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之初走出看守所,铁门在身后合拢,声音像钝刀切过冻肉。
他四处张望。一片荒芜空旷。十二月的北风刀子似地刮脸。他穿着进去时的薄夹克,冻得骨头都在响。
她没来。
他觉得第一个见到的应该是她。可没有。只有满地枯草,远处光秃秃的杨树,天是铅灰色的,低得压人。
“任之初老弟?”
他转头。一个中年人,戴眼镜,穿深灰羽绒服,正从一辆黑色轿车旁走来。脸上带着笑,文质彬彬的。
“我是郑成仕。你朋友让我来接你。”
“朋友?”任之初扯了扯嘴角,像在笑,又像冻僵了,“我……想不起还有什么朋友。”
“有的。”郑成仕走近了,打量他,“污水厂的白云,托我来的。”
任之初的嘴唇骤然发青。
“她……是朋……朋友?”声音抖得不成句。不知是冷的,还是别的。
郑成仕从车里拿出一件毛呢大衣。“穿上吧。她给你准备的。”
大衣厚实,黑得发亮。任之初没动。郑成仕抖开,披在他肩上。温暖瞬间裹上来,他本能地缩了缩肩,然后站直了。
“她咋没来?”
郑成仕笑笑,打开车门,“可能不方便。上车,老弟。”
任之初盯着他:“不方便?白云没出啥事吧?”
“她还好。这段时间,发生了不少事。走,老弟,上车。在钓鱼台饭店给你接风洗尘。咱们好好喝一气,再细聊。”
席初,他们干了三杯,脸上有了血色。
“史超和我关系不错,但我不会偏袒他。你们都是为情所困,我深有体会,能理解你们。但我在中间,不便多论。我会按照客观事实说……”郑成仕把前段时间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复述了一遍。当说到白云和史超已结婚时,任之初愣住了,脸色骤变苍白。
“啪。”任之初手中酒杯坠地,碎裂。他颤抖去捡,一片,两片……碎片紧握手中,血流出来。
“呀!老弟,碎了,就不要了,你看手都扎破了,包扎下吧?”郑成仕说。
“不好意思,哥,不用,用酒烧烧就行。”任之初朝伤口倒了白酒,白酒和血交织,泛起细密的气泡,仿佛能听到“嗤嗤嗤”厮杀声。任之初表情僵硬,一点也觉不到疼。
“酒,真是好东西!你看,血立马止住了!”郑成仕说。
“是的,哥,我敬您!这个时候,还有人请我喝酒。落魄时的一杯胜过得意时的千杯。”
“咱弟兄同在天涯沦落,何必说敬呢?要谢,也得谢你,使我得了个好酒友。白云曾预测,咱俩会成为`伯牙子期’。”
他俩都笑了。又同干了一杯。
“老弟,未来有何大算呢?”
“我想去见白云,哥。”
郑成仕顿了一下。
“她,最好别再见了。我是问你工作怎样打算?”
“哥,我没打算。”任之初漫不经心地摇摇头。
“你如果还想在污水厂上班,我可以给说说。”
“不了,哥。”
“如想上其他单位上班,也可以给我说,看我能不能推荐。”
“谢谢,哥,心意领了。”
“好,咱不说这些。这段时间,就在我这,咱哥俩,好好喝。”
“好的,哥。“任之初又干了一杯。拿出手机,给白云拨过去,无法接通。
“哥,拜托,能不能用你手机给白云打个电话?就说我想见她。”
郑成仕犹豫了一会,还是同意了。
“好啊。”郑成仕拨通白云,开了免提。
“妹妹,我已接到了任之初,俺俩正喝酒呢。”
“哦……郑哥。”白云停了一会,“他……他还好吗?”
“还好。让他接电话吗?”
“不……不……不了哥。您们要少喝啊!”
“他说想见你?”
“不……不……不见了,哥,您给他说多保重吧……”她挂断了电话。
“老弟,你得替她想想,她已为人妻,不方便见你了。正如那已破的杯子,不可能……还是喝酒吧,酒里啥都有。”
任之初不再说话。
他们从白喝到了黑,从黑喝到了白。酒量,任之初比郑成仕略逊一筹,最后,还是任之初醉了。
以后,接连几天,任之初去找白云,白云躲着她。有几次见了面,白云总以忙为由,不肯和他多呆一秒。
一天,白云接到郑成仕的电话:“妹妹,任之初看上去真不行了,天天借酒浇愁,这倒不怕!你猜怎么着?他居然买了把刀,看样子要和史超拼命,那天,他喝完酒,拿着刀,直奔你家,要不是我连黑呼带劝,半路把他拉回,后果不堪设想。你老不见他,也不是事啊,他疯疯癫癫的,我怕他出事!”
