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刘勇,就绕不过他儿时那段让人印象深刻的往事。这孩子打小就对书本没什么兴趣,从小学三年级起,逃学就成了他的“家常便饭”,成了老师眼中最头疼的“难题”。好在,他家和赵永刚家离得不远,这份邻里间的情谊,在关键时候发挥了大作用。
班主任张老师了解到刘勇逃学的情况后,特意让赵永刚带路,两人一起去了刘勇家,想着和家长好好沟通沟通,让家长多监督监督,把刘勇拉回校园。他们正和张老师交谈着,刘勇回来了。一瞧见老师在,刘勇下意识就想往门外跑,可张老师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他,温柔却又坚定地把他抱到了炕头上。
张老师看着眼前这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满含深情地说:“刘勇啊,你还小呢,现在要是不珍惜上学的机会,以后出了社会,可怎么立足哟?”可这刘勇,打小就自由散漫惯了,张老师这番掏心窝子的话,他压根就没往心里去,依旧我行我素,这让他的父母和老师都觉得挺无奈的。
刘勇的母亲,那可是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她特别爱干净,做事又高效,把里里外外的事儿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生了三个儿子,对唯一的儿子刘勇那是疼爱得不得了。受老一辈习俗的影响,她对当地俗称的“霍乱子”可有一套应对的办法。这“霍乱子”,是双杨镇特有的叫法,其实就是感冒、发烧、腹泻这些常见病症。在镇上,大家平时很少去医院看病,都信一种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疗法——“扎霍乱子”。这疗法的步骤还挺精细、挺独特的:先找一条平时系围裙用的布带;然后让病人和操作者面对面坐着,病人把上衣脱了,露出双臂。操作者就用手从上往下轻轻捋病人的胳膊,等血液流到指尖的时候,赶紧用布带把手腕扎紧;接着,对拇指也这么做,用布带绑住,让血液都聚到指尖。之后,再拿缝衣针,在指甲上端的两侧皮肤轻轻挑破,放几滴血出来,剩下的四根手指也都这么依次操作。说来也巧,“扎霍乱子”选的这些位置,和中医的手指穴位还挺吻合,像食指对应商阳穴,无名指对应关冲穴,小指对应少泽穴,就是拇指和中指没有直接对应的穴位。一般会做这个疗法的,都是那些经验丰富的家庭主妇,她们的手法都是从祖辈那儿口口相传学来的。
刘勇刚上小学一年级没多久,就生了一场大病,又是上吐又是下泻,整个人浑身没力气。班主任张老师知道后,立马行动起来,从六年级的学生里挑了几个身强体壮的学长,让他们轮流背着刘勇,把他安全送回了家。
一到家,刘勇的母亲马上就冷静下来,果断地开始处理。她让儿子坐在温暖的炕上,自己则双膝跪在旁边,双手捋着儿子的双臂。捋了几下之后,她迅速用围巾带子把儿子的手腕紧紧扎住。接着,她又去捋儿子的每一根手指,直到指尖都微微发胀。然后,她不慌不忙地从针线包里拿出缝衣针,在每根指甲上方的皮肤轻轻一挑,鲜血就慢慢渗了出来。另一只手也照着同样的方法处理。弄完这些,她又精心准备了两碗热气腾腾的面片汤,让刘勇趁热喝了,还给他盖了两层被子,让他安心地在炕上躺着休息。
睡了一夜,第二天刘勇醒来,发现自己出了一身大汗,可精神头却特别好,之前那些病痛好像从来就没来过一样。这场由母亲亲手施行的“扎霍乱子”,不仅治好了他的身体,还在他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成了他一段难忘的回忆。
