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蓑衣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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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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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无痕》连载

第一十六章 流年(一)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几个形影不离的小伙伴,我自然也不例外。

我六七岁的时候,姨母村里有两个小男孩和我关系很要好,我们是名副其实的铁三角,他们给我的童年增添了精彩绝伦的一笔。

一个小伙伴是姨母邻居家的亚亚,他只比我小几个月,他很聪明,鬼点子特别多,我们每天都在大门外的那条巷子里玩。

有一次,他母亲在山上捉回来两只小松鼠,我们在他家那个小耳房里面玩,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把一只小松鼠捏死了。

或许是我无意而为,或许是我有意为之,已经记不清楚。不管怎样,这件事都是因我而起,我不仅残害了一个小生命,还伤害了一个小孩子的心,他因此而伤心了很久。

上初中以后,我和亚亚分到了同一个班级,那时,他个子还很小,我的个子稍微高一些。他很调皮,喜欢和人打架,有时候还要我帮忙。上课的时候,他经常睡觉,但老师的讲课内容他似乎都知道,这让大家都匪夷所思,甚至有些学生还说他是在装睡,不知道上课装睡有什么意义,这个说法好像并没什么说服力。几乎每个老师都对亚亚印象深刻,他不仅淘气,有时候还很幽默滑稽,能惹得学生和老师发笑。

亚亚人很聪明,学什么都快,就是不好好学习,所以,我们的那些男老师都要处罚他,特别是物理老师,最喜欢用玻璃窗上面的那个橡胶皮条打人,亚亚基本上是班里面挨打最多的一个。

那些女老师的处罚方式相对来说温和一些,她们总是用挖苦讽刺来代替动手打学生,心情好时,会拐弯抹角骂人,心情不好时,直接开门见山骂人,亚亚当然是首当其冲被骂的对象。

能让老师记住的无非两类学生:一类是学习特别好成绩特别优秀的尖子生,一类就是像亚亚这样调皮捣蛋而又喜欢耍小聪明、但在他人眼里又不会感觉讨厌的学生。

从这一点来看,亚亚相当成功,至少在他的学生时代有非常美好的回忆。

还有一个小伙伴,是姨母村北头的增娃,他比我小一岁,我们的母亲是同一个村里的堂姊妹,她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我和增娃的关系比旁人更加亲密,我们虽非亲兄弟,感情却胜似亲兄弟,很多事都会优先考虑对方,而不会只顾自己。

我们俩经常合作赢其他小孩子的玻璃球和硬币,那时候,弹玻璃球是我们最喜欢的游戏之一。

有一次,我们俩骑着自行车去石庙山根底下的一条小溪里捉泥鳅。一天时间,我们居然跑了两个来回,足足有三四十公里路,对于我们那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距离已经相当遥远了。

很多人说那条溪里有泥鳅和小鱼,我们经不住诱惑,就想过去看看,到了那边,发现溪水里面果然有很多小泥鳅。我们费了很大功夫才抓了一条,就骑着自行车打道回府了。

回到家,我们总感觉美中不足、意犹未尽,两个人辛辛苦苦大半天才抓了一条泥鳅,我们俩谁养都感觉不合适。我们纠结了半天,最后决定再去一次,我们就又骑车飞奔到那条溪边去,没过多久,又抓了一条肥大的泥鳅,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家。

此时已经夕阳西下、暮色苍茫,村落里面,一道道炊烟袅袅升起,笼罩在静谧的村舍间。田野从蛋黄逐渐变成血红,又从血红变成鱼肚皮,最后终于变成了一缕浅黑。傍晚的田野安静祥和、温柔敦厚,好像睡着的婴儿一样。天地间只剩下稀稀落落的蛙鸣,以及此起彼伏的犬吠声。

回来的路上,我们因为着急回家而骑得太快,自行车的链条突然咯噔一声绷断了。链条断了自行车也得瘫痪,眼看太阳已经落山,我们心急如焚、惊慌失措。

这时增娃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他用断了的链条把两个自行车首尾连起来。一头绑到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另一头绑到我的自行车前车把上,他骑着他的自行车在前面走,拉着我的自行车在后面走。这样,我倒是轻松了很多,他却显得很吃力,回到家,姨母她们已经吃过了晚饭。

我来不及吃晚饭就得赶回家去,因为第二天是星期一,我还得上学,晚上必须回去。我家距离姨母家有十多里地,我让表哥赶紧把链条修好,不然我推着自行车回去估计就半夜了,他说不好修,让我赶紧推上跑回家去。

我软磨硬泡,硬是让他修。最后,表哥居然真的把那个断裂的链条修好了。表哥那时才十二三岁,就表现出机械修理方面的天赋,后来,他自己也的确成为一名出色的机车修理师傅。

我把泥鳅带回去,养在吃饭的一个大瓷碗里面,第二天早上,它就从碗里跳出来死了,为此,我伤感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有趣的还是我们养蚕的那段时光,那时候,像我们这么大的男孩子都喜欢养春蚕,我们大部分零花钱都花在了春蚕上面。养蚕的工具是擦脸油小铁盒,以前卖的擦脸油大多都是那种椭圆形铁盒子装的。盒子上面有各种彩色图案,有绣大牡丹花的,也有雕野菊花的,还有画茉莉花的。直径十公分左右,厚度不到两公分,我们找来这样的盒子,在盖子上面钻几个小孔就可以。

到蚕稍微大一点,我们会把它们放到长方形卡通铁皮铅笔盒里面,笔盒相对来说要大很多,里面可以养很多蚕。

仲春时节,把蚕蛋放到暖和一点的地方,幼蚕就会自己慢慢孵出来。刚开始,蚕蛋上面只有一个模糊的小灰点,渐渐地,颜色越来越黑,最后,幼蚕会咬破蛋壳自己爬出来,最先出来的是针尖大小的头部,接着,幼蚕的整个身子就全部钻出来了。

蚕的一生要经历四次痛苦的蜕变才能吐丝结茧,结茧后还要蜕变两次,一次是由茧到蛹,一次是由蛹到蛾。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一只蚕一生要经历六次蜕变才能变成美丽的白蛾。

对于蚕来说,桑叶是它们最好的食物,我们村没有那么多桑树,我们经常用榆树叶或者蒲公英叶来喂养它们,它们的营养价值要比桑叶差很多。

榆树叶和蒲公英喂养的蚕又黑又瘦,成长周期也较长。榆树叶子可以养蚕,榆树皮在挨饿年代还可以充饥,榆钱是不可多得的美食,用开水把榆角煮熟,凉拌了就是一道佳肴。每年三四月份,榆树开花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跑去采摘榆角。

增娃比我会养蚕,他养的蚕又肥又大,我的蚕大多都是他送的。我最多只能养到蚕吐丝结茧,他可以把蚕养到破茧成蛾,最后产卵,完成蚕一生的使命。

春蚕和人类的生命历程有点相似,从起点到终点刚好是一个圆。

蚕的生命开始之前是一只针尖大小的白色小圆蛋,生命结束之前又会变成无数个白色的小圆点。美丽的白蛾在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前,会产出一肚子的蚕卵,这是它们一生都为之奋斗的目标,用一条生命来滋生无数生命。

