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书
贷款方:岭南陶瓷厂
地址:张公岭一环大道 邮编:5555555电话:66666666
借款方:张公岭县仁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公岭县岭中镇中山路18号 邮编:5555555
电话:888888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伍拾万元。
第三条 借款用途:生产。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5%,按月收息。
第五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2006年6月1日起,至2007年6月1日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到期未还,每日罚款5000元。
贷款方:岭南陶瓷厂(盖章)
代表人签字:李刚
借款方:仁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张仁义
保证方签字:张三弯
2006年5月31日
