粗壮了许多,但倾斜的角度丝毫未变——我才恍然大悟,这里原来是中文系的老楼,我们曾在那棵松树下拍过毕业照。
“老陈!”身后传来一声呼唤。我转身,看见一个身材发福的老人朝我走来,稀疏的白发整齐地梳向脑后,西装革履的样子像是刚从什么正式场合赶来。我盯着他眼角的鱼尾纹看了三秒,才从那独特的纹路里认出这是当年的班长钟晴天。
“真是......真是认不出来了。”我们几乎同时说出这句话,然后相视大笑。他的笑声还是那样洪亮,只是多了些沙哑。我们并肩走在校园里,他指着远处一栋造型前卫的建筑说那是新建的图书馆,我却在寻找当年那座红砖老楼的位置。在那里,我曾经为了赶论文熬过三个通宵,清晨离开时看见保洁阿姨诧异的眼神。
“记得吗?大二那年你在这里背《离骚》,背到‘长太息以掩涕兮’时突然哭了起来。”钟晴天指着湖边一处石凳说。我惊讶于他的记忆力,更惊讶于这个细节我自己都已遗忘。那时我正暗恋隔壁班的女生,为她写了许多无人问津的情诗。
我们走到食堂门口,闻到里面飘出的饭菜香。钟晴天说现在的学生真幸福,食堂装修得像高级餐厅。我却想起当年吃饭时攻城掠地似的奔跑,和因为菜里吃出煤油味而集体罢餐的壮举,还有吃得想吐的、只见芹菜不见肉的一日三餐。那些曾经以为刻骨铭心的愤怒,如今想来都成了会心一笑的往事。
第二天上午,我们按老班别在新落成的校友中心正式聚会。组织者别出心裁地按照当年的毕业照布置了座位,每个人面前都放着泛黄的老照片。我环顾四周,四十八人的班级来了三十六个,缺席的有当”保姆”脱不开身的,有不明就里的,有定居海外的,也有彻底失联的。
“各位同学,”钟晴天作为班长首先发言,“四十年了,我们......”他的声音突然哽咽,摘下眼镜擦了擦,会场一时安静得能听见空调运转的声音。我注意到他西装袖口露出的腕表是某个奢侈品牌的最新款,价值不菲。
接着是自我介绍环节。当年的届花李雯如今定居加拿大,视频连线时她背后的落地窗外是茫茫湿地。她说自己离了两次婚,三个孩子都成年了,现在一个人住在湖边别墅里养了五只猫。屏幕里的她妆容精致,却掩不住眼里的落寞。
“我退休前是副厅级,”曾经的学霸岳向群说这话时下意识挺直了腰板,“本来有机会再进一步的......”他的目光扫过在场每个人,仿佛在寻找认同或羡慕。我注意到他无名指上的婚戒痕迹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听说他妻子五年前因病去世了。
轮到唐克明时,这个当年总穿着补丁衣服的农村孩子笑着说:“我在县中学教了三十五年语文,去年刚退休。”他的妻子——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安静地坐在旁边,两人时不时交换一个眼神。他们的大儿子在深圳做程序员,小女儿继承了奶奶的衣钵成了医生。说起这些时,唐克明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像一幅宁静的山水画。
最让人唏嘘的是刘强。当年他是校篮球队主力,追他的女生能排成长队。如今他坐在轮椅上,右半边身体不太听使唤,说话也有些含糊。他妻子——一个比他年轻许多的女人——细心地帮他擦去嘴角的口水。听说他十年前中风,企业交给儿子打理后,就一直在家养病。
我的目光在每个人脸上停留,试图找出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或少女的影子。有些人一眼就能认出来,比如总爱皱眉的”老夫子”孙文斌,即使白发苍苍也改不了那个习惯;有些人则面目全非,比如曾经体重两百斤的“胖子”李勇,现在瘦得像个竹竿,说是糖尿病闹的。
午餐时,我们按当年的宿舍分组就座。我们宿舍六人来了四个,缺席的一个在美国带孙子,一个去年刚因公务脱不开。聊起往事,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恩怨都成了笑谈。当年因为我打碎了他的暖水瓶而一个月不跟我说话的周志强,如今拍着我的肩膀说:“老陈啊,当年是我太小气。”他的手上布满老年斑,却还戴着我们毕业旅行时在源口买的廉价纪念戒指。
下午的自由活动时间,几个女同学相约去逛新建的校园商业街,我们几个老男生则溜达到还在施工的体育馆后面,找到一片难得的僻静处抽烟——虽然医生早就警告过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必须戒烟。
“你们还记得毕业十周年那次聚会吗?”钟晴天吐着烟圈问。我们纷纷摇头,那时大多数人正处于事业上升期,能联系上的没几个,更别说聚会了。
“二十周年那次倒是来了二十几个人,”教数学的老王插话,“那时候大家都在等提拔,聊的全是职位、项目、年终奖。”他说着自嘲地笑了笑,露出几颗金属假牙。
“三十周年我张罗过一次,”钟晴天接着说,“结果有一半人说工作忙走不开,来的几个也都心不在焉,聊不上几句就接电话。“他掐灭烟头,叹了口气,“现在倒好,大家都退休了,反而能静下心来聚一聚。”
夕阳西下时,我们来到校史馆前合影。摄影师让我们按照毕业照的位置站好,却发现无论如何都排不出当年的样子——有人变矮了,有人发福了,有人需要搀扶才能站稳。最后我们放弃了还原,随意地站在一起,就像四十年前刚入学时的第一次班会那样。
晚餐时,组织者播放了精心制作的视频,里面有我们能搜集到的所有老照片。看着黑白照片上那些年轻的面孔,听着《年轻的朋友来相会》的旋律,好几个女同学悄悄抹起了眼泪。就连一向强硬的钟晴天也红了眼眶,他说:“下次聚会不知道还能来多少人......”
