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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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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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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光同尘》连载

第四十一章 永远到底有多远

永远到底有多远?我们会不会变成神仙?再远的永远也只有一个人的生命那么长。

严富春认识林芳萍是在一次偶然的旅行中。母亲知道儿子与艳梅离婚后,就又逼他去长沙,如果能把阿琳找回来就向他道歉,然后也把小孙子带回来。由于逼得太急,严富春还真是跑得比什么都快。像逃难者一样的仓促上了一辆火车,也不知道这车将带他到什么地方,或许,是另一个世纪的天堂,也或许,到一个世外桃园。总之,他是顾不了那么多。经过一天的旅行,严富春在车上都睡的不醒人事。下车的时候,他才知道老天把他带到的,原来是一个古乡古色的小镇子。严富春去的第一晚,是住在一个名叫“红叶”的小旅馆里的。

那夜,他刚睡下胃病就犯了,疼的他直叫唤。这时进来一个女服务员,她看严富春疼的厉害,便叫他先忍住,立刻去给他准备了一杯糖开水,扶着他,让他喝下。也不知道是开水的效果还是什么的,后来严富春很快就不疼了,这时他才看清眼前这个小女孩,她很清瘦,一双秋水伊人的大眼睛。长长的辫子自然的挽在脑后。严富春在城里呆了20多年,还真没见过如此清纯的女孩。应该说这是一双清澈的眼睛,她见他直直的朝自己看,便很羞涩的说:“先生,你——好点了吧。”

严富春就把目光收回来,若有所思地说:“哦,好了,好多了。谢谢你。刚才要不是你的话,我都不知道会怎么样。”

女孩却说:“这是我们的职责没什么的,那你好好休息吧,先生。”

严富春就十分乖巧地回答道:“恩,好的。”

在她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严富春却发现了她耳朵后面有一棵红色的痣比较明显,他觉得它十分的可爱。

也许是对这乡下的陌生卧室还不是很习惯吧,第二天一早,严富春就起床了。清晨的乡村空气特别新鲜,到处是绿树成阴,雾珠子挂在翠绿的枝头上,棵棵都是那么晶莹剔透。严富春狠狠的呼吸一口,这可是在城里难得的新鲜气息。赶快上山吧。说来也巧,等严富春一到山上看到太阳要高挂了,想要赶在太阳的前面到达山顶,结果只听”啪嗒“一声,以下发生了什么事,他再也不知道了。

当严富春再次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一汪秋水的眼睛。

“我,我怎么了?”严富春看着她,怔怔地问。

她柔柔的笑答:“先生,你今天去爬山摔下来了,还好,被一快大石挡住才没被摔到山下。你放心,没什么大碍,只是头伤了点皮。”

随后,她给严富春倒来一杯温热的水。

严富春十分感激,便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林芳萍。”女孩回答。

“谢谢你又帮了我,你看我这个一个大男人,怎么老是那么容易受伤。”

女孩羞涩一笑道:“不,不是我救的你,是在山上干活的人把你抬回来的。”

她笑起来嘴角微微上翘,十分好看。难怪世上会有“巧笑嫣然”这个词。严富春在心里这么想。

后来,严富春才知道她年幼时就失去了父母,在小旅店里做点活,也算勉强为生。她真是可怜啊。他也同时了解到,在他们这样的小镇上,很多人都生活的很艰难,甚至有人还吃不起饭,她能在这里上班都很不错了。

夜晚的时候,能听到依稀的禅叫声,天空是一望无际的黑。偶有繁星点点,这里的月亮和城里的是同一个么?不一样的是在这里,有一个叫林芳萍的女孩。严富春这样想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是喜欢上她了。没想到一次意外的“逃难”,竟然让自己遇到一个心仪的女孩,老天对他是何等的恩惠啊。或许是因为自己受了伤,现在急需找个人“疗伤”的原因吧,

他们就这样相识并很快相爱了。也许,老天爷就是这样安排的,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分钟的时间。或许,这是男人都喜欢“沾花惹草”的通病吧。

这一次真的让严富春感觉,命运之神把他带到一个人间仙境。

他和林芳萍就如同是书中写的许仙和白娘子。然而许仙和白娘子一切都完美顺利吗?

严富春说:“芳萍,你跟我走吧,我带你离开这里。”

“恩。”她笑着答应了。

“如果不出意外,我会爱你一生一世!”富春对她道。

她甜甜一笑说,我也是!只是,他们都没有想过,这“不出意外”,究竟是什么意外?