人类也一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也是为了苦熬这几十年光阴,来滋养下一代。只不过蚕和人类的成长过程不一样,蚕刚出生完全是黑色的,慢慢长大了,经过多次蜕变会变胖变白。人类恰恰相反,人类刚出生时最纯洁、最干净、最善良,长大以后,有些人就渐渐变黑了。

农村的夏天,是最有生命力的季节。一层层金灿灿的麦浪微笑着,一片片绿油油的玉米挺拔着,一树树黄澄澄的杏子倒挂着,一茬茬紫艳艳的荞麦绽放着,它们都在向人们展示着生命的魅力。夏天的阳光还是那么刺眼,夏天的南风还是那么狂热,夏天既是成长的季节,也是收获的季节。

祖母病逝那年,我最快乐的一段童年时光也宣告终结,七岁的我被送进了东坡村立小学的学前班。学校既让我恐惧又令我向往,恐惧的是上学以后我会失去自由,另外我还怕上学会挨打。

我每天趴在窗户上,看着他们背着书包,排着长长的队伍从山梁上唱着儿歌,轻松愉快地走回家,我羡慕不已。

小时候,农村没有幼稚园,正式上小学一年级之前,有一个学前班。

学前班又叫冲气班,它和小学是一个系统,是小学之前的铺垫。不像现在,幼稚园和小学完全是独立的学校。

学前班一般有两个学期,很多小孩子都只上一学期,甚至有些孩子压根不上学前班,直接从一年级起步,或七岁入学、或八岁入学、甚至还有九岁十岁入学的孩子。五六岁入学的孩子极其少见,一来要在地里帮忙干农活,二来要在家照顾弟弟妹妹,所以,大人会让他们晚两年去学校。

很多小孩子入学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那个时候的快乐,或许就是一条开裆裤或一片白面馍,那种单纯的快乐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

小时候经常破衣烂衫、蓬头垢面,但脸上总是挂着甜蜜而满足的笑容。现在,很多人都丰衣足食,却又愁容满面。小时候,天天盼望着快点长大,长大了又希望回到小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

那段时间,母亲和姨母去给外祖母奔丧。所以,第一天是父亲带我去学校报到的,父亲把我带到学前班班主任跟前,交了学费,简单嘱咐了几句,他就回家去了。他回去之前,再三叮咛我一定要听老师的话,要团结其他同学,不能惹是生非。

父亲回去没多大一会儿,我就和一个叫张定国的学生打架了,好像是因为抢东西,具体原因已经记不大清楚了。

那天,我兜里正好揣着一把小铅笔刀,和他打架的时候,那个小刀在手里攥着,不知道何时,小刀就把他的脸划破了一道小口子。血立马就从脸上流了下来,我的脸都吓绿了。

后来,老师罚我站在教室外面的房檐下面整整两小时,一直到中午放学,我才跟着大队人马一起回家。

我们村的小学生一共有四十多人。第二天,我不敢再去学校,怕那个学生家长找我麻烦,也怕其他同学的流言蜚语,更怕老师责罚。

我在家里一待就是一年,这一年时间,我很多时候都跟着父亲下地干活。

那年,母亲去远处打工,父亲留在家里种地。第二年夏天,我已经整整八岁,不能继续在家虚度光阴,那几天母亲刚好回来了,她又把我送到了学校。虽然我心里极不情愿,但我知道反抗没有任何意义,大家都去学校,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好像也不合情理,只能硬着头皮去上学。

到了学校,母亲给老师说我年龄大了,让直接上一年级。

我的小学生涯正式开始,我还对一年前划破人家脸那件事耿耿于怀、惴惴不安,想不到他早就忘了,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

同班同学还是一年前去学校报到时见过的那些人,他们都上了一年学前班,现在升到了一年级;我是在家里待了一年,直接跳级到了一年级。

这样一来,我和他们不在一个起跑线,我的学习有点跟不上,一直都在班级末尾,那些基础知识点对我来说陌生又吃力,对其他人来说却轻车熟路。

一年级刚开始的课程很简单,很多都是学前班学过的内容,老师大概讲一下就带过了。

像我这样直接上一年级的学生只是极少数人,老师自然不会再重复一遍。这种情况持续了大概三年时间,到了三年级,我还是班级中等以下水平。一直到了四年级,情况才开始有了好转,我的成绩也提高了不少,排名逐渐靠前。

从班级末尾到班级前列的这几年时间,我一直都在努力追赶。正如大孩子说的那样,老师确实很会打人,很会处罚学生。被罚站到教室的墙角或教室外面的房檐下面,都是最轻微的处罚,这些都是女老师的处罚方式。男老师则用简单粗暴、直截了当的方式,他们直接用戒尺或者竹板柳条教导我们学习,教育我们做人。这是一种很好、很合理的教育方式,棍棒底下出孝子,棍棒底下自然也能出英才。这一点,到现在我都深信不疑,也完全理解老师当初的良苦用心。

小学老师,每人都有一把戒尺,有些是厚积木做的长方形戒尺,有些是竹板做的扁圆形戒尺。几乎每一把戒尺上面都钻有一个小孔,有些拴着一根细绳子,有些挂着一个彩色小穗子,打到手心很快会起一个水泡。尤其是竹板戒尺,看着老师只是轻轻地打了一下,当感觉到疼的时候,手心已经起了一个大水泡。夏天还好一点,过不了几天,水泡就结痂掉了,最难过的是冬天,如果手心被戒尺打起了水泡,很长时间都好不了。

冬天,大地被冻得和石头一样硬,人的皮肤却像鸡蛋一样脆弱,经不起一点折腾。

小时候,家庭条件不好,穿的都是打了补丁的旧衣服,有些是亲戚朋友送的,有些是大人穿剩下改小以后再给我们穿。冬天的棉衣棉裤棉鞋,都由母亲亲手缝制,她从破旧的棉被里面撕出一点可以缝制一件棉衣棉鞋的棉花,再把被子重新缝好,然后再找一些破布烂衫,用不了多长时间,母亲就能制成一件有模有样的棉衣或一双棉鞋。

冬天,很多孩子的手脚都会得冻疮,走路一颠一跛,手上冻得青一块紫一块,不小心擦破,脓水就会流出来,写字的时候无法握笔,需要呵气暖手来写字。

有些孩子还有母亲做的棉鞋可以穿,虽然保暖效果不是很好,但总比没有强。还有很多孩子没有棉鞋穿,大冬天还是穿一双单薄的布鞋,一年四季都是这一双鞋,要想脚上不得冻疮都难。

每个空旷的教室里面,都安放着一个很小的火炉,火炉是班主任自己和泥垒的,后来,集市上有卖的生铁三角拐炉子,火炉一般都放在教室最中央。炉子周围两米之内,多少还有点热气,其他地方就冷冰冰的,和教室外面没有太大区别,尤其是靠窗户边上坐着的几个同学,完全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小学教室是土坯砖垒起来的框架,房顶上面是白杨木或者柳木椽和檩子,在椽檩上面铺一层芦苇杆或小麦秸秆,抹上一层稀泥,最上面盖一层灰瓦。教室的墙面用黄泥抹得很光滑,教室里面总能闻到一股干泥土的刺鼻味道。教室两边的墙面上,各有两个很大的玻璃窗,窗户外面的防护栏是几根生锈的银色铁丝。