晚上九点,聚会临近尾声。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约定建个微信群,虽然知道大多数人回去后又会陷入各自的家庭琐事中,群聊很快会归于沉寂。告别时,我们拥抱、握手、拍肩,仿佛这样就能把四十年的时光压缩进一个动作里。
我最后一个离开会场,在门口遇见同样踌躇的唐克明。我们默契地沿着人工湖散步,月光下,湖水泛着银光。
“老陈,你说我们这一生,到底算成功还是失败?”他突然问道。
我思考了一会儿,回答:“看跟谁比吧。比起岳向群,我们没当上大官;比起李雯,我们没出过国;比起刘强......我们又幸运得多。”
唐克明笑了:“我在乡下教了一辈子书,看着孩子们一个个走出大山,就觉得值了。”他停下脚步,望着湖对岸的灯火,“我儿子在深圳买了房,去年接我去住了一个月。那高楼大厦的,我看着头晕,还是想念我的三尺讲台。”
我们沉默地走了一会儿,直到看见校门口那棵歪脖子松树。树下的石凳上,似乎还坐着四十年前那两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轻人。
“回吧,”唐克明拍拍我的肩,“明天还有活动呢。”
回到酒店房间,我取出白天发的纪念册,翻到毕业时的集体照。那些永远停留在二十岁左右的面孔,正冲我灿烂地笑着。
我摩挲着照片,突然想起毕业那天,我们喝得酩酊大醉,在宿舍楼顶高喊“二十年后,我们顶峰相见”。如今四十年过去,我们终于明白,人生根本没有所谓的顶峰,只有不断起伏的山路,和路旁偶尔闪现的风景。
窗外,校园的灯光渐次熄灭。我戴上老花镜,给妻子发了条消息:“明天就回去,给你带了校庆纪念品。”发完才想起,她从来不用微信,这条消息注定得不到回复。
就像我们逝去的青春。
次日清晨,我比约定时间早了一小时来到校园。本以为会是第一个,却看见人工湖畔的长椅上已经坐着几个熟悉的身影。钟晴天正在用手机回邮件,西装革履的样子与昨日无异;唐克明和妻子并肩坐着,共看一本相册;刘强在妻子的搀扶下,正艰难地练习走路。
“老陈!”唐克明向我招手,阳光穿过树叶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走过去,发现他们看的是昨晚发的纪念册,正翻到我们去永明实习的那一页。照片里,二十岁的唐克明背着军绿色单肩包站在讲台上,风吹起他洗得发白的蓝衬衣,英姿飒爽,像整装待发的士兵。
“你看这些学生,”他指着照片背景里的学生,手指微微发抖,”现在想来,那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对求知若渴的孩子。”他的眼睛在晨光中闪闪发亮,仿佛回到了那个风华正茂的年代。妻子轻轻握住他的手,两人无名指上的婚戒碰在一起,发出细微的声响。
钟晴天收起手机走过来,身上飘着剃须后香水的味道。“睡不着,”他解释道,“公司还有几个文件要处理。”我注意到他眼下浓重的青黑色,显然一夜未眠。他掏出一盒进口巧克力分给大家,包装上的外文标签已经磨得有些模糊。”上次去瑞士带的,一直没机会吃。”
刘强在妻子的帮助下终于走到我们跟前,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医生说......每天......必须走......五百步。”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右边的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他的妻子——那个比他年轻二十岁的女人——耐心地为他擦汗,动作轻柔得像对待一个孩子。
“我们结婚十年了,”她突然说,声音很轻,“他中风后第三年,前妻带着孩子去了澳洲。”阳光照在她粗糙的手上,我注意到她指甲修剪得很短,有几个还留着细小的裂口,像是常年做家务留下的痕迹。
我们沿着湖慢慢走,刘强坚持要自己走完剩下的步数,妻子只是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随时准备伸手搀扶。湖面泛起微波,倒映着天空的蓝和我们佝偻的身影。
“其实我离过三次婚。”钟晴天毫无预兆地开口,眼睛盯着远处的教学楼,“第一次是因为我总加班,第二次是我出轨,第三次......”他苦笑一声,“她说受不了我退休后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的样子。”
我们都愣住了。在所有人印象里,钟晴天一直是那个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最早提干,最早分房,最早坐上专车。同学群里偶尔流传他的消息,不是升职就是又拿了什么奖。没人知道他的婚姻如此坎坷。
“孩子们呢?”唐克明的妻子轻声问。
“老大在美国,一年发一次邮件;老二跟着她妈,上次见还是三年前。”钟晴天从钱包里抽出两张照片,边缘已经磨损得起了毛边。一张是个穿学士服的年轻人,另一张是扎马尾的小女孩,都笑得灿烂。“这是五年前的照片了。”
我们沉默地走着,只有刘强的拐杖敲击地面发出规律的声响。一只白鹭掠过湖面,翅膀拍打出的水珠在阳光下像散落的钻石。
