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蓑衣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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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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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连载

第九章 浮萍

就这样干了两个月,表姐渐渐感觉到了疲倦和苦闷。每天都在同一个地方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她想要看的黄河和商业街一次也没去过。

她一个月只有一天休息时间,除了洗衣服还要补觉。刚来的时候精力充沛,感觉自己每天都有用不完的力量。可是两个月下来,她的精神就被耗尽了,她感觉自己每天都睡不醒,对工作也失去了最初的激情和狂热。

这两个月时间里,表姐见过太多的匆匆过客,大多数都是陌生的一次性面孔。也有少数常客,他们要么是附近的住户,要么是周边做生意的小摊贩老板,要么就是开出租车或偷着跑黑车的司机。

表姐从刚开始的热情招待满脸微笑到后来的肌肉轻微收缩一下,显然已经开始变得麻木起来,或者说她已经开始厌倦这种生活状态。

其中有一个常来的食客,大概二十七八岁上下,是出租车司机,每天早晚都会来表姐所干活的这个饭店里面吃饭,他就在这附近住。早上出车之前来这里吃点早餐,晚上交班以后来这里吃晚饭。

这个食客来的次数多了,也就和表姐熟悉了。从闲聊中表姐知道了他的名字叫丁栓彪,是C县人,和表姐的家乡B县是邻县,并且他貌似还是一个能说会道、上进心强的有志单身青年。

这样的老江湖对于十六七岁的青春期少年最具吸引力。

表姐不过才十六岁,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没见过世面,也不知道人心险恶。而丁栓彪已经是一个闯荡江湖十多年的老手,表姐自然很容易被丁栓彪的三言两语骗得团团转。

丁栓彪看表姐很单纯,就顺势给她推荐新的工作,说这里又累又脏,工资低工作时间还长,想把表姐介绍到一个洗衣店里面去工作。那个洗衣店是丁栓彪一个远房亲戚和人合资开的,就在饭店不远处。

表姐刚来A市的时候,胖嘟嘟的脸上还有明显的婴儿肥痕迹,过了几个月,婴儿肥逐渐减少了,她已经出落得有点妙龄少女的模样了。

表姐虽然身材不高,却也亭亭玉立、楚楚动人。可能是高强度的工作让她的身材更加匀称,也或许是A市的水土养人,可以让人的皮肤变得细腻白皙,特别是女孩子。

真的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最是迷人,脸上嫩得能掐出水,心态阳光纯洁;还没有被社会磨平棱角,不会像防狼一样处处提防着陌生人,这样的女孩子最能让那些单身男人有机可乘。

经过一星期的说服工作,表姐终于动摇了。

她没有和亲戚商量就直接跟饭店老板辞了职,老板劝她好好考虑考虑一下再做决定,饭店老板也把这件事告诉了姨父姨母,那个亲戚是这个饭店老板的外甥女。

表姐并不打算听取任何人的劝告,她觉得自己已经成熟,是个老江湖了,她认为她自己有决定任何事的权利和能力,无须再听别人的摆布。

最后正如丁栓彪期望的那样,表姐辞了亲戚介绍的饭店工作,去了洗衣店打工。并且很快就和丁栓彪谈成了对象,丁栓彪脸色黝黑,皮肤粗糙,个头不高,瘦瘦的,看起来老实巴交。但丁栓彪非常聪明,属于那种扮猪吃老虎的油子。他给表姐买新衣服和好吃的东西,带她去逛步行街和夜市,带她去看黄河和各种电影,还给她送各种小礼物。

表姐之前从没有过男女方面的恋爱经验,这是她第一次得到一个男人的礼物和关心,自然大受感动,不久,表姐就成了丁栓彪的女朋友。

丁栓彪花了极其微小的代价就俘获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和身体。

对丁栓彪来说,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可以结婚生子的妻子,一个可以满足他生理需求的女人,而不会考虑那些所谓的虚无缥缈的东西,例如爱情。