白云犹豫了一会。
“哥,您告诉他,我和他见最后一面吧!后天,在您店里。”
“好。”
见面的信息,好似某种良药,一下子就治愈了任之初的颓废。他精修了长发,刮了胡子,人精神了很多。把白云送的黑呢大衣送去了加急干洗。买了两盆已开花的腊梅,摆在新无为斋门两旁。预订了一大捧玫瑰。然后,他伏案写了首诗《绿图腾• 续》:
当世界再次沙化
你成了我视觉最大的想象
火烧的不过是一纸皮囊
齑灰做的坟墓怎能埋住文字的魂
你是万物之母
劫后的子宫是绿色的
他让郑成仕把诗裱好,挂在中堂。一切准备就绪。
见面的日子到了。大雪是早晨开始下的,密密的,像鹅毛落进鹅毛中,任之初天一亮就起了,站在外面,被雪雕刻成了石膏像。
“老弟,进店里来等吧,外面冷。”郑成仕的话从店里传出。
“不冷哥,下雪不冷,化雪才冷。我就是看看雪。”
等了一上午,也没见个人影。雪一直下。天被染白,空中翻飞的雪像被风撕碎的白绫,地上像铺了层厚厚的白棉被。这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汹涌的白,像是一场盛大的祭奠。
“郑哥,她……她还没来,你给她打个电话吧?”任之初走进店里哆嗦着说。
“老弟,她会来的,她是守信的人。”
“好的,哥。”
任之初一会屋里,一会屋外,来回踱步。
终于到了中午,任之初透过玻璃门发现了白云模糊的影子。他忙把门取开。她身着白色羊毛大衣,戴着白色绒线帽,猛一看去,她和翩翩的雪似为一体,但雪又不敢实际碰她,纷纷为她让路,是雪比不过她的美,在自惭形秽吗?
“来了!”任之初冲出门。
白云点点头,眼神躲闪,神情严肃。她走到屋里,跺跺脚,脱下黑皮手套,轻挪玉手,婉约解开大衣扣,露出红花毛衣(好似新娘装),把大衣脱下抖抖雪挂于衣架。
“郑哥。”她向郑成仕打招呼。
“妹妹,来得好,中午在店吃饭吧,我出去买菜。”郑成仕起身。
“不了,哥,我一会就走。”
“你们先聊。”郑成仕看看任之初,点点头,推门出去了,门上的铃铛清脆一响,又归于平静。
店里只剩她俩。
“先生,有啥话?请说吧。”白云故作镇静,扫了任之初一眼。
“一份真爱,放在我面前,那时我未说出那三个字,之后,我心里不知重复了多少遍,它支撑我活下来。虽然我认为那三个字表达不了爱的千分之一,但是我还要对你表白……”任之初嘴唇颤抖。
“先生,这……就别说了吧,有些话是不需要说出口的,何况是迟到的,最多适合……藏在心里。”白云阻止他。
“只要是真爱,多晚来都不晚!是吧?就算迟到了,就更不能让它早退啊!”他说。
她没回应,眼睛看着后墙上任之初的诗。
“白云。“任之初转到她面前,直视着她,“你说过爱我……说过我是你的理想。”
“已经过去了,先生,请放下吧!”
“不,我绝不会放下!无论怎样,我都要把爱抢回来!”他决绝的神情如飞箭发出,已无回弦可能。
白云仰头,闭眼,长叹,睁开眼:“先生,理想会变的!”
“变?”
“对,我变了,我的爱已给了史超,你就死心吧!放下吧!”白云转身,背对任之初,泪无声流下。
“不可能!”任之初不信,“你不爱我,为何救我?为何为我做这么多?”
“那也是我的自救!别把我想的太好了!”白云抹去泪,转身直视任之初,“人的理想会变的。不能实现的理想,我要它何用。经历这么多事,我知道我错了,追求钱才是好理想。史超有钱,又救过我,又爱我,又对我好,所以,我把爱给了他!先生你就死心吧!你要适应,要振作,好好为你的文学理想努力吧。”
“我可以适应一切,除了没有你!无论如何,我不会死心的!不会罢休的!”
炉子上的水壶滋滋作响,热气袅袅,墙上的钟,秒针一格一格地走,声音格外清晰。
“白云,是你救了我,但也害了我!害了你!”
白云一怔!
“如果你不救我,是的,我可能会死,但那样我解脱了。不会经历现在要失爱的苦痛折磨。我本来已从俗世的桎梏中跳出,现在却又被这爱恨情仇生生拉回来。下一步,为还情债,我不得不再戴上面具,在名利场上行尸走肉。史超之流,我一向是深恶痛绝的!他用这卑鄙的手段得到了你,那是抢劫爱情,是爱情犯罪!他必将会受到惩罚。这抢劫就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如果我遇见,我也会替爱行道,打抱不平的!这……居然血淋淋地发生在我身上,我定要复仇。客观上,他出钱出力救了我。按某种理论讲,我还得感激他,报答他。你说荒唐不荒唐?痛苦不痛苦?”
