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白云镜前刷牙时,突然惊觉像是被俗世下了改头换面的降头。镜中人黑瘦如柴,死鱼样的眼珠子困在监狱似的眼眶里。白沫像降头的血从嘴角淌出,她抹了抹,面瞬间成了“三花”。
之于她,生活就是一张课程表。她是一个“好学生”,被动地完成每堂课——起床,上班,下班,做饭,辅导,睡觉和应付史超的爱。她的今天就是昨天的复制粘贴,明天呢?似乎没有明天。她没想过。
婚姻是凉白开。她常宽慰自己:大多数婚姻不都这个死样子吗?况且,盛凉白开的容器还是镶金的。史超的钱尽她花。富婆的生活,别人梦寐以求的,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她应该适应,感激。她也确实感激。可感激是一回事,爱是另一回事。感激是理性的,爱是本能的。金钱、史超的爱和自己的意志力都很难左右它。
婚后一段时间,她心里曾反复背诵;“我爱史超”,主动和史超谈心,在床笫之间尽力迎合他,但架不住脑里老出现另一人。
她放弃了文学。那些书,诗,信,日记,全被她塞进了时光的最深处。就像对待一个死去的亲人,入殓,封棺,下葬。
史超不喜欢她写东西。他没明说,但她能感觉到。有一次她拿起笔,史超的眼睛像水面被风吹皱,旋即恢复平静,但那皱痕已如刀划破她的敏感。史超不语,翻了个身,把后背对着她,那后背像一堵墙,把她的所有表达欲都堵了回去。她合上笔记本,关了灯,躺回床上,睁眼看天花板,直到天亮。
后来她就不写了,除了史超的原因,还有就是怕一提笔就打开了爱闸,想起那个不该想的人。
史超说:“老婆,你最近话越来越少了。”
她说:“嗯。”
史超说:“老婆,你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
她说:“嗯。”
史超说:“老婆,你是不是不开心?”
她说:“没有,挺好的。”
挺好的,成了她的万能答复。吃得好吗?挺好的。工作顺利吗?挺好的。身体舒服吗?挺好的。史超也不再追问,也许他觉得就是真的挺好的,也许他觉得追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夫妻之间,有时候沉默不是默契,是认输,是承认彼此之间隔着一层膜,谁也不愿捅破。
某个周二早上,李秘书下通知要整理卫生、仪容,迎接采访,白云起初并没有啥特别感觉。她甚至有一丝不耐烦——又要搞形式主义了,每次有人来检查或者采访,全厂上下就跟打仗一样,扫地、擦玻璃、整理文件、统一着装,恨不得连院子里的树都刷一层漆。她拿起抹布,开始擦办公桌,动作熟练而麻木。
李秘书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下。
那个停顿很微妙,约有一秒,但白云捕捉到其话里有话。李秘书的语速本来很快,通知的措辞也跟平时大差不差,但偏偏最后加了一句不一样的后缀:“对了白姐,这次来的记者……是任之初。”
“谁?”白云的抹布骤停,桌上留下一道刀形水痕。
“就是以前在咱们厂打工的任之初,污水处理车间的,写小说的,后来出了事,你和他……应该不陌生吧?有个心理准备啊!嘿嘿……”
“哦。是他!”白云极力压着险些跳出的心。
挂了电话,白云继续擦桌子。好几遍,却在擦同一块地方,那块桌面已能照出人影了。
一会,她不得不停下来。
此时,她的心,像过山车从高处俯冲,恐惧、兴奋。
任之初要来?任之初真的要来这了。
这消息像把钥匙,插进她的心锁。她本以为那锁已经彻底锈死,再也打不开了,可钥匙只是轻轻一转,锁芯就转动了。
她深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缓下来,可是大脑已不受控制。一个念头接一个念头涌出,像决堤的洪水,冲垮了她辛苦筑起的每一道堤坝。
他当记者了——终于有了自己的“滕王阁”。这个念头第一个蹦出来。他不再是那个在污水池边出力的临时工了,不再是那个被人嘲笑“文学中毒”的疯子了。白云的嘴角翘起。
他会以私人名义来找她吗?这念头像第一根针,猝不及防地扎进她的血管。
如果他来找她,她该见他吗?这是 第二根针。
见了他,如果他说还爱她,她该怎么说? 这是第三根针。
如果他要带她走,她该怎么办?这是第四根针。
四根针同时扎进来,她的头脑懵了。一片空白,没有答案。她愣了好久,手上还残留着抹布的水渍。空气里飘着洗洁精的柠檬味,走廊里传来同事的声音和打印机的嗡嗡声,一切都是那么日常,那么岁月静好。
可她的此刻像一锅被烧开的水,咕嘟咕嘟冒着泡,每一颗泡里都裹着一个压不下去的想法。
如果他想找她,是应该提前联系她的。但他没有。他来污水厂采访,却没有提前告诉她。他明明知道她在这里工作,是忘了吗?是不想吗?还是……他根本不在意了?
这个想法像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
她猛然想起:分开这么久,他一次都没联系过她。她换了新号码,他不知道。可他可以写信啊。他知道她的地址,知道她喜欢读信,尤其喜欢读他写的。他的信写得好极了,每一封都堪称好作品,字迹遒劲隽永,娇若流云,舞若虬龙。读起来,有时像春天溪水漫过脚踝,有时像英雄之气飙过脑际。他一封都没写!
他变心了?!
这个猜测,像一把锤子,狠狠砸向她心。她扶住桌角。不,不可能。他们最懂对方,懂彼此爱的基因,爱的执着。她救过他的命,申过他的冤,他怎么可能变心?