只要他能哄骗到一个女孩子,不管她是美是丑,他都不会太在乎,他自己也知道他如果再不好好把握,以后可能真的没有多少机会了。

表姐则恰恰相反,她目前追求的正是后者,对于前者只有一个朦朦胧胧似有似无的影子,她认为那些还距离她非常遥远,所以她不会考虑那么多那么长远。

表姐辞掉饭店的工作以后,给家里写了一封信,现摘录如下:

爸,妈:

你们都好吗?爷爷奶奶弟弟都好吗?我一切都好,我已经换了一个轻松点的工作,工资也比之前高。你们照顾好自己,不要太辛苦了,我过年回家看你们。

女儿,鹃

年月日

第二年夏天,表姐就怀孕了。她才只有十七岁,不到结婚年龄,但肚子一天天鼓起来,她没办法一直瞒下去。她决定带丁栓彪回家去,把这件事告诉父母,去之前先给家里写了一封信:

爸,妈:

你们都好吗?我想你们了。我谈了一个对象,打算下个月带回家来给你们瞧瞧。

女儿,鹃

年月日

信的内容是一次比一次短,而语气也一次比一次生硬干涩。这次表姐是真的有点担心了,父母再怎么疼爱她,也不会容忍她做出这种有伤风化的事情,可是事已至此,她又能怎么办呢?有很多事的结果是她所始料未及的,也不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可以掌控得了的。

有时候她感觉自己就像那黄河水浪一样,被动地顺流而下,既不知道为何而流,也不知道流向何方。

第二个月,表姐和丁栓彪一起回到了B县表姐的老家,一起去的还有丁栓彪的父亲和一个陌生男人,那是丁栓彪父亲请的媒人。姨父姨母也感觉到了事情不大对劲,脸色很不好看。

等丁栓彪父亲说明了来意,姨父姨母心中已了然,他们看了一眼表姐,脸色苍白无力,嘴唇颤栗了一下,说不出话来。

最后还是媒人打破僵局,说应该让两个孩子尽快结婚成家,不然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们这是有恃无恐,霸王硬上弓,表姐的父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谁让自己的女儿不争气,上赶着贴上去,做父母的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婚事很快就定了下来,婚礼很简单,彩礼也少得可怜。

当时B县和C县还没有直达大巴车,需要在乡镇之间转车,女方送嫁的人都没有去参加婚礼,男方只是派人把新娘接了去,女方家就去了姨父和表哥俩人。

第二年春天,表姐就生了一个女儿,那时她才刚刚十八岁。

十八岁的表姐已明显和十六岁的她有了很大的不同,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对人世间一切美好的愿望也逐渐冷淡,她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慢慢开始养成并定型。

表姐善良淳朴的性格有很大一部分遗传自她的母亲,而倔强任性的脾气却不知承继于何人。

她对所有的亲戚朋友、以及堂表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很好,很有人情味。

“人情味”这个词现在已经很少出现在人们的口头语中,因为现在的人情越来越淡薄,也越来越世故。

很多人都是谈钱色变,或者直接避而不谈,亲戚朋友之间攀比心越来越强烈,正是应了那句古话“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亲戚朋友之间各方面条件都不相上下的互相走动得比较频繁,贫穷一点的亲戚家很少有人去,除非是遇到一些非去不可的大事,比如结婚丧葬等事。

有时候表姐自己明明都已经穷困潦倒,生活无以为继了,但一见到自己的侄子侄女或者外甥外甥女,她都会慷慨地给他们一点零花钱。

在别人看来,她这样做只增加了她自己的悲哀,但这份心意别人又实在没有拒不接受的理由。

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对一部分人来说还是很适用,表姐也不例外。

或许对一部分人来说,婚姻是爱情的保障,婚姻是一种归属感,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但真正有意义的幸福婚姻实在是凤毛麟角。

