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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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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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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边缘》连载

第五章 向左流落街头 向右爱情悄然来临

夜深人静的北大校园安静极了,不像大街上有人行走,有车辆疾驶而过,有夜总会的歌声夸张地飘荡。轻风拂过树叶的声音,老鼠觅食奔跑的声音,都清晰可闻。路径两边,草木葱茏,影影绰绰,有不知名的生命潜伏其中。很多栋教学楼没有灯光,隐藏在黑夜中,像思考者。路灯没有照亮所有地方,留下一些黑暗的角落。

即便如此,林方都感觉安全多了,跟在大山深处、在自己老家一样。那些铺陈在路上的灯光,照亮她脚下的道路,让她看到光明;那些扑打在身上的灯光,让她感到温暖,驱散了她心里的阴霾。

北京大学真好呀,在高楼大厦多得就像大山深处的树木一样的北京,再也找不到一个地方有北京大学这么好了,林方深有感触地想,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碰到那三个社会小青年,她就逃不出他们的魔掌了,轻则丢财,重则失身,而不是只丢失了几张角票和钢镚了。

漫无目的地走着的林方心有余悸,突然有了想哭的冲动。就在刚才,她的遭遇真可以用“险象环生”来形容,让她终生难忘,就像电影里一样。比电影中更加悲惨和不幸的是,电影里遇到这种情况往往有英雄救美,演绎出一段感人且美丽的爱情故事;生活中,她却没有这样的好运,全凭自己机智脱险。其实,这种事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要是高三那年她能够惜时如珍,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真正考上北大,哪怕不是北大,是北京的随便一所大学,或者其他地方的大学,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到了北京,如果有钱,如果舍得花那一夜四百块钱住宿费,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再退一步讲,作为一个如花似玉,正当年华的女孩,如果能够安于现状,没有那么大野心,屈从命运安排,留在老家,知足常乐,跟苏斌谈情说爱,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过那种平淡是真的生活,这种事情也不会发生了。

因为还是夜深人静,距离天黑已久,距离天亮还早,林方不想走来走去,她得找个地方安顿下来。这个时候,在北大校园里走来走去,不是魑魅魍魉,就是神经病,既吓自己,也吓别人。到哪儿去呢?最后林方来到五四田径场,停下了脚步,坐在水泥台阶上。田径场四周寂静无声,空无一人。夜深了,开始起雾了,有点凉快。林方翻出来一套衣服,把衬衣穿上,把裤子垫在屁股底下,顿时感觉好多了。感受黎明前的凉意,加衣的温暖,林方意识到,自己的衣服带少了,北京的秋天跟湖南的秋天不一样,湖南的冬天姗姗来迟,北京的冬天跟湖南的冬天更不一样,北京的冬天来得早,来得急,来得彻底。

从饥饿到口渴,从困倦到睡意,从安全到温暖,一切都提醒她,她得赶紧赚钱,有钱了才有水喝,有钱了才有饭吃,有钱了才有衣服穿,有钱了才有地方睡。否则,在北京,她不仅要面临饥寒交迫,流离失所,而且生命和安全都没办法得到保障。

在田径场坐了一会儿,林方渐渐平静下来,被社会青年袭扰侵犯的恐惧慢慢消散了,一阵倦意袭来,她又想睡觉了。林方看了一眼四周,没有一个人,十分静谧,很适合睡觉。田径场的看台跟外面的水泥板凳没什么区别,林方把自己放平了,躺下来,把行李塞在脑袋下面,把腿伸直了,很快又睡了过去。闭上眼睛,进入睡眠前,林方再三提醒自己:我只睡一会儿就好,在田径场没人到来之前,一定要醒来,千万不要把别人吓着了。

经历大街上那阵闹腾,林方已经睡不踏实了,一直都是半梦半醒,也没有做升职加薪,买房买车,结婚生子的那种激动人心的美梦了。从睡梦中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了,微微晨光中看得到人影了。田径场渐渐热闹起来,跑步的,做操的,压腿的,练单杠双杠的,跳远的,都来了,他们的动作和声音把林方吵醒了。林方有点懊恼没有在这些人到来之前醒来,坐起来——在台阶上坐着比在台阶上躺着观感要好,前者斯文优雅,后者斯文扫地,让别人不安,让自己尴尬。

