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村子并不大,姓氏倒有十多个,形成同姓小聚集,异姓大杂居的分布。村里的人彼此之间知根知底,相处得也比较和谐,没有太多的矛盾与争吵。自从离开村子到外地求学与谋生,每年回到村子的日子屈指可数,村里熟悉的面孔越来越少,过去的青砖灰瓦逐渐被设计精巧的庭院替代,徒增几分陌生。然而人到一定年龄,就会不由自主地怀念过去。
小时候,我胆子小,遇到外人总会躲到大人的背后,不敢吱声,但在我的脑海里,对村里的几个人记忆最为深刻。有一段时间我们村里流行“把鹌鹑”。男人们在冬季农闲时,嘴里叼着一根两三毛钱一盒的香烟,右手握住一只鹌鹑,它的头从拇指和食指弯曲形成的洞口伸出来,两个爪子又从无名指和小指的间隙中伸出来。主人右手的力度把握得恰到好处,鹌鹑可以伸个懒腰,活动活动筋骨,主人的左手时不时轻轻地抚摸着鹌鹑的头部,或是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的指甲相互摩擦产生声音,测试鹌鹑是否需要进食。如果鹌鹑想要更多一些的自由,只能回到主人腰间的布袋里,因为害怕挤压到鹌鹑,布袋的下方做了特别的设计,是木制或竹制的椭圆盒子,与上面可以收口的灰色布袋连接,成为一个整体的鹌鹑袋子。拉开收口的绳子,把鹌鹑放进去,再拉紧绳子,塞在身体一侧腰间的皮带上。便能腾出双手,不影响他们做其他活动。住在村东头的王长业是一个野外捕鸟的高手。深秋的一个大清早,他在脚踝高的麦田里架起一张五六米高,十多米长的天网,又在天网下面拉起一张二三十公分高的地网,组成一个弧状的天罗地网。他和他的伙计们,有三四个人,从很远处站成一排,间隔一臂远的距离,朝支网的方向赶鸟,手里拿着细枝条,不时地抽打地面,嘴里发出低沉地吼吼声,如同从上游往下游赶鱼。离网子越近,他们的速度就越快,刚才还小步慢跑的鹌鹑这才意识到危险,想飞行逃离,但它们为时已晚,刚起飞就被“天罗地网”拦下,又被搞好赶来的王长业他们擒住,收入囊中。村里其他的男人们裹着厚实的衣服,站在不远处,等到王长业收网时,一下子围拢过来,对模样周正,身体强健的鹌鹑一番讨价还价,就这样倒霉的鹌鹑们就各归其主了。现在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政府部门加强了宣传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的力度,大家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村里再也没有人到田野里捕鸟了。
记得有一年的夏收时节,我给地里干农活的大人们送水,老远处看到一个人趴在路边的草丛处,仔细一看,原来是王长业。刚要走近,就见王长业轻轻地朝我摇手。等了一会儿,见他坐起身,我才走过去,看见他正拿着一只土灰色蚂蚱喂他的黑鸟,旁边还放着一串用狗尾巴草串成的蚂蚱。这类蚂蚱是极难徒手抓到的,它有两只粗壮的后腿,弹跳力极强,反应极快,稍微靠近它,瞬间跳到别处,加之身体的保护色,如果它不动,是很难发现它们的藏身之地。见到王长业抓到这么多蚂蚱,很是好奇。见我一直打量他,王长业便挺了挺身子,示意我靠近些,面带微笑地问:“是不是想抓蚂蚱?”我朝他点点头,放下手中的水壶,蹲下身子。他的脸色略青,有哮喘的毛病,不能干重活,所以家里人也不强求他干农活,他便心安理得地做起了提笼挂鸟的顽主。等我回过神来时,发现在草丛的一角,他一只手按在地上,一只手高高举起,五根手指略有弯曲,手掌朝下,做着逆时针旋转,犹如一架直升机在离地面一尺高左右的上空缓慢地盘旋,速度加快的同时,高度也在下降,突然猛地向下一捂,再轻轻地收拢手指,一只活蹦乱跳的蚂蚱就被他捏在手中。我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不禁赞叹他的敏捷。他十分得意,把蚂蚱又塞到黑鸟嘴里,然后朝我挑了挑眉问道:“学会没?”我还有些恍惚,嘴上却回答:“会啦!”其实,我还没有完全记住他的一招一式,只是有似懂非懂的感觉。后来,我学着他的样子尝试过多次,竟然也能轻松地抓到此类蚂蚱,也逐渐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手掌的旋转迷惑了蚂蚱的判断,当它犹豫时,一击必中。”王长业已经去世很多年,他那一辈的人,村里没剩下几个,风烛残年的。上次回去与其中的一位打招呼,好半天才认出我。