生下女儿两个月以后,丁栓彪就去了A市打工。把表姐和女儿留在了C县的农村老家,表姐一手带娃,一手还要干家务和农活。

丁栓彪的父母都已经年过花甲接近古稀,他们是中年得子。他们这个年龄种地已经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但是生在农村天生就得种地,不管有没有吃的,不种地本身似乎就是一种大逆不道、有悖常规的行为。

在农村,你如果不种地,其他人会说你是脱产干部,脱产干部本身不是贬义词,说的是那些已经脱离土地、脱离基层生产劳动的干部成员。但这个词如果用到一些不干活的农民身上,谁也不会认为这是夸人的话。

在农村,只要你还有劳动能力,就算是你有儿女供养或者自己可以吃老本而不用劳动,公然退出土地的怀抱都是不可饶恕的,别人会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脱离的不只是那几亩旱地陡坡,同时可能还会失去宝贵的情怀,以及几代人的回忆。更何况,丁栓彪父母只是最底层的贫苦劳动人民,年龄也不过六十多岁,他们这个年龄的很多农民都还在地里刨食。

所以即使他们已经年近古稀,还是得种地,还是要去维持这种古来有之的生活传统,这就不得不需要表姐的帮助。

结婚两年以后,表姐发现丁栓彪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好,也没有刚开始那样殷勤体贴,或许最初的一切美好都是伪装的假象。

或许表姐缺乏对婚姻本质的认知;又或是鸡零狗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败了天马行空的爱情想象。总之一切都不是那个味道,一切都不是该有的样子,一切都不是表姐理想中的生活。

大概这就是生活的真实面目,这就是成熟的意义,这就是为人父母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女儿一天比一天大,表姐和丁栓彪两个人之间吵架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丁栓彪在A市打工,一年回来两次,每次都呆一个月,就在这一个月时间里面,他们夫妻俩至少有二十多天都在吵架中度过。

刚开始只是吵架,后来竟大打出手,夫妻打架这档子事还真的不能开头,一旦开头就一发不可收拾。

第一次开了头,下次吵架的时候会不自觉地伸手去打,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打架就像抽大烟一样会让人上瘾。

这样一来只苦了那个可爱的小女儿,每次他们吵架打架,女儿都吓得哇哇大哭,不知是否会给她幼小的心灵留下抹不去的阴影。

过了三四年,这种婚姻实在无法继续下去,表姐就想到了离婚。

丁栓彪也认为这桩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正走向崩溃的边缘,但让他离婚再找一房或者从此以后打光棍,他实在受不了。

他已经没有这个勇气和魄力,也没有条件再折腾一次,农村人娶一房媳妇是何等不易,基本上很多人家都会东挪西借,弄个倾家荡产。有时候甚至有钱也很难娶到媳妇,谁让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呢。

一方面很多农村人都有重男轻女思想,一方面又处处显示出女性的珍贵稀有,事情往往就是这么矛盾、这么可笑。

丁栓彪自始至终都极力反对离婚,甚至连这种想法都不敢有。不管表姐如何闹腾,丁栓彪只是装聋作哑,一味地不理不睬,只要她不放火把房子烧了就行。

到女儿五岁的时候,表姐因为一点琐事和丁栓彪父母大吵了一架,吵完她就离家出走了,把可怜的女儿丢在了家里。

丁栓彪回来以后到处找寻表姐的踪迹,先是在C县县城找了两天,又在A市找了三天,最后又去表姐的老家B县找了两天,还是没有一点消息,所有的亲戚家都找遍了,都说表姐没来过。

原来表姐刚开始就去了A市,要想在一个上百万人口的超级大城市找到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在A市呆了一个月以后,表姐就回了娘家,回娘家之前还是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爸,妈:

你们都好吗?女儿不孝,女儿打算离婚了,这种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我受够了。我现在在A市,月底回家。