林方没有吓倒别人,倒是别人把她吓着了。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人,跟昨晚睡大街被惊醒的那一幕一模一样。那个人眼睛一眨不眨,正在凝神贯注地盯着她看,像是在辨认什么——林方弄不清楚是自己醒来的,还是被眼前这个人惊醒的,总之,她醒来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林方一下子又紧张了起来,心被提到了嗓子眼。可她没有昨晚在大街上睁开眼看到三个社会小青年围着她那样魂飞魄散了,因为她的意识是清醒的,她记得自己已经在北大校园里了——北大校园里没有社会小青年;她知道天已经亮了,人也多了,来到了真正的光天化日之下,不怕了;重要的是,眼前这个人,既没有摸她的胸,也没有搜她的行李。

等林方看清楚眼前那张脸,她那颗悬着的心落了下去——那个男生不是别人,正是昨天在火车站接到她,把她领上北大迎新专车,还要缠着她,领她去报到的那个热情似水的男生林凯。怪不得林凯盯着她,眼睛一眨不眨的,就像看一个大山深处来的怪兽。

看到林方睁开眼睛,慌慌张张地站起来,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林凯不由吃惊地问:“小师妹,你在台阶上睡了一个晚上?你不是去你亲戚家了么?你亲戚就这么对待你?”

“没想到我亲戚说话不算话,他食言了——也有可能我们错过了,我没有手机,也把他手机号码弄丢了。昨天你走后,我在校门口等他,等到很晚,都没看到他,我又搞不准他什么时候过来,生怕擦肩而过了,只好在那儿等着,不敢动,结果错过了报到时间,也没给安排宿舍,就在这儿将就一个晚上了。”林方说。

林方不敢提睡大街和被三个社会小青年骚扰侵犯的事儿。

“我不是给了你我的手机和宿舍电话吗?没地方去,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帮你联系女生借宿一个晚上,有些女生还没来,宿舍里有空床位。像你这样躺在看台上睡一个晚上,是要着凉的,也不安全!”林凯说。

“没啥,没啥,都过来了,你看我不是挺好的嘛!”林方继续撒谎,“我是第一次来北京,第一次进北大校园,心情很好,兴奋得睡不着,觉得哪儿都新鲜,哪儿都好,我溜达了一个晚上,到天亮的时候,太累了,走不动了,就在台阶上准备坐一下,没想到竟然睡着了!”

“你不是坐在台阶上,你是躺在台阶上!秋天了,露水重,水泥地面冰凉,容易伤身体,你这样一个晚上不睡觉,很吃亏!无论如何,今天可不能这样了,等会我陪你去报到,至少要找到宿舍,先安顿下来再说!”林凯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先报到,找宿舍!”林方说,“但不用麻烦师兄了,我自己去。很多新生都是父母亲戚送过来的,我是一个人从老家过来的,我都快十九岁了,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毛主席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自己的事就让我自己去做吧!”

“嗯,嗯,想法不错,天生就有独立自主的北大精神,你考北大来,算是找对路,对上口味了!饿了吧?我们艺圆食堂的早餐六点半开始,艺圆食堂的早餐是最早的,等会我带你去吃早餐,看看咱们学校的伙食咋样。”林凯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继续说,“不过,现在还早,不到六点!我先去跑两圈,你站在这儿不要动,等我跑完;如果你也喜欢跑步,我们一起跑两圈!”

“你去跑吧,我不喜欢跑步,也跑不过你!”林方说。

跑不过林凯是真的,不喜欢跑步是假的,她也想去跟着林凯跑两圈,可她饥肠辘辘,没有那个精气神了。但林凯请她共进早餐的建议,她是求之不得,欣然答应了。昨晚,那个叫曾欣悦的女孩给她那个汉堡,只够她吃个半饱,甩脱那三个社会青年,坐在田径场看台上的时候,她已经感到自己饿了,饿得很难受了,虽然她半夜醒来,还啃了一个生红薯,那个时候啃生红薯就像从身边窜过的那只老鼠。

从老家出发,在县城过一夜,再坐二十多小时火车,来到北京,又折腾了一天一夜,已经来到第三天了,林方还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呢。在火车上,林方就饿得难受了,撑不住的时候,靠吃一个鸡蛋,啃一根玉米充饥,但鸡蛋和玉米的数量有限,不敢饱餐。吃最后那个鸡蛋的时候,剥开蛋壳,鸡蛋已经坏了,发出阵阵臭气,邻座嫌弃地看着她,建议她把鸡蛋丢了,别吃坏了肚子。林方没听他的,她憋住呼吸,旁若无人地把鸡蛋吃了。