早餐安排在教职工食堂,据说还保留着四十年前的部分风味。我们到时,李雯的视频已经接通,投影在餐厅墙壁上,五只花色各异的猫在她脚边打转。
“我养的第一只猫叫‘屈原’,”她笑着说,眼角堆起细纹,“第二只叫‘李白’,后来觉得太孤单,又陆续养了‘杜甫’、 ‘东坡’和‘清照’。”她端起印着中文系标志的马克杯——那是我们毕业二十周年时定制的纪念品——啜了一口,“孩子们觉得我疯了,给猫起这种名字。”
我们这才知道,她的大女儿在温哥华当律师,已经三年没回家;小儿子在华尔街工作,上次通话还是半年前。视频里,她背后的书架上整齐排列着中文典籍,在一屋子欧式家具中显得格格不入。
“有时候半夜醒来,恍惚间还以为躺在宿舍的架子床上,”她的声音突然哽咽,“听见王芳在上铺说梦话,闻见老赵偷煮方便面的味道......”画面突然晃动,她伸手调整镜头,我们看见她迅速抹了下眼睛。
早餐上了我们当年最爱的豆浆油条,味道却大相径庭。塑料杯里的豆浆太甜,油条没有那股子碱味儿。但谁都没说破,只是默契地小口啜饮,仿佛这样就能骗过自己的味蕾。
饭后是自由活动时间。我独自溜达到新建的图书馆,在古籍阅览室门口遇见正在抄碑帖的孙文斌。他还是那副“老夫子”做派,花白头发束成一个小髻,手腕悬空执笔,宣纸上的颜体字方正端庄。
“退休后开始学书法,”他头也不抬地说,“临了三十年教案,总算能写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了。”笔锋一转,一个“永”字跃然纸上,八法俱全。我认出这是当年王教授在第一堂古代汉语课上教的,他说“永”字包含所有基本笔画,是书法入门必修。
“王教授去年走了,”孙文斌突然说,“九十三岁,无疾而终。葬礼上来了两百多个学生,从五十年代的一直到最后带的博士生。”他蘸了蘸墨,“我站在人群最后面,忽然想起他当年说我‘太过拘泥章句,不解风情’。”一滴墨从笔尖坠落,在宣纸上洇开,像一声叹息。
上午,我们被安排与在校生座谈。看着教室里那些二十出头的面孔,我恍惚看见四十年前的自己。他们问我们最遗憾的事,最骄傲的事,如果重来会怎么选择。问题像箭一样射来,我们这些老人却没了当年的伶牙俐齿。
“我最遗憾没能在母亲去世前让她住上我买的房子,”岳向群说,他母亲在我们毕业第五年因肺癌去世,那时他还在郊区中学教书,“最骄傲的是参与编写的教材现在还在用。”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乎听不见。
唐克明的妻子说她的遗憾是没有坚持学术道路,骄傲是培养了十几个考上医学院的学生。”但如果重来......”她看着丈夫笑了笑,“我还是会选择跟着这个穷教书匠去山区。”
轮到刘强时,全场安静下来。他费力地组织语言,妻子在一旁轻声补充。“他说......遗憾是......没看到......女儿......毕业......骄傲是......重新......学会......写字......”他颤抖着从轮椅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翻开给我们看。上面歪歪扭扭地写满了“刘强”两个字,从最初像幼儿涂鸦到渐渐成形,最后一页已经接近他以前的签名。
下午的告别会上,我们交换带来的小礼物。钟晴天收到一包永明香米——正是当年实习时我们最羡慕的那种;李雯的礼物是一本手抄《楚辞》,由留在国内的几个同学合力完成;唐克明夫妇得到一套机器人三件套的迷你模型;我则意外收到一个发黄的笔记本,扉页上是我二十岁的笔迹:“80级陈默”。
“打扫老宿舍时发现的,”负责校友工作的年轻老师说,”在墙缝里,可能是当年不小心掉进去的。我翻开内页,里面记满了课堂笔记,空白处还画着些幼稚的漫画。最后一页用红笔写着:“十年后我要成为著名作家!”墨迹已经褪色,像一句遥远的嘲讽。
聚会结束前,我们约定五年后再聚。这次没有人说”不知道还能来多少人”,而是纷纷掏出手机叫子女到时帮忙提醒。刘强用还能活动的左手和我们挨个击掌,他妻子在一旁笑着流泪;李雯承诺下次一定亲自飞回来;钟晴天悄悄塞给我一张名片,上面是他刚创办的文化公司地址。
“来当顾问吧,”他说,“咱们一起做点自己想做的事。”阳光透过玻璃穹顶照在他脸上,我第一次注意到他右耳上方有一道疤——那是大二那年打篮球留下的,缝了五针。
走出校门时,夕阳正好照在那棵歪脖子松树上。我回头望了望现代化的校园,忽然想起入学第一天,辅导员说的话:“你们将来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这几年积累了什么。”现在想来,何止是那几年,之后的四十年里,我们每天都在成为新的自己。
清晨,出租车驶过繁华的街道,电台里放着老歌:“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我摇下车窗,让风吹乱我的白发。手机震动起来,是妻子发来的短信——她终于学会了用手机发短信——只有简单几个字:“饭做好了,等你回来吃。”
我摩挲着那个失而复得的笔记本,忽然明白,人生最大的奇迹不是我们变成了什么样的大人物,而是在经历了所有失望、背叛、病痛和失去后,我们依然能够为了一顿家常便饭而期待回家。
回程我选择了火车。飞机太快,不适合消化这四十年的重量。硬卧车厢里,我翻开那个失而复得的笔记本,纸页已经泛黄脆化,翻动时发出细微的碎裂声。二十岁的字迹张牙舞爪地爬满纸页,除了课堂笔记,还夹杂着许多即兴写下的诗句和小说构思。