女儿,鹃

年月日

表姐回到娘家以后,被姨父姨母臭骂了一顿,母亲一边骂一边哭,表姐除了流泪也是无语凝噎。事情已经走到这个地步,就算是打死女儿也无济于事。

姨父姨母也力劝表姐,让她回婆家好好过日子,小夫妻之间发生一点不愉快没什么大惊小怪,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可是表姐性格执拗,脾气倔强,虽然心肠很好,但是忠言逆耳,她始终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坚决要离婚。

姨父没有一点办法,只有叹气的份,就和丁栓彪家取得了联系,商量两个孩子的离婚事宜。

这场青涩不成熟的婚姻就这样草草收场了,女儿自然留在了男方家,就算是表姐想要女儿,她也实在没有能力抚养。何况那个年龄的她未必就真想要那么一个拖油瓶。

后来听说丁栓彪又找了一个独臂女人,结婚以后,那个独臂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表姐的女儿和丁栓彪夫妻二人的儿子都由独臂女人抚养,她倒是尽心尽力照顾两个孩子,丁栓彪和她过得不错。

离婚以后,表姐几乎很少再见她的女儿,过了三四年,表姐去C县丁栓彪的老家找过女儿一次,她想看看女儿,毕竟是亲生骨肉,任谁也无法这么风轻云淡地舍弃这一段血浓于水的亲情。

结果事不凑巧,那次女儿刚好去她姑母家了,表姐没有见到女儿。

丁栓彪有一个姐姐在A市买了房子,生活过得蛮不错,她很疼爱这个没有母亲的侄女,视她如己出,经常把侄女带在身边,一直到丁栓彪和独臂女人结婚三年以后,侄女才回到了丁栓彪和独臂女人身边。

表姐见不到女儿,就想办法要到了她前婆姐的联系方式,表姐给她前婆姐打了一点零花钱,让给女儿买两件衣服。

后来表姐又去看过她女儿一次,那一次她倒是见到了,可是女儿已经长大,似乎对她缺乏热情,看起来怯怯的,不愿意接近表姐,女儿自始至终也没有叫表姐一声“妈”,两个人压根没有说上几句话。

这让表姐很是伤心,细想起来倒也在情理之中,谁让她老早就离开了女儿,见面三分情,经常不见面,母女之间自然没有多少感情可言。

她是多么希望女儿可以喊自己一声“妈”。

再到后来,表姐就不去看望女儿了,偶尔也会给女儿打一点零花钱,但次数越来越少,后来也就淡忘了。主要也是因为她自己的经济状况一团糟,没有多余的钱财给女儿。

表姐的那个女儿在一岁之前特别爱哭,抱在怀里她要哭,放在床上她还是一个劲儿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她会失去母爱,所以才如此伤感。

按照时间推算,表姐的女儿现在已是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了。不知道她的内心深处对这个亲生母亲有多少记忆,又有多少感情,她是不是还在记恨这个曾经把她无情抛弃的已经没有多少记忆的亲生母亲。

表姐心里始终都放不下这个被她遗弃的女儿,她的内心深处是有愧疚感的,甚至是有负罪感的,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随着时间的流逝,表姐越发感觉到割舍不下这一段母女之情,若时间可以倒流,她断然不会作出抛弃女儿的草率决定,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切都已成定局,她纵然有心改变,却已无力回天。

有因必有果,每个人都得为自己做的一切草率决定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惩罚。

让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失去母亲、失去母爱,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不但孩子长大以后不会原谅母亲,就是母亲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

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在性格方面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欠缺,要么自卑,要么无法无天。

虽然这不是表姐的本意,她也从未想过去伤害女儿,但这些确实都是她这个做母亲的一手造成的。

每每想到这些,表姐就心如刀割般剧痛,有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晚上辗转难眠、悲痛欲绝,她自己都记不清了。