他们在一个月的共同生活中,甜蜜的相爱,然而,严富春也该回去了,一个男人要有事业才爱的踏实。

严富春走的时候说:“你等我,一个月后我就来接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像一个共产党员对革命的执着和忠贞。

她说:“我会等你的。永远。”

一个月以后,严富春再次踏上了旅途。他是在与沈红玉确认了和那个部长的公子结婚之后,才决定要带回这个乡下姑娘的。不过,这一次,他不顾自己母亲坚决反对,没有找到阿琳,尽管她给自己生了一个孩子,但严富春却找遍了她的家乡,也没能找到她的踪影,你让他如何向母亲交待?也许,在他的认知中,母亲是要他找个女人回来,哪怕是他娶一个乡下的姑娘做老婆也行。就这样,严富春去把林芳萍接到了滨江,尽管母亲坚决反对,但他却告诉自己,对于这样善良的女孩,哪怕是让自己一无所有也在所不辞。哪怕他像一个赛跑的孩子,倔强的向着终点跑去,那么义无返顾。

那天,小镇上飘起了绵绵细雨,他在小镇的胡同口见到了这个让他心爱的人。

林芳萍和一个月前有了些改变,长长的辫子放开了,一头乌黑的秀发批在她瘦弱的肩上,整个脸上被细雨蒙上一层细纱,就像一朵刚刚喷上水的花朵,娇嫩无比。严富春看到她的样子,心疼极了。他终于见到了他心中的爱人林芳萍,因为一个月的分别,可谓“离人心伤苦缠绵”他们紧紧的拥抱着。一个月的分别,看看彼此胖了还是瘦了。

“富春,你怎么瘦了好多。”她关切地问。

“没什么,工作比较忙而已。”严富春不愿意告诉她自己母亲反对的事,怕在她心里留下阴影。是的,像她这么善良的女孩,要是知道了,肯定不愿让自己为难的,他决定到了滨江市后才告诉她。

一路上,她都像一个小孩子靠在他宽大的怀里,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等待她的是这一生永远的幸福和甜蜜。她痴痴的想着,睡得像个婴儿。看到清洁如玉的林芳萍,严富春不仅有些想流泪的感动。毕竟,这是一个让他在失恋后爱上的女子。再多的付出对他,对她,都是值得的。

严富春从那个小家里搬了出来,与她租了一处大点的房子。只是告诉她,他想自己独立一点。而她也没有过多的过问,他们就这样自然的在一起了。

结婚那天,林芳萍穿上洁白的婚纱,美的像个天使。严富春的母亲还是来了,看到了儿子找的女孩。只是告诉他说,他们准备把弟弟开的公司交给他来打理,不用上那个每天不知道要上多久、没有时间限制的班了,让他们去国外。她那天特别的高兴,仿佛对严富春的家人和母亲的冷淡也不是很在意。也许在她心中,只要有富春的爱,其他的什么都不在重要。

他们结婚的当晚,严富春偶然发现原来在她耳后的红痣不见了。他问起时,她才说:“算命的说这痣不吉利,我就去医院取掉了。”严富春也没太在意。但有一点让他感到有些不解的是:她不是第一次。事后,她流着泪说,是她小的时候骑马不小心害的。当时没有父母,自己也没办法。富春见她泪流满面,便摸着她的小脑袋瓜,说:“放心。我不会介意的。你小时候受过那么多的苦,今生我一定要让你做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听了马上颇滴为笑了:“真的吗?”

严富春就认真地道:“真的。”

林芳萍真的如她所说的一样,做了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婚后的她整个人也变的活拨开朗了许多。如果说以前的她是一枚清瑟的果子,那么现在的她应该是一朵开始开放艳丽的花朵。很多时候,严富春去参加各种聚会,都带着她。她经过一番装扮,成了夜空中最最闪亮的那颗星。很多人都对严富春有这样貌美如花的娇妻羡摹不已。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虚荣心总是有的。何况,他还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每天严富春上班,她就在家给他做好吃的,富春每天累了回家她就给他做按摩。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永远都有一个贤惠的女人。这正好应征了这句话的经典之处。

时间过得真快,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就快一年了。林芳萍每天无所是事事,严富春也舍不得让她去弟弟的公司帮忙,因为他想要的是每天一回家就能让感觉家的气息。

在林芳萍的要求下,严富春让她去了自己弟弟的公司去工作。很快,天资聪颖的林芳萍也认识了一些生意上的朋友。每天也和那些闲得没事做的女人一起逛街,疯狂购物。

一天,严富春下班回家,见她不在家。自己很累就在沙发上睡着了。当他醒过来的那刻,看到林芳萍就站在自己的面前:“老公,老公,来看看我 今天刚买的新衣服,怎么样?”

林芳萍像一个快要上台演出的女主角一样,穿着细细的高根鞋,一身新潮的装束以前秀丽的长发如今也烫的卷曲起来。怎么看都是很让男人着迷的女人。

严富春瞬间傻傻的呆住了,他简直就快不认识眼前这个光焰四射的女人了,以前长长辫子的清纯女孩的影子消失的无影无综。

他起身向卧室走去,悄声对她说:“芳萍,以后你少和那些阔太太在一起知道吗?”