冬天,人们的日子很难过,感觉整个大地都被冻僵了,没有一点生机和活力,万物都静静地蛰伏着,等待春暖花开。那一排排土坯房都被冻透了,窗户的玻璃上常常结着一层厚厚的冰花,有时候风会从破碎的玻璃窗口灌进来,冻得人瑟瑟发抖。

班里的同学每天早上轮流给炉子生火,但这个任务经常会被离学校最近的同学抢走。这是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使命,大家都会争先恐后去做,并以此为荣。生火需要的基本燃料需要大家从家里拿,一个同学负责一天。

木头柴火本来就少,自己家里都不够用,所以,大人经常都不会给我们这些东西。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们都会顺手捡一些枯树枝,回到家就偷偷放在大门口的水歘眼里面,第二天早上带去学校。

学校坐落在东坡村的最中心位置,学校底下不到两百步的地方有几户人家,我们班有个同学家就是其中之一,生火的任务自然经常被他抢去。那一排排灰土房,从远处看就像是一个个火柴盒,密密麻麻,小巧而紧凑,房屋周围种了很多杨树和柳树。

大家早上都起得很早,大概五点就背上书包,装好早餐和水,出发去学校了。天还没亮,弯弯的月亮像镰刀一样挂在天边,满天的星斗一闪一闪,像晶莹剔透的宝石。月亮和星斗陪伴我走过了无数个寒冷的夜之黎明,它们是我的指路明灯,也是我忠实的朋友。

学校距离我们村比较远,要翻越一座大山,每天早上五点就出发,但到了学校,发现班里已经有很多学生在早读了,我给炉子生火的次数很少。

当时,大家除了不爱学习以外,其他的事情都喜欢做,很喜欢表现自己,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也希望得到同学的称赞和羡慕。

还有一件事,大家会争先恐后抢着去做,那就是打下课铃。学校一座废弃的房檐下面,挂着一个很大的长方形铁铃铛,铃铛旁边挂着一根细铁棒,那是整个学校的指挥棒。一般由老师轮流打铃,一人负责一个星期,有些老师会把这个任务交给学生去完成。

临下课,老师会让学生去打铃,坐在前排的同学被指派的可能性大一些。老师在教室里面转悠的时候,偶尔也会让后面的学生去打铃,尤其是男生,都非常期待被老师安排去做这件事。

很多学生在课本上学习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以后,也在自己的课桌左上角或者右上角,刻一个大大的“早”字,刻得方方正正,有棱有角。有些学生用白色的粉笔灰撒满刻痕,有些学生用黑色的墨汁或深蓝色的墨水涂满刻痕。这既是激励自己,也是在向鲁迅先生致敬。

到了四年级,大多数学生已经超过十岁,都知道学习的重要性。

课堂上的时间,有时过得很快,尤其是自己喜欢的课程或者喜欢的老师上课的时候。如果遇到不喜欢的课程和老师,则完全提不起兴趣,感觉时间过得很漫长,总是三心二意,坐立不安。很多时候,因为不喜欢这一门课,也就不喜欢那个老师,或因不喜欢这个老师,也就不喜欢学那门课程。

很多人都有偏科现象,我也不例外,喜欢数学,不喜欢语文,语文成绩只能勉强及格,数学成绩可以达到优秀。

上语文课的时候,我经常心不在焉,眼睛老是盯着窗外,看着教室外面光秃秃、黑魆魆的一排排白杨树。偶尔会飞过几只乌鸦,落在树梢俯视周围的一切,时不时发出“哇…哇”的哀鸣,让人心里不免产生一丝伤感。当飞过来几只麻雀的时候,一下子又会开起心来,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它们的一举一动,看它们啄枯树枝,看它们用嘴叮咬自己的羽毛,看它们互相撕咬鸣叫,都让人产生一种莫名的喜悦。一直看着它们扇着翅膀噗呲呲飞走,才会回过神来,继续听老师讲课。

那时,学生们已经学会了思考问题,有时候静静地盯着一个地方,不知道是在思索着生活还是思索着未来,亦或是思索着一切自己能够想象的人和事。有时,思绪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会飘到很远的地方,抓不住,够不着。

冬天的校园一片萧条景象,北风呼啸而过,一切好像都静止不动,如果下一场雪,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冬天经常下雪,有时候连续下两三天,雪会积很厚,甚至能淹没膝盖。早上,去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扫雪,老师会组织所有学生,找来一些铁锹和扫帚到院子里扫雪。把院子里面的雪都扫起来推到花园里面,课间休息,大家就迫不及待去堆雪人、打雪仗。手冻得通红也不知道冷,还一个劲往别人身上打雪球,一直到上课铃响了才跑回教室,结束雪中游戏。

我在两个学校读完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和同村的学生一起转了学,从东坡小学转到了田河小学。

五年级是小学最后一年,读完就要升到乡立初级中学。东坡小学上面的初级中学距离我们家很远,要翻越两座大山,走接近二十里山路。

田河小学上面的初级中学相对来说要近很多,大概只有十里地,道路平坦,大人能少操点心,我们也可以少走点山路。

转学的时候,心中虽有一丝不舍,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在一起陪伴了四五年的同学,多少还是有点感情。

到田河小学以后,对我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明显的是我的成绩直线下滑。

在东坡小学,我在班里面名列前茅,到田河小学后,第一次考试,成绩就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居然只是班里的中下水平,班里有五六十人,中下水平很差。

可能是换了一个新的环境让我不太适应,加上我又贪玩,没把学习当回事。对我而言,倒不觉得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对母亲和老师来说,就感觉很不寻常,他们觉得一定是我太贪玩而耽误了学习。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狠狠批评了我,言语之间还透露着一丝讥讽的味道,我知道这是激将法。下课之后,他又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了很多。

老师的办公室也是他们的宿舍,是一个小单间,所有的宿舍都整整齐齐地排成一排,宿舍就在我们教室对面。我已经不记得他当时给我说了什么,但这次谈话对我的启发很大,让我受益终生。

本来,五年级毕业就升入初中,结果这年,国家对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所有的小学生都要上六年级,我们是第一批。

六年级的课本和我们五年级学的一模一样,只不过再复习一遍,可能是因为第一年,所以给我们时间缓冲,第二年开始,五年级和六年级的课本内容就完全不同了。

六年级毕业,我不负老师和家里人的期望,以班级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初中,小考科目只有语文和数学,两科满分都是100,我的语文考了83分,数学考了91分。我很高兴,兴奋之余还有一点惊讶。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从没得过第一名,我自己也知道班里面有两个同学的学习比我好。

女生名叫明月,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应该是个文化人起的名字。明月象征纯洁无瑕,象征高贵品质,象征清雅脱俗,象征冰魂素魄,象征思念和团圆……