火车上,东西太贵了,一包方便面要十块,一个盒饭要三十,林方买得起,可嫌太贵了,不愿买。比饿还要难受的是渴。最严重的时候,林方渴得嘴唇都起泡了,裂开了。是乘务员看到不对劲,怕她出事,晕过去,给了她一个一次性纸杯,要她接水喝。火车上的水,林方感觉没有烧开,但她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渴了喝水,饿了也喝水,在火车上就没有停止过。下了火车,林方就没水喝了,一天一夜只喝过曾欣悦给她的半瓶可乐。

现在有人管吃管喝,多好呀,哪怕只是管一顿——管一顿是一顿,管一顿好一顿,在没有安顿下来,找到工作之前,林方是能蹭一顿是一顿了——有时候,管她一顿就是管她一天,林方做好了一天吃一顿的准备。

林凯是个跑步健将,绕着田径场跑两圈,他没用多久就跑完了。林凯跑步的时候,林方的眼睛跟着林凯在跑,没有从他身上拿开过——只是他们相对的那一小段路,林方把眼睛从林凯身上移开了。由于读书不努力,又没玩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林方用眼少,保护得好,视力不错,看得又远又清楚,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瞳仁里倒影清晰可见。隔着薄薄的晨雾,林方能看清楚林凯的身影;在越来越多的跑步人潮中,林方都能把林凯的背影不费吹灰之力地辨识出来。

快步奔跑的林凯很潇洒,身材高大,正面看,胸肌起伏,背后看,肩背宽阔,他的步伐迈得很开,频率很快,两只长胳膊甩动起来,像荡秋千。林凯迫切希望把两圈早点跑完,他不停地超越前人,外溢着生命的张力。

薄薄晨曦中,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是那样充满生命活力,是那样美好,那样青春,把林方都看呆了。林方痴痴地想,北大就是不一样,考进北大的人就是不一样,不用说让人望尘莫及的学习成绩了,不用说远超常人的修养素质了,就连他们的身材,他们的跑步姿势,都是那样出类拔萃,别具一格,充满生机,充满想象空间,跟好莱坞大片一样,是苏斌那种小县城男生没办法比拟的。

这个感觉跟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没什么关系。她跟苏斌在谈恋爱不错,但准确地说,是苏斌在单相思,死缠烂打,林方没有感觉,只是被动地接受,被拨来拨去的算盘子一样。苏斌很爱她,她只是不想让苏斌难过,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她尝试着跟他相处,苏斌还没有进入她的内心世界,把那儿的高地占据,把“苏”字旗插上。林方不是故意提升美化林凯,打压丑化苏斌。在体育课上,林方看过苏斌和其他男生跑一千米,女生还为男生加油了,不光苏斌跑步不好看,其他男生跑起来也不好看,还敷衍塞责,吊儿郎当,得过且过,没有对自己身体认真负责的强烈使命感,没有运动的美感可言。

林方暗暗庆幸自己来到了北京,看到了不一样的人生风景,她觉得值了:繁花似锦的大城市,神秘庄严的北京大学——她还登堂入室,混进来了,遇到了积极生活,给人感觉不一样的林凯;就连三个社会小混混,都比小城的要文明。在小城,林方是不敢睡大街的;在小城,碰到社会小混混,林方是很难全身而退的;在小城,社会小混混是财色都要的。人生就是这样,看到什么样的风景,你将来就会拥有什么样的人生。这人生风景,也是我们的成长环境。

跑完两圈后,林凯没有停下来,他向着林方跑过来,沿着台阶,拾级而上。

林方开始心跳加速,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我真是北大学生该多好呀,那我就可以勇敢地跟着林凯跑了,光明正大地跟在他身后,问心无愧地跟在他身后,不离不弃地跟在他身后,就像影子,就像跟屁虫——只要林凯愿意,甚至做他女朋友也可以。

就在林方遐思迩想的时候,林凯已经来到她面前,停下来了。林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那鼻孔和嘴巴里呼出来的热浪,扑打在林方脸上,让她感觉一切是那样温暖真实,跟晚上崔天行呼在她脸上热气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那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成年男生的灼人气息,充满正能量,让人迷乱,难以自持!林方满怀欣喜,那颗心咚咚咚地狂跳起来,那高兴劲儿跟找了一份好工作,发工资的时候领到了厚厚一叠钞票一样。