“当暮色吞没最后一缕阳光,老教授的白发在风中飘舞......”这是某篇未完成小说的开头,字迹被水渍洇开,可能是当年趴在图书馆桌上睡着时流的口水。我抚摸着那个模糊的“风”字,突然想起这篇小说的灵感来源于教古典文学的郑教授——他在我毕业那年突发脑溢血去世,终年五十九岁,差一年就能评上教授。
笔记本最后几页记着一些零散的地址,大部分已经无法辨认。只有一个用红笔反复描过的地址依然清晰:“上海市虹口区山阴路132弄201314号”。这是我初恋女友的住址,我们分手后,我曾计划毕业后去上海找她,后来听说她早早就嫁了人,随丈夫去了美国。
火车穿过隧道时,车窗变成一面模糊的镜子。我抬头看见镜中的老人:花白头发,松弛的眼袋,嘴角两道深深的纹路。这个老人和笔记本里那个梦想成为作家的年轻人,真的是同一个人吗?窗外忽明忽暗的光线中,我仿佛看见四十年前的自己正坐在对面铺位,用质疑的眼神打量着我。
“叔叔,能换个铺吗?我想和朋友一起。”一个戴耳机的年轻人打断我的思绪。他指了指中铺,那里有个同样年轻的女孩正冲他招手。我点点头,拖着僵硬的双腿爬上了中铺。躺下后,笔记本不小心从手中滑落,飘到了下铺。年轻人捡起来瞥了一眼,惊讶地说:“哇,这字写得真好看!是您年轻时写的吗?”
我接过本子,突然意识到在电子屏幕统治世界的今天,手写体已经成了稀罕物。“是啊,四十年前了。”我试图用轻松的语气回答,却听见自己声音里的颤抖。
“您一定是大作家吧?”女孩凑过来问,眼睛里闪着天真的光。
列车员推着餐车经过,喊着“盒饭矿泉水”,救了我一命。我买了份最便宜的盒饭,里面的红烧肉肥得发腻,却让我想起大学时为了省钱,每次坐火车都自带干粮的日子。母亲会烙几张糖饼,用油纸包好塞在我书包里,够吃两天。
傍晚时分,火车停靠在一个小站。站台上有个卖煮玉米的老人,让我想起父亲。他退休后就在家附近的电影院门口卖煮花生,直到查出肺癌晚期。病床上,他拉着我的手说:“早知道该多出去走走。”那年我四十岁,刚评上中级职称,正为买房子发愁。
到家时已是深夜。推开门,客厅里亮着一盏小灯,餐桌上罩着防蝇罩。掀开一看,是一盘青椒炒肉丝和半碗冷掉的紫菜汤。妻子蜷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里正无声地播放着午夜新闻。我轻手轻脚地放下行李,她还是醒了。
“吃了没?”她揉着眼睛问,声音里带着睡意。
“火车上吃了。”我撒了个谎,其实那盒饭我只扒了两口。
她起身去厨房,不一会儿传来微波炉运转的声音。“热热再吃,”她端着碗出来,”外面的东西不干净。”灯光下,她的白发像一层薄雪覆在头顶,家居服领口露出嶙峋的锁骨。我突然意识到,我们已经这样生活了三十八年。
睡前,妻子递给我一片胃药和半杯温水。“你脸色不好,”她说,“是不是又没按时吃饭?”我没有反驳,乖乖吞下药片。她关灯时,我看见床头柜上摆着新配的老花镜,镜腿上缠着胶布——是她用惯了的修理方式。
第二天清晨,我被厨房传来的剁馅声吵醒。妻子正在包饺子,案板上排着十几个元宝似的饺子。“韭菜鸡蛋的,”她头也不抬地说,“你最爱吃。”我站在厨房门口,闻着韭菜的辛辣香气,突然想起结婚第二年,我们为了要不要在孩子出生前回老家修房子吵得不可开交。后来孩子没保住,房子也没修起来。
“老钟昨天来电话了,”妻子突然说,“问你到家没。”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钟晴天。“他留了个号码,说让你回电。”她用沾满面粉的手指了指冰箱门,那里贴着一张便利贴,上面是一串电话号码和“钟总”两个字。
电话接通时,钟晴天正在开会。背景音里有人用PPT汇报的声音,让我想起退休前那些冗长的教研会议。”老陈!”他的声音透过话筒传来,依然洪亮,“考虑得怎么样了?来当我顾问的事。”我支吾着说还没想好,他立刻说可以预付工资,还包一年两次的旅游。
挂掉电话,我翻开笔记本最后一页,盯着那个用红笔写的“十年后我要成为著名作家”发呆。妻子端着饺子进来,瞥了一眼本子,什么也没说。但晚饭时,她递给我一个牛皮纸包:“路过文具店买的,看你本子快用完了。”
纸包里是两本精装笔记本,封皮是仿皮革材质,内页带着淡淡的米黄色。这种本子要七八十块一本,远远超出我们平时节俭的标准。我摩挲着封面,想起四十年前她送我第一本日记本时说的话:“写吧,我等着看你写的书。”那时她还是扎着麻花辫的图书管理员,我是总去借书的穷学生。
一周后的早晨,妻子在浇花时突然说:“刘强又住院了。”我手里的报纸抖了一下,茶水洒在裤子上。”他老婆刚发朋友圈,“她递过手机,屏幕上是一张医院走廊的照片,配文”求保佑”。“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我们坐了四小时大巴到省城医院。刘强的病房在走廊尽头,安静得能听见输液管里药水滴落的声音。他比聚会时更瘦了,颧骨高高凸起,右眼几乎睁不开。妻子正在给他按摩萎缩的右臂,见到我们,疲惫地笑了笑。
“医生说......这次......不太乐观。”刘强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声音像砂纸摩擦。他妻子红着眼眶解释,这次是肺部感染引发并发症,各项指标都不好。