自古以来,中国文人都对月亮特别偏爱和垂青,写月亮的古诗词数不胜数。果不其然,人如其名,明月文静娴雅,她个子虽不是很高,但身材苗条匀称。白皙的皮肤,饱满的额头,乌黑的头发,圆圆的脸蛋下方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两只清澈透明的黑眼睛,就像漂亮的鹅卵石一样好看,眼角总是洋溢着似笑非笑的自信,说话的时候眼睛老是滴溜溜地转动,让人有一种被捉弄的错觉。

明月聪明伶俐、善解人意、勤奋刻苦,是实至名归的山之女儿,也是根正苗红的农民后代。她杰出的品质和高尚的人格,大概是继承了家族优良的血统,她的父亲在我还没有上学之前,就是我们村里的文书。在我的印象之中,他是一个正直无私、善良淳朴、器宇不凡、温文尔雅的中年男人。

那个男生名叫士奇,他长相清俊,走路缓慢而有力,目光如炬,嘴角上扬,给人一种傲慢又真实的感觉。小学两年,我们俩关系就很好,我中午经常去他家吃饭,他家离学校很近,周末他也会到我家来。他家里还有父亲和哥哥,母亲已经去世,一直都是老祖母给他们做饭。

小考能取得一个好成绩,除了运气之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师对我的鼓励和教导。班主任也成了我印象最深刻的小学老师,多年以后,听说他因病去世了,走的时候还不到六十岁,这让我感慨万千,为此而难过了好久。

小学毕业,我已经过了十三岁,我的童年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溜走,就像秋天的晨雾一样,太阳出来,雾气一下就消失不见了;又像是门前流淌的溪水,永远都不会回头。

祖母辞世那年夏天,我小学毕业,正式升入田堡初级中学。

从此以后,我的生活和学习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对我来说,初中既是一所学校,也是一个充满神奇的小社会。不管是生活学习,还是人际关系,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比较困难,一时半会难以适应,对有些人来说却是小事一桩。

学校坐落在谭河街道西侧,背靠地势陡峭的野狐屲,东临涓涓细流的甜河。我们学校下面这一段,是甜河中游,一年四季都有潺潺流水经过,河面狭窄,水流缓慢,再往下走,河岸就会变得宽阔平坦。

野狐屲上面是一块块梯田,以前一直种粮食,后来,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就在梯田里面植树造林,一绺绺梯田变成了一片片山林。

野狐屲半山腰以下种的是杏树,山顶种的全是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的桃花杏花盛开之际,就是野狐屲最迷人的时候,一眼望去,野狐屲就是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野狐屲山名的由来,历来争论不休。传说以前有一次突发泥石流,前一天晚上,山脚下的一户村民家门口来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妇人。开门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满头银发,走路时身体微微向前倾,他虽年事已高,但精神状态很好,双目之中透露出一种机智和警惕。

“你们赶紧搬家,要大祸临头了!”妇人急切地说。

“为什么?”老人疑惑地问。

“明天你就知道了,赶紧告诉大家,现在就搬到远离这座山的地方。”妇人声音有点颤抖。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老人还是难以置信。

“想一想三十年前的一个秋天吧!”妇人说完走了。

老人一点头绪也没有,他半信半疑,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人。老人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把这件奇事告诉街坊四邻,最后,老人觉得应该听从妇人的劝告,把这个消息通知给大家。

老人动员自己的老伴以及两个儿子,挨家挨户去敲门,但是,邻居们都认为这件事实在不可思议,以为他们不是在开玩笑就是中了魔怔。

最后,只有老人的两个兄弟带着家人去了附近的亲戚家,其他人都无动于衷。

第二天一大早,伴随着暴雨滂沱,一声天崩地裂的巨响惊动了所有人,很多人还没睡醒,就被坍塌的山体活埋了。

老人这时才恍然大悟,如梦初醒,仔细回想那个妇人说过的话。

他突然想起三十年前的一个秋天,他正在山上放牛,眼前跑过一只雪白的瘸腿狐狸。当白狐跑到他面前的时候,突然倒下去一动不动,时间正是秋天。他仔细看了一下,发现狐狸还在喘气,只是一条后腿被猎枪打断,鲜血淋漓,腿上还有几个火柴头大小的弹洞,小钢珠穿过腿骨,飞了出去。

白狐眼角噙满伤心的泪水,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他不忍心眼睁睁看着狐狸这样死去,就撕下衬衫下摆的一块碎布,把白狐腿部包扎好,带回家了。回去以后,他给受伤的白狐腿上抹了一点药膏,重新包扎了一下,给狐狸一点东西吃,过了七八天,白狐痊愈以后不见了。

老人想:“莫非那个妇人是因为三十年前的那件事而特意跑来报恩的。”

从此以后,人们就叫这座山为野狐屲。

还有一种关于野狐屲的传说,更充满神秘色彩。

话说很久以前,山脚下搬来一位举人老爷,大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姓刘,村民都叫他刘举人或者刘官人。

刘官人是一位武举,整天舞刀弄枪。这个刘官人也算是一方巨富,家里用的很多器皿,都是黄铜或者白银打造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还养了九十九头牛,九十九只羊,九十九匹马,鸡鸭各九十九只,就是养不满一百的整数,生下来的第一百个家禽家畜,都会无缘无故死掉,花钱买回来也养不活。

这个事让刘官人愁眉不展,到处求签问卜,也于事无补,有人让他多做善事,有人让他迁居他处,认为宅子风水不好。刘官人一样也没听进去,他还是照样过他以前的洒脱生活,每天骑马射箭,上山打猎。

有一天下午,刘官人又带着仆人上山去打猎,他骑在马背上正无精打采地走着,突然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一只五彩梅花鹿一隐一现地在草丛里乱蹿。他纵马扬鞭追了上去,追了很远也没追上,刘官人就勒马停下来,正好马儿也跑累了,听到主人的命令停下脚步,刘官人一个“鹞子翻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突然,他发现在距离他不到十步的地方,蹲着一只赤红色的狐狸,他急忙弯弓搭箭,准备射向狐狸,就在这个时候,狐狸居然开口说话了:“刘官人,快搬家,不搬家,山要塌!”

“哪里来的妖孽,敢在我面前妖言蛊惑。”刘官人骂道。

“大祸将至,这是你唯一活命的机会。”狐狸愤怒说道。

“看箭!”嗖的一声……

“嗷……嗷……”

刘官人不听狐狸的劝告,直接一箭穿心,射死了那只可怜的赤狐。狐狸发出几声惨叫就死了,刘官人心里狐疑不定,他在想一只狐狸怎么突然开口说话了,简直是怪事。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刘官人自言自语说道。

刘官人虽然射杀了赤狐,但还是打算听取狐狸的忠告搬家。

他回去以后,马上安排人员,要求他们以最快的速度,重新盖一所宅子,尽快从老院搬出去。

就在刘官人射杀狐狸的第三天,他自己连同整个院子都被埋在了黄土之中,背后的那座大山,半夜时分坍塌了,刘官人的一切都归于尘土。

野狐屲的名字就这样流传开来,一直沿用至今。

田堡初级中学,坐落在谭河街道西侧的野狐屲底下。

谭河街道紧邻学校,狭窄细长,大概只有四十步的宽度,长度却足足有一里路。

坑坑洼洼的泥土街道两旁,盖满了一排排小瓦房,它们都是做生意用的小铺面,每逢“一、四、七”日,附近的村民就会来田堡街道赶集,这几天被定为“赶集日”。

每逢赶集日,街道两旁的铺面里面和门口,会堆满琳琅满目的杂货商品,整条街道也被男女老少挤得水泄不通。他们有些人是来买一些物品,有些人则是特意跑到集市来凑热闹。

谭河街道是附近十里八乡最热闹的地方,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街道上有卖零食玩具的、有卖水果蔬菜的、有卖衣服鞋帽的、有卖各种杂货的、还有粮食收购站、牲口市场等等。

