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
十六世纪,欧洲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提出义务教育的概念。一六一九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六到十二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十九世纪,美国马萨诸塞州在一八五二年,英国在一八八零年,法国在一八八二年,先后通过了义务教育法令。一九八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一九八六年,《义务教育法》正式确立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毋庸置疑,今天是一个全民学习的时代,是一个如火如荼的所谓的知识经济的时代,打开手机,无论搜索哪一个领域的知识,讲师多如牛毛,资讯铺天盖地,可是,我们不得不沉痛地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虽然这是一个全民学习的时代,但是即便如此,真正意义上的学而知之者,甚少;困而学之者,也不多;困而不学者,则不计其数;至于生而知之者,几乎一出生就被商业化的洪流吞噬了。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遇到困难了,还不去学习的这些人干什么去了?答案很简单:一部分抱怨命运的无情,一部分谴责时代的不公,一部分自暴自弃、自怨自艾——抑郁、消沉、堕落、不思进取,还有一部分干脆自杀了。
我们不禁又要问了:为什么在全民学习的时代,会导致这样一种可悲的局面?因为大部分人学习的目的不是为己之学,而是为人之学。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修身养性、经世济国,而是为了抛出学历这块砖,引来名誉与财富这块玉,以此达到享受生活——即爱因斯坦所说的那种猪栏的生活——的目的。所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早就成为天方夜谭的事情了;“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则变成当知识不能变现的时候,就怨天尤人、自甘堕落,认为时代辜负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