“走吧,小师妹,跟我一起吃饭去!我们现在走过去,艺圆食堂正好开餐!”林凯不由分说。

“好的呀,师兄!”林方一边应承,一边亦步亦趋地跟在林凯身后。她感觉自己叫起林凯“师兄”来,已经张口就来,顺理成章,得心应手了,好像她真是北大新生了一样。跟在林凯后面,林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被拐卖的小女孩,如今被父母找到了,领回来了。

人多了,各有各的想法,很难统一,这正是个体的多样性,差异化,这个世界的精彩之处。有人起来为锻炼,有人起来为读书,有人起来为填饱肚皮。食堂里已经坐了不少人,一些人在窗口排队打饭,一些人在安静地吃饭,一些人边吃边聊,一些人争分夺秒,边吃饭边翻书,偶尔放下碗筷,拿起笔,在书上写下他们的心得体会。

北大是个勤快的大学,睡懒觉的很少,哪怕晚上熬夜了,该起床的时候还是起床。林方感慨地想,他们都那么天赋异禀,还那么勤奋,别人人怎么活呢?能够考进北大的,不是学神,就是学霸,他们的成绩,既靠天赋,又靠勤奋,缺一不可。从小到大,他们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就像乡下最早分田到户的那批农民,起得早,喜欢耕耘,让林方有种天然亲近感。家乡那批上了年纪的农民,由于习惯成自然,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仍然勤快,不辞辛劳;只有那些年轻的农民不勤快了,他们对土地收成没什么奢望,对美好生活有想法没行动,好吃懒做,成天只知道打牌、喝酒、泡妞,没有脱离低级趣味。林方不喜欢那些年轻农民,也瞧不起他们,要林方找这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那还不如单身呢——当然,这个想法以前没有,是来北京后,是见到林凯后产生的,北京和林凯给她带来的思想冲击太大了。

进了食堂,林凯找了一张角落里的空桌,招呼林方坐下,自己去打早餐。

林方有点不好意思,拘谨地说:“师兄,我跟你一起去,或者让我去打早餐,您坐下来!”

林凯说:“小师妹,你帮我占着座位就好,快到吃饭高峰了,不占座位,等会我们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了,要站着吃了。我还想跟你坐在一起,好好聊会儿呢。记住了,你进到北大来了,要绷紧神经,什么都要有抢的准备:教室里座位要抢,图书馆里的好书要抢,食堂里的座位要抢,考试成绩排名要抢,学习效率要抢,学习时间要抢!平时你不抢时间,不注重学习效果,你就要落后于人了!在北大,你不抢,只有什么都落后,什么好处都轮不到,没你什么份儿!记住,北大人什么都不想落在别人后面!”

“竞争这么激烈啊!”林方吐了吐舌头,她不知道自己真是北大学生的话能不能适应,成绩会怎样,但听林凯这么说,林方被吓坏了。如此看来,如果自己是个北大学生,那成绩肯定是垫底的,付出再多时间和精力都是白搭,说不定没到毕业就混不下去,被淘汰出局了——有些东西是有天花板的,光靠努力不行,还得有天赋。

已经熟悉了北大的林凯是对的,透过干净透明的落地玻璃,林方已经看到三三两两,成群结队的学生——也有为数不多的老师,有说有笑地向食堂涌来。食堂渐渐变得热闹起来,说笑声,锅碗瓢盆碰撞声,扒拉食物的声音,进食时的吞咽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跟乡下集市赶集一样,人少时的安静荡然无存了。

林方赶紧一屁股坐下来,用行李包给林凯占住了身边那个座位。

几分钟后,林凯把早餐打过来了。

早餐很丰盛,林凯来回跑了两趟才拿完,两个托盘都装满了,没空地了。

林凯早就看出来了,林方是饿坏了。他给林方要了一碗面条,两个大馒头,两个鸡蛋,两碟腌萝卜;林凯自己只吃了一碗面条,一碟腌萝卜。他给林方要的,比给自己要的,要多多了。林方原来还以为两个馒头,两个鸡蛋,是给他们俩叫的,用来平均分配的,所以,她只吃了一碗面条,一个馒头,一个鸡蛋就没有吃了。结果,林凯告诉她,那两个馒头,两个鸡蛋,都是给她点的,他跟平时一样,只吃一碗面条,一碟腌萝卜就够了,饱了。

