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哑死后第八天,张回头把女儿以500元价格,给岭西村一个中年拐脚癫痫病人张归士领走。他是一个高中生,读过《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视张小娟为掌上明珠,没有折磨张小娟,却常常被张小娟咬得青一块紫一块,抓得脸皮道道沟沟,惨不忍睹,可他谈笑风生,认为自己比冯渊好得多。在一个暴风雨下半夜,他猝死于张小娟胸脯上。也是死不瞑目,仿佛要让世人明白:爱情无价。
张回头还准备把女儿再嫁,然而,岭南村及外村再也没人敢娶张小娟了。在生存和欲望之中,活着的光棍汉还是忍受悲哀而选择了生命,不敢登张回头的门第了。
从此,张小娟获得另一绰号:扫帚星。张回头,食根断。
又一个中秋夜,有人闻到窗户飘出来的臭味,便撞开门,才发现张回头已经死去多日。岭南村老人组出面周旋,村干部往上报,民政部门签发,殡葬场给予免费火化,骨灰没人要,也没有弄去种树。
张小娟父亲和三任“丈夫”也死了,她像一只断线的蝴蝶风筝,一株无根的浮萍,生死存亡,也就无人操心过问了。
张小娟没人管制,到处游荡,病情越来越重。乡亲们,习惯成自然,对于张小娟的种种荒唐行为,一再容忍,不容忍又奈何?
张小娟经常在张氏宗祠门口“演出”,老人组忍无可忍,组长张清远颤抖地数落、忏悔:“剥祖宗的皮,抽祖宗的筋,卖祖宗的脸。祖宗在天之灵,宽恕她吧,这不是一个孩子的错。我们罪孽深重啊!”
他心中默默祈祷:“阎王爷,做做好事,早日把这孩子收下吧,免得活着她凄凉,我们看着痛苦。”也就是说,让这个可怜的孩子早点死吧,她解脱,乡邻万幸。然而,张小娟虽然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生命的顽强却在她身上获得极大的体现,似乎要证实生命的真谛:贱骨头中开花结果。
岭南村几乎没人怀疑,自生自灭,就是张小娟未来的归宿,少则三个月,多到半年,人们就可以在河边、水库、悬崖等地方看到她肿胀、卷曲的尸骸。
如果有那么一天,不管白天或晚上,张小娟在无忧无虑、不明不白之中死去,人们务必要看一看,她也能死得瞑目吗?
茶余饭后,张小娟总给乡亲们留下太多沉重的话题,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荒唐的故事,冲破极限,屡创新高。
一把火,就能够烧掉她多情多姿的肉体,还有她的喜怒哀乐,然而,张小娟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已经不清楚什么是喜怒哀乐了。
张小娟像一个幽灵,秋不秋,冬不冬,四季不分,出没于每一个角落,想哭就哭,想骂就骂,想笑就笑,想打就打,想拉就拉,毫不顾忌,毫不羞耻,往往吓人一跳。
她的头发像一顶假发:打结、肮脏、发臭、虱子……
有时候,热火朝天,张小娟却穿着几件捡来的衣服,五颜六色,奔跑在河堤大理石走廊上,古树下,伸开双手,准备飞翔。有一天中午,她撞回家中,点一把火,烧了!浓烟滚滚,火光熊熊,乡亲们在救火,她在一旁拍手高唱:
冬天的一把火/把苦难烧尽/把张公岭烧光/我就乘彩虹逃之夭夭……
一个疯子的苦难历程,带给岭南村是无穷无尽的哀思,以及麻木不仁的霜叶。
岭南村剩下零点二视力的老秀才张光复(字无敌)无可奈何地发牢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疯子张小娟,属于谁的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