我们带了些水果和营养品,临走时偷偷在枕头下塞了个信封。走廊上,妻子突然抓住我的手,力道大得惊人。“明天开始,我们每天早上去散步,”她声音发紧,“你那个血脂,医生说了多少次了。”
回程的大巴上,夕阳把车厢染成橘红色。妻子靠在我肩上睡着了,呼吸间有淡淡的药香。我轻轻握住她的手,发现掌心和指腹布满细小的裂纹——是常年接触水和清洁剂留下的痕迹。这双手为我洗了三十八年的衣服,做了三十八年的饭,却从未做过一次美甲。
到家已经晚上九点多。手机微信里闪着红灯,是钟晴天的留言:“老陈,我联系了几个出版社的老朋友,他们对你的散文集很感兴趣......”另一条信息是社区网格员发来的:“这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天上午九点有免费体检......”
第二天清晨,妻子果然六点就把我叫醒。我们沿着河边步道慢慢走,晨跑的青年男女从身边掠过,带起一阵阵风。妻子走得很认真,时不时停下来做几个拉伸动作,像个用功的学生。回家路上,她突然说:“你想写就写吧,别等走不动了才后悔。”
一周后,我收到了钟晴天快递来的合同和一沓资料。随附的信里写道:“老陈,人生没几个四十年。公司不大,但够我们折腾到八十岁。”合同条款很宽松,年薪却高得让我不安。资料最下面是一本崭新的《退休人员创业指南》,扉页上钟晴天用毛笔题了”老骥伏枥”四个字。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回到大学宿舍,室友们正围着一台老旧打字机轮流敲字。轮到我的时候,纸页上却显出妻子年轻时的脸,她笑着说:“写啊,我等着看呢。”醒来时天刚蒙蒙亮,妻子已经起床,厨房传来煮粥的声响。
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书桌前,打开那本新笔记本。在第一页郑重写下:“卌年后,第一章”。笔尖在纸上划出的沙沙声,像极了四十年前图书馆里翻书的声音。
妻子端着粥进来时,我已经写了三页。她放下碗,默默把我的老花镜和降压药摆在旁边,又轻手轻脚地带上门出去了。粥是皮蛋瘦肉粥,切得细细的姜丝漂在表面,是我最喜欢的做法。
窗外,一群鸽子掠过晨空,翅膀拍打的声音像远去的掌声。我忽然明白,这四十年并非虚度,而是为此刻的提笔积累了足够的悲欢。那些未能成为著名作家的岁月,化作了笔下真实的人生。
电话铃响起,是钟晴天。“老陈,考虑得怎么样了?”背景音里有机场广播的声音,他大概又出差了。
“我想先写完这本书,”我听见自己说,“关于我们这代人的故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是爽朗的笑声:“好!公司给你留着位置,书写完了我们一起出版!”
挂掉电话,我继续写那个关于老教授的故事。这一次,暮色中的白发不再孤独,而是映着书房的灯光,和一双递来热茶的手。
写作进行到第三周,我卡在了一个奇怪的节点上。那些鲜活的记忆突然变得支离破碎,像打翻的拼图散落一地。我试图描写毕业那年全班去永明实习的情景,却怎么也记不清当时是谁和我是临铺。笔记本上潦草写着“岳、李、唐”,但究竟是岳向群、李勇还是唐克明?记忆像一面起雾的镜子,越用力擦拭越模糊。
妻子见我整天对着稿纸发呆,悄悄从书柜底下搬出一个纸箱。“你以前的东西,”她放下箱子时灰尘在阳光里飞舞,“可能对写作有帮助。”箱子里有发黄的照片、车票存根、几本绝版的文学杂志,还有我大学时用的钢笔——英雄牌,笔尖已经氧化发黑。
我拿起钢笔,金属的冰凉触感唤醒某个深夜的记忆。那年冬天,我在图书馆用这支笔抄写《红楼梦》判词,手指冻得发僵。当时坐在对面的女生——后来成为我妻子——默默推过来一个灌满热水的玻璃瓶。那年月,这种无声的关怀比任何情话都动人。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吗?”妻子突然问,手里捏着一张电影票根,《庐山恋》,1980年。
“记得,”我接过票根,“你迟到了半小时,说是帮王教授整理资料。”其实我当时怀疑她是故意考验我,站在寒风里的每一分钟都在纠结要不要离开。
她笑了,眼角的皱纹像扇子般展开:“我早到了,躲在柱子后面看你急得跺脚。”这个秘密她守了四十年,此刻说出来时竟带着少女般的狡黠。阳光透过窗帘照在她花白的鬓角上,我突然发现,我们认识的时间已经比不认识的时间长了。
纸箱底层有个牛皮纸信封,用褪色的红头绳系着。解开时,一些细小的粉末飘落——是干燥的桂花,当年校园里最浓郁的秋天气息。信封里是一沓信,我写给她的情书,每封都按日期排好。最早的那封抬头还写着“尊敬的林素芬同志”,后来渐渐变成“亲爱的芬”,再后来是“我的芬”。这些信她保存了四十年,搬了五次家都没丢。
“你文笔其实很好,”她轻轻抚平一封信的折痕,”就是太爱用生僻字。“信纸上我二十岁的笔迹张扬跋扈,满纸“叆叇”、“蘧篨”之类的怪字,现在自己看了都脸红。
傍晚,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读这些信。有些情节让她捂嘴偷笑,有些则令她眼眶发红。读到描写毕业分配时我痛苦挣扎的那封,她突然说:“其实当时我可以跟你去甘肃的。”这是她第一次提起这个可能,我差点被分去西北,最后是靠王教授帮忙才留在本省。
“为什么不说?”
