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军在兰州金城大学读书期间,父亲谢明坤在未告知谢军的情况下,做主将新屯村的院落卖掉了,大约卖了三四块钱,自此,那谢军只觉被斩断树木与故土的联系,有如街头被移栽的景观树一般,看着好看,但却缺少了生养他的土壤,因而少了许多的生气。生疏的生活环境,令他心中没了着落,有如被出卖到某家的阳台上的花朵,他觉得自己精神上变得脆弱了。
虽然生活在了京东县城里,但时常感到寂寞与寥落,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他更加经常地骑着自行车跑回到运潮减河北面大秦铁路西面的新屯村,因而也就能经常地见到那时已经年逾八旬的奶奶李玉容坐在那颗硕大放倒了枯木上的剪影。即便是到了这样的年龄,老人家依然保持着衣着的整洁以及面目和发丝的干净,看起来,老人家仿佛和七十几岁时相差不多,因而耳聋的缘故,她听不清别人的言语和议论,说自己的好的她听不清,说自己不好她更是听不清,于是她的心中保持着耳聪人所缺少的宁静。但那时李玉容的眼睛却又是明亮的,那是一种与她那样年龄人所少有的清澈,她本来生得一双细小的眼睛,但到了老年,这双眼睛也见得浑浊,而保持着清亮,尤其是见到谢军等儿孙们的那一刻,那含笑的眼光竟是熠熠生辉的,是充满了爱的。于是那谢军自然地回想到了他幼年时,被奶奶背在背上的情景,那时,奶奶的背是那么的温暖而宽厚有力,在那里小谢军感受温暖更感受到了安全,他可以在那后背安然入睡。奶奶一双生满老茧的手已经变得瘦骨嶙峋了,但在谢军小的时候,当它在谢军的后背上磨砂游走的时候,谢军谢军常常是异常的喜悦与安静,以至于缺少了那双在后背游走的手,谢军便没了睡觉的欲望,瞪着两只眼睛在被窝里扭来扭去,每当这时候,坐在一旁的奶奶便会爱抚地将手伸进来磨砂他的后背,那一刻谢军便登时安静而喜悦了。
在谢明坤、岳淑平看来,搬到县城里住楼房,因为钱不够,需要卖掉农村的院落,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那院子本来就是岳淑平的房主,没必要和任何人商量,或者征求谁的意见,于是,新屯村最西面的1985年盖就的偌大的有着好风水的院子,就那么被卖掉了。这件事的发生,对谢军的心理产地巨大的影响,这个从小生活的故土,曾经有着的温馨的家,一转眼便属于了旁人,虽然他们是自己的自己的叔叔婶婶,但再亲的亲兄弟,也各有各家,那放了暑假的谢军,再回到新屯村他曾经的家时,他已经意识到,那熟悉的地方,不再是他的家。房子的最西侧有一个单独的房间,那是当初谢明坤设计的厨房,那里面照样会发出诱人食欲的饭菜的香味,但就如同当初在四叔明义、老叔明礼所在的院子里,吃着四婶崔淑芝做的面条等好吃的吃食的时候,谢军意识到的,那不是他家的食物,是叔叔婶婶家的,这点分别心,谢军还是有的。
原先谢军住的东屋,现在是奶奶李玉容居住,一张很大的双人床,靠东墙是大衣柜、酒柜等家具,靠近南玻璃窗的位置,安放了谢军原先睡过的铁架子单人床。
四叔明义是个好脾气的主儿,整个1980年代,身在京东铸造厂车间工作的明义,十年有八年会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那个时代,在工厂工作是很不错的,薪酬收入等要高于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如果后二者月薪为一百元,他们的收入或有百五十元之多。也正因为如此,谢军在钱庄中学复读时候的物理老师,一名很有才华的老师,才毅然放弃了教师身份,而调到了东关大桥边上的橡胶厂当了工人。
而那时在乡办企业工作的四婶崔淑芝,也有着满意的收入,正因为此,在二哥分到了楼房,要搬到县城里住,而想将现有院子出手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明义夫妻。那是一个还在以“万元户”为荣的年代,一下子拿出三四万元的家庭,还是屈指可数的。而明义夫妻在买下了二哥谢明坤的院落之后,紧跟着就将他们曾经结婚生子的院子卖了。其实,那个院子还是满温馨的,四叔明义没结婚之前,常常坐在门楼的门槛上吹口琴抑或是竹笛,或者唱《浪花里飞出欢乐的歌》《驼铃》。夏日的傍晚,明义会在院子的阴冷处放上小饭桌,就着崔淑芝做好的鸡蛋西红柿的卤子,很是惬意地喝上三四两二锅头。因为崔淑芝对丈夫的要求是二两最多不超过三两,因而明义常常趁妻子炒菜煮面的当口,大大口地喝一口之后在迅速倒满。侄子谢军和隔壁住的明礼,以及国柱、国建等人都知道明义的爱好和他的这种小动作,只是谁都不说破。想来,四婶崔淑芝也不一定不知道丈夫“偷”着多酒的行为,因为一瓶酒的总量就那么,平均两天就能喝一瓶,那每天不是半斤酒?但在四婶崔淑芝的心里,或许认为那是男人的一种正常的娱乐,又是无伤大雅的,于是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
对于酒的“热爱”,明礼要差明义许多,似乎喝与不喝都无所谓,真端上酒杯,也很有节制,并且明礼自己一个人不喝酒,“自己一个人怎么喝酒?不是有句老话儿‘一个人不喝酒’嘛!”但哥俩儿差不多都不喜欢喝啤酒,明义是从来不喝啤酒的,那明礼倒是有过那么几次,在盛夏时节,在他们屋里还没有冰箱这种家电的时候,常常会将不知是哪里来的啤酒,放在冷水里浸泡,大约半个到一个小时之后,再打开来喝,那是偶尔的事情。而明义则根本不喝啤酒,他说喝啤酒后嘴里总有一种泔水味儿,因此无论冬夏,明义钟爱的就是白酒,他屋里总存有三五瓶的二锅头,他常常开玩笑地说,“家有存粮,心里不慌”,而明义所谓的存粮就是二锅头,那时可能还有一种叫“四特”的酒,对于明义来说,别的酒都是杂牌子,只有二锅头正宗。
赶到休息日,明义一般要喝两顿,中午一顿、晚上一顿。明义又是最喜欢吃打卤面的,那种自己菜园里的西红柿,和鸡蛋一起炒时,翻炒几下便成了汤状,用它来拌面,任谁都觉得是一种享受。如今这种西红柿已经很难找到,而那时,明义及新屯村吃的大多是这种沙瓤的西红柿。现在的西红柿大约是经过杂交和改良的,因为需要长途运输的缘故,西红柿的皮厚才耐磕碰,外表还是西红柿的皮囊,实际上它的口味已经少了太多的西红柿的本来味道,这样的厚皮西红柿,大多是饭店用来配菜用的,真正要做西红柿炒蛋,还是别用它,即便炒出来,也是味同嚼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