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湾码头要求农源江京保证大豆卸货的保底量,农源集团欲参股三湾码头;粮油部的股权重组,樊莉和虞桐就此再生分歧;虞桐拟拜访永宁市税务局
除了北方有几家压榨厂采用国产大豆生产非转基因食用油外,所有用来加工的大豆均从美洲进口。一条远洋散货船的装载量通常不低于五万吨,因此压榨厂往往在码头附近选址。若能拥有自己的深水码头,譬如像农源集团投资的永宁码头公司,那就最理想不过了。
农源滨城和江京这两个项目建成投产后,均使用公共码头卸卸船。农源滨城的北侧紧邻着即将动工兴建的华良集团大豆压榨项目,在它的边上,一座粮油专用码头正在紧张施工中。这个码头有三个八万吨级的泊位。而毗邻长江的农源江京,在其北面隔一条宽六七米的小河,便是江宁港务局下属的三湾码头有限公司。
小河在江水泛滥时充当泄洪通道,然而江水很少泛滥,因此小河常年处于半干涸状态,河道内苇丛的生芦,长得有一人多高。
左边,仅一路之隔,与农源江京毗邻的便是双鹰集团下的江京油脂公司,这是黄荣庆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双鹰江京自投产以来,棕榈油的进口量远未达到投资时所承诺的数量,这害苦了三湾码头。该码头公司仅有的一个五万吨级的泊位,一年里没有几条棕榈油船前来靠泊装卸,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农源集团计划在这里投资兴建大豆压榨和植物油精炼厂,这将为三湾码头带来巨大的业务量。在接待农源集团的一行考察人员时,公司总经理王总对他们前来这里投资建厂,并在码头卸货展露出热切的和由衷的期待。
三湾码头没有专用的卸粮机。在考察过程中,尚方舟告诉王总,他永宁码头的一台真空卸粮机在72小时内就能卸完一条六万吨的大豆船。王总说卸粮机可以农源集团自己购买,也可以由三湾码头出钱投资。两者的差别在于码头作业时不同的收费费率。
农源方在取得项目备案及核准批复后,双方关于码头作业的协议便提上了议程。农源集团不考虑自己购买卸粮设备,对此,三湾码头表示卸粮机以及附属设施可以由他们投资,并承诺给予优惠的装卸费率。然而,三湾码头的一项要求使得双方的谈判陷入僵局。三湾码头提出,项目建成投产后,农源江京必须保证每年50万吨的大豆卸货量。若未能达到50万吨,三湾码头则将按50万吨的卸货量收费。
希翁指出:油脂市场波动不定,谁能确保每年的大豆进口和加工数量?他依据50%的开工率计算,江京项目的日产能为2000吨,全年有效开工天数330天。据此推算,一年的大豆进口及加工总量仅为33万吨。
农源没有答应50万的保底量,谈判还在继续。与此同时,沙华却对三湾码头的股权产生了兴趣。他问虞桐是否可以持有三湾码头的股份。虞桐回答说,根据现行政策,外资可以持股,但不得成为控股的大股东。沙华说:“那好,你去谈谈,我们就拿20%?”
蔡昱和已经是第三次前往江京拜访三湾码头的王总了,而虞桐和林昌化则是首次。
见面时,三湾码头商务部的戴主任亦在场。蔡昱和这样向他们介绍虞桐,他说:“虞总,他是来自新加坡总部财务部的代表。”
戴主任解释了设定保底量的缘由:“我们投资1000万元购置一台卸粮机,若每年大豆的卸货量达不到一定数量,我们的投资就回不了本了。”
“我们也做不了主,这是上级港务局提出的要求,他们是投资方,钱是他们出的。”他补充道。
蔡昱和摇摇头,说:“目前行业的平均开工率尚不足60%,照此计算,一个2000吨的压榨厂一年也就加工40万吨大豆,这还不考虑其他原因造成的停产。”
“你们能保证多少?”戴主任问。
“30万吨。”蔡昱和说。
“什么!”一直没有说话的王总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很快,他又坐下,说:“等我向局里报告吧,不过,你们做好准备,30万吨不可能。”
保底量的事就谈到这里。接着,蔡昱和把话题转到了农源集团参股三湾码头。王总疑惑地问:“参股?你们想参股多少?”