街道尽头有一条小巷子,巷子里面又是另外一番天地,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牲畜交易市场,专门买卖牛羊猪鸡鸭等家畜家禽,全部都是活物交易,谭河街道没有屠宰场。

五岁的时候,父亲带我来过一次牲畜市场,我们买了一头小猪仔,带回去仅仅两天,那个小猪仔就开始拉稀不止,找兽医开了好几服药,吃了还是无济于事。

这头小猪仔是父亲花了大价钱和贩子们讨价还价几个小时才买下来的,当时谈价的方法也新奇,不像现在,大家都是口头说多少多少钱,那个时候谈价都是在袖子里面用手指互相出价,这叫做“袖里乾坤”。

最后实在没办法,父亲就带着那头小猪仔又去了谭河街道的牲畜市场,用它倒换了一面牛皮大鼓,那面鼓质量非常好,我们家族用了十几年都还完好无损。

对我来说,谭河街道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我上中学之前,父亲带我来过很多次,母亲则很少带我来赶集。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赶集的含义了,每次逢集,母亲和村里其他妇女一起去结伴赶集时,都不带我们,她把我们锁在家里,让我们在院子里玩。如果带上我们,我们则对一切新鲜好玩的东西都感兴趣,会缠着母亲们让她们给我们买玩具和好吃的,这是每一个小孩子的天性,却会让母亲非常为难。

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完全可以用贫穷来形容,连那些生活必需品都没钱购买,更不用说买玩具了。

母亲每次去赶集的时候,通常会背半袋子玉米或小麦到集市上去卖,换了钱,再购买一点其他东西。

每次我想跟着母亲去赶集,纠缠不休的时候她就会说:“你就在家里等着,我去集市给你买一个‘耽搁娃’回来。”

等她回来,我才知道所谓的“耽搁娃”就是什么都没有,我被“耽搁”了。

我长大一些后,渐渐明白了生活的艰辛,也就不会死乞白赖硬要跟着母亲去赶集了。

学校大门在校园最东边一排商铺正中间,大门是两扇刷了银白色油漆的铁栏杆焊接而成的。两扇大门上面各开了一扇小门,平时大家都走小门,只有周末或放假的时候,大门才会打开。

校门口出来,就是嘈杂的谭河街道,学校大门口正对着太阳升起的东方,背靠神秘的野狐屲。校门两侧各有一个商店,正对街口的是商店的正门。

两个商店的老板,都是学校的民用老师,是教育局花了极低的工资请的代课老师,他们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

很多老师因为工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所以老早就辞职不干了,要么去经商,要么去干其他行业。

皇天不负有心人,那些坚持到底的老师,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绝大多数人后来都转正了,不仅工资增加了,退休以后也有不低的退休金。

进校门右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鲍鹏程,他身材瘦小,说话慢吞吞,声音有点沙哑,做事不紧不慢,脾气不急不躁。他妻子又大又高、又白又胖、脾气暴躁,和鲍鹏程形成鲜明的反差。

我们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经常会看到鲍鹏程被他那拉着黑脸好像每个人都欠了她八百吊钱的老婆骂得低头不语。

进校门左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李致学,他身材魁梧,脾气温和,说话稍微带点结巴,但语言表达十分准确。他妻子性格温柔,处事周全细致,对每个顾客都笑嘻嘻的,大家都愿意去她家店里买东西。

每到赶集日,这两个老师就会去自己的商店帮忙卖货,如果这天有他们自己的课程,他们会和其他老师调换一下上课时间。这两个老师虽然分属同行,同时也是竞争对手,他们俩平时在学校很少说话,在生意上更是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田堡中学占地面积不大,大概只有五十亩左右,呈南北狭长分布,坐落于野狐屲底下的是一排整齐的教师宿舍,宿舍北边不远处是公共厕所,宿舍南边是水房和小食堂。水房的正东面,也就是整个学校的最南面一排,也是教师宿舍,这一排宿舍紧邻乡政府大院,我们的教师宿舍和乡政府大院仅有一墙之隔。

我上初中的时候,乡政府已不复存在,田堡乡政府和四河乡政府合并到一处,田堡乡政府的人员设施全部搬迁到了四河,从此以后,我们属于四河乡政府管辖。田堡乡政府大院也被彻底废弃。

小食堂是老师吃饭的地方,其实也就一间不到三十平米的小砖房。学校老师不多,一共三十多人,很多人打了饭回自己宿舍吃。

小食堂开了一学期就关闭了,不知道是因为成本太高经营不下去,还是因为食堂的饭菜不可口,大家都不喜欢吃的缘故。

教师宿舍下面是校园,校园里面盖了四座大平房作为三个年级的教室,每一座房子被分割成了三个小教室,一个教室里面可以容纳七十人左右。

学校的正大门和西面的教职工宿舍之间,隔着一块小花园和一个小广场,花园里面种了几棵大大小小的松树和柏树。其中一棵松树已经有上百年树龄,树身高大,枝繁叶茂,树干粗壮挺直、沧桑古朴,很多学生都去这棵松树底下读书。

松树后面不远处就是升旗台,旗杆固定在一个水泥台子上面,台子上面竖立着两根细长的钢管旗杆,一杆升国旗,一杆升校旗。

旗杆在小广场最中心位置,广场两边各有两座教室,教室和广场边缘接壤的地方种满了大柳树。

每年三月份,红墙灰瓦的教室,加上绿意嫣然的柳树,整个校园都充满了生命的气息。飘飞的柳絮撒满校园的各个角落,也会落在那些在柳树下读书的学子头上。

学校最北边是一大块土操场,操场上有两个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两个羽毛球场。

每个篮球场上,都栽了两个篮球架子,篮球架是粗壮的钢管,篮板是笨拙的柳木板。乒乓球台的支柱是小红砖砌起来的垛子,上面是水泥抹平的光滑的灰色台面。羽毛球场的两边各栽了一根木杆,羽毛球网子是两根木杆之间的一条长绳子。操场每天都尘土飞扬,尤其是春天刮沙尘暴的时候。

这简陋的操场,不知承载了多少快乐和记忆,那时大家正处在青春敏感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一下课就直奔操场占位置去了。

初中开始就要住校,大多数学生都是寄宿生,只有学校周围几个村落的学生,住在自己家里,他们中午和晚上都会回家。

寄宿在学校,意味着每个人就要正式开始独立生活,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卫生,还要学会如何与室友们融洽相处。