林方感到难为情,可她确实太饿了,吃了一碗面条,一个馒头,一个鸡蛋,还真没有吃饱。听林凯那么一说——也许是林凯谦让,她真把剩下的馒头和鸡蛋吃了,一点渣,一点汤都不剩了。

那顿早餐,是林方从湖南衡阳乡下出发,一路奔波,来到北京,三天时间里,吃到的第一顿饱饭,也是让她最难忘的一顿饱饭,一顿终生难忘的饱饭。

“小师妹,吃饱了没有?要不要再给你来一碗面条或者两个肉包子?”林凯看着林方,不放心地问。他的目光就像打量一个陌生的饕餮之徒,这个饕餮之徒还是个年轻女孩。

坦率地说,林方确实觉得肚子里面还有空间,还能够塞进一碗面条或者两个肉包子。如果再塞一碗面条或者两个肉包子,她就心满意足了,中午那顿饭,甚至晚上那顿饭,都可以省掉了——那样是再好不过了,但林方觉得不好意思,更怕把林凯吓倒了。林方觉得自己还没吃出北大食堂的面条、馒头、鸡蛋、腌萝卜的味道来呢,她实在太饿了,都狼吞虎咽了,忘记品味了。如果再吃,她要细细咀嚼,慢慢品味,看看北京的早餐跟湖南的早餐味道有什么不同。

“师兄,您当我是饭桶吗?”林方说,“其实,我平时也跟你一样,早餐吃一碗面条就够了,饱了,不要馒头,也不要鸡蛋——不过,我们湖南人吃米粉,很少吃面条和馒头,一碗米粉的份量跟一碗面条差不多,今天不知咋的,我感到特别饿,特别能吃!”

“能吃是好事,说明肠胃好,消化能力强,身体棒。早餐是要吃好吃饱的,因为需要补充能量;我很想多吃,可吃不下去呢!”林凯说,“人是铁,饭是钢,就怕想吃吃不了,那就麻烦了,离病痛不远了!很多人喜欢林黛玉,我不喜欢!那种吃不下,睡不香的病秧子,多让人操心,多累人呀!”

“那师兄是喜欢那种身体强壮,孔武有力的女人了?”林方吃吃地笑了起来,“师兄的口味好重呀!”

“小师妹,你不要误会我了!我喜欢的女生,不是强壮,是健康,就像你这样!太强壮的女人,我也不喜欢。”林凯说,“我怕闹矛盾的时候,被她家暴!”

“我只听说过男人家暴女人,没有听说过女人家暴男人!”林方说,“师兄逗我开心吧,像我这样能吃,比两个男生还能吃,会把男人给吓跑的——他担心养不起我,更担心我把他吃穷了,害得他自己没得吃,他父母没得吃,将来孩子也没得吃!”

“小师妹真会开玩笑,吓唬人!可我不怕!如果不是顿顿鱼翅燕窝,山珍海味,怎么能把人吃穷呢?”林凯说,“况且,能考上北大的女生,自己养活自己肯定没问题!北大女生在社会上可吃香了,尤其像小师妹这样既漂亮又有才华的北大女生,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不用说吃面条、鸡蛋、馒头、包子了,就是顿顿山珍海味,都是不用发愁的。”

“我也希望这样啊,”林方附和着说,“我的要求很简单,能够在北京站稳脚跟,养活自己就行了——当然,将来也要跟男人一起养家!”

“那就好养了!”林凯说,“你眼前的这个男人这点能力还是有的!”

虽然是玩笑,但林凯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林方听出弦外之声来了,她羞涩地低下了头,心里早就是吹皱了的一湖春水。

跟林凯对话是愉快的,也是对未来生活和感情的美妙畅想。可林方心里忐忑不安,因为她不是北大学生。不过,林方掩饰得不错,没有让林凯看出来。林凯说的是北大女生,他把她当北大女生了——可她不是北大女生,那张通知书是假的,在北大没有人知道,但林方自己知道,她只是一个冒牌货,跟那些货真价实的北大女生没得比,她是无心插柳地要苏斌给她做了张北大录取通知书;又阴差阳错地被林凯指示牵引,上了北大迎新车;然后为了自保,下意识地进闯进了北大校园!

林方不知道有朝一日林凯知道了真相后会怎样,她不敢去想!所以,与他保持距离比什么都重要,都安全,都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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