说到赵中瑞,关于他的人生,我是替他遗憾的。他是我本家的一位伯伯,我们两家住得很近,相隔五六户。印象中他个子不高,皮肤因长年的日晒显得黝黑,走路时总是匆匆忙忙赶路的样子。他是一个十项全能选手,就是所谓的全活。会炸油条、炸麻花、织渔网、写大字、打算盘,更绝的是还会拉二胡。有一年春节前,我家蒸完过年用的馒头后,要炸丸子,因为嘴馋街上才能买到的麻花,我们就央求家里的大人,趁着炸丸子的机会炸些麻花,炸麻花不同于蒸馒头,父母没有操作经验,怕炸的不好,浪费油,就让我们去喊中瑞伯。他丢下手中的活就过来了,我们围拢在他的周围,看他如何和面,加多少苏打粉,发面需要多长时间,他边做边兴趣盎然地给我们讲解,脸上充满着骄傲。油锅已经翻滚,一团发好的白面,被他搓揉成一根根细长的粗如小手指般的面条,见他拿起一条捏着两端逆向拧,再对折,再拧,再对折,两端捏在一起后下锅,原本螺旋状的中间部分在油花中翻滚的同时,向外膨胀后弯曲,从白色逐渐变成焦黄。一个一个麻花下锅,不多时满锅的麻花在中瑞伯手中笊篱的拨动下浮出油面,满锅金黄。他用笊篱舀把炸好的麻花舀出来,并没有急于放到一旁的小竹篮里,而是在油锅上抖落多余的油,又把麻花连同笊篱一起放在一个大瓷碗上,一方面控油,一方面冷却。如此几番,冷却后的麻花很快装满小竹篮。我们几个孩子早已急不可耐,忍不住拿一个,掰开一支放到嘴里,焦脆嫩稣的麻花,惹得满嘴香,嘴角的油汁溢出来,怕被看见,连忙用手抹去。现在逛超市,见到有散装的本地麻花,还有买一袋的冲动。我们几个对麻花的欢喜,也许是对中瑞伯炸麻花技术高超的最好评价。
早些年还没有分队时,中瑞伯做过村干部,因为自视甚高,在处理邻里矛盾中缺乏变通,大家对他的评价并不好。他的这种孤傲的性格,也给他的第一段婚姻做了最好的注脚,娶的新媳妇被他瞧不起,又有大男子主义,很快两人就因为打闹而分道扬镳,这些都是我后来听说的。打我懂事起,他已经又有了一个外地媳妇。她矮矮胖胖的,听不懂外地口音,走路有些踮脚,智商明显发育不全,除了吃什么也不会做。我们从不和她打招呼,背地里说起她都称之为傻子。记得是入秋后的一天晚上,我还在父亲的诊所里玩耍,中瑞伯从外面进来,诊所里最后一个患者离开后,他走近我的父亲,小声地说着什么事,我见他面色既兴奋又紧张,很好奇,等他离开后就去问父亲,可父亲只是敷衍地说:“小孩子不懂。”晚饭上,我还是从父母的聊天中听到,中瑞伯的老婆似乎怀孕了。中瑞伯是独生子,如果他没有儿子,从家族来讲他们这一支就绝户了。这对于一个旧时代出生的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也是他在人前抬不起头的原因,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几天后,父亲跟随瑞伯去了他家,诊断的结果并不是怀孕。我不知道中瑞伯听到结果后会是怎样的心情,这时的中瑞伯已经有五十多岁了,父亲谈起这件事,从他的话语中听出了遗憾。
一辈子要强,在村里算得上能人的中瑞伯,有一句名言:“我睡着了都比你们能。”而在二零零几年,他悄无声息地“消失”了,连同他的老婆和院子。
村西的李子贵的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懒散的性格,放荡不羁的外形,着实让小时候的我着迷。留着长发,虽然不飘逸,但由于长时间不洗头而产生的油光,更是一种态度。他会在河道里放羊,躺在斜坡上,翘着一只腿,膝盖以下的部分,上下有规律地摇动,黝黑的脚趾上耷拉着一只破了几个洞的布鞋,摇摇欲坠的样子。嘴里悠然地叼着一根茅根草,似乎在咀嚼,榨取里面的一丝丝甜味。他的特长是说书,三根木棍支起一个盘子大小的羊皮鼓,两手各执一个鼓槌,坐在一个矮凳上,就开始了他的精彩表演,故作沙哑的嗓音,吸引着晚饭后那个娱乐项目匮乏时代的街坊邻居。我也常常混入其中,痴痴地听他口若悬河地讲民间故事或历史演义。因为坐得太近,还会感受到他喷溅的唾沫星子。那些耳熟能详的评书说辞,如“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留下不少的悬念的同时,也加深了我对故事的记忆。他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了一个小团队,团队里有说书的,有拉二胡的,有弹古筝的。他们有时候在我们村里表演,当然是免费观看的。有时候会到外面巡演,像走村串巷的流浪艺人,每到一处表演完,会向观众收取一角两角钱,多是自愿给的,保证了大家的温饱,以免过于清高而饿着肚皮。
我上高中时,他已经结婚了,理掉了长发,瘦长的身材变得粗壮,完全符合一个农村人吃苦耐劳的标准,一晃好多年过去,这期间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消息了。前年我也被拉进了村里的聊天群,几百人的一个群,每天都是热热闹闹,有村干部布置工作,提醒大家不可以乱倒垃圾;也有村民丢失物品的寻物启事;有做生意的趁机打个广告。我也会翻看一下里面的各类信息,有时候关系到在老家居住的父母,可以及时给他们提个醒。有一天,群里有人发了一段视频,我点开后看到,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打扮得有些佛系,全身心投入地拉着二胡,嘴里咿咿呀呀唱着,这个腔调和内容我再熟悉不过,再仔细瞧瞧表演的人,留着络腮胡子,虽然已经花白,但根据整体轮廓和两只眼睛,我还能认出来这个人就是李长贵。我赶快点开他的头像,名字备注的叫:寻梦人。本想添加他的微信,刚要发送时我犹豫了,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联系过,我们两个又会有怎样的共同话题呢?我不敢给予肯定的回答。也许,他年轻时候给我的印象才是最好的,就把这段美好留在记忆中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