很多学生还没有学会独立生活,就被现实的洪流打翻在地,只能硬着头皮爬起来,继续向前。

大家已经是十三四岁的小大人,不能永远都生活在父母温暖的羽翼之下,做温室里的花朵,鸟儿长大了都要离开巢穴,学会自己飞翔。

到了初中这个新社会,大家最初只认识自己的几个小学同学,慢慢才开始认识新同学,首先从自己的同桌开始,大概每个人刚到初中的第一个朋友,都是自己的同桌。

我在班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同桌,他叫李庆,是一个性格内向的“蔫”脾气男生,他善良淳朴,敦厚老实。个头和我差不多,不怎么说话,总是笑眯眯的。

刚开始我们两个也很少说话,有一天,我去操场占乒乓球台子,一下课我就冲出教室跑了过去,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发现三个乒乓球台都被别人抢先一步占了。

我垂头丧气,正准备回教室,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李庆。他和他的三个小学同学已经占了其中一个乒乓球台,李庆喊我过去一起玩,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

经常和李庆一起来打乒乓球的还有一个女生,是他的小学同学,初中,他们又分到了一个班,她的名字叫李珮。她很喜欢打乒乓球,我们是在操场打乒乓球的时候通过李庆认识的,久而久之,大家就混熟了。

李珮的座位在我的左前方,她很健谈,性格豪放直爽大大咧咧,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传神动人,嘴角两边挂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圆圆的小脸上有两道若隐若现的坨红。她为人正直,就是有点刀子嘴豆腐心,脾气有点急躁。

即便如此,我们俩的关系还是很微妙,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李珮经常会转过头跟我说话,我也希望她能时常接近我,慢慢就产生了一种若即若离的情愫。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爱情”,就算是传说中的爱情,也不过是萌芽状态,不久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或者根本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专属于那个年龄段的心理情绪罢了。

我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李珮如何理解这种情绪,她大概和我一样,也是迷迷糊糊、云里雾里。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交往得很频繁,走得很近,班里有些人在背后议论纷纷。但是,这种关系持续的时间很短,主要也是因为她的脾气。

从此以后,我们之间变得疏远了,终于两不相欠,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

我和李珮渐行渐远,但她毕竟在我的青春中留下过印记,在我平静而又枯燥的生活中激起了阵阵涟漪,这已经足够了。通过她,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当时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个同学,名叫马林儿,她分在了隔壁班。

有一次,马林儿要参加学校的一个舞蹈演出,领队老师要求每个人必须穿一套豆绿色迷彩服,很多人都没有这种衣服,尤其是女生,马林儿也一样。我正好有一套,本来是母亲给表哥买的,后来,他没有穿留给了我,李珮知道了就从我这里借去,给她同学演出穿。

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其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这套迷彩服本来已经有人从我这里借过了,是我们班一个女生,她也是舞蹈队一员,也要参加这次演出。

李珮是后面才问我借的,我出尔反尔,又把衣服借给了李珮,这件事我觉得做得不是很地道,一直耿耿于怀,失信于人的滋味并不好受。

演出结束以后,马林儿亲自把衣服还给了我,我们自然而然成了很好的朋友。这是我初次认识她:高挑苗条的身材,油光闪亮的长发落在肩上,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茉莉清香迎面扑来。她脸色红润,皮肤细嫩,一对细密的罥烟眉下面,闪现着一双聪明伶俐的大眼睛。

她给我还衣服的时候,我们才算真正认识,我当时还有点害羞。平时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但和男生打交道比较多,和女生很少交往,对女生有一种天然的羞怯感。

熟悉以后,我和马林儿交往得比较频繁,她还戏言说做我“拜姐”,我当她“拜弟”,她说她比我大几个月。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但依旧非常开心,这样的友谊既单纯又神圣,没有掺杂任何世俗名利,也没有任何利益纠葛。

或许,这就是青春该有的样子,可以肆无忌惮地笑,也可以撕心裂肺地哭,安静的时候,像一只沉睡的雌兔,放开的时候,像一头奔跑的骏马。

初一的时候,学校的集体宿舍不够用,我们所有人都在校外住宿,租的房子是谭河街道那些村民自建的土坯房,我当时住在街道入口处的一个老婆婆家里。

老婆婆家还是那种土堡式的深宅大院,院墙又高又厚,是用黄土夯实垒建起来的,院墙上面可以并排走两个人。院子坐落在甜河河畔上面的一块平地上,院基要比大门外面的小巷子高出两米多。

进大门要上六七级石板台阶,大门是一块经历了几十年风吹雨打依旧如故的暗灰色柳木板,像是镶嵌在院墙里面一样,门廊上面搭了遮雨的门檐。大门右边建了一个小高房,高房要比普通房子高两三米,很多人家都有这种小高房。小高房西面一排是厨房和偏房,大门正对面是主屋上房。

这个老婆婆已经七十多岁,满头灰发、步履蹒跚,但精神状态很好。她是我小学同学士奇的外祖母,她的老伴已经故去多年,家里只有一个三十岁还未成家的儿子。她儿子身材高大、相貌清秀,她说是因为她儿子眼光太高,别人介绍的他几乎都看不上,总是挑三拣四、眼高手低,所以一直都没成家。

我就住在她家上房,上房盘了一张大土炕,住着我、士奇、蔡斌、还有我们村的两个小伙伴。士奇外祖母也住在上房,她睡在一张双人软沙发上。

冬天,那个土炕经常是不温不火、不冷不热的状态,家里就她一个老人,儿子不在家,她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收拾那么多烧炕的燃料。幸亏我们人多,加上青春期火气大,也就不会感觉冷。

我们做饭的小屋是个杂物间,小房间又窄又小,只有不到一米二的宽度,里面放着一条大长凳。我们四个人的煤油炉子都放在长凳上面,其他的做饭物品放在一口木箱子里面,当时,每个人都有一口老式的木箱子,它们大多都是母亲们的嫁妆。

士奇有她外祖母做饭,不用和我们挤在一块。我们四个人勉强能够挤在那里面做饭,刚开始,四个小煤油炉子同时打开,一股刺鼻的煤油味一下子就溢满整个小房间。做出来的饭全是煤油味,前面两个星期简直难以下咽,后面慢慢也就习惯了。

我几乎天天都做同一种饭,就是焖面或者说焐干饭。先在锅里少倒点油,再削一个土豆,切成土豆块或者土豆片,放锅里稍微炒一下,再倒点水,最后在土豆上面覆盖一层面条或者面片,用小火焐一刻钟,就可以出锅了。我懒得揉面,直接用筷子搅一点碎面疙瘩放里面,这就是我的焐干饭,吃了三年,一直到初中毕业。这种半生不熟的面也给我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高中以后,我的胃三天两头出问题。

刚上初中,我和小学同学蔡斌两个人合伙做饭。他个头不高,胖嘟嘟的,有点鬼灵精怪,他和我一样,属于调皮捣蛋一类,在班里也算是一号人物。让人羡慕的是,他能写一手好字,他写字很快、很潇洒,经常被老师叫到讲台上面抄写授课笔记或作业。除此之外,蔡斌还有一副好嗓子,唱歌很好听,每次表演节目,他和我们班另外两个同学马宝以及谭平组成铁三角,一起合唱一些经典老歌曲,唱的最多的是迟志强和陈星的歌曲。