“怕你为难,”她叠好信纸,“你母亲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我这才想起,母亲那时已经查出肝硬化,确实离不开人。为了照顾母亲,我们婚后一直挤在父亲单位分的小套间里,直到母亲去世才搬出来。这些年来,我竟从未意识到妻子为此付出了什么。
夜里,我被雷声惊醒。窗外暴雨如注,妻子不在床上。书房门缝透出灯光。“我帮你理清思路,”她头也不抬地说,“你写得太乱,编辑看了要退稿。”她的钢笔尖在纸上划出沙沙声,与雨声混在一起,像一首安眠曲。我站在她身后,看见稿纸上已经誊好三页,我的文字在她的笔下变得清晰流畅,连我自己都认不出了。
回到床上,我辗转难眠。雷雨渐歇时,手机突然震动。同学群里,刘强的妻子发了一条紧急消息:“老刘进了ICU,医生说可能......熬不过今晚。”后面跟着一张照片:插满管子的刘强像一片枯叶陷在病床里,只有监护仪上的波纹证明他还活着。
群里立刻炸开了锅。钟晴天说他马上订机票飞过来;唐克明发了一长串佛经;李雯问需要什么加拿大特效药;连常年潜水的岳向群都冒出来,说认识北京某医院的专家。凌晨三点,二十多个六旬老人隔着屏幕手忙脚乱,仿佛这样就能拽住死神衣角。
天亮时分,刘强妻子发来新消息:“暂时稳定了。”配图是刘强微微睁开的眼睛,浑浊但清醒。群里一片“阿弥陀佛”和“谢天谢地”。钟晴天私信问我:“老陈,你文笔好,能不能写写我们这代人?就写真实的,别那么虚头巴脑的。”还没等我回复,他又发来一条:“稿费按千字五百算。”
我放下手机,看见晨光中妻子正在厨房煎蛋。她穿着已经洗薄的睡衣,肩胛骨在布料下清晰可见。我突然想起三十八年前那个暴雨夜,她流产时身下的血泊,和之后长达一年的沉默。我们从未真正谈论过那个失去的孩子,就像从未谈论过所有被岁月掩埋的遗憾。
“今天去医院看看老刘吧,”她端着煎蛋出来时说,”我熬了粥,容易消化。“蛋煎得金黄,边缘微微焦脆,是我最喜欢的火候。
医院消毒水的气味让我想起父亲临终的病房。刘强比照片上更憔悴,见到我们却努力扯出笑容。他妻子正用小勺给他喂水,动作轻柔得像对待婴儿。“你们......聊......”刘强费力地说,指了指微信群。他妻子解释说,他整晚盯着群消息,比看监护仪还认真。
离开时,我们在电梯口遇见匆匆赶来的钟晴天。他西装革履,却穿着运动鞋,显然是下了飞机直接过来的。腋下夹着个文件袋,额头上的汗都没擦。“专家会诊意见,”他气喘吁吁地说,“北京那边刚传真来的。”文件袋上印着某著名医院的logo,不知他动用了什么关系。
回家的公交车上,妻子一直望着窗外。路过一家母婴店时,她突然说:“是个女孩。”我愣了几秒才明白她在说什么。“那天......医生说的,”她的声音轻得像羽毛,“我一直没敢告诉你,你那么想要女儿。”阳光透过车窗照在她颤抖的睫毛上,折射出细小的彩虹。
我们提前两站下了车,沿着河堤慢慢走。初夏的风带着槐花香,吹散了一些沉重的记忆。“我给她起了名字,”妻子从钱包最里层摸出一张泛黄的小纸片,“林念秋,你取的。”纸片上用铅笔写着这个名字,字迹已经模糊,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生于1987年9月15日,卒于同日。”
我完全不记得自己取过这个名字,但纸片上的笔迹确实是我的。1987年,我们结婚第三年,正是最拮据的时候,住在学校筒子楼里,厕所都要去楼道尽头公用。流产那天我正与同事在外地教研,赶回来时一切已经结束了。我们谁都没再提起,仿佛那只是一个不太愉快的梦。
“我留着这个,”她小心翼翼地把纸片放回原处,“还有她的小衣服。”我终于明白阁楼上那个上锁的小皮箱里装的是什么——每次搬家她都亲自抱着,从不让搬家公司碰。
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一起看了当年为未出世孩子准备的衣物:小小的袜子,绣着鸭子的肚兜,一顶兔毛帽子。妻子把它们一件件摊在床上,动作轻柔得像在布置摇篮。“蓝色的,”她抚摸着肚兜说,“其实该买粉色的。”月光透过窗帘照在这些从未上过身的衣物上,仿佛时光倒流回三十八年前那个本该充满婴啼的夜晚。
凌晨三点,我悄悄起身去书房。妻子的坦白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写作的瓶颈。我不再纠结修辞和结构,只是让记忆自然流淌。写到天亮时,已经完成《我们这一辈》的第一篇散文《卌年时光》。文章结尾处我写道:
“四十年过去,我们终于懂得,人生最珍贵的不是巅峰时的掌声,而是跌落时有人伸来的手;不是毕业照上光鲜的面孔,而是病床前依然认得你的眼睛;不是那些实现或破灭的梦想,而是有人记得你年轻时的模样,并爱着你如今沧桑的容颜。”