这就是人性的悲哀,这就是人性的弱点。一个人不能独独为自己活着,而是为其他人活着,或为其他很多人而活着。

表姐和丁栓彪离婚以后,就又去了A市打工。

这次她找了一家服装店的工作,在这期间,她认识了一个男生,这个男生和她年龄相仿,大概也在二十三四岁左右。

这个男生叫李望龙,是外省人,他在什么地方工作表姐始终也没有弄清楚,反正是每天都西装革履,打扮得精神抖擞。

他们认识不到半年,表姐就把李望龙带回了B县老家,这次回家之前她没有给家里写信。

姨父姨母看到这个白白净净的小男生突然来到了家里,心里产生了很多疑问,这简直是个白面书生,看着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他个头不高,身材瘦小,穿着一件紧身版的夹克外套都显得有点宽大。

若说他是文弱书生,他似乎又没有读过多少书,若说他是一个正正经经的打工人,打工人哪里会有这样白净的脸庞。

姨父姨母有点吃不准,当时表姐家还在沟里挑水吃,表姐回来的第二天早上,姨父要去沟里挑水。李望龙就自告奋勇说他去挑水,或许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挑水,他自己心里也没底,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表姐就陪着李望龙去沟里挑水,李望龙挑着两桶水战战兢兢、歪歪扭扭,身子快要弯曲成一张弓了,回到家的时候,两桶水只剩下半桶了。

姨父看着这样的准女婿,心里有点犯嘀咕,不知如何是好。

后来,表姐没有和李望龙结婚,两个人很快就一拍两散了,这次的感情只是昙花一现。

不知道是表姐发现了白面书生的不可靠处,还是表姐发现了父母的担忧因而选择了妥协,总之这场闹剧很快就结束了。大概前者的因素还是多一些,毕竟表姐不是一个善于妥协的人。她的性格很刚硬,脾气也很倔强,只有被现实打败以后她才会被迫妥协,而很少会在人面前做出让步。

表姐的第三段感情算是时间最长的。她在A市打工的时候无意间认识了D县的马国伟,D县和B县是邻县。

表姐老家的村子里,有一半是B县人,一半是D县人,表姐遇到D县的马国伟的时候,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亲切感。

马国伟是一名装修工人,平时穿一件灰白色工作服,梳着五分头,头发打理得油光锃亮。

马国伟比表姐大十来岁,他的年龄和表姐的前夫丁栓彪差不多,不过从面相上看,马国伟看起来似乎要比丁栓彪年轻老实得多。

马国伟虽然也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农村汉子,但是他的肤色很白,看不出来实际年龄,大概很多人都会认为他的表面年龄要比实际年龄小那么几岁。

马国伟的性格也没有丁栓彪那么狡黠善变,看起来有点怯怯懦懦。他说话有点慢有点绵软,似乎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一切都有回旋的余地,不像丁栓彪说话那么生硬瓷实。

或许表姐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打算和马国伟结婚过日子。表姐现在有了一点头绪,她认为爱情和婚姻完全是两码事,婚姻对象还是得找一个稍微好控制的,这样最起码自己不会在婚姻中那么痛苦、那么煎熬。

表姐这次吸取了经验教训,没有那么快就结婚,她和马国伟谈了一年多的对象才结了婚。

结婚一年,表姐就生了一个儿子,儿子比表姐第一个女儿小七岁。

表姐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子,但是性格很要强,一直都想做自己命运的主宰者,她把自己看成和男人一样能挣钱养家的女强人。她不甘心于只做一个家庭主妇,每天烧火做饭,洗衣扫地,带孩子干家务。

她也想拿回本该属于一个女人的一切尊严,那就是挣钱养家、经济独立。然而这话说起来轻松,只需上下嘴唇轻轻一碰,做起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表姐思前想后,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学点手艺,光靠卖苦力挣钱不是长久之计。