李庆住在谭河街道中间的一个小巷子里面,他的房东是谭河街道的生意人,经营着一间磨坊。他和其他几个男生,住在磨坊后面的一个四合院里,他们的宿舍也是一张大通铺,不过不是土炕,而是木板床。冬天,他们用电热毯取暖,房东自己有磨坊,用的是三项动力电,电费可能比较便宜。我经常跑到他宿舍去玩,他来我宿舍的次数却很少,毕竟在人家上房里面,还有房东老婆婆一起住,很不方便。

谭河街道有一个非常出名的烟馆,这个烟馆坐落在谭河街道正中间,就在我们学校大门斜对面。烟馆隐藏在一个杂货铺里面,杂货铺由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经营,大家都叫她老婆子。

老婆子把一盒盒香烟拆开来卖,价钱从两毛到一块不等,分不同的档次,学生一般抽一根两毛钱的低档香烟。

每天晚上放学后,这个杂货铺里面就挤满了抽烟的学生。杂货铺窗户边放着一套铁架子高低床,可以坐五六个人,其他人都坐在凳子上或蹲在地上。烟馆里面时常烟雾缭绕、犹如仙境,学生们享受着那种吞云吐雾的时髦和快感。

烟馆不仅是学生抽烟的地方,也是他们重要的聚会场所。每次冲突一触即发的时候,双方都会先来烟馆谈判,如果谈判成功,自然熄火,如果谈判失败,下一步就准备开打。

当时,田堡初中有两大神秘组织,被称为双龙会和七匹狼,成员都是一些平时不爱学习、专门喜欢打架的学生。双龙会一共十二人,两个龙头一文一武、一唱一和,青龙主打,白龙主和,双龙会成员大多都是初三复读生。

七匹狼成员只有七个人,他们都是初二的应届生。同学之间发生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和纠纷,必须要开打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势单力薄,另一方人强马壮,那么弱势一方就会通过关系,请双龙会或七匹狼出面来调解。

我们偶尔也会去烟馆看热闹,但去的最多的地方还是木器厂大院,木器厂大院就在磨坊正对面,是建明带我们去的,建明是李庆的小学同学。

建明三叔是这个木器厂大院的管理员,这个木器厂是谭河街道最大的老板苟文明的产业之一,也是谭河街道唯一的木器厂。木器厂西面有一排房子,其中最大的一间房,就是建明三叔的宿舍兼办公室,建明初中三年都在他三叔这里住。

建明三叔隔三差五要去县城采购新木料,或者给客户运送木材,晚上经常回不来,每当这个时候,建明就带我们去他那里玩个透夜。我们大家每人凑点钱,买一些啤酒、零食、香烟、瓜子之类,我和李庆两个人不抽烟也不喝酒。偌大的木器厂大院,就建明三叔一个人住,晚上很安静,不怕被人打扰,也不用担心打扰到别人。我们尽情玩乐,一直到天亮。

有一天,凌晨四点左右,建明三叔突然回来了,他进到屋子的时候我们正在打牌,屋子里面乌烟瘴气,一股香烟啤酒的味道,地上到处是瓜子皮和烟头。他虽然没有暴跳如雷,但眼神投射出来的寒光,也让我们望而生畏。我们马上起身去了学校,校园一角有光亮的地方,已经有人在早读,从此以后,我们再不敢轻易去木器厂大院了。

初一,我们要学习七门课程,平时有很多作业,作业一般都是中午休息时间或者上晚自习的时候写。我不想写那么多作业,就让别人帮我代笔写作业,我前面坐着一个女生叫刘萍,她也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她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说话语速很快,偶尔有点结巴,她的学习一般,但写字又快又工整。她模仿别人的字体惟妙惟肖,基本上可以以假乱真,我经常让她帮忙给我抄写一些文科类的作业,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玩。

初一第一学期就这样结束了,我认识了很多人,有同年级的,也有高年级的,不知道称呼他们为同学还是朋友合适,亦或应该称呼他们为青春的符号……

初中第一学期,我在虚度光阴中度过,一学期很快过去,我的心思基本上放在了玩上面,完全把学习抛诸脑后,成绩也一落千丈。

期末考试,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难忘的事件——作弊。当时,我的成绩综合排名在班里只是中上水平,但我的英语还不错,虽不能名列前茅,成绩也能达到优秀。李庆的英语要差一些,偶尔也能及格,如果题目难度大一点,及格就比较困难。

英语考试的时候,我和李庆的座位离得很近,他坐在我的正后方,考试之前,我们就商量好,我帮他传递答案。我很快做完了所有题目,把选择题答案写到一张纸上,抟成一个小圆球,准备递给李庆,我刚扔到他脚下,就被监考老师看到了。

监考老师是初三的一个语文老师,名叫鲍威,他走过来直接在我们的考卷上画了两个大大的零,顺便再赏给我们几个响亮的耳光。

自此以后,我对鲍威有了深刻的憎恶感,他个头不高,却打扮得油头粉面,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油光锃亮,蚊子飞到上面得打滑,苍蝇飞到上面得摔跤。他平时总板着面孔,时不时甩几下头发,说话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姿态,声音尖细刺耳,有点像女高音。

这件事过后,我和李庆之间总感觉有一层隔膜,没有了之前那种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感觉。我们终于渐行渐远,这也是我后来一直都耿耿于怀的遗憾,就这样失去了一个好朋友,或许,人生就是在不断失去和不断得到中度过的。

这次作弊事件,使我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两人都非常震怒,因为我们两个人的成绩可能会影响我们班和其他几个班之间的排名。另外一方面,作弊本身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作为我们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他们会觉得脸上无光。

考完英语紧接着考地理,地理考试的监考老师正好是我们班主任文泰。考试还没开始他就过来了,一把揪住我的一只耳朵,在教室的过道里来回走了好几圈,耳朵差点被他揪下来。

期中考试,我已经下滑了很多名次,结果,期末考试的成绩更让人匪夷所思,已经滑到了班级末尾,刚入学的时候我可是班里的四号。

这一下子引起了家里人和老师的极度不满,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开了初中第一次家长会。我自然是首当其冲被批评教育的对象,尤其是语文老师,在家长会上批评过我以后,还在私底下当着母亲的面,又数落了我一顿。

初一的语文老师叫张彩霞,身材苗条、长相秀丽,是典型的南方美人。她经常扎一个简洁的马尾辫,上身穿一件白色绣花衬衣,下身穿一条橘红色高腰长裤,脚上穿着一双粉红色平底皮鞋,衬衣下摆经常束在裤腰里面,整个人显得格外精神。

彩霞老师说话清脆利落,一口普通话流利标准,声音就像百灵鸟的歌声一样,婉转动听、迷人心魂。彩霞老师是南方人,为了爱情,她毅然决然跟着她丈夫来到我们这穷乡僻壤。她丈夫是我们学校一名非常优秀的语文老师,也是校领导,我上初中那年,他调到四河中学去了,我无缘得见这位传奇人物。

只可惜,张彩霞老师仅仅教了我们一年就走了,听说调到了她丈夫教书的学校。

她对我的谆谆教导也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让我醍醐灌顶、幡然醒悟。我也开始对自己进行深刻的反思,最后,终于从内心深处想清楚,我应该努力做一个好学生,不应该这样吊儿郎当混下去,不应该辜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

