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贯高的这番话里可以看出,他已经有了愧悔自责之意,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无地自容。此时的贯高受尽酷刑折磨,已经无法站立,他对泄公说完这一席话,抬起头来用尽全力猛地向后撞向床栏,颈椎折断而死。
汉高帝刘邦听泄公禀报说贯高因为愧疚自责竟以这种方式在狱中自尽而亡,慨叹不已,这不禁让他想起赵国的诸多慷慨忠勇之士,蔺相如完璧归赵,廉颇勇抗秦军,李牧破匈之战威震北疆,汉军名将纪信也是赵国人士,为使刘邦从项羽围困的荥阳城突围,假扮汉王吸引楚军注意而献出生命,如今赵国国相贯高为证明赵王张敖清白,不惧酷刑,以命相搏,得到赦免后决然自尽而亡,以死谢罪。
贯高一案让刘邦从中看到,张敖身边的赵国大臣多有贤德仗义、忠直刚正之士,值得信赖,遂下诏宣布:凡是当年以“钳奴”(176)身份跟随赵王进入关中者,或担任其他诸侯国的相国或担任郡守之职。此后,重用赵人的做法便形成了一种传统,在汉朝一直延续数代之久。
赵王张敖幸而娶鲁元公主为妻,也是他一向忠厚温和,善待臣民,汉高帝刘邦未予深究其责,但其作为一国之君,管束不力,属下大臣竟图谋刺杀当今天子,终究是大错,不可不给予惩处,于是,刘邦下诏削去张敖的赵王封号,降为宣平侯,在河内郡置宣平侯国(今河南省新乡市一带),命其即刻迁往封国。
张敖自知有罪,得到皇上兼岳父大人的宽恕,不禁感激涕零,面向长安跪地谢恩,遂携全家迁往宣平侯国。
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这年大约三十四岁的鲁元公主便早早去世了,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忠厚老实的宣平侯张敖也终老于封国,享年六十岁,二人葬于咸阳东北大约四十里的安陵(汉惠帝陵)陪葬墓群,陪伴自己早逝的兄弟刘盈。
吕后因为疼爱女儿鲁元公主而爱屋及乌,赐封张敖与鲁元公主的嫡子张偃为“鲁王”,两个庶子张寿为“乐昌侯”,张侈为“信都侯”。
然而,后来竟然有人盛赞贯高忠直仗义,“舍命守诚”,不畏强权,勇于担当,具凛然正气,乃一刚烈勇士,其实谬也。
东汉著名思想家、史学家荀悦评论贯高说:“贯高首为乱谋,杀主之贼,虽能证明其王,小亮不塞大逆,私行不赎公罪,《春秋》之义大居正,罪无赦可也。”——恪守正道方为尊贵,荀悦说得极好!(177)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司马光的评论则较为中庸,他说道:“高祖骄以失臣,贯高狠以亡君,使贯高谋逆者,高祖之过也,使张敖亡国者,贯高之罪也。”
按照司马光的说法,是汉高帝刘邦有过错在先,贯高图谋弑君在后,祸由刘邦引起,各打五十大板。然而,失臣之过与弑君之罪孰轻孰重?其造成的后果又如何?贯高的罪责仅仅在于张敖亡了赵国吗?司马先生却没有说。
其实,汉高帝刘邦因为战败受辱心情不好,训斥自己的女婿张敖,虽粗鲁无礼,有失体统,却乃皇室家务,与国事无干,而作为赵王张敖属下重臣的国相贯高却无法忍受,出面抱打不平,以维护赵王尊严为由,置君臣之道和翁婿之礼于不顾,竟然挑起事端,怂恿自己的主子张敖弑杀当朝天子且与张氏家族有厚恩的岳父大人刘邦,在遭到赵王张敖断然反对和严厉斥责之后,贯高不思悔改,为泄一己之愤暗中驯养死士,密谋策划刺杀汉朝皇帝,若贯高的阴谋一旦得逞,必将引起战乱,掀起腥风血雨,致使社稷动荡,生灵涂炭,无数牵连者将人头落地,家破人亡,其后果不堪设想。
“小亮不塞大逆,私行不赎公罪”,贯高之流阴谋弑君的举动不遭谴责反为一些人赞美颂扬,实在无理。贯高之举绝非忠良之辈所为,虽则表面看似忠直仗义,为维护主子清白勇担罪责,实则意气用事,心胸狭隘,鼠目寸光,做事不经思考,不计后果,其心极狠,其意极蠢,实属大逆不道,祸国殃民的乱臣行径,罪在不赦,丝毫不值得推崇传颂也!
欲知后来之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注解:
(176)钳奴,指古代受髠刑(剃发)和钳刑(颈部束铁刑具)之后被迫为奴的刑徒。
(177)“大居正”,意思以恪守正道为贵,“大”即尊崇之意。相传出自战国时期齐国人公羊高所著《春秋公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