虞桐回答道:“是的,我们期望能与贵方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投资参股比例不低于20%。”
王总用手连续拍打了几下膝盖,说:“完全欢迎崇光这样的跨国大集团来投资,我马上向港务局领导口头汇报,你们先写个投资意向书。”
在回程的路上,蔡昱和对虞桐说:“买卖股权你是专家了。”
那是发生在棕榈油价格大跌的2007年里的故事。那一年,广东麻涌的一家民营油脂加工厂——南海油脂公司,因资金危机而准备出售。总部得知这一消息后,便打算趁机讨个便宜把这家公司收购过来。
西蒙叫上蔡昱和和虞桐直奔南海油脂。会议桌上,对方提供了经过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报告由虞桐带回。他将据此估算一个收购价格,供新加坡总部参考。
为了更多地掌握南海油脂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虞桐并未急于离开麻涌,而是拜访了与南海油脂有业务往来的当地银行。这项收购后来没能进行下去,因为南海油脂很快被一家有中东背景的企业以高价买走。此外,原来的老板也没有完全退出,他仍持有一小部分的股份。通过这件事,虞桐的专业能力给蔡昱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们会用哪家公司去参股三湾?”蔡昱和问。
“我想最合适的是投资公司。”虞桐答道。
“哦,就是樊莉的那家投资公司,不是最近进行搞股权重组吗?”蔡昱和继续问。
提到了樊莉,虞桐没再吱声,蔡昱和和樊莉的关系之好胜过他。关于股权重组是否涉及到纳税,他与樊莉存在不同的看法。这原本只是同事间在工作上的分歧,但到了他们二人那里,却演变成了个人能力的较量与面子上的争锋。
投资公司成立后的下一步计划是通过股权重组,将粮油部下各公司目前由境外投资方持有的股权,转让至投资公司名下。股权重组是否需要纳税,以及是否存在避免纳税的途径,这是沙华最为关切的问题。他发邮件请大家发表意见﹑提供建议,特别问了樊莉和虞桐。
樊莉当天就回复了沙华。她指出,只要转让价格不超过最初的投资金额,股权转出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获得收益,就无需纳税。为佐证其观点,她在邮件中附上了2007年的一份财税文件。
虞桐大致了解股权重组方面的财税政策,觉得事情并非如樊莉所言,但自己也不敢贸然肯定。因此,他并未立即回复邮件,而是在第二天上午,与黄晟发一同前往北海区税务局,向陆科长咨询。
江京的内资公司注册设立工作完成后,黄晟发在继续担任南湾厂财务总监的同时,西蒙将税务工作交由他负责。因此,他大部分的时间仍留在永宁厂。尽管在专业领域,黄晟发并非最佳人选,但他熟练的双语交流能力却是本地同事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两人在陆科长这里坐了整整一个小时,回到工厂,虞桐回复了沙华一份长长的邮件。
虞桐指出,2007年的文件已被2008年发布的第59号文件所取代。根据第59号文件的相关条款,企业在完成股权转让后,税务机关取实际转让价格与股权评估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核定转让收益和纳税金额。股权价值的评估由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进行,此举旨在防止交易双方为规避税务而故意压低成交价格。
“永宁码头及永宁厂的股权评估价值很可能超出其原始成本,因此,无论我们将转让价格设定为多少,纳税似乎难以规避。”虞桐在邮件中写道。
光说行不通是不能让沙华满意的,还得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途径。在邮件中,虞桐进一步指出,59号文还包含一项“特殊税务处理”的条款,该条款适用于同一集团内部且满足特定条件下的股权重组。符合特殊税务处理条款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收益,可以一直享受暂免纳税的优惠政策,直到条款中的某一个规定被违反,譬如,当初在集团内被重组的企业最终又转让到了集团外。
“看起来永宁厂似乎最符合条件59号文中提到的条件。然而最终是否能享受特殊税务处理,决定权在税务局。”虞桐在邮件中写道。他建议先对永宁厂进行股权重组,待其成功后再考虑其他公司。
邮件很长,樊莉没耐心看。她咨询过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并认为她已经在邮件中把股权重组中的涉税问题阐述得很明确了。
她回复了虞桐的邮件,但邮件是致“Dear all”,即“所有同事”。她置之不理虞桐提到的59号文件,而是直接表示,如果总部决定进行重组,她建议委托那家律师事务所代理。
然而,樊莉很快就遭遇了挫折。沙华在回复的邮件中,首先对樊莉和虞桐提供的信息表达了感谢。随后,他表示赞同虞桐的建议,即先对永宁厂进行股权重组。然而,他提出希望税务局能出具一份书面答复,明确永宁厂股权重组可以暂免纳税。
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最终审核权在永宁市税务局。陆科长答应虞桐联系市国税局国际税收处的竺处长,然后约一个时间前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