最后她去D县县城一家最大的理发店当了一年学徒。

学成出师后,表姐在D县县城前前后后开了五六家理发店,但时间都不长,开上几个月后她就厌倦了。

表姐以为,理发店虽然每天都有收入,但收入并不多,她想挣更多的钱,想让别人对她刮目相看。理发店这点钱显然不足以彰显她的英雄本色,也成就不了她的壮志凌云。她应该去一个更大更广阔的战场,创造一个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奇迹。

每一个理发店开一段时间就关门去干其他的,当她干了其他行业以后才发现,其实这些行业还不如她的理发店轻松稳定,所以就又转而去开理发店。

在D县县城开完又去F乡镇街道去开,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折腾,短短几年之间, 她一共开了超过十家理发店。

开理发店这期间,她接触的男性比较多,认识的男性也慢慢多了。

理发的时候她也不能一直保持沉默,最好还是找点话和客人说才不至于太尴尬。并且理发店的客户基本上都是附近居住的老客户,稳定而又熟悉,偶尔维系一下感情似乎很有必要。

然而,这就足以引起表姐丈夫马国伟的猜忌和疑心,他害怕表姐和那些闲人闲聊,发生一些不可知而又荒唐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怕她被人拐走,自己有前车之鉴,他不得不防。

渐渐两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马国伟曾经多次劝说表姐把理发店关掉,让表姐在家里好好看孩子,可是表姐哪里听得进去。

过了一两年,两个人的关系迅速恶化,和表姐第一段婚姻越来越相似,这让两个人都陷入了痛苦和反思之中。

开了几年理发店,表姐也多多少少挣了点钱,挣钱以后她就想跟着时代的步伐大步向前走,当时大家都在D县县城买楼房,首付也不多,房价也不太高。

表姐就和老马商量是不是应该买一套楼房,让他们的儿子在县城读书,以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步入“城里人”的行列,在表姐看来这是里程碑式的进步,所以她对这件事很热心。

可是老马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认为要买房就应该全款而不能贷款,不能今天花明天的钱,明天能不能挣到钱还两说。贷款以后每个月都要还房贷,他们两个又都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收入也不稳定,寅吃卯粮不是他们当为,老马不想去冒这个险。

表姐却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攒够全款买房,无论何时都只能贷款买房,只要两个人勤奋刻苦、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还是能按时还上房贷的。

因为买房这件事,表姐和老马两个闹了好一阵子别扭,最后老马还是不同意。他说要买就让表姐自己买去,他一分钱也没有,一分钱也不出,房子买上他也不住,表姐爱咋弄咋弄!

表姐还真的不是一个缺乏魄力的女青年,说干就干,她居然真的独自去看了房子,打了首付,在D县县城买下人生第一套房。

从此以后鲤鱼跃龙门,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

表姐对买房子的一切程序都一窍不通,只知道给人家打款,她在售楼部看房子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同去看房的女士,那是一位在D县县城教书的小学老师。这更增加了表姐买房的勇气和信心,她想连老师都在买房,说明这里的房子确实值得拥有。

表姐对那个老师一见如故,把买房的一切事宜都委托给了那个老师,包括认购书、购房合同、收据等等。她自己什么都没有,这些文件全部都在那个女老师那里存放着,安不安全谁也不知道,至少表姐对此坚信不疑。

表姐买的这个楼盘有乡镇的扶持政策,首付款个人出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由乡镇出面调停,从银行贷一部分无息款出来打给开发商,限期三年或五年还给银行就可以。

贷款容易还款难,或者是借钱容易还钱难。三年期的无息款说话之间就到了,表姐却陷入了严重的财务危机中,无息款还不上不说,连分期的房贷月供都打不上。

这几年表姐的理发店开开关关,没有挣到什么钱,加上她和老马两个人三天两头打仗,家里鸡飞狗跳,可能这个也影响了整个家庭的财运。

几年下来,老马这边的经济情况也不容乐观,而表姐直接濒临破产。老马一方面是无能为力,主要还是压根就不想管,他刚开始就不同意买房,这个烂摊子是表姐自己制造的,理应由她自己来收拾。