除非……除非他要给她一个惊喜。这个念头像一束光穿透乌云照进她心。他一向是这种人——把浪漫藏在笨拙里,把深情藏在沉默里。
她越想越觉得是这样。他一定是要给我惊喜。他离开时,说过会回来找她的。
可是紧接着,另一个声音从心底某个暗处冒出来:
你咋这样想呢?你和任之初已经分开了。嫁给史超,是你自己选的。你不是已杀死了那个以爱为命的自己了吗?余生做个不再爱的俗人了吗?怎么能一听他来,就方寸大乱?你怎么能希望他来找你?你怎么能希望他还爱你?你亲口答应史超的,你欠他的,你在还债,你要有契约精神。何况史超那么爱你,对你那么好。
两个声音在她心里打架,打得天昏地暗。一个声音说,你要见他,告诉他你嫁给史超以为能无怨无悔;告诉他你把自己撕碎,以为会变成一个永不谈爱的俗人,告诉他你那些思念。另一个声音说,你不能去,身为人妻,你发过誓要好好过日子的。不能出尔反尔,不能伤害一个对你掏心掏肺的男人。
她瘫坐在椅子上,感觉被撕成了两半。
今天上午出奇地长。
白云想用忙对冲焦虑。把手头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又把明天的事情提前做了。可不管她在做什么,那根神经始终绷着,像一根被拧紧的琴弦,任何一点触碰都能让它嗡嗡作响。
每隔几分钟,她就会抬头看一眼门外。
门开着,走廊里人来人往,但没有任之初的影子。她去车间巡检的时候,故意绕了远路,经过接待楼,停了一会。
她到车间里转了一圈,走马观花,什么也没看进去。她的眼睛在车间,心早飞到了接待楼。
“白主任,这份表格,请您签一下。”
一个工人的声音把她拉回。她愣了一下,接过表格,看都没看就签了字。工人接过表格,犹豫了一下,说:“白主任,您还没填日期。”
“哦。”她补上日期,笑了笑。
午餐,食堂人声鼎沸。白云端着餐盘在角落里坐下,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不下去。米饭太干了,堵在喉咙口,像一团棉花。她把餐盘推开,喝了一口水,什么也吃不下。
梁红端着盘子坐过来,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白姐,你听说没有?任之初来了!”
白云嗯了一声,用筷子拨弄着盘子里的菜。
“人家现在可不一样了,西装革履,说话一套一套的,跟以前在车间时候判若两人。”梁红啧啧称叹,“当时谁能想到啊,一个拿铁锹的临时工,现在成了大记者。”
“就是就是。”王姐也凑过来,嗓门响亮,周围都听得见,“当年咱厂那几个有能为的红人,眼睛长在头顶上,瞧不起人家,打压人家,欺负人家,现在被啪啪打脸了吧?俺就问,脸疼不疼?”
“可不是嘛,”梁红附和,“咱厂一二把手都跟接上神似的,亲自接待,全程陪同,那个殷勤劲儿,跟伺候祖宗一样。”
李姐叹了口气,颇有心得地说:“所以啊,不论何人,不论何时,都不该狗眼看人低。人这一辈子,风水轮流转,今天你瞧不起的人,明天你可能高攀不起。”
白云听着她们的议论,心里翻涌着喜悦,骄傲、酸楚……
王姐忽然压低分贝,凑近梁红耳边说
:“……一起来的那个女记者……又嫩又俊……挽着他胳膊……”
白云的筷子悬在半空。
李姐咂了咂嘴:“郎才女貌,般配。任之初也三十好几了吧?是该找个人了。”
“听接待办的说,是他女朋友。”梁红笑着说,“两个人在一起那感觉,一看就不是普通同事。”
“女朋友?”白云的心像被意外的大手忽然攥紧。
白云转头望向窗外的污水池,感觉自己内心的净水也变黑了。
不可能!
她放下筷子,站起身:“我去趟办公室。”
她走出食堂,方向不是办公室,而是接待楼。她要去证明自己是对的。她穿过甬道,绕过花坛,经过车库,朝着那栋三层小白楼走去。
快到接待室门口时,她停住了。
她看见他了
任之初从楼里走出,着深蓝色西装,白衬衫,没打领带,对,他很少穿西装的,穿西装也是从来不打领带的。乖乖!他比以前瘦了,轮廓更分明了,下巴的线条像刀切出来的。头发短了,阳刚、冷峻、峭拔、忧郁。
他身边有一个女孩,比自己年轻,肤白,五官像雕塑,嘿!看任之初的眼神像朝圣,笑起来,两窝深泓,柔美得不像话。
女孩搀着任之初,一只手握着他一只手,另一只手搂在他后腰上,姿态亲昵。难道一个大男人还不会走路吗?除非他喝成烂泥了!白云真想冲上去,扒开那女孩的“咸猪手”。
女孩笑着说了一句话,任之初侧过头听,两个人挨得很近,近到她的发丝几乎碰到他的脸颊。
白云僵在拐角处草坪上,像一朵早衰的花。
刹那间,她想冲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质问他。可转念一想,她有什么资格质问呢?她凭啥要求他为一个已经不属于他的女人守寡?
他们情侣状走过来。白云本能地往后退,缩进暗处。他们从她右前方经过,距离不到五米。她看见了任之初的侧脸,看见了他那被爱情烧红的脸。
白云看到了女孩的手,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她皱皱眉 。她知道那一直藏在内心深处的,像气球一样的希望,被那只玉手戳破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进办公室的。打开电脑,找到她曾给任之初写的文:“假如初见是你,我会爱无反顾,随你闯天涯,哪怕流浪,哪怕身无分文。”她右手食指快速拨动鼠标滚轮,屏上的文字顿时成瀑,跌碎在她内心的深渊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