我把文章发到同学群里,附言:“给老刘加油。”十分钟后,钟晴天打来电话,声音沙哑:“老陈,写得真好......真好......”背景音里是医院特有的嘈杂,他似乎在哭。接着群里陆续弹出回复,唐克明发了个合十的表情,李雯说“看得我泪流满面”,连很少发言的周志强都发了段语音,背景音是火车轰鸣,他说正在赶来医院的路上。
妻子推门进来,手里端着热牛奶。“写完了?”她问,眼睛还红着。我点点头,把屏幕转向她。她凑近看了会儿,突然伸手摸了摸我的脸:“你写出来了,真好。”她的指尖有面霜的香气,温暖干燥,像一片秋叶轻轻拂过。
窗外,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微信群里,刘强的妻子发来新消息:“老刘醒了,说要听老陈的文章。”配图是刘强戴着氧气面罩竖起大拇指的手。那只手曾经在篮球场上所向披靡,如今枯瘦如柴,却依然倔强地举着,像一面不倒的旗帜。
《卌年时光》发表的那天,我破天荒地请妻子去了街口的饭馆。这家店我们路过无数次,却从未进去过——总觉得外面的饭菜不卫生,又贵。但今天不一样,钟晴天转来的稿费足够我们吃二十顿这样的饭。
“两份红烧肉,两碗米饭,再加个青菜。”我对服务员说,声音比平时高了八度。妻子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这家店的红烧肉要38元一份,是我们平时自己做饭三天的菜钱。
“再来瓶啤酒。”我补充道,看见妻子皱眉,赶紧解释,“就一瓶,庆祝一下。”其实我酒精过敏,但这句“就一瓶”让我想起大学毕业那天,我们宿舍六个人喝光了小卖部所有库存的啤酒,醉倒在操场上数星星。
服务员端上来的红烧肉油光发亮,肥瘦相间,上面撒着白芝麻。妻子小心地夹起一块,在碗边刮掉多余的油才送入口中。“好吃,”她眼睛微微睁大,“比我自己做的入味。”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三十八年来我第一次请她在外面吃像样的一顿饭。
饭吃到一半,手机响了。是个陌生号码,接起来是个年轻女声:“陈老师您好,我是《岁月》杂志的编辑,您那篇《卌年时光》读者反响很好,我们想约您开个专栏......”我手一抖,筷子掉在桌上,惊得邻桌客人纷纷侧目。
妻子默默捡起筷子,用茶水冲洗干净递还给我,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她总是这样,在我得意忘形时保持冷静,在我沮丧时又第一个鼓励我。电话那头,编辑还在热情地介绍专栏构想,我却只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
“我得......考虑考虑,”我结结巴巴地回答,“和我老伴商量下。”挂掉电话,发现妻子已经叫服务员打包了剩下的红烧肉。“回家慢慢说,”她递给我打包盒,“肉凉了腻。”
回家的路上,我们走得很慢。夏末的风吹落几片早凋的梧桐叶,妻子弯腰捡起一片形状完美的,夹进刚收到的杂志里。“当书签,”她解释道,“比你那些发票条强。”杂志封面是钟晴天帮忙拍的照片——我的侧脸和那棵歪脖子松树的合影,标题烫金字《卌年后:一代人的记忆与告别》。
家里电话答录机闪着红灯。播放键按下去,第一个是钟晴天洪亮的声音:“老陈!杂志社老周是我哥们,专栏必须写啊!稿费我给你谈到千字八百......”背景音里有汽车喇叭声,他大概又在路上奔波。第二个是李雯,从加拿大打来的越洋电话:“文章我看了三遍,哭湿了两张纸巾......”她的声音有些失真,但激动之情清晰可辨。第三个是唐克明的妻子,说老唐读完文章连夜写了幅书法要送我。
最意外的留言来自岳向群:”老陈,我......我想请你写写我的故事。”他的声音比聚会时苍老许多,“有些事,憋了四十年......”背景音里有电视机的声音,正在播放晚间新闻。
妻子泡了茶,我们坐在阳台上翻看杂志。我的文章印在“往事”栏目,配图除了那张封面照,还有钟晴天提供的毕业合影。二十岁左右的我们挤在照片里,笑容灿烂得刺眼。编辑在题记里写道:“这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也是每个个体生命的独特印记。”
“写吧,”妻子突然说,“专栏。”她抿了口茶,目光落在远处某个看不见的点上,”你写了四十年教案,该写写自己了。”茶是茉莉花茶,廉价的品种,但她泡得恰到好处,花香不掩茶味。我突然想起她年轻时最爱喝咖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喝茶的?是我母亲说喝茶省钱的那年吗?
