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的母亲终于等满二十四小时,第二天终于在派出所立上案以后,赵指导员把管片民警彭小慧叫来,安排她和刘兰具体负责文昌失踪的案子。他们经过周密细致的走访调查,都没有一个结果,直到半个月以后,文昌两口子的尸体从红霞湖底漂了上来,这个案子上报市局,市局刑侦支队把案子交与云烟分局,由分局刑侦大队具体牵头办理,这才与前面黎东瀛带着杨紫琼殉情的案子并案侦查,很长时间都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初步的结论是,黎东瀛和杨紫琼图财害命杀了文昌两口子,抛尸过程中不慎落水而亡,而非自杀。
黎东瀛工作之余,同老婆鲁川花一起在正新街开公司批发香烟,与文昌夫妻成为生意伙伴,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相互竞争以及经济问题发生纠纷,黎东瀛眼红文昌,心生杀机。1995年6月25日,黎东瀛先后在金沙破、油榨街等地购买了橡胶锤、橡胶手套、消毒液、洗洁精、大号垃圾袋、斧头、钢锯、菜刀、细棕绳、编织袋以及透明胶带等作案工具,这些作案工具都在文昌两口子的尸体以及现场遗留的双排座北京130车子上发现并经过商贩确认全都是黎东瀛购买的;在黎东瀛家发现的橡胶锤,经过鉴定,上面全是汪小剑的指纹,为此,汪小剑还是被抓了进去,不过,在遭受了一通审讯之后,汪小剑最终通过了无罪的鉴别,这和鲍愁预想预判的差不多。
6月28日,黎东瀛伙同杨紫琼先后把文昌和王萍萍骗到防疫站小区黎东瀛的家里,乘文昌和王萍萍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橡胶锤砸死或胶带勒死,然后在当天的午夜,偷开省防疫站食堂的双排座北京130小货车将尸体运到红霞湖花渔洞大桥抛尸,由于两个人抛尸时,站立不稳,不慎坠湖而亡。因此这个案子并案后命名为《628命案》。
不过据后来彭小慧告诉鲍愁的消息,《628命案》虽然有了前边的初步结论,但是这个案件是一直挂起的,并没有真正结案,因为公安局内部有不同意见,在黎东瀛家屋里和花渔洞大桥都发现了第三个人的鞋印,就算没有发现第三个人的指纹,但是这第三个人的39码的鞋印是客观存在的,与汪小剑42码的大号码子不符,在没有第三人指纹的前提下,难以确定这个鞋印与本案相关联,也不能排除这个鞋印与本案没有关联;还有就是凭着黎东瀛的身材和体力以及杨紫琼的身体,是不可能把文昌两口子杀死的,文昌两口子体内又没有检出麻醉药物成分;至于文昌的母亲所说的文昌出门时带了大额的现金,但是经过仔细搜查,无论是黎东瀛家还是花鱼洞大桥以及双排座北京130小货车上,所有现场都没有找到钱和装钱的箱子,因此,在吴大队吴纲常的坚持下,这个案子并没有结案,而是以“结办”的形式作为挂案挂了起来,这让鲍愁在以后的日子里,时不时的总感觉到心里面有些悬歪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