“嘿!我早就想到了,你会这样说。你别恨史超了,要恨,就恨我吧!是我贱!我不该那样做,我做错了!”白云涨红了脸,大声说。眼里蓄满泪,却倔强地不让它掉下来,在眼眶中打转。
“白云,我怎么能恨你呢?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你不想见我,用这些绝情的话刺激我,你是想让我放弃这无解的爱情,让我恨你,让我抽离,让我长痛不如短痛。你好把痛自己藏着,一个人偷偷心碎。
“为了救我,你牺牲真爱。这滔天至爱简直惊天地,泣鬼神!我终生都不会忘。你已和史超结婚,已兑现了你的承诺,你不欠他的了。求你现在和他离婚,跟我走。好吗?”
“先生,那我和骗子有啥区别……我过不了自己这关啊。”白云再也无法掩饰了,泪憋不住了,身体哆嗦得像寒冬落叶,站立不稳,趴在任之初怀里,嚎啕大哭,“先生,我和你都欠他的,这世界,除了爱情,还有道德。咱们没法不顺应现实啊……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调整情绪!希望你也是。”
“史超给我垫付了多少医疗费?”任之初问。
“十八万多。”
“白云,你告诉他,接下来,我要赚钱还他。”
“你不用还。”
“还,必须得还!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任之初意志坚决。
“我要走了。”白云穿上大衣,起身走至门口。
任之初追上:“白云,我下个月要离开这里,我恳求你好好考虑我的请求,我在车站等你!“
“好,先生!保重……”白云消失在风雪中。
任之初离开伟县那天。如血的夕阳染红了大地的枯萎。但若仔细看去,某些背风的坡地上,已经有了一星半点,极其顽强的、敢于抵抗这乍暖还寒天气的——嫩绿。
尘土飞扬,风撩起他黑白交织的长发和黑衣的下摆。他走了几步,停下,回头张望,继续走,又回头……几次反复后,才迈开离别的步伐。
车站,人头攒动,任之初明知白云不会来了,但是仍不死心,一直等到最后一班车。
“之初。”有人叫他。
任之初猛转身,看到郑成仕跑来。
“郑哥!”
“老弟,白云说不来送你了,她怕这离别。”
“哦……郑哥,谢谢您来,等我安顿下来,给您信息。”
老郑笑说:“ 老弟,我希望,你不如……别走了!世界再大,到哪都一样。下一站可能还危险,陌生的不公和伤害正在虎视眈眈等着你。
“你形只影单,挺叫人担心的。我知道你心年青,但是身体不承认啊!都这年龄了,就别再折腾了,万一身体有个好歹,咋整?
“这里毕竟还有你的熟人,也许未来帮不上什么忙,但精神上,至少是个伴。”
“谢谢哥!心领了!”任之初摇摇头。
“白云让我把这给你,《绿图腾》的文稿,她写的。”老郑掏出一本笔记本和一封信,“她想让你续写。”
任之初颤抖接过,点点头。
“好好写,你早晚能成。”老郑鼓励。
任之初深鞠一躬,似有千言万语,然而终究未说,转身。
发往罗海市的最后一班车马上要发车了,车站催促的铃声震碎任之初的不舍。他转身,风钻入他的脚步。
老郑立在原地目送,任之初黑色的背影,被夕阳拉得很长,像一本书的剪影,慢慢合拢,隐入人群。
一坐上大巴,任之初就打开了白云的信:
先生:
见字如晤!
我有很多话想说,但又说不出来!
我想起《美国往事》的台词:“当我对所有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
我们常以为爱情的载体是恋爱,是婚姻,却忘了还有第三种状态:超然肉体存在于精神中。
真爱是不灭的精神!离别只是物理上的。精神上我和你时刻同在。在异乡,你孤独、痛苦、无助的时候,希望您能想到这种精神。
是的,我与生俱来的爱情理想还在,只是在你走的刹那,我已把它锁入记忆的密码箱。不用担心我,我会过好一个正常普通妇女的生活的。
您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祝愿我们的前方不再有撕心裂肺!
信纸很平整,但有几处字迹微微晕开,像是被水滴过。
任之初把信折好,贴胸收起。他望向车窗外。田野、树木、房屋飞速后退。远方的天空,最后一抹霞光正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深蓝的暮色。
他感觉胸有百火——爱情之火,报恩之火,复仇之火……理想之火——交织在一起,在血液里奔流,与疾驰的列车同频,呼啸着,澎湃着。跃跃欲试的复仇握起了计划的拳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