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12日上午,我们去北京,回到石首了。
下午刚上班,我就到达石首市土管局,向石首市筹建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成员、市土管局副局长张世和,联系落实张祖新市长办公会议关于800亩麋鹿基地确权的事宜。
张局长爽快地答应,他们明天派人到现场测绘,包括200个界桩在内,只要我们支付工本费3000元。
说好之后,我就到石首市环保局,向分管我们的杨锡镇副局长汇报这项工作,请求局里派车支援。
次日上午八点,我和司机成协华到达石首市土管局,联系测绘科科长别才涛。这次测绘工作,由别才涛科长和工作人员徐险峰两人负责,他们携带仪器上车了。
我和成师傅还在搬运界桩上面包车,他们两人又下车和我们一起搬,然后才一同前往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
此时,正值长江故道涨水期,别科长说:“老戴,你看故道涨水了,我们还得抓紧时间测绘低洼地,再迟一两天就无法测绘了。”
我说:“别科长,我到北京学习半个月,昨天上午才回家,并不了解这边的情况,看来时机还不错。”
别科长说:“老戴,我看你干工作蛮实在,我就不打退堂鼓了,不然的话,还是要等水退了再测量,反正地不会跑,迟测早测一回事。”
我说:“别科长,首先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既然来了,我们就下定决心,不怕水深,争取胜利。”
别科长说:“好,好,好,我们下定决心,不怕水深,不达目的,绝不收兵。”
接下来,我们分成两组工作。一组负责定点确界,由徐险峰带领田志浩和曹顺兴。另一组负责测绘,由别才涛带领我打下手。
当天测绘,从东南角开始,向北测量弯弯曲曲的一条线。每个拐点都要埋下界桩,先树标杆,测量此点,然后移动平板仪到此点,吊线设置平板仪,如此交替,反复操作。这是我在荆州师范学过的专业课。
第一天工作下来,我们的测距不到1000米。我就陪着别科长,帮他移动平板仪。趁着移动平板仪的间隙,我敬他一支烟,下次,他便回敬我一支。我们一天消耗一包烟,差不多就是40个监测点。
这个时节,正逢鲤鱼产卵,水面上不时跳起鲤鱼来,为我们的测绘工作增添了不少乐趣。
第一天测量低洼地,有些路段的水深,已经达到膝盖,我们干脆脱掉鞋袜下水前行。
我问:“别科长,你怕不怕血吸虫感染?”
别科长说:“老戴,你别吓唬我,我当然害怕血吸虫感染。”
我说:“如果你怕血吸虫感染,那就不脱鞋袜,把裤管扎紧了下水。”
别科长说:“算了,算了,你老戴不怕,我也不怕。”
其实,我的老家沙湖大队,就是血吸虫疫区,我从小开始治疗血吸虫感染,最早喝柳叶油,后来打锑剂针、吃吡喹酮,住院治疗四次了,差不多法子都使尽,并没有得到根治,后来也就不理它了。
这次,我若不下水,测绘工作就会半途而废,那就不管那么多,下水工作再说。
第三天上午,测绘工作结束,趁中午休息的空隙,徐险峰完成了土地登记表测绘数据和草图绘制工作,交给别科长审查签字。
下午,我和曹顺兴两人,陪同别才涛和徐险峰两人,到石首市芦苇管理总站北碾站、大垸乡柴码头村和四岭村,完成邻宗地签字手续。
剩下的工作,由石首市土管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登记、颁证。
这次,石首市土管局帮我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856亩,包括新洲垸堤内管理处用地78亩在内。
也就是说,我们登记了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接近1800亩,尚有2.12万亩土地使用权不在我们名下。
那么,1991年11月,石首市土管局依据什么,对尚未批准建立的“石首市天鹅洲麋鹿自然保护区”,发出《关于将天鹅洲 2.3 万亩湿地划为麋鹿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及其《建设用地许可证》?
这个通知说了,“为挽救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麋鹿),经国内外专家多次考察论证,确认石首天鹅洲湿地适宜麋鹿生存。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市政办发〔89〕32号文件正式批准,将该地 2.3万亩湿地划为麋鹿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具体范围为:东自沙口村堤,西抵柴码头村,南自长江,北抵故道水面,总面积2.3万亩。现根据国土(土)字〔89〕第 97 号文件精神,该保护区内所有土地归保护区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既然依据市政办发〔89〕32号文件正式批准,石首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祖新,为什么在市长办公会议上问:“何局长,我问你,湖北省环保局凭什么,请示省政府批复2.3万亩麋鹿自然保护区?”
我带着这个疑惑,在石首市环保局收文档案中,查阅了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石政办发〔1989〕32 号),发现原文面积被“ 2.3 万”的红字覆盖着。
覆盖后的文件显示:市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建立天鹅洲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请示》(石环字〔1989〕4 号)收悉。为保护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经研究,同意将天鹅洲长江故道进口处外滩约2.3 万亩划为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为探明“2.3 万”红字覆盖的真实数据,我查阅了石首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石环字〔1989〕4 号),发现这个文件请示的“5000 亩”面积,也是一个黑字补丁,这就不好印证请示面积究竟是多少亩。
但是,若要进一步查明数据真相,我可以到石首市人民政府机要室,直接查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天鹅洲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批复》(石政办发〔1989〕32 号)原文。
但我止步了,因为“木已成舟”,劝我“好自为之”,否则就会惹是生非。作为成事者,我将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省环保局的文件精神,坚决落实2.3 万亩省级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