林芳萍将美眉挑的老高,有点不乐意了:“老公,怎么了嘛?这样不好吗?我也是为了给你挣面子啊。”

不久,在一次聚会上,他居然看见林芳萍和一个重要客户在一起谈得异常的亲热。这个时候,他们开始了吵架,她的理由是想帮他拉那笔大买卖。严富春第一次对她发了火,她哭的很伤心。他说,自己虽然还在上班,但弟弟的公司有自己的股份,用不着为了生意,让老婆出卖色相。

一个看似王子与公主的传说,就这样被现实的生活所打碎,犹如一个水晶透明的花瓶般,没有经得起生活的磨练。就很快褪色。或许,准确的说是:是生活改变了一个人的本性。

林芳萍开始不回家,是在这年冬天最冷的时候。

又是一个让严富春令人伤感的情人节。严富春一个人漫无目的地醉酒,醉了以后就会流泪,但他什么都没有说,一直这样工作和生活。每次醉过疼过之后,他都不断的问自己,那个曾经纯洁得像一片明净的玻璃窗的女孩到哪里去了?那个让他放弃了家庭的完美爱人又到哪里去了?他痴痴的对着天花板不断的傻笑。但他是坚强的,因为他是个男人。是男人就不会也永远不能倒下,他一次次的对自己说。

半年后,严富春和她分开了,事实上,她一直和一个同样有家室的男人在一起。那个人名叫李铁山,是滨江市比较有权利地位的成功人士。她爱他,她说她不为他的钱。他们都打算这样下去,走完此生。因为他们都要为自己当初的选择负一生的责任。也许,一生的时间都负不够。

多年后,直到严富春在偶然的一次出差中,因为胃病发着,住进一家医院时,看到一个中年妇女的时候,他才永远记得这一天。

这是怎样的一天啊,老天给严富春开了如此大的一个玩笑:那个中年妇人长的几乎就是林芳萍的翻版。在她微微有几丝白发的耳后,有一棵鲜红的痣迹。严富春当时就怔怔的呆在那里,直到那个中年妇女回过神看到了他,这才把自己的目光从她身上收回来。

这个女人正是当年的林芳萍。当他们认出对方的那一刻,所有要说的话,眼泪已成为最好的代替。而那时,严富春已经与沈红玉组成了家庭,已经不可能再给她任何幸福和承诺了。

这个时候,严富春才知道:林芳萍有个孪生姐妹叫林芳菲,自然是与她长得一模一样。那年,严富春回滨江市后没几天,她不幸被一个来住店的粗野男人强暴了。从此她就将自己躲起来,她觉得自己在也不再纯洁,再也无颜面对深爱她的人。因为在她年轻的意识里,是要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交给此生自己最爱最爱的男人。她几乎每天以泪洗面,正如歌中所唱到的“偷试腮边泪,红红喜字我无缘……”

自然,那天严富春接走的是她的妹妹林芳菲。林芳菲当时在村子里有个对象,那人就是李铁山。他们爱得水深火热,林芳菲自然也把自己给了他。当初听到姐姐不愿意去见严富春了,那晚,她就将自己细细的收拾出来,去了姐姐要去的那个胡同口。严富春就在那里等她,幸福也在那里等着她。为了摆脱贫困的山间生活,她放弃了和李铁山的爱情。因为这些年来,没有父母她和姐姐所受的苦是常人无法体会得到的。

她不要再过这样的生活,那爱情呢?爱情,只是人们在吃饱一日三餐后的一种精神消遣。在一个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时候,哪里还想得到什么爱情?想的是如何才能把肚子填饱,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的。于是,她走了,人们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只告诉姐姐,她走了,去寻找自己理想生活去了。

在她和严富春结婚后的那段时间里,她也曾给姐姐寄过很多的钱。因为她们毕竟是相依为命的姐妹啊。在她对物资生活感到满足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需要爱情的。没想到那天在严富春30岁的生日party上,老天又让她遇到了多年前的恋人李铁山。此时的李铁山已经是一个大集团的总经理了。当年林芳菲走后,李铁山就发誓自己以后一定要做个有钱人,多年以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两个人于是旧情复燃。但当时大家都有各自的家庭,这样的激情也只有隐藏于人们的背后。

而林芳萍呢,这些年里,她一直也没有结婚。人家给她介绍对象她也一直推脱。在她心里,永远都摸不去是严富春深情的爱恋。没想到多年前与严富春的相识,却影响了她的一生。

而严富春呢,为了爱情放弃了自己的家庭,结果等来的却不是自己爱的人。

爱情是什么?有的人为了它断送一生的光阴,有的人为了它众叛亲离。也有人把它当成儿戏。爱情是神圣的,当然我们也不能为了爱情整天不吃不喝。当今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在平行前进。

永远到底有多远?我们会不会变成神仙?再远的永远也只有一个人的生命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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