从那次家访之后,刘勇的校园生活就变得断断续续的。他去学校的次数越来越少,到最后,干脆就完全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了,每天都在野外尽情地玩耍。春天的时候,他拿着弹弓,在树林里追逐飞鸟;夏天,他要么去探寻鸟儿的栖息地,要么就大着胆子下到井底,去找那些藏着的鸟窝。有一回在井底探秘的时候,突然窜出一条蛇,可把他吓得心跳都加快了,还好他胆子大,又心思细腻,才没出什么意外。
刘勇掏鸟窝的手法那叫一个厉害。他拿着一根拇指粗细的树枝,把枝头蘸上唾液,增加点粘性,然后伸进石缝里。一碰到鸟窝,他就顺着树枝旋转,再慢慢往外抽拉,没一会儿,一个完整的鸟窝就连同里面的鸟蛋,都被他完好无损地取了出来,鸟窝还被包裹在枯草里。刘勇特别喜欢向日葵,尤其是那些刚到成熟期的向日葵籽,他可喜欢吃了,经常乐此不疲地品尝着每一颗籽粒的醇香。
在双杨镇,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不光种着自家吃的蔬菜,不管有没有围墙,院子四周都会种上一圈向日葵。向日葵那灿烂的花盘,边缘的花瓣全都绽放开来,就像一轮金色的太阳,花盘中心渐渐露出密密麻麻的橘黄色籽粒花蕾,它们紧紧地簇拥在一个小巧的圆盘上。随着圆盘越来越饱满,这些花蕾从外向内,一层一层地绽放,引得一群群勤劳的蜜蜂都来参加这场自然的盛宴。在开花授粉的过程中,向日葵就好像汲取了天地间的灵气,最后,花盘上的每一颗籽粒都承载着新生的希望。等籽粒越来越饱满,那昂着的葵花饼就慢慢垂下头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不跟着太阳转了。葵花饼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重,最后把支撑它的主茎都压弯成了一个优雅的弧线,花盘也呈现出水平展开的状态。这时候,葵花饼背面的颜色也悄悄变了,从深邃的翠绿慢慢变成柔和的浅绿,最后还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同时,叶片也自下而上慢慢地变黄,只有紧贴着葵花饼的几片还保留着生命的绿色,这就是向日葵成熟的信号。
每到这个时候,刘勇就迫不及待地去偷摘向日葵。他瞅准目标后,趁着清晨天还没大亮,就悄悄地靠近。他用指甲轻轻穿透杆和饼之间那细微的连接,小心翼翼地一点点剥离,直到两者完全分开。这绝技,让他的小伙伴们羡慕得不行,可这独特的撕裂痕迹,也成了刘勇独有的印记,为此他没少挨父亲的责备。
刘勇对骑牲口也特别感兴趣,队里的马、牛、驴、骡,他都骑过。特别是队里新买的一匹烈马,跑起来可快了,一溜烟儿就能跑四十里地,所以大家都叫它“四十快”。这马脾气特别烈,其他人都怕它,不敢靠近,只有刘勇不怕,非要挑战它。经过刘勇一番耐心的调教,这匹马终于变得温顺听话,成了刘勇忠实的伙伴。
队长看刘勇这么擅长和牲口打交道,就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骑着“四十快”去看田。这看田的活儿,其实就是秋收的时候,骑着马在田野里巡逻,防止有人偷摘还没成熟的豌豆和小麦。这些作物快成熟的时候,用火烤着吃可香了,所以总有些少年惦记着。同时,看田的人还得留意那些在山药地里骟蛋的人,因为在青黄不接的季节,好多家庭为了填饱肚子,只能这么做来补充粮食。
刘勇对参加大田里的集体劳动,像那些重复又乏味的耕种、锄草、收割活儿,一直都很抵触。不管队长怎么苦口婆心地劝他,他都不为所动。最后,队长没办法,就根据他的特长,安排他负责晚上放牧牲畜。没想到,这任务正合刘勇的心意。所以,每天夜幕降临,刘勇就骑上骏马,带着队里的牲畜到野外去,让它们享受大自然的馈赠,一直到天亮,再把这些吃饱喝足的牲畜赶回圈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