初一第二学期,我搬了一个新宿舍。之前那个房东老婆婆晚上一直咳嗽,吵得我睡不好;另外,她每天晚上都要看电视,我们上完晚自习回来八点多,她还在看电视,为了节省电费,连灯也不开。这样,我们根本没法学习,对眼睛伤害也很大,最后没办法,我只能搬离了那个地方。

我的新宿舍离李庆的宿舍很近,就在木器厂大院后面的一个巷子里,那个巷子后面是以前的牲畜市场,我上中学的时候,这个牲畜市场已经彻底废弃。新宿舍离学校稍微远点,不在街面上,晚上非常安静,院子外面栽满了杏树和桃树。

新学期新开始,刚开学,我就在心底痛下决心,一定要迎头赶上,不能再这样昏昏沉沉、蹉跎岁月。我断绝了所有兄弟关系,同班同学都觉得不可思议,对我的突然转变大为吃惊。他们觉得我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不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我了。

每天早上,我也学那些好学生,很早就起床去校园读书,刻苦努力了几个月,成效显著。

期中考试,我进步了很多,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也让家人心里踏实了许多,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跌入深渊。

有一天早上,我们上英语课,上课铃响了之后,英语老师阴沉着脸走进教室,站到讲台上一语不发。突然,她点名喊我到讲台前面去,她二话不说,一顿噼噼啪啪的耳光直接扇过来。打完也没有解释她这么做的原因,我感到莫名其妙,最后,她把我罚站到教室外面的房檐下面,她自己正常上课。

我们的英语老师名叫杜鹃,中等身材,身体圆润,大方脸上总挂着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脸上有很多密密麻麻的黑斑,看上去很明显,如果多擦点粉,也可以遮盖住。她的脸蛋红彤彤的,可能这就是所谓的高原红,我们大西北很多人都这样。她一双驼铃般的大眼睛活灵活现,两绺眉毛又黑又密,五官端正大方,说话富有女人的魅力,脸上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淡黑色的美人痣。她那乌黑亮丽的头发常披在肩上,上面扣着一个黑色蝴蝶结发卡。

她经常穿一套褐青色牛仔服,脚穿一双白色运动鞋,或者红色平底皮鞋。她走路如风,快如闪电,好像有人在后面追赶一样。每次上课,她手里都提着一个录音机,那是给我们练习听力用的。

杜鹃是很多高年级男生眼里的美人,当然,也只是在千沟万壑的乡村中学、在那些只有十三四岁、土生土长没出过大山、没见过世面的男孩子眼里。她长得也算标致,不过和我们语文老师张彩霞相比,还是稍逊一筹。

那一年,是杜鹃第一年来田堡初中教书,我们是她的首届学生。听别人说,她以前是美术专业,她是一边教学,一边自学英语。

初一的英语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是一些入门的英文字母和单词,句子也只有简单的对话。我之前在小学从没接触过英语,英文字母也不认识,初中算是从零开始。

杜鹃一边自学英语一边教我们,倒也不是很吃力,最起码她之前上高中或大学时应该学过英语,现在只要稍微复习一下就可以。不知道她是大学本科毕业还是只上了专科学校。当时,对初中老师的文凭要求还不是很高,加上我们那个地方又在偏僻遥远的农村大山里面,交通阻塞,资源缺乏,师资力量很薄弱,我们学校的很多老师都只是大专文凭。

下课后,杜鹃走出教室,我以为她是因为我们之前作弊,看我不顺眼想教训一下我,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结果,她让我跟她去办公室。去了才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般简单,她给我看了一张字条,说是在我英语作业本里面夹着。我一看瞠目结舌,字条上面赫然写着一句英文:“let's go to bed!”

看到这句话,我脑子一片空白,感觉到天旋地转。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过来,上课的时候她为什么如此怒不可遏,竟然对我大打出手。诚然,任何人遇到这种事都无法忍受,她那么做也在情理之中。但在没有弄清楚是非曲直之前就妄下结论,恐怕有点武断。

我后来才反应过来,如果当时我就反应过来的话,或许就不会傻傻地挨那一顿打,也不会遭受不白之冤。这件事不仅毁了我的声誉,也对我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

在杜鹃的办公室,我已经不记得她对我说了什么,我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耳朵里面一直嗡嗡响,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告诉我:“你完了,这下你完了。”

最后,她让我叫家长来,一个星期以后,我让父亲来学校见她,我直接带父亲到她的办公室,我在办公室外面站着,她和父亲说了什么,我无从知晓。父亲从她办公室出来,对这次谈话内容只字不提,只是叫我不要有心理负担,好好学习就行。

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在陷害我,是不是我以前得罪过的同学,但我转念一想,应该不会是他们。这些人都是男生,他们应该还不至于用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最起码我认为他们的情商还达不到这个层次。

能做这件事的人很少,英语作业本交上去,都是放在英语老师宿舍外面的窗台上面,她很快就批改了,批改完她又会重新放到窗台上面,由英语课代表抱回来,直接发给我们。一般人根本没机会下手,可能性最大的是英语课代表,但我第一时间就打消了这个疑虑。

我们的英语课代表叫采娥,她身材清瘦颀长,性格娴雅文静,为人温柔善良,举止大方,气质优雅。

她平时说话不太多,神情却很严肃,有点像《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让人敬而远之。也许是因为她单薄的身体,加之偶尔表现出那种多愁善感的情绪,让我联想到林黛玉和大观园。

初一,我和采娥基本上没什么交集,我相信她也不屑于和我这样的学生交往,我在她们这些好学生眼里,应该算是另类。她没有理由整我,我自认为也从没得罪过她,以她的品质和身份来说,她也绝不可能做这种事情。

还有一个人也能做这件事,我曾经无数次怀疑过她,但我还是尽力强迫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就是英语老师本人,这件事对她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我曾经暗自怀疑过很多次,她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对她有什么意义?

我实在找不出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会做这种龌龊事的理由。如果一个老师都能做出这种事,那么,师德、师风岂不是荡然无存?

我也反复想过,是不是因为我之前作弊那件事让她一直怀恨在心,因此,她想伺机惩罚我报复我。但转念仔细一想,这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事,就算对她有影响,影响也十分有限。如果一个老师连这点心胸都没有,何谈形端表正,何谈蜡炬成灰,何谈高风亮节,何谈教书育人。

不知道杜鹃本人怎么看待纸条事件的始末,我相信她应该有判断是非、辨别真假的能力。不管是私底下和其他同学了解,还是对比字迹,应该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最起码拙劣的字迹模仿应该能看出来。

有时候,很多事就是这么残酷无情,明知不是你的错,你却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杜鹃当时私底下在她最器重的几个好学生那里了解过情况。除了英语课代表采娥,还有明月、雪儿、串串、李霞、微微、金虎等人,他们几个都是名列前茅的好学生,自然得到杜鹃的看重。

雪儿是李庆的小学同学,她是个豁达乐观、可爱大方的女生,一向谦虚谨慎,低调含蓄,情商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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