晚上,微信群炸开了锅。刘强妻子发来照片:病床上的刘强举着杂志,虽然还插着氧气管,但气色好了许多。钟晴天宣布要成立“卅五”出版基金,专门帮同学出自传。李雯提议每月一次视频聚会,“别等五年了,谁知道五年后......”她没说完,但大家都懂。最让人意外的是岳向群,他发了一段长长的文字,讲述自己如何从农村考出来,又如何因为”门路不够”错过一次次升迁机会。
“我一直嫉妒老钟,”他写道,“直到上个月儿子对我说‘爸,你虽然没当大官,但教我做了一个好人’。”这段话后面跟着二十多个点赞和流泪的表情。
临睡前,妻子从衣柜深处拿出一个铁盒。“给你,”她递给我,“可能用得上。”盒子里是几十封信,有些信封已经发脆。我认出那是我早年出差时写给她的家书,每一封她都编了号,按时间排好。最早的信邮戳是1985年,那时我们新婚不久,我去外地参加教师培训,每天一封信,絮絮叨叨写培训班的伙食、同屋的鼾声,还有多么想她。
“你文笔一直很好,”她轻声说,“只是后来忙,不写了。”我这才意识到,停止写作不是因为我“江郎才尽”,而是被评职称、养家糊口这些“正事”挤占了时间。铁盒最底下压着几张泛黄的稿费单,金额小得可怜——那是我发表在校刊上的小散文挣来的,当时够买两包烟。
第二天清晨,我五点就醒了。轻手轻脚来到书房,发现书桌上整齐摆放着稿纸、钢笔和我的老花镜。妻子不知何时准备的,还留了张字条:“写吧,我等着看。”字迹娟秀如初,只是笔画有些颤抖——她的关节炎又犯了。
我提笔写下专栏的第一篇:《信》。写那些纸短情长的岁月,写等信的焦灼和收信的喜悦,写如今电子邮件的便捷如何消解了等待的甜蜜。写到一半,妻子推门进来,放下一杯热茶和两片降压药,又悄无声息地退出去。茶是茉莉花味的,热气在晨光中袅袅上升,像一缕消散的时光。
中午时分,钟晴天突然登门。他西装革履,却拎着个土气的编织袋,活像个下乡调研的干部。“给,”他把袋子往桌上一倒,哗啦啦倒出一堆磁带和笔记本,“刘强的回忆录素材。”最上面那本笔记本扉页上写着“刘强口述,王秀兰记录”,字迹工整得不像出自病人之手。
“他老婆记的,”钟晴天自己倒了杯茶,咕咚咕咚灌下去,“老刘说不动话就眨眼睛,一次眨几下代表什么标点符号,他们夫妻俩自创的密码。”他掏出手帕擦汗,我注意到那手帕一角绣着“晴天”二字,针脚细密——不知是第几任妻子的手艺。
接下来的日子像被按了快进键。我的专栏《我们这一辈》陆续刊出,意外收获不少读者来信。有老知青说读着读着哭了,有中年人说终于理解了他们父辈,甚至有个高中生来信说“羡慕你们那个写信的年代”。
刘强的《病榻琐记》由钟晴天的公司出版了,首印五千册一个月售罄。唐克明夫妇在社区活动中心开办公益书法班,学生从八岁到八十岁都有。李雯真的从加拿大飞回来,带着中加文学交流基金的策划书。连最内向的周志强都开始写家族史,每周在同学群里更新一章。
至于我,在妻子和编辑的鼓励下,开始动笔写长篇小说。故事从1980年秋天开始,一群年轻人走进大学校园,各自怀揣梦想......每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我就坐在书桌前写作。妻子总会适时出现,放下一杯热茶和两片降压药。有时她会驻足片刻,读几句我刚写的内容,然后轻轻“嗯”一声——这是她最高的褒奖。
深秋的一个早晨,我写完小说最后一章。主人公——那个曾经梦想成为作家的年轻人——在同学卌年聚会上,看着满屋白发苍苍的老同学,突然明白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成就了什么,而在于经历了什么,记住了什么,又被谁记住。
妻子推门进来,照例端着茶和药。但今天多了一样东西——一个牛皮纸信封。“杂志社来的,”她说,“稿费单。”阳光照在她花白的发梢上,镀了一层金边。我接过信封,触到她粗糙的指尖,突然想起四十年前那个帮我暖手的女孩。
窗外,一群鸽子掠过湛蓝的天空。远处传来学校的上课铃声,和四十年前一模一样。我打开稿纸,在新的一页写下:“后记:献给林素芬,我的第一个读者,也是最后一个编辑。”
放下笔时,一片梧桐叶飘落在窗台上,金灿灿的,像一枚来自岁月的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