听着表姐是在县城买了一套房,但是房子始终都没有到她手里,房子买下有七八年了,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房子的面,连房子具体在什么地方都不清楚。就连合同收据那些她都没有,可以说她一无所有,只有一屁股债务,不知道她是买了一套房子还是买了一份寂寞。

表姐实在无力偿还债务,最后索性破罐子破摔不管了,无息款也不还了,房贷也不打了,什么都不管了。

表姐后来去过本省的T市、P市,外省的H市、W等市打工。但时间都不会太长,一方面老马天天在后面催她回家,一方面她自己也没有归属感,感觉自己永远在漂泊。

S市算是表姐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她在这里待了三年,还是做她的老本行理发和美容。这里是南方的超级大都市,收入水平相对来说要比A市、BCD等县城高很多。

这两年表姐积攒下一点钱,但还不足以偿还她的债务,加上这些年她东奔西跑劳累过度,身体已经严重透支了,落下一身病。

表姐不仅在经济上寅吃卯粮,现在连身体也在寅吃卯粮了。

在S市待的这三年时间,表姐一直都没有回过农村老家,到了第三年年底,她才回来过一次。

回来主要是处理她的债务和房子,开发商联系她说如果不继续缴房款就退房子,房子退了还可以给表姐退点首付款。

时隔多年,表姐几乎已经忘记她买过房子这件事,突然被开发商联系,她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所以就急匆匆赶回来了。

开发商对她说房子退了,还可以给她退首付款总金额的五分之一左右,那就是说首付款的五分之四都得打水漂了。换句话说,也就是她之前辛辛苦苦四五年的工作都白干了。

表姐这时才发现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年轻的时候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年龄大一点就会感觉出身体好坏的差异。除给家里的儿子一小部分外,她把这两年挣的钱全部都用来看病了。

表姐从小就生长在海拔较高的大西北高原山区,脸上的红血丝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无法去除。

这几年在南方待的时间比较多,她脸上的红血丝竟变少了许多,再擦点粉抹点油,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虽然红血丝减少了,但是表姐额角的皱纹却慢慢爬了上来,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深,眼角的鱼尾纹也像是故意捣乱似的一道比一道深,这让表姐感到异常苦闷。

女人最在乎的就是这张脸,如果脸上失去了骄傲的光泽和细腻,那么女人的精神状态一下子就会消减去一大半。争强好胜的心态不消说也得退避三舍。

表姐和老马的婚姻已经徒有虚名。老马大概也把她当成了一只远飞他乡的家养鸽子,什么时候飞回来全凭人家高兴。老马只能时不时抬头看看,是否有鸽子的影子在空中划过。

表姐这些年去过很多大城市,那里有川流不息的车辆行人,有一栋挨一栋的高楼大厦。那里没有尘土,没有麦田,没有镰刀,也没有烈日灼心。可是没有一个城市是属于她的,也没有一间楼房是属于她的。

她是否还要回到那个生她养她的农村,是否还要回到那一片片山花烂漫的田野,是否还要回到她的儿女身边……

人这一辈子很多事都是命中注定的,无论是婚姻还是财运,亦或是幸福感归属感,很大程度上都不是个人所能决定的。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谁也不例外,但是有时候也得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定位,盲目自信有时候会害人害己。

不管走过千山万水,人最终还是要回到原点,回归到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这就是返璞归真。

年轻的时候每个人都在拼命追求着名和利,始终都在和别人攀东比西。到头来才发现,曾经拼命追求的东西正在无声无息地消耗掉自己最为宝贵的青春和体魄。殊不知名和利最终都是镜花水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况好多人苦苦追寻、虚耗半生都追求不到这些东西。即便是得到了,也是过眼云烟,转眼即逝。

唯一不变的永远都是心底无私天地宽,大路朝天各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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